☆﹀╮========================================================= ╲╱= 小说TXT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 =============================================================═ ☆〆 书名:如果未曾遇见你 作者:沈谖 他的接近到底有何目的,她又为何一反常态接受他?他对她的好有几分是真,又有几分是虚情假意?她是真糊涂还是装糊涂?认错的人还可以再认回来,交错的心是否还能要回来?是拥有了他就拥有了全世界,还是赢了全世界却独独输了她? 他们的相遇始于错误,能否终归繁华。 两个身处阴影却渴望阳光的人,到底是谁救赎了谁。 内容标签:阴差阳错 虐恋情深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乔正谚,郑玉初 ┃ 配角:孟靖远,乔启琛,沈心南 ┃ 其它: ☆、初遇,重逢(一) ?  乔正谚第一次见到郑玉初是在郑氏旗下一家私人会所里。冬日午后的暖阳照进全玻璃顶的小餐厅里,温度冷暖适中,几枝含苞欲放的红梅插在靠墙的青花瓷落地大花瓶里,散发出淡淡的清香,花瓣上偶有几颗水珠,在阳光下光芒闪烁。   靠窗的餐桌上略显凌乱地摆放各式器皿,白色的骨瓷餐具,晶莹透亮的玻璃高脚杯,里面盛放的是几样茶点和冰淇淋,样式是外面不多见的,也颇为精致。   乔正谚进门的时候,郑玉初正一小勺一小勺地捞着一杯抹茶杏仁的冰淇淋。轮椅放在一旁,她坐在桌旁的藤椅上,身着淡色开司米上衣和黑色长裙,几乎要把一双脚都遮掩起来,她的神情并没有因为他的到来而有丝毫的改变。今天之前,虽未见过其人,但他早就听闻郑老爷子的这位掌上明珠是个瘸子,而且是个傲慢,目中无人的瘸子。   知道郑玉初不方便站起来,他便在她的对面坐下,递了一张名片给她,“你好,我是乔正谚。”这是他对她说得第一句话,那时的他们当然不知道彼此会在自己的生命里留下怎样的印记。他的声音带着磁性,略显低沉,她接过他递来的名片,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那是个眉目俊朗,轮廓分明的男人,他的嘴角微勾,带了一抹笑意,却远远没有到达眼底,这就是俗话所说的“皮笑肉不笑”。   近段时间,爷爷安排她相亲,乔正谚已经是她在这个月里见过的第三个相亲对象,而这样的笑意,她也不是第一次见到了。不论是世家子弟还是豪门大少,一个个都是体面人,表面上总是衣冠楚楚,至于心里在想什么,她不知道,谁也不知道。   “我是郑玉初。”她将他的名片往桌上一搁,坦白道,“我没有名片。”   “不要紧。”他淡淡地道。   乔正谚走出会所的时候,赵琪早就帮他开了后座的门,待他上车以后,她则踱步到前面,坐到了副驾驶的位置上,然后吩咐司机小谢开车。她往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只见乔正谚正靠着椅背闭目养神,眉间微微蹙着,她知道他并没有睡觉,只是在想一些事情,她开口问道:“今天还顺利吗?跟郑小姐聊了些什么?”   “什么也没聊。”   “两个小时,什么也没聊?”赵琪有些惊讶,不禁加重了些语气,她沉默了一会儿,抹去刚才的忧色,嘴角又添了一分笑意,“其实这也未必是件坏事,郑大小姐的性子这么随心所欲,想必传言非虚,老爷子十分疼爱这个孙女,老爷子越是疼爱她,将来有些事情就越好办。”其实后面那半句话,赵琪没敢说出来,倘若郑玉初不能嫁到乔家来,就算郑老爷子再疼爱孙女,也与乔正谚没有任何关系。   乔正谚没有再说话,转头看向窗外。赵琪是乔正谚的秘书,她从进入乔氏集团的第二年就跟着他,如今已是第五个年头,她早就懂得察言观色。乔正谚虽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但她好歹能看出一二分来。他心情不好,她也不敢再多言语半句。   两个小时,郑玉初确实是一言不发,坐在他的对面拿着一本书认真翻看,连头都未抬一下。不过她倒也不是完全没有顾虑到他,她请他自便,大约知道他们这些生意人对报纸财经版比较感兴趣,还特意让侍者烫了今天的报纸拿过来。两个人面对面坐着,一人翻书,一人看报,竟这样静待了两个小时,真是一场别开生面的相亲。   阳光很好,连空气中漂浮的细尘都能清晰分辨,桌上器皿中的冰淇淋一点一点融化,最后成了颜色各异的黏稠液体,几片水果还在上面沉浮未定。整个小餐厅里静谧得只剩下翻书的声音,而她至始至终都未觉尴尬。这样想来,前面被踢出局几位世家公子也就不是什么怪事了。   窗外,车辆来往,行人如织,大厦墙上的LED大屏幕循环播放着郑氏新开盘高档别墅区的广告。乔正谚略显低沉的声音重新在车里面响起,“这两天你再查查郑小姐的资料,她从小到大,但凡能查到的,都找来。”   其实在今天相亲以前,赵琪就已经找人查过郑玉初,只是这个瘸了一条腿的郑小姐向来深居简出,被保护得太好,能查到的东西也少之又少。人人都知赵琪是乔氏集团二公子,乔副总经理最得力的助手,她做事稳妥,极少有让他不满意的时候,但这次他竟让她重新再查一遍郑小姐,想来是十分在意这件事的,她看着后视镜里的他说,“我尽量。”   乔正谚抬眼往后视镜里望了一眼,那一眼虽是再平常不过,却叫她心头一颤,立即改了口,“我一定找到更有用的资料。”   郑家的老宅在一处郊区,远离喧嚣的城市,高高的围墙里面是欧式风格的建筑,大而豪气。一条长长的回廊连接前后两幢楼,玉初和爷爷都住在后面那幢楼里,前面一幢则空置着。后园里是成片成片的草坪,一年四季都是嫩绿,软绵软绵的,玉初坐在藤制的秋千上,因着阳光的缘故,微微眯起了眼睛。   “奶糖。”她拍了拍手,唤一声不远处独自嬉戏的京巴犬。雪白的,毛茸茸的一团,在草坪上打了个滚,便摇着尾巴朝着她跑跳过去,轻盈地一下蹿到了她的腿上,撒娇似得在她的手上蹭了蹭。   吴妈拿着电话从屋子里走出来,捂着话筒对她低语了一声,“是乔先生。”   玉初摸着奶糖光滑如丝的毛,手忽得顿了一下,乔先生,那张名片上写着“乔氏集团副总经理”,玉初想起那日在会所里陪她看了两个小时报纸的男人,那两个小时里,她不言,他也不语,甚至未曾露出半点不耐的神情。   她伸出手,吴妈就会意,将电话递给了她。只见她将电话放到耳边,另一只手依旧慢慢地帮奶糖梳着光滑的毛。   “你好,我是郑玉初……嗯……好。”   吴妈不晓得电话那端乔先生说了些什么,但玉初就这么简简单单几个字结束了这通电话,将电话递回给她。   “乔先生请我吃饭,”看着吴妈询问的眼神,玉初补充了一句,“我答应了。”   那日在会所,吴妈是见过乔正谚的,只觉得这位乔先生不仅样貌俊朗,器宇轩昂,更难得的是,年纪轻轻却举止稳妥,确实是个不错的交往对象。但近日来和郑玉初相亲的年轻人,哪一个不是家世、样貌皆属上乘的,她却从来没有应他们的邀出去过,每每都是让她找了借口推脱,唯独这个乔先生……   吴妈是藏不住心事的,想到这里便直直地问:“初初是不是中意这位乔先生?”   郑老爷子是玉初唯一的亲人,而吴妈却是和她最亲近的人,她对着她笑笑,坦白道,“不是他,爷爷也会安排我去见别的人,乔先生是个安静的人,他不会打扰到我,与其再去见不认识的人,还不如应了他的邀。”   吴妈在旁边的藤椅上坐下,见她一副不甚在意的样子,不由地叹了口气,“老先生安排你相亲,也是为了你能找个心仪的人,将来有个好归宿,你不能总这么随意地应付。少爷跟夫人走得早,留下你一个人,将来老先生百年之后,要是没有人疼你照顾你……”吴妈每次讲到这里,总要有感而发地啜泣几声,玉初就如以前每次一样哄她,让奶糖下地去蹭她的脚,她则在一旁如奶奶在世时一般喊她的名字。   “秀卿,秀卿,我听你的话,我会留意着,过些日子就找一个如意郎君回来,让他给你倒茶喝。”   吴妈听她这样撒娇,又忍不住笑出来,用帕子擦擦脸上的泪渍,道,“我哪敢要他给我倒茶,只要他能好好待你,哪怕让我这个老太婆天天给他端茶送水我都乐意。”   一阵风吹过,围墙边那株红梅上又落下几片花瓣,轻轻盈盈地飘到草坪上。玉初仿佛能闻到红梅的清香,淡淡的,夹杂在风里,飘过她的鼻尖。吴妈进屋了,后园里又只剩下她和奶糖,还有满园的阳光。   后来乔正谚又约过玉初几次,有时候带她去吃饭,不像第一次见面那样去会所里。开着车七拐八拐地就到了一个旧房区,那一区的房子大多是青瓦白墙的大院,几户人家住在一个大院里面。他带她去吃饭的地方就隐在那些老房子中间,极偏僻,若不是有人引路,恐怕是不容易找到的。   老房子的大门漆成红色,大约因为时间久远的缘故,油漆已经开始剥落。司机小谢先下车,握着门上的铜把手轻叩几声,没过一会儿只听“吱呀”一声,门被打开了。小谢几步跑回来开车门,乔正谚先下车,然后从另一面来扶玉初,又从小谢手里接过了拐杖递给她。   郑玉初单手支拐,一步一步不疾不徐,每走一步,就是“咚”一声闷响,是拐杖与石板地面碰触的声音,在空阔的小院里扩散开来,穿过枝桠繁茂的红梅树,最终消散在空中。乔正谚走在她的身旁,与她并肩,但并没有伸手搀扶她。   因刚过了春节不久,长廊里的椽木上挂着几盏大红灯笼,风一吹便前后左右摇晃起来,其中几盏还不时打着旋儿,增添几分喜气。   这老房子从外面看来简陋,里面却是另外一副景象。镂空雕花的桃木屏障,粉墙上精心装裱的大幅写意山水,还有墙角插着几枝红梅的落地大花瓶,似有那么几分眼熟,精致中透着古风。   屋里打着暖气,那温度与南方暮春时分相仿。玉初将拐杖递给领他们进来的小姑娘,脱去自己的外套,乔正谚伸出手来接过,与自己的外套一同递给小姑娘。   小姑娘是十八九岁的年纪,两只辫子自耳根处垂下,两腮带着点婴儿肥,十分可爱。她给他们倒茶,嘴边的笑意一直扩展到眼角,带着双眼微微眯起,里面盛载的光芒似要溢出来。   这里的环境清幽舒适,玉初的心情没来由得好起来,她问小姑娘的名字,小姑娘微笑着答她,“我叫佟星。”   “星星的星?”   “是,”小姑娘点点头,“您可以叫我阿星。”说完她又转向乔正谚,“乔大哥,可以上菜了吗?”她喊他乔大哥,想来两人相熟已久,他应了一声“好”,神色温润,姿态闲适,仿佛是在自己家中。   乔正谚告诉她这里的厨师是阿星的爷爷,今天佟师傅做的都是偏清淡的家常菜,但一个个做法独特,也十分入味,其中还有她最喜欢的西红柿炒鸡蛋和菠萝排骨,佟师傅做的竟一点也不比吴妈差。   玉初胃口不错,乔正彦也吃得不少,但两人依旧不怎么说话。只是乔正谚偶尔会向她推荐某道菜,或者调整菜盘的位置,将她喜欢吃的菜摆放到离她较近的地方,她则如往常一样向他道谢。   吴妈见她与这位乔先生相约出去过好几次,相处又十分融洽,便来问她进展得如何。玉初只说乔先生为人谦虚有礼,又很细心,对她的喜好也十分了解。其实她对他并不反感,这样进退得宜又教养良好的男人,很难招人讨厌,即便这种体贴中总是若有似无地透着几分刻意。? ☆、初遇,重逢(二) ?  墨黑的笔尖触及画板上雪白的纸,发出沙沙细响,几乎淹没在落地玻璃窗外的连绵雨声中。吴妈推门进画室的时候,玉初还坐在画板前,直发披散在肩头,右手拿着铅笔专注地比划着,画纸上的轮廓也渐渐清晰起来。吴妈的视线越过她的背影看过去,白纸上用铅笔勾勒出来的脸,轮廓分明是她熟悉的,挺直的鼻子,微抿的薄唇,只是那眼睛微眯着,比她见过的要温和些,这张脸不是乔正谚又是谁。   吴妈一直觉得奇怪,明明前几天玉初对乔正谚还不是很上心,为何这么快就答应了他的求婚。她将茶点放到画室一旁的圆形小桌上,也不打扰玉初画画,耐心地等着。   玉初收起铅笔,又仔细地打量了一下画纸,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吴妈难得见她这样笑,玉初笑起来的时候,脸上会出现两个小小的梨涡,让她想起她的奶奶邵老夫人年轻的时候。郑玉初虽然不是能够让人初见就觉眼前一亮的大美人,但亦是小巧精致的瓜子脸,肤色莹白,只不过自从小时候那场车祸之后,她便不常出门,寡言少语,身体略显单薄,脸色也总透着点苍白,笑容更是罕见。   郑玉初的腿伤也是车祸造成的,虽然她不能如正常人一般走路,但只要单手支拐,慢慢走也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她在家里的时候总是习惯了坐轮椅,即使吴妈一直提醒她要勤于锻炼多走动,她也依旧改不了这个习惯。倒是这两天,不用吴妈提醒,她也总是会拿着拐杖在家里的园子里走上几圈,轮椅都快派不上什么用场了。   吴妈见她朝着这边走过来,想要去搀扶,被她摆手拒绝了,“我自己来。”她在圆桌旁的椅子上坐下,拿了一块椰蓉糕认真地尝起来,还递了一块给吴妈。她几口吃完后又从另外一只盘子里拿起一块榴莲酥。吴妈见她难得有这么好的胃口,便笑道,“你最近心情不错,连胃口也好起来了。”   玉初拿起茶杯,轻抿了一口才应了一声,“我心情好是因为我要结婚了,秀卿,你不为我高兴吗?”   “初初长大了,要嫁人了,我自然高兴。”吴妈轻抚她的头发,极轻极揉,“但是你和乔先生也才认识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这样做决定会不会太仓促了些,是不是爷爷给你什么压力了?老先生只有你一个孙女,你跟他好好说,他不会难为你的。”   玉初没有回答她的话,只将视线转向了窗外,天与地本是界限分明,却因着千条万缕的雨丝连结在了一起,雨水落到地面,水洼处溅起几朵水花,荡着一圈又一圈的涟漪。她看得入神,却又开口说,“秀卿,你相信缘分吗?”   吴妈不解她的意思,却依然回答她说,“相信,你爷爷和你奶奶就是缘分,你爸爸和你妈妈也是。”   玉初将画板上的素描画像取下来,指尖轻轻滑过纸上用铅笔勾勒的轮廓,挺直的鼻梁,微抿的薄唇,眼睛微微眯起,神色温和,下巴处还有一条浅浅的若有似无的凹痕。就像那日在电影院里,大荧幕的画面转换,光线跳跃,在那样的环境中,他的五官并不明朗,可她却看得真真切切。   他带她去看得不是什么文艺爱情片,而是新上映的美国原版动画大片,很有意思的剧情,笑点不断,周围不时传出孩子稚嫩的咯咯笑声,充满了愉悦。她正看得入神,忽觉得又什么东西落下,正好落到她的脚上。低头细看,才知是他原先搁在椅子上的外套滑了下来。见他看着大荧幕,并没有注意到,她便弯腰将外套捡了起来。这时乔正谚也注意到了,从她手里接过外套,还轻声道了句谢。   这原是极平常的一件事情,却偏偏在这个时候从他外套的口袋里掉出来一样东西,是钥匙串落地的声音,就落在他的脚边。他一手胳膊上还挂着外套,弯腰将那钥匙串捡了起来。上面只有三个钥匙,还有一个木质的小挂饰,虽然那挂饰是极黯淡的颜色,但大荧幕的光线一闪,玉初还是看清了它的形状,是一个音符,黑白相间的颜色,小而精致,不像是会挂在男生钥匙串上的东西。   “能不能让我看看?”郑玉初只管盯着那音符挂饰看,目光都仿佛被黏在了那上面,自然没有看到乔正谚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讶之色。   只见郑玉初眼中晶莹闪烁,似有光华流转,或许只是荧幕灯光在作怪。但他倒是清晰地见到她脸上出现一抹笑意,是直达眼底的那种,跟平日里的冷静淡漠大相径庭。两个人重新坐正了看电影,但心绪却早就被搅乱了,乔正谚摸着口袋里有些冰冷的钥匙串,雕刻精致的音符挂饰让郑玉初的态度变了个样。而在音符的内侧,他摸到一处凹凸不平,指尖轻轻移动,发现那凹进去的地方上是两个英文字母。   赵琪进入办公室的时候,乔正谚正带着眼镜低头阅览一份文件,她站在他的办工作前没有出声。几分钟后他大笔一挥签上名字,便将文件合上,又打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串钥匙,放到桌上,“见过吗?”   “哦,这是昨天我在你办公桌下捡到的,我以为是你的,就放在你外套口袋里了。”钥匙串大多大同小异,让赵琪印象深刻的是那件独特而精致的小挂饰,一眼便认了出来,“怎么不是你的吗?”   乔正谚没说是,也没说不是,只问了一句,“这两天有谁进过我的办公室?”   赵琪略微想了一下便答道,“总经理,王秘书,银行的李总。哦,还有华盛的孟总,孟靖远。”   乔正谚微蹙了眉,食指在办公桌上轻敲了三下。赵琪知道这是他在遇到难题或考虑问题时才有的动作,她有些不放心地问了一句,“出了什么事情吗?”   “没事,你先出去吧。”   “好。”   乔正谚将挂饰从钥匙串上取了下来,随手将那钥匙扔进了一旁的垃圾桶里。那音符的内侧确实刻了两个字母,跟他触到的一模一样。明媚的阳光从办公室大片的弧形落地玻璃窗里穿进来,挂饰有一半被镀上绒绒的阳光,另外一半因他手指遮掩投下一片阴影,就如它本身的颜色,黑白分明。   黑色和白色是钢琴的颜色,郑玉初的妈妈是一名钢琴家,这件挂饰就是妈妈送给她的。玉初将它带在身边许久,就算闭着眼睛也能说出哪里雕了花纹,哪里因为磨损有了一条细纹,更别提那上面还刻有她名字的首字母。   后来她将它送给了一个萍水相逢的男孩子,她甚至不晓得男孩子的名字,只以为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见到,却不想冥冥之中自有安排。那个音符又出现在她的眼前,而曾经眉目清朗,会背着她,走得满头大汗还要讲笑话给她听的男孩,也已经长成了挺拔俊朗又成熟稳重的男人了,他还留着她送给他的东西。   C市的星光早就不如小时候的那样璀璨了,很多记忆里的东西都消失不见,或者早已不是原来的样子。因此那仅剩的几样便更加显得弥足珍贵,比如这个城市的夜景,非但不像星光那样黯淡下去,反而一天比一天繁华起来。自从爸爸妈妈离开以后,这是玉初第一次在八十层楼的餐厅里远眺夜景,将整个城市尽收眼底,如此地空旷和壮丽,让她有一种窒息许久之后吸到第一口空气的感觉,剧痛过后竟是豁然开朗。   餐厅也是十分空旷,每两张桌子之间都隔了一段不小的距离,在低缓流畅的钢琴曲下几乎听不到邻桌的谈话。乔正谚就坐在她的对面,他递给她一束红玫瑰,每一朵都开得极好极艳,新鲜如斯,还有几颗水珠停留在花瓣上,晶莹透亮。   玉初双手接过那束花,玫瑰的香气若有似无地飘过她的鼻尖,馥郁中透着点清新。她没有想到乔正谚那么快就向她求婚,中规中矩的方形首饰盒,黑丝绒里嵌一枚铂金钻戒,不是那种很夸张的大颗钻石,而是分散地铺镶着一圈小碎钻。在灯光下一闪一闪,像极了小时候坐在院子里,抬头仰望见到的蓝黑天幕上的星星,分散着,一闪一闪。   乔正谚拿着首饰盒子,他的声音低沉又带着点磁性,像一把大提琴,他说,“玉初,嫁给我吧。”他以前都叫她郑小姐,这是他第一次喊她的名字,朴素平实的语言,“以后我们在一起,我会好好照顾你。”他的嘴角多了一丝笑意,餐厅柔和的灯光下,他的目光也变得温润起来。就如当年他们一起坐在院子里看星星,他的眼睛微眯着,墨色的瞳孔里是星星的倒影,那么亮,那么亮。   “好啊。”灯光迷离,她觉得有些恍惚,但她确实听见有人讲了这两个字,细细分辨似乎是自己的声音,她看着面前那杯喝了一半的红酒,暗想自己大概是喝醉了。可这样飘飘忽忽,脚尖没有落地的感觉又似乎挺好挺微妙的,她突然想要放纵一次。左手无名指上一点冰凉的触感,乔正谚慢慢地将戒指推进她的手指,大小刚刚合适,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仿佛一切都那么水到渠成。? ☆、初遇,重逢(三) ?  林曦得知玉初要结婚的消息也十分惊讶,林曦是郑玉初的表嫂,也是她难得一个能够谈心的朋友。那天天气不错,她打电话让玉初来家里,她在厨房里帮李阿姨打下手做了些点心,端到院子里的时候,只见她的宝贝女儿正和郑玉初面对面地坐着,一人面前都有一桶巨大的冰淇淋,两个人吃得不亦乐乎。   她忙几步上前,将点心放下,收起两桶冰淇淋,不准她们再吃。小姑娘不高兴地嘟起了嘴,表示她还没有吃够。林曦无视她这副表情,只见郑玉初凑到她的耳边悄悄地说了句什么,小姑娘立刻又绽开了笑颜,对着自己的娘亲哼了一声,便蹦蹦跳跳地回屋了。   “你对她说了什么?”这小丫头难伺候,林曦有些好奇她如此听玉初的话。   郑玉初也坦白,“我对她说改天到我家里来吃,没有人管她,爱吃多少都可以。”   “那我可不敢让她去你家了,”林曦知她是在开玩笑,也颇为高兴。郑玉初本就不多说话,更何况是说笑了,真是十分难得。她顺势说,“你最近面色红润不少,果然人逢喜事精神爽。快点从实招来,为何这么仓促决定结婚?这不像是你会做的事情。”林曦不是个会拐弯抹角的人,况且对面坐着的还是和妹妹一样的人。   玉初轻抿一口咖啡,却仿佛完全不在状态,答非所问,“其实,我很羡慕你和邵岩哥哥的。嫂嫂,你能不能告诉我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   “啊?”林曦倒没想到她会将话题扯到她的身上来,许是因为在太阳底下坐久了,她的脸上出现一抹淡淡的绯红,只是略略思考,有些为难,“这么高深的问题,我也说不清楚。非要说的话,大概是会很庆幸自己可以站在他的身边,不想要离开他,想见到他开心的样子。不必费心去猜他的想法,可以对着他笑,可以在他面前哭,不必顾忌。”   林曦的语气越来越坚定,也越来越温软,飘到玉初的耳边,似春风轻拂,让她想起小时候在公园里,妈妈给她买的棉花糖,蓬蓬的一大朵,舌头一舔便化了,甜腻腻地直蹿到心里去,竟要将心也一并融化了,但这种感觉已恍如隔世。   林曦讲完才发现自己被郑玉初带了过去,竟忘了正事,便接着刚才的话题说,“你哥哥说他与乔正谚在生意上有过接触,他不简单,是个颇有城府的人。总之,就算这是外公的决定,我和邵岩也还是希望你能够遵从自己的心意,不要为难自己。”   郑玉初摇摇头,“不是爷爷,是我自己决定的。乔正谚是个好人,我知道的,我很久以前就认识他了。”她的声音十分平静,林曦却从中听出了一种肯定,仿佛在说糖是甜的那样坚决而毫无疑问,她说,“这次再见到他,我很高兴,我也想要给自己一个机会。”   阳光下,她的眼睛微微眯起,里面似有光华流转。林曦想起初见到她时,她是那么的苍白,眼神就像一滩死水一般。她终是轻松地笑笑说,“你开心就好。”毕竟谁也无法预见将来的事情。   那天玉初跟林曦讲了一个故事,其实她与乔正谚的初次见面是在十几年前的一次夏令营,这是她第一次讲给别人听,就连吴妈也是不知道的。   那一年郑玉初十三岁,离她父母车祸去世已有两年时间,经过两年的复健,她已经可以拄着拐杖走路,只是比常人要走得慢一些,辛苦一些。两年的时间,她几乎没有出过门,因为腿脚不便,她连学校也不去了,爷爷给她请了家庭教师,她想学什么都可以,素描、钢琴或者是外语,只要她想,爷爷都会给她请最好的老师。爷爷会答应她任何要求,只一样,她不能出门,就算出门也得有人陪着,有人跟着。   一天教美术的老师给她布置了一个作业,是画日出。日出,这是个不需要修饰就十分迷人的字眼,她记得在爸爸妈妈离开之前,也说过要带她去城郊去爬山看日出,那日她很开心,还特意跟妈妈一起去商场挑了一双登山鞋。   那双鞋子依旧放在她的鞋柜里,可是已经穿不上了,她换上一双轻便的球鞋,带了钱,背了包,趁着没人注意偷偷溜出了郑家大宅,那是她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离家出走。她只是想要去看看爸爸妈妈原本要带她去看的日出,即使他们已经永远离开她。   她出门的时候,简桑已经和司机在路口等着了,司机将她们载到与大家汇合的地方。那是一次夏令营活动,她想去,但怕爷爷不同意,只能求了她以前的同学简桑,让她无论如何带上自己,而且必须瞒着爷爷。他们一帮孩子,参加这样的活动得需得到家长同意,简桑再神通广大也不过和她一般年纪。如今不知用什么法子替她办成了这件事情,得意洋洋地在车上跟她讲过程的曲折回环,讲她如何瞒天过海,如何将她改名换姓,让她神不知鬼不觉地混进了这队伍里。   第一个晚上他们住在C市城郊山脚下的一处旅舍,第二天她在晨曦的微光里睁开眼睛。一旁睡觉的简桑大概是听到动静,迷糊地问她去哪里,她只说出去走走。简桑还未睡饱,只叮嘱她不要走太远便又睡过去。   山路两旁树木掩映,晨曦漏下枝桠缝隙,在地上投下点点光斑。上坡下坡的人络绎不绝,山坡不算陡,山路也并不难走,但于她而言确无疑是个挑战,她深吸一口气,才支着拐杖一步步慢慢往上走。在半路上她撞见一个从山上下来的男孩子,他正转身与后面的同伴说话,因此没有注意到她,而玉初也是看着脚下的台阶,与他撞了个满怀。   她的拐杖掉了,人也趔趄一下,差点就要往后倒去,好在那个男生拉了她一把,这才能够站稳了。男生帮她捡起了拐杖,又向她道了歉,确定她没有事,这才随着他的同伴往下走。她并未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只继续往山上走,起风了,枝桠摇动,沙沙地响,有几片树叶从头顶落下,边缘透着一层枯黄,可是明明秋天还未到。   有人轻拍她的肩膀,她回头,没有想到刚才的男生会去而复返,大约拄着拐杖上山实在是惹眼的一景。她原先是这样想的,可再仔细辨认,她终于记起自己在夏令营的队伍里见过他,原来他只是想要帮助队友。   那男生比她高出半个头,戴一顶鸭舌帽,穿一件休闲外套,一手插在裤兜里,其实很酷也很帅。但那时候她根本就没有心思欣赏帅哥。帅哥有意无意瞄了一眼她的拐杖,轻咳一声说,“你不要上去了,天气预报说待会儿要下雨。”他的声音青涩又不好听,与他的脸一点儿也不相称,大概是正处于变声期的缘故。   那时候他于她而言不过是个陌生人罢了,她没有理会他,径自往前走,眉走一步,都会发出“咚”一声响,是拐杖碰触地面,在这树木深幽的山路上,仿佛有穿透力一般,在耳边回绕不绝。   “你上去干嘛?你该不是想不开吧?”男生又从后面跟了上来,发挥无限想象力,“你不会说话,你是哑巴?”他在一边自言自语了一会儿,也并不介意有没有得到答复,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把伞来塞到她不柱拐杖的手里,“待会儿真的要下雨,你自己小心。”说完他便不再管她,回身往下走了,还跟她打了个再见的手势,仿佛真的认定她是个聋哑人。   又有一阵风吹过,阳光几乎是瞬间被遮掩住,这么快就变天了。她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的折叠伞,宝蓝色的,崭新的。枝桠又在作响,向上一看,山顶仿佛遥不可及。   “我想要去山上看日出。”她的声音很轻,几乎消散在秋风扫落叶的动静里,连她都不晓得是说给谁听,男生却闻声回头,仿佛听到笑话一般,“太阳都在那儿挂了半天了,等你上山顶多看到日落,不过今天你连看日落都没得看。”仿佛想要印证他的话一般,天上象征性地落下几滴雨来,从她的额上滑下,冰凉的触感。豆大的雨点接踵而至,男生大约是见她一副傻愣愣的样子,终于又将伞夺了回去,撑开。伞不大,在包里面放顶大伞太累赘,因此两个人需靠得很近才能合用。   她有些执拗地站在原地,眼睁睁地看着山顶的方向,如今在一片雨雾朦胧中,更加模糊了。   “走吧,明天再来看,行吗?”男生的声音已经有些不耐,她想也许他是有些后悔管她的闲事了,而此刻这种情况,任何一个家教良好又有些同情心的人都不能让一个残疾人独自留在雨中,然后撑了伞走人。之后他没有经过她的同意就牵起她的手往下走,起初她还一步三回头的,十分留恋,可后来离山顶越来越远,雨越下越大,她也渐渐消停了下来,只随着他的脚步往下走。   “为什么崴了脚还来参加这样的活动,不怕留下后遗症吗?”在路上,男生这样问她。原来他以为她只是普通的扭伤,他不晓得这已经是后遗症,再也好不了了,但她并不打算解释,依旧沉默。   “如果你真的想要去山上看日出的话,明天早上四点钟在门口等我。”男生在旅舍的过道里与她分别,只留下宝蓝色的滴着水的伞和这一句话,她不晓得这句话是真是假,但是第二天一早她去赴约了,因为她太想要看到那轮日出。   当她与他一起站在山顶,看着那轮太阳渐渐脱去面纱,一点一点露出容貌之时,玉初已经将他当成朋友。她曾听见他的朋友管他叫小五,或者五哥,所以当他问起她的名字时,她也只是玩笑般地回答他,“小六,我叫小六。”她着实不知道简桑替她报名参加这次夏令营的时候给她编了怎样一个名字。明知她是在胡诌,他也不言语,只是好脾气地笑,露出洁白的牙。? ☆、初遇,重逢(四) ?  下山对于她而言比上山更难,他大约是不耐她如乌龟一般的速度,蹲下身二话不说就将她背了起来。初秋的早晨,树木掩映的山路,并不热,但他的背已被汗水浸透,有些狼狈。他问她,“你笑什么?”   她收起笑意,一脸正经地说,“我没笑啊,是麻雀在叫,你听错了。”她抵赖,他也不揭穿她。过了一会儿,她转了话题问他,“他们为什么叫你小五。”   “因为我排行老五,”他这样简单地跟她解释,又强调道,“你不能叫我小五,要叫五哥,知道吗?”   她没有再细问,只是喊他“小五”,每次她这么喊他,他总要纠正一遍“要叫五哥”,理由是“连你这么个小丫头片子都敢这么喊我,那我岂不是很没面子。”不过玉初还是一如既往坚持自己,他也总是乐此不彼地一遍一遍纠正,直到第二天早上,爷爷找到她。   当她对爷爷说要结婚的时候,爷爷也有那么一刻的惊讶,不过他并没有反对,毕竟与她相亲的人都是经过爷爷过滤的,家世,能力都得先入了他的眼才行,显然爷爷对乔正谚也是颇为满意。她不晓得在书房里,爷爷与他都聊了些什么,她知道有一种婚姻叫做商业联姻,也许他们谈的是生意上的事情,这些她不懂,也不关心。   车窗外,行人、车辆还有路灯、行道树一一在眼角的余光里后退,乔正谚将手里的文件合拢,放到一旁,转身问身边的人,“怎么了,这么看着我,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   “没看你,我在看窗外的风景。”玉初微微笑,不动声色地将焦点略略移了一下。   乔正谚似乎也认真起来,挑了挑眉道,“那你怎么不看你自己那边的?”   “我觉得你这边的比较好看。”玉初不慌不忙,仿佛只是在陈述一种事实。   小谢原是专心致志地开车,瞥了一眼后视镜,听着后座上两个人的谈话,差点没有掉了下巴。毕竟他给乔正谚开了那么久的车,只知道他向来沉默寡言,从没见过他跟人争辩过这么没有营养的话题,而且仍是用这种开会时公事公办的口吻,颇有几分不和谐的滑稽搞笑。   小谢的车在乔家大宅的门口停下,玉初从乔正谚手里接过拐杖,跟着他一同进了大门。见家长是结婚前必须要做的事情,乔正谚的父亲早故,母亲好像是住在疗养院里,她也只是听他这样提了一句,说过一段时间再带她去看她。至于这段时间大约是多久他没说,她也没问,他仿佛不大愿意提及他父母的事情。   大厅里的沙发上坐着的都是乔家人,乔正谚的大伯乔振华,也就是乔氏集团的现任董事长。坐在他旁边的是他的妻子,乔家的当家主母秦敏之。另一边沙上是乔正谚的堂哥,乔氏的总经理乔启琛和嫂嫂沈心南。她听着他的介绍,跟着他一一称呼过。   她看出来,乔家人都是少言安静的人,但对她还是很和善的。乔振华和秦敏之都是慈眉善目,而乔启琛也是彬彬有礼,时常露着温和而绅士的笑意,对自己的老婆也十分体贴,时不时就往她的碗里添菜。玉初看着他的筷子从沈心南的碗里拿出来,有那么一会儿的失神,回过神来,发现乔正谚也正往她的碗里夹菜,是剥好的水煮虾,不油腻,又鲜又嫩,“多吃一点。”他声音温和,还带着点儿笑容。   这两个月的交往,每次见面,他都对她十分周到,只是今天,仿佛又掺杂了那么点亲密。那天晚上玉初发烧了,海鲜过敏,脸上身上都有出疹子的现象,把吴妈急得团团转,一边给她抹药一边还不停地念叨,“不是说了不让吃海鲜,你忘了上次的教训了,怎么还敢碰……”   她原想就吃一只虾应该没什么,没想到人的身体那么机敏,简直比电脑控制的程序还要精确。她浑身上下都难受极了,又烫又痒还不能挠,感觉鼻子里呼出的气都是滚烫滚烫的。吴妈的念叨也在她耳边飘飘忽忽,忽远忽近,就这样迷迷糊糊了一个晚上,到早晨才清醒了些。   第二天乔正谚打电话来,她没有接,在吴妈的耳边低语了一句,“就说我去姑姑家了,要住上一段时间。”吴妈照着她说的回了电话,又笑话她说,“这个样子不好意思见人了吧,害羞了?”   镜子里的姑娘红肿这脸,斑斑点点的红,她叹了口气,有些惆怅,“不想让他看到我这个丑样子,万一他后悔,不想娶我了怎么办?”   “千万别让人家听到这样的话,好像嫁不出去,非急着嫁给他不可。”吴妈见她退烧了,心情也好像不错,便放下心来,又跟她开起玩笑来。   等她脸上的疹子消褪下来,婚期也渐渐近了,她只需要知道站在她身旁的人是谁就可以了,至于婚礼如何办她并不关心,这也不是她能够关心的事情,宾客名单里面她认识的人简直屈指可数。即便这样,她也还是有些紧张,只觉得原本还算合身的婚纱,此刻勒得她有些喘不过气来,她对着镜子用纸巾擦了擦额上的汗,只觉得妆又有些花了。   “玉初,准备好了吗?新郎的车已经到了。”林曦敲了几下门就推门进来,看到她又惊叹了一下,“你怎么连头纱都没戴好啊,给你化妆的人呢,都到哪里去了?”话没说完已经兀自走到她身后帮她收拾起头纱来。   “嫂嫂,你看我这样行吗?”玉初转身,有些不放心地问她。   “当然行了,美若天仙,你没听说过新娘子都是最美的吗?”林曦仿佛看出她的心思来,扶着她的肩让她站起来,“你紧张了吧,没关系,你闭上眼睛。”玉初有些怀疑地看了她一眼,到底还是跟着她说的做了。   “深吸一口气,然后再吐出来,对,就是这样。”林曦拿了披肩帮她穿上,“倒时候会所里一定有很多人,你不要去管他们,只要跟着乔正谚就行了,他会帮你应付的,我当初也这样。只要跟着他,要出丑也是他先出丑。”   听到她开玩笑,玉初捧场地笑了一声,跟着林曦出去的时候,乔正谚已经在郑家的大厅里头,她的表哥程邵岩正与他勾肩搭背,跟认识许久的哥们儿似的,仿佛在叮嘱他什么事情。乔正谚的表情不卑不亢,好脾气地点着头。   郑老爷子将玉初的手交到乔正谚的手里,只说了一句话,“好好照顾她。”郑老爷子平日里总是忙于工作,又不是一个善于言表的人,平时与玉初的关系不算亲昵。但此刻玉初的眼睛还是有些泛酸,虽说老爷子的精神还不错,但到底是年纪大了,两鬓都已斑白。自玉初的父母去世之后,老爷子便一个人支撑着郑氏这么大一个企业,终归劳心劳力。她喊了他一声爷爷,说,“您也好好照顾自己。”   林曦说得没错,会所里确实是有很多人,而且都是生面孔,偶有几张熟面孔还是在爷爷的书房外见过的,好像是公司里的人。玉初就照着林曦说的,也不管他们是谁,只管跟着乔正谚。这天她没有坐轮椅,也没有柱拐杖,只是挽着乔正谚的胳膊。他也照顾她,一路都走得很慢,谁都不会去为难一个腿脚不便的人,敬酒的时候也只是稍微意思一下,她喝的都是果汁。   “累不累?要不先送你去休息,剩下的事情我来应付?”大约是感到她往他的身上倾了一下,他轻轻地搂住她的腰。她只觉得他的掌心有些烫,第一次与他靠得这样进,她不自然地挺直了背,只觉得脸都被烧得微微发烫,她只看了他一眼,又马上转了视线,低声应了句“好”。   他扶着她出了会所宴客厅,外面已有一个衣线笔挺,头发梳得一丝不苟的中年女人在等他们。“这是赵管家,”乔正谚向她介绍,“你先跟赵管家去休息室,散席之后我再来接你。”   “走吧,夫人。”赵管家见她点头,便扶着她往休息室的方向走,一到休息室里,赵管家取了双拖鞋将她的高跟鞋换下。她很少穿这样的鞋子,吴妈原本是不肯让她穿的,可她真的很想穿一次。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结婚的时候是要穿婚纱,要穿高跟鞋,她央求吴妈说,“就穿一天,反正这辈子也只有一次。”   吴妈不怕她撒娇,就怕她用这种可怜兮兮的眼神看她,便只能打电话让店里送鞋子过来。一双双样式各异的高跟鞋,占了小半个客厅,有几双带钻的还在水晶灯下闪闪发光,她差点就看花了眼。她不是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鞋子,只是从没想过有一天也可以穿到自己的脚上,她不贪心,只从中选了一双,她想,一双就够了。   她穿不惯高跟鞋的,站在宴客厅里没多久就觉得小腿有些酸痛,现在坐在沙发上,将礼服往上撩开一些,果然见小腿有些微微肿起。她弯下腰去,用手揉了揉,那是她受过伤的腿,上面还有一道长长的丑陋的疤,倒不是没有办法消去,只是觉得没有必要。就算那块皮肤变得如以前一般光滑无痕,也改变不了她瘸了这个事实,无所谓自欺欺人。   “腿怎么肿了?”看到她小腿上的情形,赵管家由惊讶转为忧心,“夫人,我来帮您按按吧。”她搬了个矮凳坐到沙发前,将玉初的腿放到她的膝盖上,轻轻地帮她揉按,手劲刚刚好,玉初感觉绷紧的那根神经慢慢松懈下来,小腿也不那么酸了。   “你不要那么叫我,我听不习惯。”玉初说,“你叫我玉初就可以了,家里人都这么叫我。”   赵管家的手顿了一下,紧接着应了声“好的”。她原听说家里将要来的女主人又傲慢又冷漠,光心理准备就做了许久,这一见才知不过是个普通的小丫头罢了,哪有那么可怕。不过是这丫头的表情严肃了点,不大爱笑而已。可她在乔正谚身边待了那么多年,再冷漠再严肃的表情她都习以为常了。? ☆、初遇,重逢(五) ?  天色一点点暗下去,乔正谚从筵席上下来已经将近半夜,他喝了不少酒,扶着走道的墙壁往休息室走,连走道里的灯光都变得黯淡模糊起来。走进休息室的时候,他的脚步趔趄了一下,撞到墙上,发出“砰”一声巨响。玉初原本已经换了衣服在床上睡下,此刻也被他吵醒了。她从床上坐起来,只见他一步步朝她走来,脚步有些虚浮,脸色也苍白得很,仔细一看,眼里还布着血丝,是累极了的样子。   “对不起。”灯光下,他的神情比往日柔和许多,但眉间却是微微蹙着,少了一点平常的冷静,他只是坐在她的床边,无缘无故地跟她讲了这么一句话。玉初有些摸不着头脑,大约是看她露出不解之色,他又补充了一句,“把你吵醒了。”   “没关系,”玉初还当是什么大事,听他这样一讲,顿时松了一口气,“我们不是还要回家吗?你不把我吵醒怎么带我回家,喝醉了吧?”   玉初刚刚睡醒,两颊还带着点儿红晕,此刻微微咧嘴,两个梨涡便若隐若现,透着点小孩子气。他仿佛被什么扎了眼似得,不由地移了视线,“那你把衣服穿好,我们回家。”   赵管家取了外套过来帮她穿上,乔正谚没有等她,大约喝了太多酒,觉得房间里的空气太闷了,对她说了一声“我在外面等你”便独自出门了。玉初原本想要应一声“好”的,但话到嘴边只听见关门的声音,他的背影已被关在了门外。她的那声“好”只得咽下去,仿佛留在胸腔的地方久久回荡。   他们的新房在城西一处别墅区,是乔正谚以前住的房子,离乔氏总公司近,交通也方便。结婚之前,他带她来过一次,装修低调简约又大气,家具不多,显得空旷,再加上主体色调是黑和白,难免显得冷清些。当初他问玉初是不是需要重新装修,玉初只考虑了一下说,“我还没想好,等我想好了再说吧。”于是那房子至今还是原来的样子。   赵管家给她放好了热水准备好了浴袍,还问她要不要帮忙,玉初接过浴袍说,“不用了,我自己可以。”其实以前在家里,这些事情她也都是独立完成的,除了防滑地板,房间或者盥洗室里都没有什么特殊设备。所以现在即便没有吴妈在身边照顾,她也没有觉得很难应付,虽然她的确有些想念吴妈了。   吴妈原本是想要跟着来陪她的,可最后两个人商量还是决定让她留在家里。吴妈在郑家待了一辈子,是她的家人也是爷爷的家人,虽然爷爷的心里眼里满满当当的都是郑家的家业,她还是不希望爷爷太孤单,至少还能有一个说得上话的人在他身边。   浴室里水汽氤氲,玉初打开了浴缸的空气按摩系统,水微微发烫,自上而下的气泡按摩着她的身体。她今天站了许久,只觉得腰酸背痛,如今才算得以缓解。左腿上的伤疤一直由膝盖处往下到脚踝上方,这么多年,虽然淡了许多,她却依旧觉得有些狰狞可怖,仿佛一条长长的蜈蚣。当初那场车祸十分严重,若不是妈妈将她护在身下,也许她受的伤还不只是这样,每每想起,血肉模糊的画面还如此清晰。有种痛楚,历久弥新。   她习惯性地伸出手去拿浴巾,却发现自己左后方的墙壁上空空如也,这才惊觉这里不是家里,环顾四周,竟然是这样的陌生。浴室的水汽还未散去,墙上的大镜子上是一层密密匝匝的水雾,里面只有一个隐隐约约的轮廓,看不清晰。她觉得有些恍惚,这个地方,昨天还是一个普通的房子,现在成了她的家,那个男人,三个月前只是一个陌生人,现在成了她的丈夫。这种感觉很微妙,她有些紧张,有些害怕,有些迷茫,却还有一点久违了的憧憬。   她穿了从家里带过来的睡衣,中规中矩的样式,长袖长裤,裤管一直到脚踝处。将头发吹到七成干,她便到客厅里的沙发上坐着,乔正谚还在楼上的盥洗室里没有出来,她打开电视随便点了一部喜电影看。无厘头的情节,她喜欢电影里的主角,他一个人便可以制造出几个人在一起聊天时的热闹效果,赶走了空气里许多冷清因子。   赵管家知道她是在等乔正谚,便什么也没说,自顾回了房。电视机荧屏上的画面连续不断,吵吵闹闹的声音不断传出,都是玉初及其熟悉的,她看过无数遍,几乎能够将台词背出来。她有些累了,迷迷糊糊地就要睡过去,却突然听到乔正谚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困了怎么不回房睡?”他穿着深蓝条纹的棉质睡袍,头发上亮晶晶的,还在滴下水来,有一滴刚好在他低头的时候落到她的额上。她下意识地伸手去抹,却刚好与他伸过来的手碰到了一起,她如触电一般将手缩了回去,脸上又有些发起烫来。   乔正谚长这么大,着实没有见过这样害羞的女孩子,他在她旁边坐下,将她额上的水渍拭去。他看着她红红的双颊,有些想笑,想要提醒她,他们已经是夫妻了。笑意都到了眼角,话也到了嘴边,却又好像被什么哽住了,终究硬生生地咽了下去。   “嗯,”玉初见他久久未开口,平复了下心绪,又抬起头来说,“我可不可以先睡客房里,我不习惯……”她的话语有些错乱,“我是说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太短,能不能给我一段时间,让我适应?”   乔正谚大约没料到她会这样说,有些意外,不过很快便应了一声“好”,“那我去楼上睡,你睡主卧,这样方便些。”主卧设在底楼原本就是为了迁就她,现在这样安排也算是合情合理,玉初没有跟他客气,只是点了点头。   “别关。”乔正谚将她扶到卧室里,帮她盖上被子,正要关灯时却被玉初一句话制止了,“别关灯。”   “你睡觉不关灯啊?”乔正谚虽觉惊讶,毕竟大多数人在明亮光线下都是很难入睡的。但他到底没有细究,只说,“那你好好休息”,便留了灯出去。   被子是胭脂色的,上面绽开大朵大朵鲜妍的玫瑰,十分喜庆的图案和颜色。大约是刚刚晒过的缘故,上面满满都是阳光的味道。除了吴妈,已经很久没有人这样跟她道过晚安,她心里的某处也被晒得暖暖的。从前她在书上看到过一句话,爱欲于人,犹如执炬逆风而行,必有烧手之患。失去过挚爱的人更能体会其中滋味,她不晓得现在这样算不算太贪心。   早上,乔正谚从楼上下来时,玉初已经坐在餐桌旁了,他本是十分得体地跟她道了声“早”,风度翩翩又斯文有礼,却不料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差点没被绊倒。他看了看脚下,不禁蹙起了眉,毛绒绒的一小团,对着他“汪汪汪”的叫,还缠着他不让他前行。奶糖似乎与他气场很不和,老是要和他闹矛盾,老话说打狗也要看主人,据说这烦人的狗还是郑玉初的陪嫁物品,若不是看在郑玉初的面上,估计他早就已经将这条狗宰了剁了喂狗了。   他与奶糖在那里纠缠了一阵,实在是不得其法,只得看向狗的主人,却见她看戏一般坐在那里,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郑玉初是没有见过乔正谚这般狼狈的样子,相处的几个月只觉得他举止得体,永远不慌不乱,像个不会出错的机器人。今日见他与奶糖置气,觉得又新鲜又有趣,就不自觉地笑了,但见他越来越黑的脸色,她真的有点担心他会将奶糖给煮了,便只能拍拍手,喊了声“奶糖”,奶糖听话又自觉地跑向她的脚边。? ☆、扬路尘,浊水泥(一) ?  餐桌旁,两个人面对面坐着,乔正谚的面前是面包黄油,玉初则习惯吃清粥小菜,赵管家十分贴心地按他们各自的口味准备了两份。   餐桌一旁放了一份烫好的报纸,乔正谚大约是习惯了,刚坐下就将报纸拿了起来。虽然报纸被一折为二,但还是将他的脸掩在了后面。报纸的背面是密密麻麻的字,看得人眼晕,玉初只看到半个大标题“九大行业五类企业风险”。她自顾吃着饭,这样的用餐形式她已经十分习惯,以前每周两次与爷爷一起吃早餐,爷爷也总是这样拿着报纸看。她唯一记得的便是那一个个的加粗大标题,什么“集团破产引爆银行风险”,什么“XX集团XX工程发展受挫”,还有什么“XX证券年度投资策略会”……   她不懂这些,也不敢兴趣,记得以前爷爷也有意让她学习参与公司事务,但见她实在是兴趣缺缺,爷爷也就不再勉强她。强求没有好处,大抵爷爷也怕将来有一天,若真的将郑氏交给她,她会把它搞垮了,毕竟那是他一生的心血。   乔正谚放下报纸的时候,她也已经用完了早餐,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早上她的胃口一向不怎么好。   “早餐还合口味吗?”乔正谚十分贴心地问她,如一个主人有礼貌地招待他的客人。玉初没有说话,只象征性地点了点头。   梅雨季节,雨水总是特别多,一大早窗外就布满了银丝,淅淅沥沥的不肯停歇。玉初不喜欢下雨天,心情也跟着天气一起阴沉起来。但她大多数时候都这样沉默,所以乔正谚也没有放在心上,只接着说道,“最近公司有一个项目要启动,这段时间我会比较忙,所以能不能将蜜月渡假延迟一段时间,等我忙过这一阵?”   奶糖大约是饿了,在玉初的脚上蹭啊蹭的,又趁机跳上了她的膝盖。这一下太突然,将她吓了一跳,不禁蹙了蹙眉,奶糖还不知好歹地在她的手背上挠痒。她一边用手安抚着奶糖,一边抬头,对着乔正谚应了一声“好。”   乔正谚本还想再说点什么,但见她逗弄着她那条狗,仿佛并不打算再开口,便跟她道了声别,出门去公司。   赵琪早早地泡了咖啡端到他的办公室里,一缕白雾袅袅娜娜地向上升腾,咖啡香气很快四溢开来。赵琪笑着跟他道“恭喜”,又说,“新婚第二天就来上班,你也真够敬业的。”她这话里不无调侃之意,乔正谚很少听到她用这种略带不满的口气跟他说话,也觉得有趣,“听你这句话的意思,好像我结婚你不大高兴,那我怎么记得当初这建议是你提出来的。”   “我还不是想让你早点启动那个项目,巩固你在董事会的地位,顺便杀杀那帮老家伙的气焰,让他们记清楚在乔氏谁才是主。不要以为跟在乔振华父子后面,把你赶出乔氏就天下太平了。”赵琪素来算得上稳重,极少在他面前抱怨发脾气,如今这番咬牙切齿的样子倒叫他有些好笑。   赵琪见他一副似笑非笑,又不紧不慢的样子,更加生起气来,“倒是你,当初你若不是这么想的,就算我拿把刀架在你脖子上,你也不会娶她。反正现在你可高兴了,你这边婚约一宣布,董事会那帮老家伙听说有郑氏的参与,立即表决通过这个项目,银行那边又巴巴给你送钱来。什么问题都解决了,最要紧的啊,你还抱得美人归了呢。怎么样,软玉温香在怀,感觉很不错吧?”   赵琪连珠炮似的吐出这么一长串话,还带了那么点儿火药味,听得乔正谚摸不着头脑,“这一大早的,你这又是跟谁生气?你以为我这婚一结就万事大吉了?”他冷笑了一声,又不由得用手里的钢笔在桌上轻叩三下,“乔振华和乔启琛势必会更加防着我,至于郑老爷子,他又岂会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娶郑玉初。他为了在乔氏分一杯羹,连自己的孙女都可以拿来做筹码,他能让郑氏走到今天,会是什么善茬?我们只不过是各取所需罢了。”   最后那句话他不说赵琪也明白,利益关系最容易建立也最容易破裂。她不由得叹了口气,“只可怜了你新娶的媳妇儿,左右被人利用。”她说这句话的时候,特意仔细盯紧了乔正谚,却没有在他的脸上察觉出丝毫变化,依旧是温润的神情,稳重的气质。   结束这个沉重的话题,赵琪在乔正谚的办公桌前的转椅上坐下,很快进入状态跟他讨论起近日的工作来。之后又通知他近来需要参加的应酬、宴会,最后还不忘补充一句,“没事多带你媳妇儿出去露露脸,最好让大家都知道你们夫妻情深。”   当乔正谚跟玉初说起商务聚会的事情时,玉初有些为难的蹙起了眉。她不是不想挽着他的手,与他并肩站立,只是她从没出席过这样的场合。不是不喜欢人多热闹,只是不想一瘸一拐,涂脂抹粉地面对一大群陌生人,还要强颜欢笑。因此她犹豫地反问,“我可以不去吗?你可以找其他女伴的。”   她的声音很低很轻柔,并不那么坚定,乔正谚将赵管家递过来的果盘放到茶几上,又从中取了一块苹果递给身旁坐在沙发上的她,沉默了一会儿又开口道,“没有什么女伴,我只有一位太太。”   细细的牙签上插着一片形状不规则的苹果,色泽莹润,她不用尝也知道那是极甜的。他看着她说,“没有女伴,只有乔太太。”他那么专注地看着她,眼角似有笑意,告诉她,她是乔太太了,从此她多了一个家人。   “那好吧,我跟你一起去。”最终她还是选择妥协,却没有丝毫勉强。他看着她脸上带着的笑容,心里莫名地抽动了一下,这是他想要得到的回应,却不知为何,丝毫没有轻松的感觉。   黑色的拽地长礼服是乔正谚替她选的,镜子里的人睫毛又长又翘,淡淡的蓝色眼影,一点点胭脂成功地遮盖了她平日里略显苍白的脸色。这样的妆容精致,让她差点儿认不出自己来,化妆的威力竟这样大。发型师手握她的头发,由衷夸奖道,“乔太太的发质真好。”这话是实话,因为她平时不需要出门,也就不需要收拾发型,对头发有伤害的烫和染都免了,永远是清汤挂面的直发,又黑又亮。她想这是她最最拿得出手的地方,简直可以拍洗发露广告去。   长裙拽地,她只能又穿上了高跟鞋,这是必要的搭配。她依旧没有柱拐杖,挽着乔正谚的手,略略地将身子倾向她,乔正谚当惯了她的人工拐杖,早就驾轻就熟,速度不快也不慢,正合了她的心意。   喧闹的宴会大厅里衣香鬓影,西装笔挺的商业精英,彬彬有礼,气度不凡。妆容精致的名媛淑女,姿态优雅,笑容更是无懈可击。玉初一脚踏进,差点没被里面明晃晃的水晶灯光闪了眼。犹如一个旅游客闯进原始森林,不晓得前方有怎样的危险等着她,局促而惶惶不安,只能如婚宴那天一样,一步不离地跟着乔正谚。   不断有人来与他们打招呼,寒暄恭维,说他们郎才女貌的有,说他们天作之合的也有。乔正谚早已见惯了这样的场面,只应付自如,玉初则不停地重复“你好”和“谢谢”这样的字眼,其余她不会说也不用说。寒暄过后,也有人谈起公司项目,商业前景,这个时候,她原是应该识相地回避,不去打扰他们,奈何她腿脚不便,哪儿也去不了,只觉得万分煎熬。   索性后来乔启琛和沈心南夫妇也来了,玉初如寻到救星一般对乔正谚说,“你跟他们聊,我想去找大嫂说说话。”乔正谚大约是看出她的心思来,也不好再勉强她。   在这之前,玉初只见过沈心南两次,一次是在乔家大宅,还有一次便是在婚宴上。但她对沈心南的印象十分深刻,她是标准的江南美女,精致的五官,高挑纤细的身材,再加上内里透出的温婉气质。她想但凡是见过沈心南一次,也绝不会轻易忘记她。   两个男人各自去忙他们的事情,沈心南扶着玉初到角落的吧台前坐下,拿了一杯饮料递给她。沈心南穿一件月白色印花的及膝旗袍,衬得身线委婉,她微微笑着,笑容清浅,如初开的兰花一般淡雅,“还习惯吗?我是说结婚之后,正谚他,对你好吗?”   “挺好的。”再正常不过的寒暄,玉初没有多作考虑已开口作答。沈心南却仿佛有些心不在焉,顿了一下才“哦”一声,只说了句,“那就好”,两个人自此却又是无话可说。沈心南的笑容挂在嘴角,眼神却有些黯淡,大约她也不喜欢这样的场合,玉初如此想。? ☆、扬路尘,浊水泥(二) ?  杯中红酒微微摇晃,在杯沿形成一个柔美弧度,沈心南手握细长如颈的玻璃杯脚,轻抿一口。双唇被红酒沾湿,淡色的口红更显莹泽,为她添了一分柔媚之态。这种姿态在她对着不远处一个角落绽开笑颜时展现得更加淋漓尽致,“我有几个朋友在那边,我们过去,我介绍给你认识。”   沈心南已经伸手来扶她,玉初本想拒绝的,但见她兴致很好的样子,便随着她站了起来。没走几步,就有人来向她们打招呼,不是名媛便是淑女,几个人说的都是场面上的客套话。唯有一个叫夏璟瑜的女孩子,笑得活泼极了,那是故人相遇才有的笑容,由心而发。   “南南,许久不见了。”夏璟瑜握着沈心南的手摇了摇,虽然笑着,眼里却似噙着泪水。   “阿瑜你回来了,怎么不来找我呢?”沈心南也动容,话语里虽带了点儿嗔怪之意,但心里却很是高兴,只听夏璟瑜解释说,“我这也是刚刚回来,连时差都没倒过来,就让我妈拉到这里来了,还在那儿拼命地给我介绍这个介绍那个,好像急着把我推销出去似的。”不晓得她附耳在沈心南耳旁说了句什么,两个人都掩嘴笑起来。   “这位是?”两个人叙完旧,总算注意到身旁像木头人般站了许久的玉初。夏璟瑜见她表情有些呆滞,虽然丝毫不见小家子气与紧张扭捏之态,但到底还是与这个地方有些格格不入。   “郑玉初,正谚的太太,这是夏璟瑜。”沈心南介绍她们俩认识。   夏璟瑜“哦”了一声,还特意将尾音拉得老长,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意味,她向玉初伸出手来,“你好,我是夏璟瑜,和心南还有乔正谚都是高中同学。”   这下轮到玉初惊讶了,原来乔正谚与他大嫂还是高中同学,她倒不曾听谁提起过,她机械般地与夏璟瑜握了手。眼前一亮,见乔正谚正朝她们这边走来,她心里高兴,想着终于可以离开这里,到外面呼吸一口新鲜空气去。却不料夏璟瑜被谁撞了一下肩膀,顺势朝她这边推搡过来,她原本就有些站不住了,这下更是控制不住地往后狠推了两步,差点儿就要往后倒去,好在身后有人扶了她一把,她才得以站住脚。   站定后才发现原来这一下遭殃的还不止她一个人,那个撞到夏璟瑜的男人手里还拿着一杯红酒,刚刚好全数倒在沈心南的旗袍上。月白色的缎子上红红的一大片,如干涸的暗色血渍,难免有些狼狈。乔正谚反应快,早就脱了自己的外套递给了沈心南,沈心南倒像是还没有从状况中出来,愣了一下才接过他的外套,披在身上,挡住胸前那一大块儿酒渍。   这边玉初正向扶住她的大恩人道谢,恩人摆摆手说了声“小事一桩”,仿佛是听到有人在叫他,他朝着大厅门口挥了挥手,又对玉初说,“我要走了,你站稳了啊。”他见她点头,便转身走了,玉初听见大厅门口传来女孩子的声音,仿佛在叫“孟靖远”。   “没事吧。”乔正谚朝着玉初的视线望去,只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略略蹙起了眉。玉初只觉脚踝处传来一阵刺痛,她靠向乔正谚,挽了他的胳膊,低声说了句,“我要回家。”这话可不是征求意见的语气,乔正谚听出其中的潜台词是,如果你还不想走的话,那我先走了。她难得用这种态度跟他谈话,想来是真的特别不耐烦这种氛围。   “那就回家吧。”他的手从后面环过来,轻轻揉着她的腰,简单跟沈心南和夏璟瑜道了声别,便扶着她走出了宴会大厅。上车前,乔启琛和沈心南也从里面出来,沈心南身上已经换了乔启琛的外套,乔启琛将乔正谚的外套递还给他,又客套有礼地跟他道了声谢。乔启琛虽不如乔正谚那般相貌出众,但也算得上是仪表堂堂,在加上他的笑容里总带着几分儒雅之气,显然比乔正谚平易近人多了。   明明是晴朗的夜,空中却依然不见几颗星星,疏朗又黯淡。夜风呼呼地从窗外吹进来,还带着几分寒意,吹得两颊都有些发麻了。玉初只管将头转向窗外,聚焦于某个不知名的角落里,不言也不语。乔正谚怕她着凉,早就示意小谢将车窗关上,可玉初偏偏不让关,说是车里太闷。此刻听见她咳了几声,便也不再顾忌她的反对,又对小谢说了一遍,“把窗关了。”   “别关。”玉初有些执拗地反对。   “关了。”乔正谚的口气已经不容拒绝。   小谢虽有些为难,但好歹还知道自己的衣食父母是谁,默默地按下按钮,墨色透明的车窗一点点在玉初的面前升起。两个人像赌气的孩子,一路无话。   回到家中,玉初换下鞋子,拿了赵管家准备好的睡衣便进了盥洗室中,赵管家见她一脸不高兴的样子,有些担心地问了乔正谚一句,“这是怎么了,出门的时候还好好的,怎么不开心了?”   “没事,大约是聚会太无聊,闷着了。”到底还是小女孩的心性,乔正谚不甚在意的样子,说完便径自上楼换衣服去了。刚刚解开衬衫领口的扣子,便听到楼下“砰砰砰”的几记敲门声,赵管家的声音带着急切。   “怎么了?”匆匆下楼,只见赵管家在敲主卧里盥洗室的门。   “刚才我听到动静,怕是摔了,”赵管家脸上满是担忧之色,“可我喊她,她也不应啊。”她说着已经让到了一旁。   “初初,初初你没事吧?”乔正谚耐着性子在外面敲了几下门,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再不出声,我踢门了。”他心下一急,连脚都已经抬了起来,却在这个时候听到她的声音,仿佛受了惊吓,“你不要进来。”她的声音带了恳求之意,又重复了一遍“不要进来”,他的心不知被什么揪了一下,即刻安抚她道,“好,我不进来,那你把门打开,让赵管家进去好不好?”   里面又安静了许久,一点动静也没有,他等得没了耐性,又喊了一声她的名字,这才听到她的回应,低声的虚弱的,她说,“我站不起来。”   这句话一入耳,乔正谚也收起了与她商量的心情,没有一点预兆地直接一脚将门踹了开来,开门的瞬间只听到里面一声尖叫。他从未料想郑玉初平时看着娇小柔弱的样子,声音竟会有如此震撼力,简直能将房顶给掀了,若不是这个小区里,房子间的距离隔得较远,恐怕早就有人上门投诉来了。   他被她吓了一跳,心脏还在砰砰砰的跳,已经转过了身去,“别叫了,我不进来。”   玉初原是在聚会上被夏璟瑜那一撞撞得崴了脚,起初还不觉得,后来却是越来越疼,脚踝处肿得老高。她脚上没有力气,浴室的地板上又有水渍,这才滑了一跤。浴室里头雾气氤氲的,赵管家见她摔倒在地上,身上又只盖了一件浴袍,十分狼狈的样子。她一进去便掩了门,将乔正谚关在门外,然后帮着玉初将睡袍穿好。碰到脚踝处的伤口,玉初忍不住倒吸一口气,赵管家看到她脚踝处一阵青一阵红的,可心疼了一番。   收拾妥当,乔正谚才被放行进门,将她从地上抱了起来。她很瘦,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轻一些,她的头发被水汽打湿了,每走一步都会碰触到他的下巴,湿湿的,凉凉的,上面是若有似无的淡淡的清香。将她放到床沿上,他接过赵管家递来的毛巾,帮她擦了擦额上的汗,只见她平时就没什么红润之色的两颊更加苍白了。   “痛吗?”他蹲下身去,刚一触到她的脚踝,就明显感到她的脚往上缩了一下,只是很快又放松下来,明明痛得眼泪都在眼眶里打转了,却还是低着头,半句话都不言语,仿佛在跟他赌气一般。   赵管家取了药酒来,想要帮她涂上,但乔正谚已经伸出手来接过,示意她出去。他坐到床沿上,让玉初的腿搁在自己的膝上。睡袍挡不住小腿,那道丑陋的伤疤就这样曝露在明亮的白炽灯下,他只知道她小的时候出车祸伤了腿,但此刻看到这道由膝至脚踝上方的伤疤,还是不由的愣了一下。却不料这一闪神,她又有将腿缩回去的趋势。   “别动。”他强势地握住她的脚腕处,又用眼神警告她,“再动就不管你了。”见她乖乖地听话安静下来,他的声音也柔和许多,“我现在给你抹药,你忍着点疼。”说完,也不听她的答复,直接将药酒往手心里一倒,便将手心贴到了她脚踝处肿起的地方,揉按起来。玉初没有想到他这样专业,他手上使了劲,动作又快,脚踝处很快就热了起来,这才是名副其实得火辣辣的疼,她咬着唇,微微将头向上仰着,只怕一低头,眼泪就要夺眶而出。   偏偏乔正谚还在那里说话,也不知是不是为了转移她的注意力,“脚崴了也不说,知不知道这样会留下后遗症的?是不是我让你陪我参加宴会,你不高兴啊,还是怪我没有陪你,一个人在那里太闷,太无聊了?”手上滑过一丝温热,抬起头来,却见郑玉初看着他,眼泪扑簌簌地往下落。虽说早就听说女孩子是水做的,但也没曾想过她的眼泪这么多,大有水漫金山的架势。   有些男人是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看见女人哭,乔正谚正是这群男人中的一个,他有些不知所措,想要去抹她脸上的眼泪,抬手才惊觉自己满手都是药油,实在不合适往她脸上涂。只好笨拙地问了一句,“你哭什么?”   “疼啊。”玉初吸了吸鼻子,哽咽地答道,眼泪还是止不住地往下流,“我不喜欢那种聚会,我在那里,我连站都站不稳,除了你我谁也不认识。还有那么多见都没见过的人来找我聊什么……什么珠宝首饰的,我知道她们谁是谁啊?”她借着那份疼痛劲抱怨出声,两颊都胀得通红,之后自己用手抹了一把脸,再不管坐在一旁有些惊讶的乔正谚,将被子一掀,慢慢挪动着想要躺进去。奈何一只脚不争气,一动就有钻心之痛。? ☆、扬路尘,浊水泥(三) ?  玉初已经蹙起了眉,脸上还残留着泪渍,好在原先化的妆已经卸了,否则早就成了大花猫。她还在不停地往床的另一边挪动,明明一句话就能解决的问题,她却偏偏不肯开口求他,执拗的样子让人觉得好笑又心疼。   乔正谚终是叹了口气,将她抱了起来。玉初没有反抗,任他将她抱起又放下,还帮她掖好了被子,他的身上总是若有似无带着一股薄荷味,好像是剃须水的味道,十分清新干净。   她侧身闭上了眼睛,明知他还没有出去,却也没有什么心思跟他道晚安,听到脚步声响起,又渐渐消失在耳边,这才动了动依旧疼痛的脚,换了个稍微舒服一点的姿势。只是片刻之后那脚步声又由远及近,她飞速地重新闭上了眼睛装睡,只觉脚上传来一片冰凉,热辣的疼痛感顿时消褪不少,她知道用冰袋冷敷对她的伤口是有好处的。   他的声音从床尾传来,依旧冷静,没什么起伏波动,“既然你不喜欢出席这样的场合,那以后就不去了。”   房门阖上的刹那,玉初又睁开了眼睛,他为她留了一盏床头灯,光线柔和,一点儿也不刺眼。就像小的时候妈妈坐在床沿上给她讲故事,淡淡的光晕打在她的脸庞,她的眼里总是带着笑意,那么暖,那么暖。她可以向妈妈倾诉所有的事情,高兴或者难过,无所顾忌。自父母离开,十几年,她几乎没有发过脾气,更没有与谁闹过别扭,今天也不知是怎么了,这样生气,连她自己都觉得有些无理取闹。不是不想与他并肩,只是不希望每一个人都观赏着她一瘸一拐的姿势,还要假意恭维地对着她和乔正谚说,“这是郑老的孙女吧,你们真是郎才女貌”。   不知她这样跟他闹,他是不是生气了,反正他一向都没有什么表情,无论是开心还是不开心,即便有时候对着她笑,也总想是隔了一层纱布,根本就看不分明。   赵管家扶着玉初在餐桌旁坐下,告诉她乔正谚已经去了公司,她只是淡淡地应了一声。经过一个晚上,她脚踝处的伤处已经不那么疼了,乔正谚给她按的那几下效果很好,简直可以媲美跌打医生。记得那年的夏令营,看完日出,他将她从山上背下来,气喘吁吁地摊倒在旅舍的长椅上,瞥了一眼她的脚,连气都没有喘匀就大言不惭地对她说,“我帮你看看脚吧,我以前跟一个跌打师傅学过。”因为没有得到她的回应,仿佛怕她不相信,他又强调道,“是真的,我没骗你,你不相信啊?”   她摇摇头说,“我不相信。”大约从没被人这样明目张胆地鄙视过,他的表情有些挫败也有些恼怒,可她却觉得愉悦,因为很久没有人与她这样聊天,开玩笑。在初秋的早晨,太阳并不灼热,风里夹杂着阵阵清香,是院子墙角攀爬向上的凌霄,浅绿色的羽状叶片,衬着大朵大朵橙红色的凌霄花,让人心旷神怡。   她有些走神,低头机械般地舀着碗里的白粥,没有一点儿味道。奶糖在她的椅子下面打转,有时候伸出舌头在她的脚上添两下,她放下勺子,将奶糖抱起来,轻轻地抚摸着它背上的毛。奶糖叫了两声,声音很轻很低,如呜咽一般,有气无力的。其实她觉得奶糖挺可怜的,因为跟了她这样一个主人,所以每天都只能窝在家里,连如其它狗狗一样,每日被拉出去溜一圈的机会都没有,即便锦衣玉食,也不过是一只金丝雀罢了。   有时候她想要放奶糖走,可事到临头,又总是舍不得,如果奶糖也离开了,就连这样的呜咽声她也听不到了。   乔正谚总是很忙,和爷爷差不多,每日吃完早餐就出门,通常应酬到很晚才回家,有时回来早一些,也总是待在书房里。她想给他送咖啡进去,可赵管家告诉她,他不允许别人进他的书房,不喜欢别人打扰他,于是她也只好作罢,将咖啡倒进了奶糖的碗里。苦涩的黑咖啡,奶糖刚用舌头一舔,便痛苦地哀嚎一声,嫌弃地跑得远远的,蹲在一旁角落里独自哀伤。   其实赵管家说的不对,不是所有人都不能进乔正谚的书房,因为她总是见到他的秘书赵琪在那里出出入入,一旦关起门来就是老半天,有时候她还与他们一起吃饭。赵管家仿佛很喜欢她,倒不是因为她们俩都姓赵,而是因为她总是帮着赵管家一起摆碗放筷的,有时连饭都帮他们盛好了。赵琪不怎么和她说话,但对她也还算和气,只不过玉初不怎么喜欢她,因为有一次她无意中见到她踢了奶糖一脚,之后每次见她来,她都会把奶糖抱得远远的。   玉初的好奇心不强,她并不想知道他们在书房里谈些什么。她的生活状态还和结婚之前差不多,每天看看书,弹弹琴,插插花再发发呆,一天也没有那么难熬,至少这么多年,她都已经习惯了。唯一的变化是她会有那么一点点盼望和期待,等着太阳下山的时候,他能回来与她面对面地坐在餐桌上吃饭,前提是不要带着赵琪一起回来。   可有时并不是他带着赵琪回来,而是赵琪将他送回来。他喝醉了,连走路都走不稳,半个人都靠在小谢身上。那时她还躺在沙发上,原是在看电影,可看着看着就睡着了,这会儿听到动静又醒了过来。只见乔正谚脸色苍白,额上还冒着虚汗,微蹙着眉,是极不舒服的样子。赵琪大约不知道他不住在主卧里,二话没说就让小谢将他扶了进去,玉初也就拿了拐杖一瘸一拐跟了进去。   “喝多了,胃不舒服。”赵琪帮乔正谚脱鞋子,脱外套,帮他盖好了被子,又这样对赵管家讲。赵管家很快就拿了药和水过来给赵琪,她扶着乔正谚起来,喂药给他吃,是那样的驾轻就熟。而玉初只是站在一旁,什么也帮不了。走之前,赵琪显然是不放心的,又跟赵管家叮嘱了许多话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他睡着了,可是睡得很不安稳,呼吸粗重,眉间始终紧锁。“他以前也这样吗?我是说,喝醉酒,然后胃疼。”玉初问一旁的赵管家。   “在外面应酬,总是空腹喝酒,工作忙的时候连吃饭也不记得,再好的胃也经不起这样折腾。”赵管家有感而发的叹了口气,“我说的话他也总是不放在心上,要是夫人在的话……”她说的夫人自然是乔正谚的母亲,这个玉初是知道的,她还等着赵管家的下文,可是赵管家却不愿再说下去,突然转了话锋说,“时间不早了,我扶你去楼上休息吧。”   床头灯光打在乔正谚的脸上,灯光是柔和的橙色,可他的脸色却没有因此而有丝毫的变化,依旧那样苍白。玉初摇了摇头,“我不去楼上,我今晚留在这里休息。”   赵管家本还要说话,可再仔细一想,他们俩是夫妻,这样才算正常。“那好,我出去了,你也早点儿休息,有什么事叫我。”见玉初点头,她便转身出去了。   玉初在床边的地上盘腿坐下,将胳膊放在床沿上支着下巴,这样子打量他,他仿佛与平日里不太一样了。他的发型早就乱了,还有一绺耷拉在额上,少了一点儿拒人千里的气势,也少了一点老成稳重的气质。其实他也不过比她大了四岁而已,与她的表哥程邵岩一般大的年纪,可程邵岩开心了会笑,生气了会骂人,会跟她开玩笑,他却从来不会。   她握起他放在背面上的手,手指修长,骨节分明,无名指上套着戒指,和她手上的是一对。两只戒指并排着,一大一小,是和谐而另人满足的画面。   乔正谚是在半夜里醒来的,胃部传来的隐隐的刺痛让他回想起今天晚上的事情,头顶上方的灯光让他有些难受,想要伸手去关灯,这一动才发现手早就麻掉了,不晓得被什么给束缚着。一转头,只见郑玉初握着他的手,将头枕在上面睡着了,这才惊觉这是她的房间。她睡觉的时候很安静,连呼吸都特别轻浅,睫毛微微颤动,在眼下留下一个淡淡的黑色的影。这一幕似曾相识,又有点儿恍如隔世,他觉得自己的思绪有些错乱了,赶忙打住了不再去想,轻轻地将手从她的手里抽出来。   可惜抽的一半的时候已经将她吵醒,她睡眼惺忪,有些迷糊地揉了揉眼睛,待看清他之后,又有些紧张地问道,“你是不是不舒服啊?”   “没有,我已经没事了,我回楼上,你到床上来睡吧。”他刚刚打算掀被就被玉初拦住了,“你不要起来,你继续睡吧,我去楼上。”她在地上坐了太久,腿有些麻,光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就用了好久,出去前,她又回头看了他一眼,拐杖敲击地板的声音在静谧的夜里显得格外突兀,仿佛每一下都敲打在人的心上。? ☆、扬路尘,浊水泥(四) ?  乔正谚的房间不大,但是很干净,窗帘与主卧里的一样,米色印花。四面墙壁都是粉白,一点儿装饰也没有,这都不算奇怪,奇怪的是他的房间里没有一张照片,如这个房子里其它地方一样,她从没在这里见过任何一张照片,没有一点从前的痕迹。   玉初在他的床上睡下,留下一盏床头灯,将被子拉到下巴处,被上有她熟悉的味道,带着点儿薄荷的清凉。那晚,她睡得并不安稳,梦见他给她讲笑话,忘了笑话的内容,只依稀觉得是很好笑很好笑的,因为连凌霄花也瞬间绽放了,仿佛在为他捧场。又梦见他唇色发白,眉间紧蹙,很痛苦地看着她,嘴唇一开一合,喃喃地说着什么,可她却怎么也听不清晰,一颗心都揪了起来。早晨从梦中惊醒,那种难以言说的感觉却是久久不能消散。   看了看床头柜上的闹钟,玉初没有停顿片刻便从床上爬了起来,想到乔正谚昨天晚上那个样子,她确实有些担心。可一下楼又看到他坐在餐桌旁,手里拿着报纸,面前是一成不变的面包黄油和一杯黑咖啡。他的背脊一向挺得很直,面色如常,衣冠楚楚,完全没有办法与昨晚虚弱狼狈的他重叠起来。甚至在看到她的时候,他还十分礼貌温和地跟她问早安。   “早安。”玉初这样简单地回了他一声,然后坐到他的对面,安静地低下头吃饭。她的饭量很小,每天早上都只喝一小碗白粥,配几样酱菜。她的餐桌礼仪学得很好,与她坐得这样近,也几乎听不到她用餐的声音。她每天都待在家里,自顾自地做着她自己的事情,安静到几乎可以让人忽视她的存在,可有的时候,她又让他不得不正视她确实与他住在了同一个屋檐下,并且闯进了他的生活中。比如说,那次从商务晚宴上回来,她跟他闹别扭,这样不管不顾,像个任性的小姑娘,让他有些束手无策。再比如说现在,他已经上了车,却看见她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从大门里走出来。   乔正谚有些好奇,她平时并没有出门送他的习惯,料想是有什么着急的事情。他推开车门,重新下了车,与她面对面地站着,“有什么事吗?”   她披散着一头及肩的直发,在暮春早晨的阳光里显得又黑又亮,她的表情有些不自然,犹豫了一会儿才开口道,“你胃不好,再外面少喝点酒,不然以后很难养好的。”她略显苍白的脸上出现一抹绯红,没有等到他的答复,已经转身往屋里走了。   这样的话,已经许久没有人对他讲过,他不由得愣了一下,仿佛从喉咙里头流入一杯温热的白开水,流经五脏六腑,也暖了胃。   晚上从外面回来,已经将近十点钟,客厅里留了一盏落地灯。景德镇陶瓷灯罩,洁白的底子,上面是手绘的折枝梅花,胭脂红色的一点一点,在灯光映照下显得格外艳丽,真真如雪中红梅一般。这盏灯是在一次慈善拍卖会上得来的,买的时候只不过是一时兴起,没想到玉初看到后竟十分喜欢,盯着它观赏了好久。   电视屏幕还在忽暗忽亮得闪烁着,音响里传出来的是某位香港谐星经典的笑声,只有他一个人的声音,已经热闹非凡。乔正谚一周中大约有三四天都是这个时候回来,总能看见玉初倚在沙发上,有时候已经睡着了,有时候还醒着,直愣愣地盯着电视屏幕看,可屏幕上总是那么几部电影,总是那么几个人,“哈哈哈”的笑声在客厅里回荡,尤衬出这个空间的清冷。   果然玉初已经睡着了,原先搭在身上的毛毯早就滑到地上去了,身上只穿一件单薄的长睡衣,一直掩到脚踝处。大约因为冷,她整个身子都蜷缩着,像一只受了惊吓的可怜的猫。   “初初。”乔正谚捡起地上的毛毯,随意地搁在沙发上坐下,只弯腰唤了一声便将她唤醒了。   “你回来了。”她脸上透着淡淡的粉,一句话轻得几乎被电影里的声音掩盖过去。   他拿起一旁的遥控将电视关了,“回房睡吧,睡在这里会着凉的。”也许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他的声音很轻柔,仿佛怕惊吓到什么。   “嗯。”玉初点头应了一声,原本已经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走了几步又停了下来,仿佛想起什么似的。“你等等。”她转身又走回了他面前,“你先不要上去,在这里等我一下。”   他还来不及问她要做什么,她已经往厨房的方向走去了,步子比平时快了一些。不多时,她又从厨房里出来,这一次她没有柱拐杖,两只手捧着一个塑料的碗,碗里腾腾冒着热气。她原本就是行动不便,此刻又怕碗里的东西洒出来,所以走得极慢,那想要维持平衡的姿势很艰难,又有些搞笑。   他忙几步上前将碗从她手上接了过来,原本还不太浓重的药味扑鼻而来。碗的边沿处很烫手,他快步走到餐桌旁,将它搁置到餐桌上,这才问道,“这是什么药,你生病了?”   玉初拉开一把椅子,在餐桌旁坐下,“不是我,这药是给你喝的,这是赵管家给你熬的,她说这是以前一位老中医给你开的药方,你忘记了。”听到这里,乔正谚不禁蹙起了眉,浓黑的药汁如墨水一般,光闻味道就已经让人受不了了,更别提入口的滋味如何。他是忘记了,不过是选择性失忆,因为他觉得那种苦涩的味道比胃痛更令人难受,所以上次服过一贴之后便放弃了。   玉初仿佛是看穿她的心事,有些迟疑地问道,“你不会是怕苦吧?”这样的表情,这样的语气,分明是赤/裸/裸的鄙视。   乔正谚从小到大,何曾被人这样小瞧过,一个气不过,就屏着一口气抬头将那碗药灌了进去,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玉初原想提醒他那药还很烫,要凉一下才能喝,可是他的动作很快,她想要阻止已经来不及了。看着他一副云淡风轻,强作镇定的样子,她觉着有些好笑,却也觉得有些内疚。作为补偿,她从椅子上站起来,绕过餐桌走到他的旁边,她说,“我给你变个魔术。”仿佛在哄小孩子。   他打量着她,眼里带着那么点不相信的意味,仿佛想将她刚才对他的那点鄙视给还回去。只见她原本握拳的手掌在他眼前张开,十指都分得开开的,“看,什么都没有吧,,”仿佛是为了让他相信,她将手掌前后翻转了好几次,她的一双手纤细,但手指却十分修长,“接下来就是见证奇迹的时刻。” 她说得一本正经,却让他觉得搞笑极了,就这么心神一荡,她已经在他的耳边打了一个响指,重新将手移到他的眼前,手里已赫然多了一颗糖。   “喏,给你吃,”她将糖递给他,捏在拇指与食指指尖,白色底子蓝色花纹的糖纸,三个黑色的大字特别显眼,“大白兔”。这样熟悉的包装,几乎每个人的孩童时代都有它的参与,可那都是多少年以前的事情了,他有些不屑地切了一声,“我又不是小孩子。”   玉初微微蹙起了眉,仿佛上了心,竟跟他理论起来,“是谁说只有小孩子才能吃糖的?苦要用甜的东西来压,我妈妈说……”   平日里,她总是懒洋洋的,连说话也没什么精神,难得像现在这样专注于一个话题。他也起了兴趣,想听听她的高谈阔论,可是她却只起了一个头,如卡带的磁带一般,戛然而止。   “初初,”他仿佛意识到什么一样,站了起来,只见她的眼神瞬间黯淡下去,又被蒙上一层不明的雾气,她低下了头,一时间又是不言不语。他想要安慰她,伸出手,却在即将触及到她的肩时又垂了下来,不晓得应该跟她说什么?   好在她并没有沉默多久,只是抬起头来时,刚才那份神采早就消失不见了,她将那颗糖塞到了他的手心里,也不管他到底接不接受,只说,“我要去睡觉了。”她跟他道了晚安,便拿了一旁的拐杖往卧室的方向走去。她的背影纤细,睡衣套在身上也是空空荡荡的,在灯光下更显得瘦弱。   “初初,”他喊住了她,可等到她回头,疑惑地看着她时,他又有些迟疑,片刻后才微笑着说,“明天晚上,我带你出去吃饭。”   “你不是说,那种宴会,我不喜欢可以不去的吗?”她的声音平静,却又分明透着失望。他觉得这样的声音很是刺耳,就紧跟着解释道,“不参加宴会,我们去佟师傅那里,就我们两个,我下班之后回家接你。”   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仿佛没有听清楚他讲的话,待他想要重新再跟她讲一遍的时候,她却已经点了点头,快速地应了一声“好”。   卧室的关门声响起,他也转身朝着楼梯的方向走去,那颗大白兔奶糖还捏在手里,可惜舌头已经烫麻了,就算再甜也尝不出来。? ☆、扬路尘,浊水泥(五) ?  “不是让你把今晚的时间安排出来吗,为什么自作主张去约龚副局长?”乔正谚将签好的文件放到一旁,一手靠在办公桌上,看着赵琪的眼神有些清冽。   赵琪有些不自然地轻咳一声,很快又镇定心神,“你以为我想什么时候约他,他就能什么时候来赴约吗?是我们有求于人家,时间当然得迁就着他,难得他今天有空。难道我还跟他说,不好意思,我们乔总今天有事,能不能改天再约?再说你到底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非得赶着今天不可?”   黑色的派克笔在乔正谚的指间打了几个转,他的神色未变,很快便有了主意,“你准备一下,待会一起去见龚局。还有,让小谢来上来一趟。”   “好的。”赵琪听到他的答复,顿时觉得松了口气,连声音都比刚才要清亮一些。   小谢从乔正谚办公室里出去,就按着他的吩咐开车回家去接郑玉初。他的车刚到不久,堪堪将车停稳,开门下车,就看到郑玉初从别墅大门里出来。她穿一跳白色长裙,长袖的牛仔小外套,时常披散的直发在后面松松绾起,看上去十分素净,又比往常多了几分活泼,就如抱着几本书走在大学校园里的女学生。只是她手里没有书,只有一根拐杖,迎着夕阳,她的眼睛微眯着,仿佛有淡淡的流光,可是当她看清车边只站了小谢一个人时,那流光又突然湮灭了。   小谢挠了挠后脑勺,不知为何,有些不敢直视她,只思忖着快点将乔正谚的话转达给她。“夫人,乔总今天晚上临时有个应酬,他让我先送你去佟师傅的饭馆,他会尽量赶过去。”   “嗯。”玉初点头应了一声,微蹙的眉间又舒展开来,如同一脚踏入黑暗的人又看到了一点烛光,虽然微弱,但也足以照亮眼前的路。   一片略显破败的老房子,还是那条小胡同,四个轮子的车在里面行驶,难免显得拥挤。小谢的开车技术好,此刻又十分小心,开得很慢,但还是在拐角处差点撞到了人,伴随着哐当一声响,小谢及时将车刹住,“您先坐着,我出去看看。”他一边说着,一边已经打开车门下去了。   那是自行车倒地的声音,原来是一男生载着一女生从右边的胡同过来,差点与他们相撞,好在男生反应快,将自行车一拐,避免了擦撞,却连人带车摔在了地上。玉初从车窗外望去,只见男生正将女生从地上扶起来。说来也巧,玉初定睛一看,那女孩子可不就是上次在餐馆里见到的佟师傅的孙女佟星吗?   佟星的牛仔裤在膝盖的地方磨出一个洞来,里面还渗出一点血渍。佟星吃痛,蹙着眉抬起头来,一副此仇不报非君子的模样,“会不会……”在看清对方是小谢之后,她有些惊讶地顿了一下,很快眼里飞出嗖嗖的冷箭,从齿缝里蹦出后面三个加了着重号的字,“开车啊?”   说完还不忘付诸实际行动,抬起手就想将手里的东西扔向他,可脱手之际,又犹豫了一下,她手中的书上还印着学校图书馆的标签,毁一是要赔十的,她可舍不得自己掏腰包。所以快速地收回手,伸出脚来往小谢的小腿上狠踢了一下,小谢自是稳如泰山,十分绅士地受了她一脚。可她踢完这一脚,又不由倒抽一口凉气,膝盖处传来一阵阵的刺痛,真真应了那句偷鸡不成蚀把米。   而一旁载她回来的男生扶着他那辆半旧不新的自行车,休闲地靠在一边冷眼旁观,嘴角微微勾着,仿佛在欣赏着她的窘态。小谢也是乐不可支,若不是害怕她大厅广众地暴露本性,早就笑出声来了。佟星是又痛又狼狈,身心皆伤之后,只想休养好了再来跟他们一般见识,用胳膊肘捅了自行车旁的男生一下,冷冰冰地说了一声“起开”,便一瘸一拐地朝着家里的方向走去。   走了没多久,小谢的车就从她后面赶超,慢慢地跟在她的旁边。车窗降下来,小谢一脸诚恳,“上车吧,顺路。”   “不用你假惺惺。”佟星瞪了他一眼,肩上背着单肩包,手里捧着几本书,一瘸一拐的姿势有些狼狈,但脸上的神色依然很是潇洒。   “上车吧,阿星。”车终于停了下来,后座的车窗也慢慢降下来,玉初对着佟星微微一笑,然后将后座的门打开了。   佟星见到玉初先是有些惊讶,后来又觉得自己太笨,小谢开的车能载什么人?无非就是乔正谚和郑玉初罢了,因为是玉初开口,她不好再多做推辞,就弯下腰低下头进了车里。刚在车里坐定,她就对着后视镜做了个鬼脸,以命令的口吻对小谢说,“我的牛仔裤可是新买的,是我帮同学翻译了三篇文章的成果,你得赔啊?”   “我觉得破洞牛仔裤挺适合你穿的,你看你瞬间就时尚多了也年轻多了,少了点土不啦叽的气质。”小谢往后视镜了瞥一眼,嘴角微微上翘,一副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样子。玉初很少听到小谢这样开玩笑,她以前只觉得他与乔正谚一样沉默寡言,没想到还会与一个小丫头一般见识,想来他和佟星也是相熟已久了。   佟星是被他气到了,一张脸都胀红了,最后耍赖似得甩出一句话去,“我不管,反正你得赔我。”丝毫不肯相让的语气,一转头却已是换了一副表情,对着玉初笑得分外清甜,明明只见过一面,却像认识了很久的人,“我不知道应该怎么称呼你?照理说我喊乔大哥大哥,就应该喊你嫂子,可我觉得你比乔大哥年轻多了,顶多和我一般年纪,我要是喊你嫂子就把你喊老了。”如此嘴甜,明明是讨好的话,由她口中说出却又显得真诚。   玉初自第一次见到她就很喜欢她,她是一个能将笑意绽开在眼底,又能让身边的人展眉一笑的女孩子。她仿佛被她感染了,也微微弯起嘴角,“虽然我比你大了几岁,不过你还是可以直接喊我名字,叫我玉初就行了。”   “嗯,玉初。”佟星笑着点点头。   真是没有礼貌,小谢打着方向盘转弯,心里却暗想着,一边喊乔大哥,一边又对乔大哥的老婆直呼其名,这不是乱了辈分。若放在平时,他早就挑了她的不是,但此刻老板娘也在,他就将那一肚子的话咽了下去。   从车上下来,佟星捧着书又急着去搀玉初,结果一不小心就从怀里滑下去一本书。她弯腰将那书捡起,怎料又从那本书的某一页中掉出一张纸来,她还没反应过来,只见玉初已经弯腰帮她去捡。她也没有因为她的腿脚不便而去拦她,只是在她将那张纸捡起来的时候跟她道了声谢。   “这是什么?”玉初原是想要将那张纸递还给她的,却在看到上面的字时又迟疑了一下。   佟星一边往里走,一边跟她解释,“这个啊,是我原先打算去学校的图书馆里去借的书,可是有几本太热门了,没有借全,只借到这几本。”她将怀里的书递给玉初看,一本是莫泊桑的《漂亮朋友》,一本是司汤达的《红与黑》,均是法语原版小说。   “你在学校里学的是法语啊?”玉初手里仍拿着那张列着一排书名的白纸,从上自下看了一遍,听到佟星肯定的答复后,便带给了她一个好消息,“这些书我家里都有,你明天到我家里来取吧,要是没时间的话,我让小谢给你送过来。”   “真的啊?”佟星的笑容毫不吝啬地绽放在嘴角,两个人走进乔正谚第一次带玉初来的那个小包间里,她帮玉初拉开桌边的一把椅子,自己也在旁边坐下,又有些惊讶地问她,“都是法语的吗,你也是法语专业毕业的,那你以前念哪个学校?”   看着佟星兴致勃勃的样子,玉初沉默了片刻才答道,“我没上过大学,以前为了打发时间,在家里学了一点。”   “哦。”佟星听出玉初话语中的遗憾之意,心里暗暗感叹,过着最富裕的生活,心里却荒凉如一望无际的戈壁,她不动声色地将话题转开了,“怎么今天你一个人来,乔大哥呢,怎么没有陪你一起来?”   “他有应酬,过会儿就来了。”玉初说得很是肯定,即便墙上的钟一点一点往右偏,橙红的霞彩慢慢变为暗紫,又被黑色掩盖,她还是镇静地坐在椅子上,一点也没有露出不耐的神情。   “要不先上菜吧,爷爷都准备好了,你先吃,边吃边等乔大哥来。”佟星见时间实在不早,怕她饿坏了,便劝她先用餐。   她却只是摇了摇头,“没关系,再等等吧。”   明明只是个花样年纪的女孩子,若是其他人,等男朋友十分钟可能就已经蹙起眉嘟起嘴地撒娇了,这是女孩子的特权。可眼前这个女孩却一等就是几个小时,还如老僧入定般地坐在那里。这样的隐忍让她觉得佩服,却也十分心疼。? ☆、山月不知心里事(一) ?  许多生意都是在酒桌上谈成的,既是应酬,自然少不了拼酒。乔正谚的酒量其实并不好,要真喝起来,恐怕还不如赵琪。但赵琪到底是个女孩子,以往在酒桌上,通常是他罩着赵琪多一点,可今天晚上,赵琪似乎特别主动,大有替他挡架的意思。   龚副局长的助理小李一边敬她酒一边夸奖她,“乔总有一个好秘书啊,喝起酒来这么爽快,真是巾帼不让须眉。”   赵琪双眼迷蒙,两颊微红,却是掠去七分平日的精明干练,添上三分不胜娇羞之态。出得酒店,两颊的红晕仿佛是瞬间被夜风吹散,那笑了一晚上的脸有些僵硬,胃里也如浪涛般翻涌着,一股酸辣之气直往喉咙里头冲出来,再冲向酒店洗手间显然是来不及了,只能弯腰在酒店一旁的花坛里吐起来。   五彩的霓虹灯光下,花坛中的片的月季仿佛闪着荧光,一点也不比白天逊色。她突然有些可惜起这些花来,原本应该用清水细雨来滋润的,如今却白白承受了她胃里的污秽之物。   原本晚上就吃得不多,吐到最后,只剩下酸水,仿佛连胆汁也一并吐出来了。直起腰来,她接过乔正谚递来的漱口水,重复漱了好几次才清去口中的酸腐之气。“不是有事急着要走吗,还站在这里做什么?”仿佛是借着醉意,连说话都有气势多了。   乔正谚双手插在口袋里,看了她一眼,一挑眉说,“那我先走了,你自己打车回去,路上小心。”说完,他便转身上了车,关上车门,没有片刻停留,性能极好的车在她眼前绝尘而去。赵琪恨得牙痒痒,“乔正谚,你个王八蛋。”七寸的高跟鞋往地上一跺,脚后跟痛得都没了知觉,连眼泪都差点疼出来了。她有些站不住,便蹲下身去,眼前突然出现一双黑色皮鞋,光亮的,仿佛纤尘不染。她抬头,只见乔正谚已经伸出手来,她只愣了片刻,就爽快地将手放到他的手心里,借着他的力站了起来。看着那辆停在不远处去而复返的黑色轿车,她的嘴角扬起了一抹笑,又冷哼了一声说,“算你还有点良心。”   就这样,乔正谚拉着赵琪的胳膊把她塞进了车里,还用警告的口吻说,“只此一次,以后少跟我借酒装疯。”他的语气不容置喙,赵琪似乎是被他震慑到了,低着头静静地坐在她旁边,乖巧地与刚才判若两人。   车在一处高档小区停稳,夜里,小区里面特别安静,一家三口从他们的车边经过,小女孩坐在爸爸的肩头,妈妈跟在后面,三个人快步走进防盗铁门内,只是小女孩清脆的笑声依旧从楼道里传出来。   赵琪下了车,却在关门之际又弯下腰来,“去楼上坐会儿吧,前几天朋友送了我几两大红袍,我泡给你喝。”车内的光线很暗,她几乎看不清他的表情,却听得他的声音说,“不早了,你上去休息吧。”   “哦。”对于他的拒绝,赵琪几乎是驾轻就熟,连惊讶都没有,只说,“那你也早点休息。”下一刻,没有犹豫的,她已经将车门替他关上了。黑色轿车再一次在她的视线里消失,这一次,她等了许久,可是车再也没有回来,就在寂静无人的小区里,路灯下,她的身影被拉得很长,她听到花丛中一声猫的叫声,像小孩的哭声一般。   乔正谚赶到餐馆的时候,餐馆都已经打烊了,佟师傅给他开的门,见到他就问,“不是说来吃晚饭,怎么现在才来?”   乔正谚一脚踏进院里,院里只亮了一盏灯,瓦数不算低,但院子毕竟不是一个闭合的空间,因此并不亮堂。佟师傅这里总共只有三个包间,这里不比其它餐厅,大厨再加小二总共佟师傅一人,佟星偶尔有空才会帮忙,因此每天只能席开三桌。若要预定还得提前半个月,当然乔正谚除外,他与佟师傅算是老交情了。此时其余两个包间都已熄了灯,只有他定的那个小包间还隐隐传出点光线来,是很温和的光亮。   “玉初是跟我和阿星一起吃的饭,”佟师傅问,“你定的那些菜还要上吗?”   “不用了,”乔正谚往包间的方向走了几步,却又停下来,仿佛想起什么,“佟师傅,煮点粥吧。”   佟师傅应了一声便往厨房里走了。   乔正谚推门进去的时候,玉初正跟佟星坐在餐桌旁,两个人挨得很近,桌上放一本书和一本如砖块般厚实的词典,佟星手里还拿着笔,如两个学生在讨论功课。听到动静,她们俩一起抬起头来,玉初扯开嘴角对他笑了笑,并说了一声,“你来了。”好像并没有因为他的迟到而生气。倒是佟星,嘟起嘴来控诉他,“乔大哥,你知道你迟到了多久吗?”她指指自己腕上的手表,“我以前一直以为你是个挺靠谱的人,没想到你比小谢还不靠谱,我对你太失望了。”她摇着头,仿佛自己遇上了负心汉,悔不当初。   然后她又凑到玉初的耳边不晓得说了句什么,逗得玉初都“噗嗤”一声笑出来,令他不得不怀疑这是以破坏他的形象作为代价的,不过他倒并不生气,脱去外套,悠悠然坐到她们对面,难得闲适地靠着椅背,对她们说,“你们继续。”   原来两个人是在翻译一篇法语文章,乔正谚知道佟星是法文专业的,只是不晓得玉初也学过法文,而且显然比佟星这种半吊子要精通很多。她说话的时候佟星的眼里满是崇拜之色,有时候点头如捣蒜,要知道佟星是很少这样乖巧的。   玉初已经很久没有为一件事情这样专注,等她与佟星合作着完成那篇文章的翻译时,看见乔正谚正静静地坐在那里若有所思地看着她们。她的脸突然又有些发烫,思绪有些混乱之中还记得问他,“你吃过没有?”   “粥来喽。”乔正谚还来不及回答,佟师傅已经将热腾腾的粥端了过来。佟星这个人气来得快去得也快,刚刚对乔正谚发泄完没过一个小时,此刻又殷勤地帮他盛起粥来,还十分周到地放到他面前。   “这个粥啊,煮起来可不简单呢。要先把鸡胸肉下开水焯熟,再掺上料酒除腥,捞起来冲凉了以后才能撕成丝……”佟星一边给玉初盛粥,一边还在跟他们介绍这粥的做法。   荠菜香菇鸡丝粥,鸡丝撕地极细,连同那粥一起,入口即化,热腾腾的粥流入胃中,压住了刚才还在翻腾的酒气。佟星抱着她的书,推门出去了,包间里瞬时又安静下来,粥的香味盈满整个空间,玉初还如往常一样,虽一小勺一小勺地捞着碗里的粥,但也是将整整一碗都吃完了,只觉得口齿留香。   抬起头来的时候,乔正谚已经放下了勺子,靠在椅背上,眉目舒展,眼里的光线格外柔和。他这样柔和而放松的表情,玉初不是没有见过,只是上一次好像也是在这里,大约于他而言,这个地方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刚才与佟星聊天的时候,佟星无意提起,很小的时候,她就与乔正谚相识了。乔正谚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她才刚刚记事,那时候他是与父母一起来的。每次讲到乔正谚的父母,大家仿佛都有意无意地避开,在家里赵管家是这样,如今佟星也是这样,而乔正谚就更是连提都不曾提起。   回到家中,赵管家已经把乔正谚的药热好了,他蹙眉看了赵管家一眼,显然赵管家已经和郑玉初串通一气,此刻索性不去理会他的眼神,自顾进了房间。只有玉初还目光灼灼地盯着他,仿佛在说,“还说你不怕苦,这不又不敢喝了?”   乔正谚只得拿起碗来,效仿前一天晚上,一口气下肚,苦不堪言却又不好表现得太明显,只如往常一样冷着一张脸。不知何时,郑玉初的手里又多了一颗糖,她身上仿佛总是带着吃不完的糖,有时候他很好奇她都将糖藏在哪里,他的眼光朝着她外套的口袋上探了探,却被她看出端倪来,拍拍自己的口袋说,“没有了,这是今天最后一颗。”她将糖塞到他手里,“想要的话要等明天了。”   竟拿他当小孩子哄,他一个大男人愣是让她说得红了脸,他有些尴尬地咳了一声,硬生生地吐出“晚安”两个字。   “晚安。”得到的答复明显要比他镇定也愉悦了很多。? ☆、山月不知心里事(二) ?  对面桌上的白粥还在冒着热气,乔正谚将看完的报纸从眼前拿开,可对面椅子上却依旧空空如也。赵管家从厨房里出来,察言观色,猜中他的心事,便解释道,“初初已经起床了,一大早就进了书房里。”   玉初用的书房原本是乔正谚的,他们结婚之后,乔正谚将自己的书房搬到了楼上,楼下那间就腾出来让给了她。赵管家刚刚说完,便见她从书房里推门出来,手里捧着几本厚厚的书。赵管家几步上前接过了她手里的书,跟着她一同走到餐桌旁,将书一并放到了餐桌上。   “这几本书是阿星要的,你能不能让小谢找个时间帮我送过去。”   “好。”   玉初听到乔正谚的应允后才在他的对面坐下用餐,却又听他问道,“你什么时候学的法文?”他难得在吃饭的时候主动开口与她聊天,或者说他任何时候都难得说话,所以她有些不习惯,闻声抬起头来,顿了一下才答道,“有十年了,那时候姑姑送了我一本书,结果里面都是密密麻麻的法文。我闲着没事,就让人给我找了本词典,一个词一个词地查,时间长了,爷爷大约以为我对法文感兴趣,所以就请了老师到家里来教我。不过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姑姑在买书的时候拿错了一本。”   说到底不过是为了打发时间,乔正谚没有发表任何意见,眼光落在那几本书上面。他没有学过法文,连封面上的书名也不认得,只认出作者的名字是“莫泊桑”。他不动声色转了话题,“你和佟星倒蛮投缘的。”   “嗯,”玉初点点头,似感慨一般,“阿星她很好。”   乔正谚见她说得十分认真和肯定,可事实上她不过见过佟星两次,已经认定她是个好人,这种信任是如此的纯粹。   这天乔正谚在去公司之前让小谢拐道去了佟星家里,亲自将那几本书拿给了她,佟星正准备出门去上课,见到他这会儿特地拿书来给她,着实有些受宠若惊。   傍晚时分,家里的门铃响了,家里很少来人,玉初的第一反应就是赵琪又来了,可仔细一想也不对,乔正谚又不在家里,赵琪来做什么?找她聊天不成。正这样想着,赵管家已经去开门了,玉初此刻正坐在椅子上拿剪刀修剪花盆里的海棠花枝,胭脂红的海棠花,开得艳丽极了,可惜种在这里,只得她一个人欣赏。   看到来人,玉初高兴之余还有些意外,“阿星,你怎么来了?是不是落了哪本书没有拿?”   “我是有问题向你请教,不过我听你这话,好像不太欢迎我啊。”   “不是,欢迎,”玉初连忙摆手解释,“我当然欢迎你。”   “好了,我跟你开玩笑的。”佟星没想到郑玉初这样实心眼,连玩笑话都分不出来。一眼瞥见她手上的剪刀还有桌上凌乱摆放的花枝,她又突然有些理解,没有人跟郑玉初开玩笑讲笑话,花儿又不会讲话。   晚上乔正谚没有回家吃饭,但晚餐依旧十分丰富,因为佟星留下来陪她一起吃饭。佟星喜欢说话,同她讲许多学校里的趣事,从小学到中学,又从中学到大学,那些青春洋溢的笑脸仿佛在眼前闪过,一幕又一幕,听得她心驰神往。在佟星的概念里面,食不言寝不语那都是纸上谈兵的事情,她爱什么时候说话就什么时候说话,爱笑得多大声就笑得多大声。玉初喜欢听她讲话,哪怕插不上话,她也希望佟星能够一直这样讲下去。   天色渐晚,当佟星从沙发上起身说要走的时候,玉初有些痴愣地“啊”了一声,“这么快就要走了?”其实佟星已经陪着她待了三四个小时了,只不过觉得时间过得特别快,就像是看完一场电影,曾经的甜蜜还在眼前,可结局却是曲终人散,观众一个个走出电影院,只余下心里空空荡荡。   玉初将佟星送到门口,却见她犹犹豫豫地又转过头来,“玉初,不如明天你陪我出去逛逛吧。”   “啊?”玉初还来不及反应,只见佟星嘴角又绽开了笑容,仿佛已经打定主意一般,“就这么决定了,明天早上我来找你,要早点起床哦!”最后那句话是喊出来的,因为她已经走出大门好远一段距离了。   小道两旁是两排浓密的梧桐树,梧桐的叶子如手掌般大,嫩绿嫩绿的,偶有几个枝桠旁逸斜出。阳光从细小的缝隙里漏下来,拼凑成一个个斑驳的影。   玉初没有想到佟星口中所说的出去逛逛就是来逛她就读的学校,C大。早晨她也只是跟乔正谚提了一句,说佟星约她出去玩,乔正谚也没有多惊讶,只让小谢留下来替她开车。玉初没有拒绝,她走路不方便,小谢在的话还好有个照应,可是佟星偏不让他跟着,直说,“女生去逛街,哪有男生跟着的道理。”在佟星的巧舌如簧面前,大多数人都得自认嘴拙,更何况是平日里寡言少语的小谢了,当即便红了脸,却依旧执着地说,“乔总让我送你们过去。”   佟星为他的榆木脑袋和他那副倔强劲儿感到头疼,只挥了挥手不耐烦地说,“随你随你,你爱跟着就跟着呗。”   “不然你先回公司吧,到时候我要用车再打电话给你。”最后还是玉初开口劝走了小谢,看着小谢的背影,佟星不由叹了口气,“早知道你一句话就能把他打发走,那我前面浪费那么多口水算怎么回事,太不值了。”   这是玉初第一次乘公交车,因为已经过了乘车高峰,公交车里人不算多,完全不似以前从书上看来的形容,“如沙丁鱼罐头一般”。她和佟星坐着后座,前面坐着一个女人,抱着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孩子趴在她妈妈的肩头,咿咿呀呀地对着她笑,小脸肥嘟嘟的十分可爱。   从公交车上下来,入眼就是C大的全称,几个大字潇洒俊逸地刻在校门前的大石板上。后面是一幢幢颇有些陈旧的教学楼,但里面的湖啊,树啊,还有亭子雕塑什么的,颇具人文气息。林荫道的尽头便是C大那汪略赋盛名的湖,湖边是在风中飘荡着的柳丝,里面还有一黑一白两只天鹅,伸着细长的脖颈嬉戏。   玉初原就比佟星大不了多少,穿着也素雅,此刻走在校园里也和普通的大学生没有什么区别,除了她手里的拐杖,不过在这里仿佛也没什么人来注意她的拐杖。   “我赶着去上课,你同我一起去吧。”离教学楼不远的地方,佟星征求她的意见。   “我不是这里的学生,可以去听吗?”她有些犹豫。   佟星又挽了她的胳膊往前走,“怎么不可以,老秃的课讲得有趣,旁听的人可多着呢。”   到了阶梯教室之后,玉初才幡然醒悟佟星口中的老秃原来是个秃顶的老头,地中海式发型,带着一副老花眼镜,站在讲台边上,阳光洒在他的头顶上,油光发亮。   上课铃声还没响,教室里面已经坐了很多人,整体格局是这样的,最前面两排挤满了人,佟星告诉她那些都是特爱学习的孩子,中间地段空出了三排,后面几排又挤满了人。佟星是个半吊子,不是太热爱学习,但也不讨厌学习,因此选了中间的位置坐下。   她们坐下没多久,就有一个女孩子满脸笑意地过来跟她们搭讪,佟星跟她介绍说这是她们寝室的姑娘,吕周。吕周同学很心急,没有听完佟星的介绍就对玉初开了口,“这位同学,我以前没见过你呀,你是来蹭课的吧。”   玉初老实地点了点头。   吕周同学得到肯定答复,脸上的笑意更盛了,而且是略带谄媚的笑,“缘分呐,我正好有事要出去一趟,待会儿老秃要是点名什么的,还麻烦你替我一下,不然我的平时分就该让他扣光了。”   玉初尚未弄清怎么回事,佟星已经替她回复了,“小事一桩,赶紧走吧。”佟星甩甩手,示意她可以滚了,于是玉初见她拿了她五颜六色的背包屈膝从后门里溜了出去。   可惜那天老秃没有点名,而是提问了,是一首法文诗歌,列出几个不同版本的翻译,要同学来赏析评论。老秃的老花眼镜垂到鼻梁处,皱眉远远地看着手里的点名册,片刻后喊出一个名字。吕周太背了,好几十号人的名单,愣是让她中了彩,佟星很不厚道的有些幸灾乐祸,可还没等她心中那点小小的恶念扩散开来,她身边的人已经喊了一声“到”,然后手撑着课桌站了起来。   佟星扶额,刚才听课太过专注,这才想起吕周已经逃之夭夭了,现在倒霉的是郑玉初。其实如果玉初不是这么快站起来,佟星完全可以替她回答的,奈何玉初只记得吕周跟她说的话,只要老师叫到吕周的名字,你就一定要喊“到”。佟星再一次在心里暗暗感叹,“真是个实心眼的孩子”。? ☆、山月不知心里事(三) ?  玉初最后一次在课堂上站起来回答老师的问题还是在小学六年级,至今已经有十几年了,她听到周围的窃窃私语声,手心里都不由冒出汗来。不敢看老秃的脸,更不敢看他亮得像灯泡似的脑袋,只敢盯着黑板上老秃写的那首诗歌。   那首诗歌她是读过的,雨果的诗,其中两句是“我将穿过森林,我将翻山越岭,我无法长此远离你身影。我将沉湎于苦思冥想,我对一切视而不见,对一切听而不闻,双臂交叉弯腰弓背,无人知晓踽踽独行。我伤心不已,我觉得白天如同半夜深更。”这是作者用来纪念女儿的诗,每每看到,她的心都像跌至谷底,从来不敢读出声来,也从来不敢细究。   这次当着那么多人回答老秃的问题,她的声音有些颤抖,也有些结巴。可是周围的声音渐渐小了起来,她听见老秃说,“很好,继续。”她看了老秃一眼,他的脸上是一抹慈祥的笑意,是鼓励的笑。   她的声音渐渐顺畅起来,以前一个人在阳台上念过的单词接连成串,通过空气传递到阶梯教室的每一个角落。当她讲完之后才惊觉四周变得异常安静,她仿佛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却想不起来刚才都说了些什么,她听到几记掌声,竟是从讲台那边传来的,然后教室里的掌声变得响亮起来,老秃用法语夸奖她。暖风从北窗吹向南窗,老秃脑袋四周稀疏的头发一翘一翘的,坐到座位上,佟星对她笑,双眼弯弯,让她想起了小学时候的同桌简桑,她以前也总是这样笑,里面仿佛敛着阳光,暖意融融。   自那天起,隔三差五,佟星便会来邀玉初去学校玩,玉初一次也没有拒绝过,她很喜欢C大,喜欢那里一张张充满青春活力的笑脸,喜欢上老秃的课,还喜欢被学生们万分嫌弃的食堂的饭菜,甚至喜欢排队站在长龙一般的打饭队伍中。   时间一长,佟星的同学都认识她了,会与她同桌吃饭,讨论作业,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不来上课的时候可以让她帮忙喊到。在课堂上,她几乎是每次换一个名字,老秃在点名提问的时候,会透过老花眼镜,眯着眼睛远远地望她,“这位同学,你不是吕周吗?”周围一帮同学就会异口同声地反驳道,“老师,她不是吕周,她是宋晓静。”老秃有些无奈地摇摇头,自己果然是老眼昏花了,连记忆也不怎么好了。类似的对话还会在接下来的课堂里重复,老秃说,“同学,你不是宋晓静吗?”同学们说,“老师,你记错了,她是张婷。”   校园里的趣事总是层出不穷,有时候回到家里,赵管家会让她讲讲当天的事情,赵管家没有儿女,她喜欢听玉初跟她讲这些趣事,而玉初总是越讲越有兴致,与赵管家两人坐在沙发上,边说边笑。其实她的笑声很好听,乔正谚意外地发现。   他回到家中,便听见客厅里有声音,仿佛是笑声,他的第一认知是这笑声是从电视里发出来的。在玄关处换好鞋子进去才发现电视机是关着的,赵管家起身说,“乔先生,你回来了。”玉初回头,看到乔正谚,她的笑意还在嘴角,尚未来得及收回。   “什么事情这么高兴?”乔正谚没有想到在这个客厅里还可以听到这样的笑声,有些恍如隔世的感觉,他在沙发上坐下,背靠着沙发放松下来,疲累的感觉慢慢卸去。   “我在跟赵管家说阿星学校里的事情,你也想听吗?”她的睫毛轻轻颤动,眼里不再像以前那般毫无神采。他点了点头说,“你讲。”   “你们聊,我去厨房准备些宵夜。”赵管家见他们俩难得这般有兴致,不愿意打扰,便踱步到厨房里去了。   记忆是一种从现实中提炼出来又不同于现实的东西,对于逝去的时光,人们总是更愿意记住它美好的那一瞬。就如高三的冲刺阶段,忘记了曾经一个个不眠的夜晚,记住的往往是那些细枝末节。谁给谁取了绰号,愚人节的时候谁捉弄了谁,谁又在谁的寝室楼下拿着喇叭告白,结果被教导主任拎到办公室里教育了大半天。这些经历玉初都没有,因此这几天在C大的日子对她来说格外新奇也格外珍贵。在她的印象里,阳光总是洒满C大的每一个角落,就连被学生称作灭绝师太的王教授也是很可爱的。   客厅里的落地灯光很柔和,乔正谚的眼神也柔和,他仿佛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情,那段无关利益,没有恩怨的光风霁月的时光。   乔正谚没有想到自己会再一次踏进C大的校门,那一天他和小谢从工地上回来,路经C大附近。十字路口,小谢朝着C大的方向望了一眼,小谢是去过C大的,他知道那是佟星念书的学校,有一次在路上看见佟星在等公交,雨中,她没有撑伞,只拿一件外套遮在头上。他让她上车,说可以顺路载她去学校,佟星听到顺路二字,眉开眼笑地上了车。其实那个时候他是要去接乔正谚的,方向与C大南辕北辙,那是他工作以来唯一一次迟到。   “去C大转一趟吧。”小谢听到乔正谚的声音从后面传来,他好奇乔正谚为何要到C大去,总不见得是去找佟星的,但好奇归好奇,他并没有问出口,只是将方向盘打了个弯,朝着C大的方向驶去。   乔正谚念的大学是C大隔壁的G大,只隔了一面墙,却要绕一个大弯,从G大的后门出去,再走两百米左右才能从C大的正门进去。六七年没有来过C大,可C大还是原来的样子,唯有那些学生,旧貌换新颜。   以前,沈心南也是C大的学生,公认的C大中文系第一才女,就连在校花榜也是榜上有名的。记得高三那一年,她对他说,“不出国了,我妈舍不得我的,我念C大就好,念C大的中文系。”她说话的时候总是这样不紧不慢,越是重大的决定越是表现不出什么情绪起伏。   按着记忆里的路线走到E楼的阶梯教室,乔正谚从后门进去,在门边的座位上坐下,尽量不打扰到任何人。前面是人头攒动,在他的左前方几个人围坐在一起打牌,叫牌时压着嗓子,却和他们以前打的牌不一样了,前几日听玉初说,这叫作“三国杀”,他有一种落伍了的感觉。   站在讲台上的教授终于从唾沫横飞中停了下来,喝了口水,拿着点名册喊了两个字,正是“佟星”。乔正谚这才惊觉,阴差阳错竟走进了佟星上课的教室,但站起来的人不是佟星,而是郑玉初。老教授推了推他的老花眼镜,有些疑惑地问道,“这位同学,你是佟星吗?”   “是。”周围的同学中气十足地回答,老教授难得在课堂上听到这样整齐有力的回答,暗想都说春困春困,可今年的春天,同学们的精神气比以往好得多,年轻人就该是这种面貌,他深感欣慰。   郑玉初的法语说得很流利,乔正谚看到老教授频频点头,眉目间尽是欣赏的笑意。   下课前几分钟,教室里突然起了一阵骚动,这种骚动在下课铃响的时候展现得淋漓尽致。这是女生们在坐满毛头小子的教室里,看到一个成熟稳重又帅气的男人时引起的惊讶和感叹。有人猜他是来听课的研究生,有人猜他是新来的辅导员,也有人猜是某个剧组来这里拍戏,可是左右张望,摄像头在哪呢。这样乱七八糟的猜测很快就被否决了,因为气场不对。   玉初闻声回头,只见乔正谚从后门口的座位上站起来,他一脚踏在阳光里面,让她有一种时空倒置的错觉。她很高兴,因为这个给她留下美好记忆的地方,终于有他的参与。她拍了拍因为睡眠不足正在补觉的佟星,然后拿起课桌上的几本书朝着乔正谚的方向走去。   可她还来不及走到他的身边,半路就杀出了个程咬金来,程咬金手里拿着几张电影票,他是被一大帮损友给推出来的,走到玉初面前时早就面红耳赤。羞涩的大男生,深吸了一口气,仿佛鼓足勇气一般,将电影票递到玉初面前,“同学,晚上有没有空,一起去看电影吧。”   这话说得及其生硬,仿佛是在某个会议上做报告一般,玉初的视线被男生挡住了,她看不到乔正谚,她不晓得应该怎么应付,傻呆呆地站着,只听周围响起一阵又一阵的起哄声。   还好佟星及时从睡梦中醒来,将程咬金拿票的手推了回去,拍拍他的肩膀说,“谢谢你的票啊,不过我嫂子今天没空,要跟我大哥约会呢。”说着佟星已经将目光投向了乔正谚,众人皆是恍然大悟的“哦”了一声。程兄弟看看乔正谚又看看郑玉初,颇有一些遗憾,原来罗敷已有夫,不过他还是十分大气的,挠了挠后脑勺,将几张电影票一同塞到了郑玉初的手里,“对不起啊,我不知道,你要是喜欢的话跟男朋友一起去看吧。”说完他又笑了笑,转身朝着前门走去,玉初揣着电影票,后知后觉地说了声“谢谢”,也不晓得他有没有听到。   玉初永远不会知道在C大的校园里,曾有一个男孩子,因为林荫道上的惊鸿一瞥,将她当成了雨中的丁香。   因为这么一个小插曲,再面对乔正谚时,玉初颇有一些尴尬。倒是乔正谚,像个没事人一样,神色依旧很平淡。出了学校,佟星拿着那几张电影票问了个很不合时宜的问题,“那你们去看电影吗?”   “要去吗?”乔正谚问玉初,眼里带着笑意,调侃的笑意。玉初微抬下巴,以眼还眼,“去啊,不然电影票就浪费掉了。”   加上佟星和小谢,四个人因为一个莫名其妙的理由去电影院看了一场莫名其妙的电影,有些无厘头的情节,穿越到过去又穿越到将来,发现真爱的时候,真爱已离去,难免让人感慨唏嘘。但是这样的失落感并没有在玉初心里停留多久,乔正谚看到一半就睡着了,靠着她的肩上睡得很安稳。? ☆、山月不知心里事(四) ?  乔正谚醒来的时候,电影已经接近尾声,女主站在河边,长发飘飘,男主的内心独白环绕整个电影大厅,他说,“在我最绝望的时候,只要看到你的笑,我就知道这世上还有美好。”人如果真的绝望了,是否还有笑容能够映入他的眼中。   “电影好看吗?乔大哥。”走出电影院,佟星故意这样问他,眼里满是促狭的笑意。   “好看。”这话可不是乔正谚讲的,而是小谢抢在他的前面开了口,仿佛想要证明他没有像乔正谚那样去见周公,而是从片头撑到了片尾。   佟星被他这样一打岔也不知道要怎么接下去了,只“切”了一声说,“我又不是问你,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   乔正谚倒从没在这样的公共场合睡着过,今天也不知是怎么了,也许是电影太无聊,又或许真的太累。不过陪女孩子出来看电影时睡着的确很不礼貌,他觉得应该向郑玉初道歉,一转身却见她看着走在前面的佟星和小谢,眼里笑意融融,丝毫没有不高兴的迹象。大约感受到他的目光,她也转过头来问他,“有事儿吗?”   他摇摇头,那句道歉的话还没有出口,却听到地下停车场的某个角落,有人喊他的名字。   “乔正谚。”夏璟瑜的声音在离他们十几米处响起,四个人均朝着那个地方望去。除了夏璟瑜,那里还站着沈心南,与其说她是站着,不如说她是靠在夏璟瑜的身上,一副病怏怏的样子。   乔正谚一看这个情形已经大步迈出去了,早就忘记郑玉初还挽着他的胳膊。玉初没料到他会突然往前走,她跟不上他的脚步,双手松开他的胳膊,脚下不稳差点就摔倒,好在后面佟星扶了她一把。和佟星一起跟在乔正谚的后面,走近才听清楚夏璟瑜的话,“我和南南来看电影,她说她肚子不舒服,一出电影大厅,她就连站都站不稳了。”   乔正谚已经伸手扶住了沈心南,只见她双眉紧蹙,脸色难看极了,“我送你去医院。”   沈心南点头,她捂着肚子,连步子都难以迈出,乔正谚索性将她抱了起来,将她抱进了夏璟瑜的车里。关门的时候他才匆匆回头看了玉初一眼,不过很快又将目光投向了小谢,吩咐道,“你送她们回去。”言简意赅,之后他上了驾驶座,关上车门,发动了引擎。   玉初也担心沈心南,她原本想对乔正谚说带她一块儿去,可乔正谚的一系列动作没有给她留下丝毫说话的空间,她只来得及看到他开的车远离地下车库,远离她的视线。她觉得这才是今天晚上电影落幕的时刻,曲终人散的感觉再一次如浪涛一般席卷而来。   她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很久都没有等到他回来,赵管家给他煮的药都凉透了,赵管家劝她回房间休息,她却答非所问,“你说他到现在都没有回来,是不是沈心南病得很严重?”这样想着她已经拿起旁边的座机拨了他的电话。许久他都没有接电话,她有些失落地将电话放回原位,对赵管家说,“你先去休息吧,我再等一会儿。”   玉初没有想到这样一等就等到了第二天早上,她一不小心就在沙发上睡着了,还是赵管家把她叫醒的。赵管家告诉她,刚才乔正谚已经来过电话了,说早上不回家,直接去公司了。   下雨了,奶糖蹲在落地玻璃窗前,雨水打在宽大的芭蕉叶上,发出“啪嗒啪嗒”的声响,芭蕉叶碧绿透亮。奶糖耷拉着两只耳朵,很伤感的样子,今天它连院子里也去不了了。玉初愣了一下才“哦”一声算是回应,然后起身回了自己的房间。赵管家看着她的背影,不知为何,竟叹了口气。   乔正谚回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晚上,快半夜了,玉初正准备回房去,走到房门口的时候,却听到大门口传来动静,他开门进来,连鞋子都没有换。他又喝酒了,她看得出来,他的脚步有些虚浮,走近他的时候,她闻到一股浓烈的酒味,很刺鼻。   等乔正谚在沙发上坐下,玉初去鞋架处帮他拿了拖鞋,伸手递给他,他也不接,只是看着她,仿佛在看一个不认识的人,他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那我应该在哪里呢?”玉初见他已经醉糊涂了,干脆蹲下身去替他换了鞋。她起身想要去厨房给他泡茶,却不料还没移动步子就被他一把揽住了腰,掌心的温热穿过她的睡衣,她没有站稳,一下子就朝他的怀里倒去。   鼻尖充盈着酒精的味道,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看着他,与他呼吸相闻,甚至能听到他的心跳,“砰砰,砰砰”,她有一种缺氧的感觉。乔正谚的眼睛深沉如黑色的夜,她一时间看不明白,却无法说出心中疑问,因为他的唇已经覆了上来。本能地她想要挣扎,可他的大掌紧紧地扣着她的后脑,让她动弹不得。   乔正谚那样步步紧逼,转身将她压到了沙发上,可嘴唇却一直未曾离开。她被迫张开嘴,却连呼吸都快要不能够,她从未见过他这个样子,他在强迫她,在意识不清的时候强迫她,脑海里闪现这样一个念头,张嘴就在他的唇上咬了一口,酒精里混杂血腥味,她很难受,仿佛连胃都在抽搐。   趁他闪神,她推了他一把,从他身下钻了出去,回头只见他满脸错愕地看着她。她不知道还能说什么,只留下一句“你喝醉了”,便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玉初想她应该要再走得快一些,那样就不会被他追到了,房门关到一半,已经被他从外面抵住,力量悬殊,他一把将门推开,登堂入室。   “你怎么……”他依然没有给她把话说完的机会,就一手揽了她的腰,将她揽进怀里。就这样抱着她,抱了很久,箍得她的腰有些疼,她用手抵在他的胸口想要让他放手,他却一点儿也不肯松懈。   他喝醉了,没有理智,连意识都不清醒,她本该狠心一点,一巴掌将他甩醒的,如果不是他的声音在她的耳边响起,像低低的呢喃,他说,“不要走。”虚弱的,甚至带着乞求,他说“不要走”。仿佛梦境重演,玉初想起了以前做过无数遍的梦,她也握着爸爸妈妈的手,让他们不要走,不要离开,可她却从未得到过答复,哪怕是在梦里也没有一次得偿所愿。   他温热的呼吸喷薄在她的耳边颈间,她终于放弃了挣扎,双手环过他的背脊,紧紧地抱着他,“不走,我不走。”不晓得是不是因为听到她的话,他怔了一下,将她搂得更紧了,仿佛想要把她按进自己的身体里。   雨下了一整天都没有停下来,雨打芭蕉的声音始终不绝于耳,雨水落到芭蕉叶上,叶子不堪重负,低垂下去。   她很痛,却只是紧紧地搂着他的脖子,她极力地克制,可眼泪还是止不住地流了下来。触及滚烫的眼泪,他浑身都僵硬了,双手撑在床上起来,看着她,眼里闪过一丝不可置信。   看着她脸上的泪渍,他突然觉得一阵慌乱,徒手就帮她抹起眼泪来。其实她已经不哭了,只是不可抑制地低低抽噎,双肩还有些抖动。他又从新在她的身边躺下,与她面对面,她微湿的睫毛在灯光下轻轻颤动,被子外面白皙的脖颈上是深深浅浅的吻痕。他本能地想要伸手去关灯,却在触及开关时想起来这是她的卧室,她是不关灯的。   “关吧。”玉初看出他的心思,说,“我没关系的。”   他关了灯,转身将手臂轻搭在她的腰间,在她的耳边轻轻说了一句,“睡吧。”   早晨,赵管家将早餐都准备好,却没有听到楼上传来任何动静,要知道这个时候乔正谚一般都是雷打不动地坐在餐桌旁看报。她有些疑惑,只见奶糖正站在玉初的房间门口,转了几个圈,又抬起两只爪子来挠门,她摇摇头,走过去将奶糖抱了起来。   刚刚直起身子,主卧的门就开了,她一时傻了眼,从里面出来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奶糖和乔正谚向来不对盘,尤其今天看他从玉初的房间里走出来,仿佛故作凶狠地叫了几声。但乔正谚却丝毫不放在心上,若无其事地问赵管家,“早餐准备好了吗?”   赵管家如梦初醒,“哦,好了。”   乔正谚难得睡过了头,已经快步走向餐桌。玉初从赵管家手里接过奶糖,看着赵管家略带暧昧的笑意,不由得红了脸。   乔正谚出门后,玉初才想起来,她忘记问沈心南的身体如何了。沈心南怀孕那件事她还是从佟星那里得知的,“心南姐啊,”佟星说,“她怀孕了,小谢告诉我的,没什么大事,昨天我去医院看她,她已经出院了。”   “你也认识沈心南啊?”玉初帮她剥着豆角,随口问道。   “认识很久了,以前她也老来这里吃饭,还会教我做功课……”夕阳下,院子里的光秃秃的红梅树有些萧索,佟星的声音也有些惆怅,她没有再说下去,只叹了一声,“不过,这真的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山月不知心里事(五) ?  乔家大宅的园子很大,比乔正谚别墅里的园子还要大出一倍左右。一条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从客厅的偏门延伸出去,在岔道口又分出两支来,将草坪分成了三块。修整得及其规整的草坪,没有一点旁逸斜出,就像放在模具里一般。   郑玉初和沈心南坐在玻璃花房里,整好可以将整个园子尽收眼底。阳光下,玻璃花房里暖洋洋的,花架上摆放着几盆不同品种的兰花,有些开了花,有些还没有开花,但看得出来,都是经过精心养护的。   沈心南告诉她,这是她婆婆秦敏之养的花,她得空时也会来这里转转,觉得有平复心绪的功效。沈心南轻抿一口茉莉花茶,两颊微微带着红晕,淡雅中透着几分慵懒。她本身就像一株兰花,玉初第一次见到她时就这么觉得,神态语气都是淡淡的,让人尽去浮躁之气。   两个都是不多话的人,几句寒暄以后便安静下来,连窗外的鸟鸣都听得十分清晰。   “两位嫂嫂,在这里说什么悄悄话呐?妈让我来喊你们吃饭了。”进门来的是乔墨,乔墨是乔启琛的亲妹妹,今日才从国外回来。这次邀乔正谚和郑玉初来家里也有为她接风洗尘,一家人坐在一起吃一顿团圆饭。   虽说是兄妹,乔墨与面相儒雅的乔启成却大不相同,她笑起来的时候露出整齐洁白的牙,眼里透着几分张扬。与沈心南相比,她只能算是中人之姿,但胜在能够充分展现自己的美丽,即便在家里,也是妆容精致,光洁饱满的额,尖尖的下巴,眉目间尽显自信。   三个人走进餐厅,乔墨挨着沈心南,眼神落在她的腹部,笑问道,“大嫂,宝宝会踢你吗?”沈心南还未来得及答她,乔启琛就先一步笑话起她来,“一听就是小孩子说的话,这才几周大的孩子,怎么会踢人。”   “我又不像大哥,每天回到家中就拿着育儿的书籍钻研,不懂也是正常的。”乔墨反驳道。   乔启琛不再与她唱反调,只笑盈盈地扶了沈心南到餐桌旁坐下,眼里满是宠溺。乔振华坐在主位,秦敏之和乔启琛夫妇坐在一边,乔墨与乔正谚夫妇坐在另一边,乔墨挨着玉初坐在最末位。   乔家的饭桌上原是极安静的,但多了乔墨仿佛变得热闹起来,乔墨低头对玉初细语道,“二嫂,大嫂怀孕了,你和我二哥什么时候也给我生个小侄子?”她这话虽是私下里对玉初说的,但因客厅实在太静,想来是传到每个人的耳里了。玉初没想她说话这样直接,看了一眼旁边的乔正谚,只见他也正瞧着自己,一时两颊又有些发烫。只听乔墨又说,“不对不对,大哥大嫂生个小侄子,二哥二嫂要生个小侄女,这样多有趣,二哥,你说你是喜欢男孩还是女孩?”   “自己的孩子,自然是男孩女孩都好,”乔正谚微笑道,“再说这个社会,男女平等,女人的能力不见得比男人差,小墨你的聪明才智就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爸爸你听,二哥他寒碜我呢。”乔墨向父亲撒娇,却是娇而不媚。一直沉默的乔振华轻咳一声,看向乔正谚说,“我记得前几天,你身边的李助理引咎辞职了,是吧?”   乔正谚不易察觉地微一蹙眉,就恭恭敬敬地答了个是字,“是我管理不善。”   “不不,”乔振华摆摆手说,“这事不怪你,怪就怪他太贪得无厌,算了,我们今天不聊他。既然现在助理的位置空着,我想让小墨来接替,一来,她毕业了,迟早都得进乔氏,二来,你也好帮我看着她。长兄如父,她做事向来无法无天,有做得不好的地方你尽管替我教训她。”   长兄如父,放着真正的长兄不管,偏偏要放到他的身边来。李助理前脚一走,她乔墨后脚就飞了回来,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分明是找个人来盯着他,乔正谚在心里暗笑一声,面上却依旧不动声色,只点头应道,“既然大伯这样说,那小墨休息好了就去公司报到吧,教训说不上,自家人,我总会照应着她的。”   “那我先谢谢二哥了,-我明天就去公司报道。”乔墨脸上满是跃跃欲试的神采。   “瞧瞧,这一家子都是工作狂,难得一家人相聚,吃饭勿谈公事。”秦敏之虽在抱怨,可眉眼依旧慈善。   “好好,不谈了不谈了。”乔振华连忙向妻子讨饶。   车驶出乔家大院,乔正谚整个脸都冷了下去,他这几日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玉初猜想他大抵是公事上有什么不顺心,可是问他,他又总是淡淡地说没什么大事,让她不要担心。在路上,乔正谚接到一个电话,他怔了一下,顿时脸色都有些发白,挂了电话便让小谢靠边停车,她很担心,问道,“出什么事情了,是谁的电话?”   他还是如往常一样说没事,甚至嘴角还勾起了一抹笑意,“公司里临时有点事情要处理,先让小谢送你回去好不好?”   “那你呢?”   “我打车去公司。”话未来得及说完,乔正谚已经推门出去了,关门的时候,看到她紧蹙的双眉,他又柔声说了句,“没事,我很快就回来。”   玉初虽然点了点头,但依然不安心,乔正谚从来不跟她讲工作上的事情,也许是怕她担心,但他不知道越是这样一知半解,就越容易胡思乱想。车子启动后,她看着后视镜问小谢,“你知道他最近在忙些什么吗?”   “您说乔总啊,公司的事情我不大清楚。”这些日子下来,小谢与玉初早就相熟了,何况她还是佟星的朋友,从一层面上来讲,小谢对玉初多出一份亲近。但涉及公司的事情,他依然是缄口不言,只安抚她道,“您放心,乔总不会有什么事情,他一定会处理好的。”   小谢仿佛很信任乔正谚,话语里还有点崇拜之意。玉初知道他不会与她讲什么,也不为难他,只是觉得心里忐忑难安,便如闲聊似得问了一句,“你平时除了帮他开车,还有其他工作吗?”   “也帮赵姐处理一些资料,”玉初知道他说的赵姐是指赵琪,他说,“小时候家里穷,念的书不多,不过乔总说这没关系,他说我还年轻,让我慢慢学着就行。”   “嗯,”玉初笑笑,只说了一句,“他说得对。”至此一路无话。   乔正谚说他会很早回来,可事实上他回来已经过了半夜,玉初如往常一样倚在沙发里等他。她心里有事,便睡得很浅,听到动静就醒了,打开客厅的水晶灯,一时间光线有些刺眼。   “不是让你先睡,不要等我的吗?”乔正谚的话语中带了一点嗔怪之意,他经常晚归,但每日回来,都见她坐在沙发上,留着一盏橙黄灯光的落地灯,他不止一次让她不要等他,她也会乖乖地点头答应,不过下一次还会一如既往地等他。而且她还会找借口,她说,“我不是等你,我在看电影啊。”   早在很多年前,他就不期待有一个人会为他留灯,会在家里等着他回来,郑玉初的眼神清澈如山涧里的泉水,觉得有一股暖流流过胸腔,心里的烦扰也渐渐淡去了,他在她旁边坐了下来。   玉初这才注意到,乔正谚的眼下竟有一条两节手指般长的血痕,她用手指轻轻碰触,“怎么伤的?”   乔正谚握住伸过来的手,放在手心里,只简单解释说,“不小心被文件夹划伤的。”   “怎么这么不小心?”玉初的声音软软糯糯的,正是他们所说的吴侬软语,此刻这样嗔怪他,又多了一份平日不常见的撒娇之态。他将她的手放在他的掌心上,灯光下,白皙如水葱一般,纤细修长,他看得有些出神,没来由地一句,“你的手很好看。”   “这就算好看了?”玉初不以为然,“我妈妈的手才好看,”这次她没有避讳,只微笑着说,“我爸爸很喜欢看她弹钢琴,说她的手指会跳舞。”   听到这里,乔正谚看了一眼放在客厅另一角的钢琴,有些遗憾地说,“我还没有听你弹过?”   “那我现在弹给你听,”玉初听乔正谚这样说,也有了兴致,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与乔正谚一同走到了钢琴前,一把扯去了盖在上面的白布。两个人并排坐在长凳上,掀开琴键盖子,玉初将手放到了琴键上,刚一动手指,又想起什么来,便转头低声对乔正谚说,“这么晚了,会不会吵醒赵管家?”   “吵醒了就让她给我们做宵夜。”乔正谚不厚道地说。   玉初痴痴笑了几声,便坐直了身子,双手重新放上琴键,舒缓优美的旋律就这样从她的指尖流泻出来,仿佛是清晨林间的鸟鸣,又仿佛是黄昏海边浪花轻轻滑过海滩,十分清幽,也十分柔缓,让人心绪渐稳。   这首曲子他没有听过,只觉得很优美,一曲弹毕,玉初才告诉他,这是她妈妈自己作的曲,她有些惋惜地说,“我弹得不好,小的时候我觉得练琴太苦,总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妈妈说我太浮躁,没有恒心,爸爸就说,兴趣才是最好的老师,让我喜欢什么就学什么?妈妈就骂我跟爸爸,说我们俩串通一气……”   这是玉初第一次跟他讲起她早逝的父母,回忆着那些美好的时光,眼里充盈着晶莹的光芒。? ☆、一川烟草(一) ?  玉初不再去C大了,乔正谚问她为什么,问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眼里带了那么几分戏谑之意,她知道他是想起了那日在阶梯教室里男同学邀她看电影的事情。她无视他的眼神,只说不想打扰他们学习,而且这几天在C大的经历也算是弥补了她那么多年没有踏进学校的遗憾。   还有一样她没有告诉乔正谚,她是不想打扰佟星约会,有一次她在她们宿舍楼下见到一个男孩子牵着佟星的手,那个男生她是见过的,就是那日在去佟星家的胡同里面,骑车送佟星回家,结果被小谢撞到的那个人。佟星向她介绍他时,只说他叫赵磊,也是C大的学生,只是比她大了两届,下半学期就可以毕业。佟星是大大咧咧的性子,难得说起一个人的时候带着几分扭捏之态,玉初便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只觉得自己肯定耽误了不少他们俩在一起的时间。   虽然她不去C大了,可是佟星还是会隔三差五地到家里来陪她说会儿话。平时家里很少有人来,所以当门铃响起的时候,她只以为是佟星,门一开,她有些惊讶,站在门口的不是佟星,而是乔墨。   乔墨身穿小西装,白衬衫和一步裙,脚上是细高跟,一看就是刚从公司里出来,她的笑容依旧如初次见到时那般明艳,“二嫂,今天公司下班早,我顺道过来看看你。”   “进来吧,”玉初将她迎进门来,又朝着厨房里唤了一声,“赵管家,小墨来了,泡两杯茶来。”她很少招呼客人,虽然有些生涩,但也是十分热情,她让乔墨在沙发上坐下,便去厨房里切水果去了。她还让赵管家晚上多做几个菜,可赵管家却没有她那样的兴致,面无表情地应了一声,玉初已经端了水果出去,也没有太在意。   乔墨拿了牙签签起一小块苹果咬了一口,便问道,“怎么二哥还没有回来吗?”   玉初将插着苹果片的牙签在指尖慢慢转了一个圈,有些好奇地问,“你不是跟他在一块儿工作吗,他不在公司吗?”   “我离开公司的时候他已经不在办公室了,大概晚上有应酬吧,二哥总把我当小孩看,什么也不跟我说,”乔墨叹了口气,有些失落的样子,“有什么事情他都带着赵琪姐,不带我。二嫂,二嫂你怎么了?”   “没事。”玉初有些失神,听得乔墨喊了她两声才回过神来,她心绪有些乱,只端起茶几上一杯茶递给了乔墨,“小墨,你喝茶。”   “谢谢二嫂,”乔墨伸手接过杯子,却只是轻抿一口便放下了,透明玻璃杯里几片绿茶叶子慢慢沉入杯底,杯口留下了乔墨的口红印,她握起玉初的手说,“二嫂,我还是第一次来你们的新房,不如你带我到处看看吧。”   “好啊。”   乔墨见玉初答应,便搀着她站了起来,乔墨的好奇心很强,像个小孩子,拉着玉初陪着她,很快就将整个房子走了个遍,遇到喜欢不喜欢的地方还会给几句评论,丝毫没有避讳之意。只是走到乔正谚书房门口的时候,玉初没有让她进去,实话告诉她说乔正谚不喜欢别人进他的书房。   乔墨也并不介意,只是嘟起嘴玩笑道,“二哥这个人啊,什么都好,就是做事太严谨了,连爸爸都不禁止我进他的书房呢。”话是这样讲,她还是很快就离开了书房门口。   下楼之后乔墨便要走,玉初留她说,“既然来了,就吃过晚饭再走吧。”   “不吃了,”乔墨拒绝道,“今天我跟大嫂约好了要出去买衣服的,下次吧,反正这里离公司近,我随时都可以过来的。”   乔墨既这样说,玉初也就不再挽留,只将她送到门口,乔墨见她腿上不方便,便劝她进门。只是门还未关严,佟星便来了,佟星的脸色不太好,她看着乔墨的车远去的方向,脸上带着一抹嘲讽,她转头问玉初,“她怎么来了?”   玉初见她话里有话,仿佛跟乔墨有过节似的,便反问道,“她是你乔大哥的妹妹,怎么就不能来了?”   佟星在玄关处换了拖鞋,才直起身来,一边走,一边对玉初说,“反正我不喜欢她,你看她那一副精明相,估计啊,整天都在想着怎么算计别人。”   玉初却笑了,“那你整天都在想些什么呢,阴谋论?”   佟星和玉初一同在沙发上坐下,轻咳了一声,一副倚老卖老的样子,“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总之你不要理她,她说什么你都不要相信,他们家就没一个好人。”   “说什么呢,这样说的话,你乔大哥也不是好人?”玉初只当佟星与乔墨有什么矛盾,所以才说了气话,便玩笑道,“那我可把这话说给正谚听了。”   “说就说,我才不怕,乔大哥跟他们又不是一家人,乔大哥他……啊呀,算了算了,”佟星挥挥手,仿佛想要挥去那些她不愿意想起的事情,“不说这些倒胃口的人了,再说下去我连晚饭都吃不下了,我有正事找你呢。”   “嗯?”其实听佟星提起他们乔家的事情,玉初是有兴趣听下去的,毕竟对乔正谚她确实知之甚少,但此时佟星转了话锋,还说有正事跟她讲,她也就没有多问。只见佟星从她的双肩包里拿出一只绣着一朵四叶草图案的粉绿色钱包,拉开拉链,拿出一张名片来递给了她。玉初拿着名片粗粗一看,先入眼的是“孟靖远”三个字,她觉得有些熟悉,却又实在想不起在哪里听过,名片上注明他是华盛集团的总经理,玉初正诧异佟星为什么要将这张名片给她,佟星已经开口,一五一十地说给她听。   原来这张名片是老秃给她的,其实老秃早就知道玉初不是他班上的学生,这几日没有见玉初来上课,便问了佟星她是不是在校学生。佟星还以为老秃要找她算账,只老老实实地跟老秃全盘托出,没想到老秃只是叹了口气说,“咱们班的同学到没有一个口语说得有她好。”于是老秃就把那张名片给了佟星,他说这位孟总是他的一个朋友,想让他推荐一个人去做他的法文翻译,老秃对佟星说,“要是你那位朋友有兴趣的话,让她联系孟总吧,孟总给的待遇不会差的。”   “孟总给的待遇不会差哦,”佟星玩笑似得对玉初说了这么一句,停顿片刻,又认真起来,“其实你若不想总是待在家里,出去工作也挺好的,还能认识很多朋友,这是个好机会。”   玉初手里还捏着那张白色的名片,手心里竟有些湿漉漉的。在C大校园里,她拄着拐杖,人人都当她是崴了脚,迟早有一天会养好,就连老秃大概也是这样以为的。她不是不想要出去工作,只是她这个样子,跑去当别人的翻译,只怕会越帮越忙。她将名片放到了一旁的茶几上,对佟星说,“我再考虑考虑吧。”   乔正谚没有回来吃晚饭,佟星陪着她吃完饭才离开,走的时候有些匆忙,一问才知她跟人约了去看电影。仿佛每个人的生活都是那样忙碌,她有些羡慕那种忙碌中带着充实的感觉,灯光下,她盯着那张名片看了许久,才将它放到了卧室的抽屉里面。   乔正谚回来的时候,她已经睡着了,在客厅的沙发上面,她隐约间听到了动静,但实在太困,又模模糊糊地睡过去,第二天一早醒来,自己已经躺在卧室的大床上,可旁边却是空无一人。到餐厅里才听赵管家说他已经出去了,连早餐都没有吃,餐桌上还放着今天的报纸。   她在餐桌旁坐下,学着乔正谚的样子,一边喝粥,一边拿着报纸看,报纸上的字密密麻麻的,全都是财经新闻。乔正谚很忙,总是很忙,她不晓得他在忙些什么,也不晓得他心里在想些什么。有时候觉得他就在身边,可有时候却又觉得他离她很远很远,仿佛第一次在会所里见到的那样,疏离的眼神,淡薄的笑意。? ☆、一川烟草(二) ?  傍晚时分,玉初接到一个电话,是一个陌生的女声,很有礼貌也很客气,她问,“是乔总家里吗?”玉初答了是,她便继续道,“您好,我是乔总的秘书,乔总有一份文件落在家里,现在着急要,您能不能帮忙送过来?”   玉初不疑有他,只道,“是什么文件?”   “是度假村项目的计划书,乔总说他放在书房里,装在一个蓝色的文件夹里。”玉初知道度假村是乔正谚婚后一直在忙的一个工程,放下电话之后她便去卧室里拿了钥匙,上楼去了他的书房里。她是第一次进他的书房,书房的风格与其它房间相差无几,都极为简洁,粉白色的墙面,有一个三层的书架,上面整整齐齐地排满了书籍。其中一个小格里面放着几个奖杯,不过她没有时间细看,往书架前面的书桌上瞥了一眼,书桌上倒是有不少文件,但独独没有找到电话里那人说的蓝色文件夹。   她绕到书桌对面去,坐到他的椅子上,弯腰在抽屉里找起来,除了其中一个锁住的抽屉以外,她已经将所有的抽屉都翻遍了,可是依旧没有找到那个蓝色的文件夹。她想最后在他的办公桌上翻找一遍,若找不到,再打电话给他。刚一起身,目光就被办公桌上相框里的相片吸引了。相片里有三个人,中间那人是乔正谚,还是十八/九岁的样子,他带着一顶鸭舌帽,笑得很欢畅,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连眼睛都弯成半月形,样貌倒与现在相差无几,但没有现在的稳重内敛,却多了几分青春活力。站在他身侧,被他搂着肩的应该是他的父母,他母亲笑容温婉恬淡,而他的父亲也是眉清目朗,十分俊逸。他长得像他父亲多一点,眉宇间有几分神似。   这张相片的背景像是某个风景区,十分开阔,在他们的头顶还有半轮初升的太阳,那样壮丽的景色足以让人心驰神往。   “你在这里做什么,谁让你进来的?”   玉初拿着那张照片,不过愣了那么一瞬,便听到乔正谚的声音在门口响起,他的声音很突兀,而且还比平时要响了几分,竟害得她惊了一跳,手上一滑,那相框就闻声而落,在书房的地板上发出“砰”一声脆响,玻璃镜面早就四分五裂。   看着相片上方几条裂痕,玉初心里一阵慌乱,当即便蹲下身去捡相片,不料乔正谚已经快步走过来,又朝她喝了一声,“不要动。”   她的手已经触到相框,一时间手忙脚乱,手指上传来刺痛之感,原来食指上被划出一个大口子,鲜红的血从指间滑落,刚好落在破碎的镜面上,慢慢地晕染开来,渗透到裂缝中,竟像是一朵慢慢绽开的绚丽的花。   乔正谚先玉初一步将玻璃碎片底下的相片捡了起来,很小心地放进了自己外套的口袋里。玉初很诧异,既然他让她来书房里找文件,为何又会在这个时候回来,她还未来得及问出心中疑惑,他却已经抓起了她的手腕,这一下,他握得很用力,完全不知轻重。玉初吃痛,却没有言语,只听他又问,“你到这里来做什么,嗯?”   “不是你让我……”玉初没有再说下去,她实在受不了他现在这种冷漠警惕的眼神和语气,仿佛她不是他的枕边人,而是需要防备的想要算计他的人。她突然明白过来今天打电话的人只怕不是乔正谚的秘书,而是存心想要捉弄他们,她想起前不久跟佟星的谈话,她记得自己不经意间提起“阴谋论”三个字,如今想来,心里一阵震颤,只觉得寒凉刺骨。   她看着乔正谚,不再言语,只是手上用了劲想要从他的手里挣脱开来,可是他抓得实在太紧,就她那点力气,他是根本不放在眼里的。她只好双手齐用,用另一只手来掰他的手,手上还有伤口,略一用力血珠就接连着往下滴。落到乔正谚的手臂上,触感滚烫,他终于有些清醒过来,放开了她的手。   乔正谚稍一松懈,玉初就赶忙将手收了回来,微微抬头与他对视了一眼,只留下一句,“你以为我想要做什么?”便转身绕过他走出了书房。   “这是怎么了?”赵管家听到书房的动静,也赶了上来,恰好碰到玉初往门外走,看到她手指上的血迹,也是吃了一惊,“手怎么了,怎么受伤了?”   玉初连眼圈都红了,却没有跟赵管家说话,径自往楼梯上下去,她在楼梯上走得很不稳,赵管家看得心惊胆颤的,就怕她一个不小心摔下去,急忙赶上去扶她下楼。   赵管家问她怎么回事她也不肯开口,走进卧室之后就关了门,将赵管家也关在了门外。赵管家心想这种情况总逃不过两个人闹了矛盾,可玉初不肯讲,乔正谚也不说。她不好直接开口问,只是拿了扫帚到书房里收拾地面的时候,试探了他一句,“不是打电话回来让玉初送文件过去,怎么这么快自己就回来了?”   乔正谚坐在椅子上,捏着相片的手紧了一下,片刻后才问道,“电话是什么时候打来的?”   “就在你回来之前几分钟。”赵管家见他神色郑重,料想这里面大约有什么问题,便停下手里的活,认认真真地答他,“是玉初接的电话,听她讲是你秘书打来的,玉初还说她不方便去公司,等找到之后让我给你送过去。”   赵管家一说完便见到乔正谚蹙了蹙眉,之后便是久久不语,她没有多做停留,将地板上的玻璃碎片扫去,就出了书房。   乔正谚重新找了个相框,将那张他与爸妈的合照放了进去,这才下楼去。赵管家说郑玉初自进了房间以后就将门反锁了,再没有出来过。赵管家将饭菜在餐桌上放好,却没有要去卧室喊她吃饭的意思,摆明了是想让乔正谚去喊她。   乔正谚自知理亏,也不想与她僵持着,敲了敲卧室的门,“初初,出来吃饭。”   里面没有回应,什么声音也没有,他不会哄人,再次敲了几次门依然没有得到回应之后,便又拿出有些粗暴的杀手锏来,“你再不开门,我踹门进来了?”   “你不要进来,我不饿,不要吃饭。”玉初终于开了金口,可她的声音却冷淡和坚决,仿佛没有半点回旋的余地。平时,郑玉初一直很安静,极少有发脾气的时候,可一旦使起性子来,却也是极其认真的,大有一种如小孩子一般的无所顾忌,大概以前在家里身边的人都十分纵容她。   乔正谚见再说也无益,她多半是不会出来的,便自顾在餐桌旁做了下来,感受到赵管家有些不满的眼神,他只淡淡地说了一句,“她不肯开门,我也没有办法。”   玉初坐在地毯上,背靠着床沿,手指上的伤口没有处理,但时间一长血渍已经干了,凝成暗红色的固体。天色渐渐暗下去,窗帘没有拉起,房间很快就被夜色充斥。她怕黑,所以起身开了灯,继续在刚才的地方盘腿坐下。她中午没吃多少东西,此刻已经是饥肠辘辘,不过她不想见到乔正谚,一想到他在书房里面对她的质问,她就觉得很难过。   为了转移注意力,她去床头柜的抽屉里取出一本书来,是一本童话书,安徒生童话,每次睡不着的时候,她就翻这本书,翻过无数遍,书页都有些陈旧了。其中还有一页被奶糖撕破了,她又用透明胶将那页纸粘了回去。手指轻触那条透明胶,很光滑,却有些冰凉,那本书没有发挥它的作用,她比先前更加饿了,只怕房间门外的人都能听见她肚子的咕咕叫声。   肚子饿她还可以忍受,难以忍受的是奶糖在外面挠门的声音,一边挠门一边“汪汪”地叫,叫得十分伤心。她太了解奶糖,它这样连续地叫,要么就是生病了,要么就是饿了。   奶糖陪了她那么久,她不想要虐待它,所以在奶糖挠门十几分钟之后,她终于忍不住开门出去。一眼望去,客厅里没有人,她抱着奶糖往前走了几步,开放式的餐厅里只有赵管家一个人,桌上的饭菜都还没有撤去。   “赵管家,你没有给奶糖吃饭?”玉初一边到柜子里拿出狗饼干,一边抱怨道。   赵管家听出她话语里的不满之意,有些无奈地瞥了一眼楼上,要不是某人的吩咐,她也不想饿着这只可怜的小狗。不过当下她也没有解释,只拿了消毒水来给玉初清洗了手指的伤口,用纱布包扎好。她问玉初痛不痛,只见玉初慢慢地点点头,然后又快速地摇摇头,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她叹了一口气,便进去厨房热饭菜去了。? ☆、一川烟草(三) ?  玉初吃饭向来都很慢,如今右手手指受伤了,就更加不方便了。赵管家的厨艺虽然比不上佟爷爷,但也是很不错的,尤其是最近,她越来越清楚玉初的口味了。可现在玉初心情不好,就是平时最喜欢的西红柿炒鸡蛋吃在嘴里也寡淡无味。   吃到一半的时候,忽听见奶糖烦躁地叫起来,转身才知乔正谚已经从楼上下来了,他双手插在口袋里,样子酷酷的,但看着她的眼神有一些尴尬。奶糖吃饱了,又跑到他的脚边转来转去,这次他没有那么不耐烦了,弯腰将奶糖抱了起来,向她这边走过来。   玉初没有理他,只自顾转身扒饭,感受到乔正谚越来越近的气息,她的胃口愈加不好了,米饭也几乎是一粒一粒塞入口中。乔正谚走到她的对面,正欲坐下,手机铃声却突然响起来,突兀的声音划破满室寂静。      乔正谚一手捞着奶糖,一手已经从口袋里面掏出手机。玉初从饭碗里抬起头来,不知道电话那头是谁,只见乔正谚蹙了蹙眉,用不可质疑的语气回了一声,“你看着她,我马上过来。”   大约是乔正谚的手一时紧了一下,奶糖吃痛地叫起来,在他的手上歪歪扭扭地挣扎着。玉初放下碗筷,手撑在桌上站起来,从他手里接过了奶糖,轻轻摸着奶糖的背脊安抚它。她知道乔正谚要出门,没想到的是他什么都没有说,只看了他一眼,便拿了车钥匙换鞋出去了,匆匆忙忙的。   “知道痛了?知道痛了就安分一点,不要老是去招惹他。”玉初揉揉奶糖柔顺的毛,奶糖看着她,眼珠子滴溜溜地转,一副不大理解的样子。她轻轻拍一下它的头,“笨,这都听不懂。”   电话是小谢打来的,今天晚上他与公司一群同事一起吃饭,老板出钱,大家吃得喝得都很尽兴。再加上一向沉默的乔正谚不在,在场的是一向能言善道,擅长调动气氛的赵琪,也让大家心里自在不少。   不同于往日,赵琪虽然仍然和公司其他同事有说有笑,打成一片,可她中途却离席了。小谢见她喝得不少,脸上已微微泛起红晕,虽然人后赵琪素来被称作铁娘子,帮着乔正谚撑起半边天,但到底还是个女人。天色渐晚,华灯闪耀,小谢不放心她醉醺醺地一个人回家,便跟在她的身后出了酒店。   赵琪的步子很急,他原想要叫住她,开车送她回去的,不想刚刚追到酒店门口,就看见赵琪上了一辆黑色的奔驰。而后座上那个男人,他是见过的,就是前不久与乔正谚谈生意的王总,可具他所知,这笔生意似乎并没有谈成。车门关闭之前,小谢瞥见的最后一幕便是王总拿起赵琪的手印下一个吻,看见王总那色眯眯的眼神,他十分反感,同时本能地感觉必然有事发生。   他心里很不安,于是驱车不远不近地跟着那辆奔驰,看着它在城东一家私人会所的门口停下,王总和赵琪下车从会所门口走了进去。   会所门楣十分简洁低调,但站在门口的门童却很是恪尽职守,彬彬有礼地朝他鞠了一躬,然后在小谢想要往里走时,公式化地说了一声,“对不起,先生,请您出示您的会员卡。”他心里暗叫不好,原来门楣低调,门槛却高,小谢跟着乔正谚的时间不算短,也知道有些地方确实是非会员不得入内。他没有办法进去,又担心赵琪,只得打电话给乔正谚,将自己所见一五一十告诉了他,听乔正谚在电话里的回应,这件事情他事先应是不知道的。   乔正谚的别墅里会所不远却也不近,小谢在会所附近等了许久都不见他来,差点就急得要闯进去,只是两个门童都是他无法忽视的彪形大汉一类,他实在不想做这种鸡蛋碰石头的事情,关键是他也不想给乔正谚惹麻烦。这个时候他突然想起了佟星,如果她在,以她的古灵精怪,再加出其不意的想法,说不定倒能帮上忙。   其实这一路,乔正谚的车也开得不慢,只比飙车逊色一点,甚至还闯了一个红灯。打赵琪的电话,她又不接,后来索性关了机,若不是他这几年来心思沉稳不少,估计那手机早就在被他一气之下抛出车窗外,碾得七零八落了。赶到会所门口,看到心急如焚的小谢,他只对他说了一声“你先回去”,便径自朝着会所里走去了,门童认得乔正谚,自然就不会让他出示什么会员卡,而小谢则又一次被关在了门外。   进去之后向侍者稍一询问,便知道王总和赵琪在哪一间包厢里,也用不着侍者领路,乔正谚就大步朝着那间包厢走去。   会所走廓里灯光略显幽暗,脚下是软绵绵的地毯,墙上每搁一段距离就是一副名家仿作,其中恐怕也有几幅真迹,错落相间摆放。这样的装饰,颇显雅致。   父亲在世之时,他也是来过这里的,那时候有一位世伯过寿,酒宴就摆在这里,他与父母来向他贺寿。沈心南也协同父母一道来,但她从来都不喜欢这样的场合,名为过寿,事实上却是商业聚会。宴会进行到一半她就溜了,他看到她的身影也随了出去,她看到他后小声地嘟囔了一句,“真是个销金窟,纸醉金迷。”   外面淅沥沥地下起了雨,他与她一同站在会所的长廊里面,听着那缠绵不绝的雨声。沈心南将手伸向外面,雨水一滴一滴落到她的手心里,又从她的指尖滑落下去,嘀嗒嘀嗒,原来单调如彼的声音也可以动听至此。她的手指纤细莹白,沾了雨水,仿佛透明一般,她的眼里竟有淡淡的忧愁,她说,“阿谚,我不想待在这里,我想去看电影。”   “那就走吧。”其实他知道沈心南只不过是说着玩的,可是他就是不想看到她愁眉苦脸的样子,所以牵了她的手就往外跑,没有撑伞,也不顾外面还在下着雨,将外套脱下来遮在两个人的头顶就跑出了会所,脚下溅起一朵一朵的水花。沈心南穿着裙子,小腿上沾上一点一点黑色的水渍,她那么爱干净的一个人却是丝毫也不介意,只跟随着他的脚步一路跑,笑声漾开在雨声中,荡起一圈一圈的涟漪。   终于这一切都幻化成岁月的痕迹,贴上了过往的标签。乔正谚又一次来到这里,他循着侍者所说的包间号来到门口,敲了几下门,没有得到回复之后,便直接踹门进去了。只见赵琪靠坐在沙发上,她已经脱了外套,穿着一件无袖的及膝连衣裙,领间的扣子被解开两个,露出颈项间一片冰肌玉骨。而眼神迷离,已喝得红光满面的王世昌正一手抚着赵琪的大腿,在她的脸上一下一下地吻。   乔正谚直觉满身血液都往脑袋上冲,他揪起王世昌的衣领就往他的脸上打了一拳,那一拳是下了死劲的,王世昌一下就被打倒在地,眼冒金星。再加上他早就已经被赵琪灌得差不多了,就更是爬都爬不起来,乔正谚也顾不得他,将自己的外套往赵琪身上一套,便牵了她的手往外走。一出门便听见王世昌的咒骂声从后面传出来,“呸,让自己的女人出来卖还逞什么英雄,你休想老子拿出一分钱来帮你,老子要告你故意伤人罪……”接下来便是几句模糊不清应疼痛而起的□□。   赵琪原本一直隐忍的眼泪在看到乔正谚的那一刻早就汹涌而下,如今只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任由他牵着她的手,跟着他的脚步。她脚上踩着七寸高的高跟鞋,乔正谚走得这样急,仿佛连仪态都不顾了,也丝毫不顾及她,她一路扭了好几回,只觉得脚踝处疼得厉害,却是半声都不敢言语。   小谢还在会所门口等他们,见他们从里面出来,原想要上前,但看到两人的情形之后,他又止步不动了。只见乔正谚铁青着一张脸,而赵琪则披着他的外套,脸上泪渍未干,他何时见赵琪哭过,暗暗猜出几分因由,又想起刚才乔正谚让他先走,大抵也是不想让赵琪难堪,便默默地躲在一旁没有出声。待他们的车开走之后,他才上了自己的车。   回去的路上,乔正谚依旧将他的那辆沃尔沃开得飞快,汽车里的气压低得让赵琪如坐针毡。以往乔正谚送她回家,她总是希望这段路永远不要走完才好,可这一次看到自家小区的灯火,她才稍有一点如释重负的感觉。可乔正谚似乎并未打算就此放过他,车停了,他却不开门。   “对不起。”赵琪讪讪地开口道歉,她也说不清楚到底希不希望乔正谚来,可是王世昌对他的那一通侮辱实在不堪入耳。若不是乔正谚摆着一张冰块脸,她一定重新去包厢里在王世昌的身上狠狠补上两脚。   那句“对不起”还未消散于车内,她的脸上就挨了狠狠的一巴掌,火辣辣得疼,只见乔正谚的眼里布满了血丝,他的声音喑哑又带了点隐忍,“你对不起的是我吗?”? ☆、一川烟草(四) ?  小区绿化带里的玉兰开花了,白中透着粉,白天看起来如涂了胭脂的女子的两腮。可现在是晚上,被路灯光线一打,又仿佛莹莹闪着光,扎得人眼疼。赵琪偏着头往窗外瞧了片刻便回过头来直视着乔正谚,“善战者,不拘其法,这是乔振华父子教会我的。他们太狠太狡猾,这样步步紧逼,正谚,我们已经没有办法了,如果再筹不到钱,我们先前所做的所有努力全都白费了。”   虽极力控制,还是无法遮掩声音里略带的颤抖。一看到王世昌那张满脸横肉的脸,她就恶心地想吐,可是她没有办法,乔振华父子人前对乔正谚照顾有加,大力支持他的度假村项目,暗地里却处处使绊,让他举步维艰。   乔正谚的父亲乔振邦在世时,董事会那帮人个个以叔伯自称,夸奖他年少有为,是可塑之才,承诺将来若有什么事情,定会鼎力相助。可如今人走茶凉,谁还记得当初的寒暄之语,个个自扫门前雪都来不及,稍有几个对他父亲忠心耿耿,肯帮助他的也大多被他那精明的大伯安排回家养老了。他们是人多势众,乔正谚却是独臂难撑,她实在没有办法看他陷入困境而无动于衷。她说,“正谚,我只是想帮帮你……”   “我不需要,”乔正谚打断赵琪的话,车顶的灯光不算暗,赵琪却有些看不清晰他脸上的表情,只觉他的声音冷到了极处,“你以为你这样做,王世昌他就肯帮我们了,别说他不是个傻子,就算他是,我也不需要你用这样的……方式来帮我,你把我当成什么了。我告诉你,赵琪,就算我真的被乔氏扫地出门了,我也不需要你这样来帮我。”   滚烫的水从花洒里留下,皮肤被灼得一阵阵刺痛,赵琪拼命地揉搓着脸部的肌肤,直到它变得通红通红。当王世昌的唇触到她的脸时,她紧握双拳,指甲都嵌进手心里,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心里只想着忍一忍就过去了。乔正谚出现的时候,这样的场合,她只觉得无比难堪,可却又有一种如释重负和意外之喜,没有想过他会来救她,因为他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那里。可内心却暗暗期盼他会出现,他终究还是来了,如梦境中一般。即便她明白他只是不想欠了自己,可他到底还是来了,带她离开那种肮脏的境地。   乔正谚回到家的时候,客厅里如往常一样留了一盏落地灯,很安静,没有那位香港谐星熟悉的笑声,沙发上也没有郑玉初的身影,看来她是真的生气了。他只觉得疲累极了,也没有什么心思再去向她解释,打算要上楼去睡,却突然闻见一股熟悉的味道,跨出的脚步又收了回来,转身往餐厅里走去,果然餐桌上还孤零零地摆着一碗药,旁边还有一颗糖。糖纸是蓝白相间的,小的时候过新年,母亲总是抓一把这样的糖分给到家里来玩的孩子,但每人只得一颗,因为她说吃多了会蛀牙。   药凉了,变得更加苦涩,他拿起那颗糖,剥开糖纸,放入了口中。以往那些糖都让他随手放在了书房的抽屉里,这是他第一次吃郑玉初给他的糖,很甜很腻,还是小时候的那种味道,几乎顷刻便覆盖了口中的涩味。   玉初又做恶梦了,从梦中惊醒,整个人都震颤了一下,她明明记得自己睡前是留了一盏床头灯的,可如今房间里却是漆黑一片。她伸出手想要去开灯,还没触到开关,就被后面伸过来的手下了一跳。   “又做恶梦了?”他的大掌覆在她的腹部,整个人都贴了过来,温暖而熟悉的味道渐渐逼近,她素来都睡得不沉,今天却不知为何,连他回来的动静也没有听见。   玉初常常这样做恶梦,也时常从梦中惊醒,而乔正谚的睡眠又极浅,稍有动静他就会醒来。刚开始的时候,她也十分过意不去,怕吵得他睡不着,总是下意识离得他远远的,king-saiz的大床,她却总蜷缩在床沿一边上,还有一次差一点儿就摔到床下去。   乔正谚却以为她是睡相不好,那晚之后他就注意了,怕她摔下去,总有意无意地环着她的腰。一旦她从梦中惊醒,他就会慢慢地轻抚她的背,如哄小孩子一般,久而久之,倒仿佛成了习惯,有时候半梦半醒之间,连眼睛都没有睁开,可手却在她的背部轻轻拍打。她的睡眠质量渐渐好起来,即便关着灯,做恶梦的频率也减少了。   可今天她显然不想领他的情,连头都没有转,不但将他的手从她的腹部拿开了,还往床边上挪了挪。她以前就向吴妈夸奖过乔正谚,进退得宜,这样明显的拒绝,若放在平时,他大约是不会勉强她的。可今天也不知怎么了,他也跟着她往这边挪了挪,一手伸过来揽住她的腰,将她揽进了怀里,下巴抵在她的一边肩头。   可她却依旧不甘愿地挣扎着,双手齐用去掰他箍在她腰间的手,力量悬殊,只要他不肯,她又哪里动得了分毫,到后来连双脚都用上了,直往他身上乱踹。不晓得哪一脚踹得重了些,黑暗中只听得他闷哼了一声,她心里这才好受了点,仿佛报了一箭之仇。   “别闹了。”乔正谚仿佛有些失了耐性,朝着她吼了一声。可这样一来,玉初只觉得更加不甘心了,明明是他做错了事情,他凭什么还理直气壮的,她一把掀了被子想要坐起来。可刚刚掀开一个被角,立马又被他盖了回去,“别闹了。”他又说了一遍,只是这一遍温和多了,在她耳畔轻轻地低喃,气息喷薄在耳畔间,是一种酥酥麻麻的感觉。他一手轻轻地抚摸着她的手背,声音又在她耳边响起,“我很累。”   声音又轻又虚,像是一声叹息,她的心一下子软了下来,如地上铺的羊绒地毯,踩一下就陷下去一大块,又如小时候握在手里的雪球,软绵绵的,稍稍用手心一捂,便慢慢融化了,雪水滴答滴答地往下落。   她乖乖地躺在他的怀里不动了,可是却再也难以入眠,直到他的呼吸变得均匀平稳,她才慢慢地转过身来与他面对面。黑暗中,她看不清他的眉眼,却能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他的体温,呼吸,甚至每一下心跳都是那么清晰。   他好像做梦了,呼吸变得有些急促,箍在她腰间的手也紧了紧。她顺势往他怀里挪了挪,将自己的手也环过他的身体放到了他的背后。她从未想过有一天会这样与他紧紧相拥,哪怕是那日在餐厅里,他从黑丝绒里面取出那枚镶得如璀璨星光的钻戒套到她手指上的时候,她也没有这样想过。   她心里很清楚,认识不过两个月,他便要娶她,一定是因为陷入了什么困境,而爷爷有能力帮他摆脱这样的困境。她当时没有想那么多,只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这样了,既然可以帮到他为什么不帮,毕竟他也曾经那样帮过自己。   她明白自己和他不同于普通夫妻,因为最初将他们牵连在一起的那条线不是感情,而是利益。只是这对她来说并没有什么影响,自己只不过是从一个地方搬到了另一个地方,他每日早出晚归,她依旧还是一个人。   她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融入了她的生活中。当他拿着报纸对着她用餐的时候,心里会有一点点失落;当看到他为工作烦恼的时候,会跟着他着急;当他说很累的时候,会为他心疼;当他说要带她出去吃饭,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一整天都带着满满当当的期盼。   有时候这种感觉让她觉得恐慌,因为始终不明白他心里到底装着些什么,他仿佛总是防备着身边的人,也包括她。可有时候,她又没法忽视他对她的好,他会让佟星到家里来陪她,会让佟星带她去学校里上课,还会坐在她旁边安静地听她弹钢琴,听她讲爸爸妈妈的事情。   没有遇到他之前,她的心里总是平静得如一汪被圈住的死水,无波无澜也无处流淌。可现在,会开心,会难过,会不安,会紧张,就像坐云霄飞车一样,忽上忽下,那样刺激,也不知道是好,还是不好。? ☆、一川烟草(五) ?  赵琪刚刚从会议室里出来,手机铃声便响了起来,是个陌生的手机号。她走进办公室,将手中的文件放到办公桌上就接通了电话,用惯常的声音“喂”了一声,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从电话那头传过来,“你好,我是郑玉初。”   她与郑玉初向来都没有什么交情,就算有时候去乔正谚那里,遇见了,郑玉初对她也多半是不理不睬,同对陌生人只怕没有什么差别。她没有想到郑玉初会主动找她,所以愣了一瞬才应了她,“是,你找我有事吗?还是,找乔总?”   “不找他,我有事要当面跟你聊,我现在就在你公司对面的咖啡厅里。”郑玉初的话语里带了点不容拒绝的意味,她听得出来。   赵琪进到咖啡馆内,四下里望了一圈,郑玉初坐在一个靠窗的卡座,身边还放着她的拐杖。她穿一条宝蓝色的长裙,不同于在家里时那样直发披肩,此刻她将头发全部在后面挽起,露出莹白的颈和光洁的额。很干净,这是赵琪看到她时脑海里浮现出的字眼。   她在郑玉初的对面坐下,对着身边的服务员说了一句,“卡布基诺,不加奶不加糖。”服务员走后,她向郑玉初道了声歉,“不好意思,刚才等电梯的人太多,让你久等了。”   “没关系。”   “郑小姐,找我有什么事情吗?”   她喊她郑小姐,而不是乔太太,玉初却如没有听见一般,只开门见山地问,“我想知道他最近在工作上是否遇上什么麻烦?”   赵琪原以为她是因为怀疑自己和乔正谚走得太近才来兴师问罪,着实没有想到是这个原因。服务员将尚且冒着热气的咖啡放到她面前,她用勺子在里头慢慢地搅了搅,那细细的水纹便从中间一圈一圈地漾开来,她说,“这样的事情你应该去问乔总才是,怎么会来问我?”   “他不愿意告诉我,”来找赵琪之前,她就想到会有这样尴尬的场面,自己丈夫的事情要从别人那里打听来,不过既然做好了心理准备,她也就没有什么好犹豫的。   “他不告诉你想来也是有他的道理,也许是怕你担心,”赵琪倒仿佛是在为乔正谚开脱一般,“况且你帮不了我们。”其实她说得也并非不是实话,如果郑老爷子肯帮忙,那么乔正谚一定可以度过这次难关,可问题是郑老爷子一直死绷着,隔岸观火。原以为乔正谚娶了郑玉初之后,老爷子能与他同气连枝,却没想到老爷子精明得很,一心只有他郑氏的利益,连自己亲孙女的情分也不顾。   玉初听到她话语里强调的“我们”二字,心里不由紧了一紧,面上却依旧暗作镇定,“你不说出来,怎么知道我不能够帮到他?”   “帮他?”赵琪的手指轻触咖啡杯,指甲上涂的透明指甲油微微泛着光。她一直觉得郑玉初是个被养在深闺里的大小姐,养尊处优,又与社会脱节,总是一副柔柔弱弱的样子,可此时看到她带着点坚毅的目光,说话也一点都不含糊,倒对她有些改观了。   “其实最大的问题是钱,”赵琪觉得有趣,想看看郑玉初到底要如何帮乔正谚,便简要跟她讲了一讲,“前一阵,财务部主任做假账,卷走一大笔钱,现在都没有找回,耽误了工程的进度。这个项目是乔总在负责,如果出了什么问题,公司会将责任归咎于他。”她见郑玉初有些闪神,便将声音加重了些,“怎么样,郑小姐,这个忙能帮吗?”   玉初只看了她一眼便低下头去,拿起咖啡轻抿了一口,并没有回答她的话。而赵琪也没有多问,她扶着郑玉初出门,见没有人来接她,便问,“要不打电话给乔总吧,让他过来?”   “不要,我自己打车回去。”玉初摇了摇头,“如果可以的话,请你不要把我今天来找你的事情告诉他。”   “好。”赵琪答应了一声,帮她打了一辆车,送她上车之后才离开。倒不是她说话不算数,只是她刚刚踏进公司大门,便接到了乔正谚的电话,原来他从办公室的落地窗里将刚才那一幕尽收眼底了。她只好从实道来,却见他蹙了一下眉,带着质问的口吻,“你跟她说这些做什么?”   “为什么不能告诉她?”赵琪试探地问道,“你瞒着她是觉得她帮不上忙呢,还是怕她担心,舍不得她烦恼?”明明是问句,却并不等他的回答,继续道,“你什么时候开始这么关心她?”   乔正谚逆光坐在办公桌前,赵琪看不清他的神色,却能感受他有些不自然的沉默,仿佛急于想要掩盖这种沉默,她又开口道,“你当初跟她结婚是为了什么?如果她真的可以帮你,不正好称了你的心。”   “不要自作聪明,”乔正谚已经恢复了平日里的冷静自持,声音略显清冽,“我的私事你不用操心,做好你自己的事情,不要再私下里跟她见面,这些事情我不想把她牵扯进来。”   赵琪原还要再开口,但看到他已低下头去翻阅文件,便明白这是要她出去的意思。她终是按压下心里的不安,撇了撇嘴,什么也没说,转身出了他的办公室。   门铃响起的时候,程邵岩正在厨房里按着食谱做菜,女儿程念则在一旁捣乱,开门的重任落到了无所事事的林曦身上。门一开,看到是郑玉初,她的脸上已经绽开了笑颜,但那笑容却在见到玉初身旁站着的陌生人时僵了一僵。那是个西装笔挺的中年男人,带一副玳瑁眼镜,向林曦微微颔首打了个招呼。玉初向她介绍道,“嫂嫂,这是王律师。”   林曦不认识这个王律师,也不知道郑玉初为何要带他过来,想来是来找程邵岩的,她将他们迎进门以后,便朝着厨房里面唤了一声,告诉程邵岩郑玉初来了,然后招呼他们在沙发上坐。   片刻后,程邵岩便从厨房里出来,身上围着一块围裙,后面还跟着个调皮的粉雕玉琢的小姑娘。原本这个时候,程邵岩应该在公司里面的,但因为近段时间,家里的阿姨请假,林曦又怀孕了,他恨不得二十四小时贴身照顾,有事没事总往家里赶。公司的大老板陆意南恨铁不成钢,威胁他说再这样下去,就瓜分了他的股份,索性让他回做家庭煮夫去。谁知程邵岩压根儿就不在意,摆摆手说,“分吧分吧,只要每年记得给我留点儿分红,够我养家糊口就行。”   程邵岩将林曦照顾得很好,她自怀孕以来,身体丰腴了不少,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红晕,别有一番韵致。林曦起身帮程邵岩解了身上的围裙,让他们坐下聊,自己则带着程念到厨房帮他们泡茶去了。   郑玉初前一天打过电话来,只说要来家里玩,还问程邵岩今天在不在家,没想到她会带了王律师一起来。这王律师,程邵岩是认识的,小的时候,他在郑家见过他一次,记得当时他是在玉初的爸爸身边工作的。   “哥,我有事找你帮忙。”面对程邵岩,郑玉初不需要迂回曲折便直奔主题,她刚一说完,王律师就已经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个文件夹递给了程邵岩,程邵岩略略翻看一下文件,有些惊讶地抬头看了一眼郑玉初,打趣道,“这么多钱,没想到我们初初还是个小富婆。”   “这里有一些是爸爸妈妈留给我的,还有一些是爷爷给的。”郑玉初向他解释,其实这里除了一笔存在银行的钱以外,还有股票基金、金饰珠宝和一些房产,加在一起确实不是一个小数目,只是不晓得能不能帮他解了燃眉之急。   玉初大致将赵琪对她讲的情况转述给了程邵岩,“哥,你能不能帮我把这笔钱转给他,就算是投资好了,以谁的名义都可以,只是不要让他知道这笔钱是我的。”看着程邵岩有些不解的神情,她又补充了一句,“我不想让他觉得是他欠了我的。”   “好。”程邵岩明了地点点头,在有些人的眼里,感情是很纯粹的一件事情,如果与利益沾边,便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原来这丫头是动了真心了,程邵岩看着她,不知道是喜是犹,只说,“你放心,我会帮你办妥这件事情。”   吃过晚饭,程邵岩开车将郑玉初送回家,流光溢彩的夜景一一在眼前划过,迷离而眩人眼目。程邵岩手握着方向盘,开口随意问道,“初初,最近还好吗?”   “嗯,”玉初没有迟疑地点了点头,“挺好的。”红灯停车的时候,程邵岩转头看了她一眼,只见她略低着头,眼里仿佛闪着淡淡的晶莹,和以往相比,她好像没什么变化,又好像是不一样了。   郑玉初自车祸之后,就长期待在家里,很少与外人来往,见过她的人都说她高傲,事实上是她不知道如何与人相处。可是但凡与她相熟的人都知道,只要别人待她一分好,她就可以全心相待。程邵岩和林曦都担心乔正谚和她结婚并非出自真心,只是有心想要利用她,但郑玉初也确实因为他而改变了,不再像以前一样对任何事情都不上心。仿佛是一棵枯了多年的树在某一年春天又长出了绿芽,但谁也不知道它是否能如别的树木一样,在夏天的时候绿叶成荫。   林曦叹了一口气说,“但愿乔正谚是真心待她的。”程邵岩趴在她的肚子上听宝宝的心跳,慢悠悠地说了一句,“他敢不是真心的,老子灭了他。”? ☆、满城风絮(一) ?  转眼到了盛夏,日头变得特别长,即便是傍晚时分,屋外的暑气依旧逼人,但屋内却是满室凉爽。客厅几上的琥珀色窑玻璃花瓶里面插了几枝海棠,胭脂色的花朵绽放在枝叶间,娇艳欲滴,散发着淡淡的清香。   乔正谚回家的时候,只见玉初和她的小侄女程念俩人正并排盘腿坐在客厅电视机前的地毯上,专心致志地打游戏。眼睛盯着游戏屏幕,一眨不眨,手指飞快地在游戏键盘上舞动,连他回来都没有发现。   乔正谚没有去打扰他们,只静静地在沙发上坐下,就这样看着两个人的身影,竟有些失神了。赵管家从餐厅里出来,见他已经回来,本想要喊他的,但还未来得及开口,就见他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示意她不要出声,赵管家会意,点点头。她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乔正谚如现在这样,安适地坐在沙发上,眼角带着一点笑意,里面仿佛盛载着满足。   一局结束,程念小朋友大获全胜,高举着手欢快地“耶”了一声。玉初见她这样高兴,也绽开了笑颜,露出脸上两个梨涡,很是甜美。她转身,才发现乔正谚就坐在她们斜后方,见他也正盯着她看,当着孩子的面,眼神一点也不避讳。倒让她有些不好意思,看了一眼别处才又转过头来问他,“什么时候回来的,回来怎么也不说一声?”   “小姑父,你回来了,快点来陪我打游戏。”乔正谚还未来得及回答,就让程念小朋友抢了先。程念是个很活泼的小姑娘,一点也不认生,暑假里在他们家里住上几天,早就与他们混熟了。她过来牵了乔正谚的手,乔正谚就顺着她在刚才郑玉初坐的地方盘腿坐下。   他原先是不会打这游戏的,但刚才见她们打过一局,大致知道了规则,上手便越来越熟练,也不知道要让让小孩子。程念被他逼地节节败退,连两条眉毛都纠在了一块儿,一连输了好几局,小姑娘连嘴都撅了起来,最后只好将游戏键盘塞到了姑姑手里,对她低声耳语了一句。   只见两个人不怀好意地对视一眼,郑玉初便替了程念的位置向乔正谚宣战。乔正谚原想她连小姑娘都赢不了,还想跟他比,起初便轻敌了。不料郑玉初是扮猪吃老虎,她原先是故意让着程念的,这回可真的是加足了马力,三下两下就把乔正谚杀得片甲不留,为程念报了一箭之仇。程念乐得在地毯上蹦了起来,还和郑玉初击掌以示胜利,独留下某人不甘心地站在一旁。   近来乔正谚在工作上似乎顺心不少,在家里的时间也多了,连奶糖都跟他熟稔起来,没有以前那么讨厌他了。因为明天乔正谚要去一趟国外,所以晚上他带了玉初和程念去外面吃饭,是以前他向她求婚的那家餐厅,还是那个靠窗的位置。转眼已经过了大半年,窗外的夜景却依旧美得让人目眩神迷。   小姑娘坐在他们的对面,她不肯好好吃饭,一勺一勺地捞着冰淇淋,盛冰淇淋的桶很大,放在桌上,快要到达她的下巴处。玉初知道她爱吃,但也实在不能由着她这么毫无节制,便将那桶冰淇淋挪到一边,“不要再吃了,让你妈妈知道,明天就得把你接回去。”   小姑娘有些不甘愿,伸出小手又慢慢地将冰淇淋揽了回去,“我不说,小姑不说,妈妈不就不知道了吗?”说着又讨好似的对着乔正谚笑了一笑,“小姑父也不要说。”   玉初见她不肯听话,故意板起了脸看着她,小姑娘很少看见姑姑生气,在心中掂量一下,已经想要放弃她的冰淇淋了,可偏偏这个时候,一旁的乔正谚看着这情形忍不住笑了一声。小姑娘一听到这声笑,便又肆无忌惮起来。玉初绷了半天的脸,眼看就要达成目的,却被乔正谚这声笑给毁了,心里生气,转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乔正谚这才有些心虚地收了笑意。   小姑娘看着这一幕,在对面不怀好意地笑起来,她又挖了一大勺地冰淇淋,递到郑玉初的嘴边,“小姑,在家里妈妈不准我吃冰淇淋的时候,就会把我剩下的冰淇淋全部吃完,你帮我把它吃完,我就不吃了。”   玉初一边分辨程念的说的话的真伪,一边已经被迫张大了嘴,将那勺冰淇淋含入了口中。小姑娘似乎还不死心,又挖了一大勺,这回却是递到了乔正谚的嘴边,可乔正谚却不肯张口,有些尴尬地咳了一声。小姑娘见他迟迟不肯动,也不着急,眨着眼睛天真地说,“小姑父,你要是不吃的话,那这一大桶冰淇淋可都是小姑的了。”说到一大桶的时候,她还特地做了个手势,“妈妈说一个人吃那么多冰淇淋,是会拉肚子的哟。”   小姑娘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可爱极了,乔正谚只迟疑了片刻,便将小姑娘面前那桶冰淇淋捞了过来,一勺一勺悠悠闲闲地吃起来,三下五除二就将它解决了,然后再推回小姑娘面前,“吃完了,你和小姑都不用吃了,也不会拉肚子了。”   玉初没有想到乔正谚会有此举动,还有些不敢置信,回头之见程念小朋友委委屈屈地看着她,小手拉拉她的衣袖,“小姑,我还没吃够呢,全都被小姑父吃光了。”   原想着要捉弄人的,却不想偷鸡不成蚀把米,晚上打电话回家,程念小朋友向妈妈诉苦。当时正开着免提,程邵岩在一旁喝水,一听到这个,一口水就喷了出来,恰好喷到林曦的胳膊上。孕妇的脾气不大好,林曦甩甩胳膊,当时就暴怒了,朝着他吼了一声,“你恶不恶心呀。”   “我错了,我错了……”程邵岩一边陪着笑脸,一边在心里问候乔正谚祖宗十八代。   乔正谚从盥洗室里出来,玉初还在帮他收拾行李,原本都已经整理得差不多了,想想又从橱柜里去拿了一件风衣放进去。听到他的脚步声,她也没有回头,一边叠着衣服,一边叮嘱他道,“那边气温比这里低多了,你多穿点衣服。”   她此刻穿着及膝的睡裙,半干的头发披散在肩头,整个人被笼在灯光柔和的光晕中。他看着她纤细的背影,只觉得心里某处一片温软,他从后面抱住了她,湿热的吻便落在了她的颈间。她的身子僵了一下,嗔怪道,“别动,我还没收拾好呢,明天一早就要走,万一落了什么……”   还未来得及讲完,乔正谚已经强硬地将她转了个身与他面对面,那吻就落在了她的唇上。感受着他的体温与呼吸,她的呼吸和心跳也变得急促起来,手中的领带“啪嗒”一声落到了地毯上。客厅里面小姑娘还在玩她的钢琴,她只会用两根手指弹,一个一个音符很艰难地组成了一支完整的曲子,是她白天教给她的“一闪一闪亮晶晶”的旋律。   那曲子渐渐变得流畅起来,仿佛真的有漫天星辰闪耀,璀璨极了。   乔正谚是上午十点钟的航班,吃过早餐,小谢便来家里接他了。程念小朋友乖巧地跟他挥挥手,“小姑父再见,别忘了给我和小姑带礼物。”   “知道了,”乔正谚笑着应了一声,以往没有一次出差前这么热闹,也没有一次离开前如此舍不得这个房子,舍不得,房子里的人。   “我走了。”对着郑玉初,出口便只剩下这三个字。   “哎。”玉初仿佛有些心不在焉,看着他隔了一会儿才点头应了一声。   上车之前,郑玉初还是从里面赶了出来,她喊了一声他的名字,他回头,不解地问道,“怎么了?”   “我想送你去机场,我送你到机场好不好?”大约刚才走得有些急,她夹起来的一缕额发垂了下来,两颗珍珠耳坠还在小幅度地前后摇晃。他小心翼翼地将那缕额发夹到她的耳后,只简单得答了一个“好”字,便看见她眼里溢出笑意来。   记得曾经在一部电影里面看到过一句对白,“与你在一起的每次个分别都像是永别。”舍不得离别才会害怕永别,越是失去过的人越能体会这种感受。   一直到乔正谚的身影消失在安检处,玉初才和小谢一同往外走。只是没走几步,便听到右前方几步远处传来一个法国男人的声音,带着点儿磁性,但明显又透着点儿无奈,将一句话说了好几遍。   而那法国男人的对面还站着几个人,中间是个眉目英挺的男子,而且,仿佛,有些眼熟。   ? ☆、满城风絮(二) ?  那位法国男人直讲得口干舌燥,可对面却没有一个人听得懂,他无奈地抚了抚额,仿佛不打算再浪费口舌。而公司那位不靠谱的翻译却迟迟没有露面,徐俊徐特助看着自家老板已经黑得不能再黑的脸,只得硬着头皮想法子补救,“孟总,不如先带本回公司。”   本是法国男人的名字,他是一名小有名气的建筑设计师。孟靖远的大掌狠狠地落在徐特助的左肩上,皮笑肉不笑,仿佛在说“翻译再不赶过来,你同她一起卷铺盖走人。”但转头面对本时,又已是另外一种神态,很真诚的微笑,他的法文说得很生涩,艰难地将几个单词组成一句句子,还不大连贯。虽然如此,还是没有半点窘迫之态,始终神态自若,一副翩翩之姿。   但是法国男人又扔给他一个难题,他仿佛不同意他的建议,说了一句他不是很能理解的话。正当他为难之际,身旁及时传来一个悦耳的声音,让他如闻天籁。   “他说他待会儿还约了朋友见面,现在想先回酒店休息,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帮他安排好住处。”这样熟悉的眉眼,玉初突然想起曾经乔正谚带她去过的宴会上,慌乱之中,她差点摔倒,还是他在背后扶了她一把。感激之心顿起,玉初便上前帮了他一把,反正于她而言,不过举手之劳。   孟靖远看了她一眼,只觉得面善,但又想不起是否见过,不过这种情境下他也顾不得这么多,也不跟她客套,只说,“麻烦你告诉他,我们已经为他安排好了酒店,现在就可以带他过去。”   就这样玉初成了他们之间的传声筒,而且老外仿佛颇为满意。孟靖远向她道了声谢,并且紧接着说,“我现在临时找不到翻译,能不能麻烦你再帮帮忙,和我一同送他去酒店。”   这话说得颇有得寸进尺之嫌,而且作为一个陌生人,实在是很冒昧,孟靖远一说完这话,就将名片递了出去,仿佛是为了证明自己并非坏人。他自我介绍道,“我叫孟靖远。”玉初见他眼角含笑,又看了那张名片一眼,竟不禁笑了出来,她想起了被她放在抽屉里的那张老秃让佟星转交给她的名片,不得不感叹缘分的微妙。   她只考虑了片刻便欣然答应了,并且让小谢先回去,小谢以前在公司里见过孟靖远一面,也没有什么不放心,只让玉初有事给他打电话,便一个人先离开了。   见玉初答应,比孟靖远更高兴的其实是徐俊,不晓得他安排的翻译出了什么岔子,竟然没有及时赶到,害得他都得担起连坐之罪。现在有人帮忙解围,暂代翻译一职,他的感激之情简直难以言表,就差双手抱拳,弯腰作揖,说一句,“谢谢女侠救命大恩。”   送老外去酒店的路上,玉初与老外还有孟靖远同车,孟靖远坐在副驾驶座上,她与老外坐在后座。老外坐了这么久的飞机,照理应该十分疲惫了,但他对这个城市的热情显然已经驱散了想要倒时差的念头,一路上都看着窗外,跟孟靖远讨论着双目所及的风光与建筑。   论到建筑的时候,老外进入了一种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的状态。可怜了玉初,她为老外和孟靖远口中接二连三迸出来的建筑专业名词感到头痛,她学习法文其实纯属打发时间,自然没有深入研究到这种设计理论的专业术语。似懂非懂,只能凭着自己的理解,再加上语言组织传递给对方。有时候老外和孟靖远都得绕一个弯才能明白对方想表达的是什么,不过他们已经很是满意玉初的语言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了。   到了酒店已是中午时分,徐俊想将功补过,很利落地在餐厅里定好了餐,只等着他们入席。原本是想要迎合老外的口味吃法国菜的,但老外说入乡随俗,他想要尝尝这里的中国菜,于是很快满满一桌中国菜就出现在了眼前。   红酸枝木的中式仿古桌椅,再加上白瓷杯盏和清香四溢的西湖龙井,还有地道的中国菜,什么凤尾鱼翅、红梅珠香、八宝野鸭、红豆膳粥……都将老外的胃口吊得高高的。一边细细品尝,一边还要转过头来询问玉初这菜的做法,仿佛在他眼里,中国的女人都会做这些菜肴似的。   玉初不擅做菜,家里的厨房从来都不需要她来碍手碍脚,她连做一些简单的家常菜都有问题,更别说这些类似满汉全席中的菜肴了。她只得抱歉地笑笑,转头向另一边的孟靖远求救,“他问我这些菜的做法,可我不会。”   “你随便跟他说两句就行,他又不知道是真是假。”孟靖远边说,一边还嘴角含笑地跟老外点头致意,摆明了欺负人家老外不懂中文。   “那怎么行呢?”玉初从小就没怎么说过谎,顿时觉得他太不厚道。她不知道这样的神情语态落在旁人眼里是如何一种纯真自然,孟靖远怔愣了片刻才又接道,“那我来说,你翻译给他听。”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孟靖远仿佛一个厨房大师傅一样跟她讲解着那些菜的做法,说得头头是道,有理有据,玉初没有想到他还有这样的本事,连看他的目光中都带了一点儿敬仰之色。只是徐俊听到老板这样瞎掰乱编糊弄人,一边感叹他信口雌黄的天赋,一边按压着笑,双肩都有些抖动了,又愣是被老板一眼给瞪了回去,只低头乖乖地吃菜。   终于顺利完成任务,老外与他的朋友碰面,孟靖远亲自开车送她回家。午后的阳光很灼人,但车内空调里却散出丝丝凉意,十分清爽。孟靖远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副驾驶座上安静的女孩子,她低垂的眼睫微微颤动,看不清神情。他随意挑起了一个话题,“你今天帮我一个大忙,我是不是应该请你吃饭?”   “可我们刚才已经吃过了。”   孟靖远这才意识到自己挑起的话题是多么的拙劣,竟被她一句话就给终结了,正在他想下一个话题的空当,却听她开了口,“你认识老……C大的汪教授吧?”还好及时收住,老秃两个字没有说出口,舌头灵活地打了个弯。   “嗯?你怎么知道?”   “我上过汪教授的课,他还给了我一张你的名片,说你在找翻译。”   孟靖远这才恍然大悟的“哦”了一声,“老汪是有跟我提起过的,只是你怎么不来找我,是不是已经找到合适的工作?”   玉初没有立刻回答他的话,过了一会儿才道,“我不是专业学法语的,我没有公司招聘需要的文凭,而且,”她不经意地看了一眼放在一旁的拐杖,继续道,“我可能不大方便出去工作。”她的嘴角带着浅淡的笑,却已经形同虚设。   孟靖远顺着她的眼神,瞥了一眼她手中柱的拐杖,不知为何,心里蓦得一紧,下一刻便带着笑意说,“其实这些都不妨碍的,你今天的表现已经足够胜任这份工作,而且,我们今天遇到,说明你和这份工作有缘分。”孟靖远见她并不言语,也不勉强她,只说,“现在我们与一家法国公司有一个项目在洽谈,我依旧需要一名翻译,你考虑一下,考虑好了回复我。”   说不心动那是不可能的,她在家里空闲着已经不是一天两天,她的确需要有一份工作来填充生活,而且今天的经历让她觉得很有趣,有一种在C大校园里的感觉,无论是孟靖远、老外或者是徐特助都对她十分友善。   原本她想要询问乔正谚的意见的,只是打电话给他的时候,他没有接,接电话的是赵琪。赵琪说他们正在吃晚餐,乔正谚去洗手间了,她还十分热心地问她有没有什么事情需要转告。赵琪与乔正谚同行,玉初是知道的,今天上午,她也在机场里面见到了她,但此刻听到她的声音从乔正谚的手机里面传出来,还是觉得有些怪怪的。   “没什么事情。”玉初这样简单答了一句,便挂了电话,也将刚才想要与乔正谚商量的念头抛诸脑后。之后她照着名片上的号码给孟靖远去了电话,将这份工作应承了下来。? ☆、满城风絮(三) ?  玉初从来没有出去工作过,没有什么经验,紧张自然是免不了的。她还邀了佟星一起去商场买衣服,帮她挑了几套工作装。不知为何,起初佟星一直有些心不在焉,全没有了平日里那点活泼劲儿,她有些担心,问她是不是有什么心事。她却只是无所谓地笑笑,说能有什么事情,之后便又没心没肺起来,和她一起逛街,吃麻辣烫,还去电影院看了一部香港的警匪片,看得精神抖擞的。   看完电影之后,两个人打的回家,玉初让司机先送佟星回家,车从小胡同里开进去,停在佟星家的大门口。车灯将门口的地面洒上一大片雪白,光线中细尘漂浮,有一个人影从门边上出来,犹如以前电影院里老式放映机里的画面。   玉初定睛一看,因光线的原因,看不大清那人的眉眼,但一看整体轮廓,她便认出那人正是上次在C大见过的赵磊。她轻轻推了一把身旁有些怔忡的佟星,“快下去吧,发什么愣啊。”根据佟星今天的症状,在加上赵磊此刻“风露立中宵”的表现,用膝盖想想也知两人大约是闹了矛盾。不过赵磊既然愿意过来找她,说明问题不大,情侣之间吵吵闹闹也是常有的事情。玉初不想留在这里当电灯泡,因为车灯的瓦数实在太高,她怕破坏了俩人含情脉脉,重归于好的气氛,所以佟星下车之后,她就让司机将车倒出了胡同口。   第二天一早,赵管家刚刚准备好早餐,玉初就从房间里出来了。她穿白色的V领雪纺长袖衫和黑色的直筒职业女裤,头发全数在后面绾起,露出莹白的后颈,简单干净却又不失精致大方。   以前赵管家就觉得她长得清秀精致,不过像今天这般神采飞扬倒还是第一次看到。原先玉初告知她要去工作的时候,她还觉得这件事情挺不靠谱的,不过现在看来,倒是她多虑了。   原本赵管家想让小谢来接她去公司的,但被玉初一口拒绝了,想想也觉得她说得有道理,哪有人带着司机坐着高级轿车去帮别人打工的,这不纯属开玩笑瞎折腾吗?于是两人各退一步,赵管家叫了出租车每天早上到小区门口来接她。   第一天上班,她特意提早了些时间出门,没有料到的是遇上上班高峰大堵车,一堵就是十几二十分钟,一段马路水榭不同。出租车司机见她蹙眉看着腕上的手表,悠悠闲闲地安抚她道,“莫要着急,还有五六分钟就能走了。”   玉初心想你倒是不用着急,今天又不是你第一天去上班,不过老师傅就是老师傅,堵车都堵出经验来了,果然五分钟之后,长龙一般的汽车就慢慢往前移动,很快便顺畅了。   九点钟上班,到达公司门口的时候只余下五分钟的时间。玉初是个有自知之明的人,她晓得自己走得有多慢,只怕要来不及,可偏偏电梯口已挤满了人,多的是和她一样踩着上班时间线来的。看来注定第一天上班就要迟到,她倒是不怕被扣奖金,只是头天上班便迟到,实在是件挺乌龙也挺遗憾的事情。就在她沉浸于这种懊恼的情绪中时,忽听得“叮”一声响,明明就是电梯的声响。   她转头朝着声源的方向望去,只见自己的左手旁一段距离还有另外一部电梯,而且似乎没有什么人。电梯门打开,虽然里面并不亮堂,但于她而言确犹如黑暗之中的一道曙光,如果她能搭乘这部电梯上楼,就意味着她可以不用迟到。   这样的想法一旦在脑中闪现,她便来不及思索为什么同样是电梯,一部门庭若市,一部却门可罗雀,直接就朝着门可罗雀走了过去,并且在看见电梯门即将关上之时,还朝里面的两个人喊了一声“等等,别关门。”电梯门果然又重新打开了,她就这样单肩背着她的牛皮梅花扣小挎包走进了电梯。   她想朝电梯里的人道谢时,才发现原来那俩人她都认识,一位是老板孟靖远,另一位则是老板的跟班徐特助。毕竟是正式的员工了,玉初觉得对待上司还是需要有礼貌一点的,于是她很乖巧地跟他们打了招呼,“孟总早,徐特助早。”   徐俊看见她第一眼时,眼神透着点儿不自然的诧异,让她怀疑自己的穿戴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不过看到孟靖远嘴角一抹温润的笑意时,她又奇异地安下心来。   “你早。”孟靖远也向她问好,举止得体,却没有什么架子。   电梯门再次打开的时候,玉初才明白过来为什么这部电梯生意这样冷清了,因为这部电梯是直达孟靖远办公室的。门一开,弧形玻璃墙的办公室就出现在眼前,因为高,视野开阔,下面马路上的车流啊,人流啊,都成了一个个黑色的小点。放眼望去,风景还是很不错的,可是她此刻没有什么心情欣赏,只觉得尴尬万分,心想你们好歹提醒我一下。原本还觉得孟靖远这个人挺厚道的,果然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孟靖远心情不错,嘴角依旧带着淡淡的笑意,不过此刻这种笑意在她眼里,已经不是温润,而是狡黠,仿佛看到她出丑,他很高兴的样子。   “孟总,我出去了。”这是她做出的第一反应,低着头,不去看他们的表情,直接转身往外走。孟靖远反应也快,对徐俊说,“你送郑小姐去办公室。”这句话总算拉回一点儿他在玉初心里的形象。   玉初工作的地方和孟靖远的办公室在同一层楼上,大小差不多是他办公室的一半,当然也没有那样大的玻璃墙,这就是资本家与劳动人民在待遇上的区别。   办公室里有两张桌子,其中一张办公桌前已然坐了一个水润润的女孩子,年纪应该跟她差不多大,穿一条颜色明丽的连衣裙,耳环是白色的叶子状,大得有些夸张。妆容很是精致,就像时尚杂志封面上的女郎。   比她更像时尚杂志上的东西是此刻在她办公桌上排成一排的指甲油,有艳红的,墨绿的,宝蓝的,还有全黑的等等……等等。看到和玉初徐特助进来,她也没有一点儿自觉性,只瞥了她们一眼,依旧慢吞吞地给自己的指甲上色,她的指甲很好看,可以给指甲油公司当手模。   徐特助领着玉初进去,站到她的面前,她才放下手里的活,站了起来,和玉初面对面。徐特助一脸微笑地向玉初介绍她说,“孟思敏,你的同事。”之后便转头看向孟思敏,脸上的笑容早已收了起来,连声音都不如刚才那般温和,“郑玉初,你的新同事。”   玉初礼貌地伸出手来想和孟小姐握手,可孟小姐动了动手指,指甲上面闪着指甲油未干的亮晶晶的光泽,她只好又将手放了下来。   出去前,徐特助在她耳边低语了一句,她微愣了一下才乖乖地点点头,“哦”了一声,然后在自己的座位上坐下。徐特助一走,刚才冷面冷眼的孟小姐才跟她搭起讪来,她好奇地问她,“刚才他跟你讲了什么?”   “啊?”玉初想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个“他”指的是徐特助,她想要跟同事处好关系的,可是张了张嘴还是没有说出来,因为刚才徐特助的原话是,“她就是个来打酱油的,你安心工作,不用理她。”这样的话说出来似乎有些伤人,可她又不想说谎,所以只得摇了摇头说,“也…也没什么。”   这句话一出口,孟小姐又不高兴了,收了笑脸,重新关注起自己五彩斑斓的手指甲来。过了好一会儿,她都没有来理会玉初,玉初不晓得自己要做什么,茫然得很,只能开口请教,“孟小姐,我需要做什么?”   孟思敏看了她一眼,然后在桌上翻找一阵,又从各个抽屉里面搜索一番,最后整理出现代汉语词典那么厚的一叠资料放到她的桌上,对她抬了抬下巴,“就是这些,明天早上之前翻译整理好就可以了。”   孟小姐说得很轻松,仿佛是两三个小时就能解决的问题,可玉初一看,里面杂七杂八的,有诗歌,有财经报道,还有标书等,简直就是大杂烩,她想这些东西大概极少与工作有关,但是当孟思敏问她有没有问题时,她还是摇了摇头。? ☆、满城风絮(四) ?  结果可想而知,玉初在书房里忙了一整夜,第二天早上还是赵管家发现她趴在书桌上睡觉,把她叫醒了,让她回房间里去睡。可她一看墙上的挂钟,哪里还有时间休息,洗漱,换衣服,吃早餐,然后又开始了忙碌的一天,赵管家也没想到她如此敬业。   孟思敏看了她的劳动成果,眉间渐渐蹙了起来,可放下文件之后,她又是一脸的明朗,“你效率还挺高的。”似褒奖又似挑衅。   徐特助就是在这个时候进来的,他一手托一杯咖啡,胳膊处还夹着一份文件。他先将一杯咖啡放到孟思敏桌上,却没有对她言语半句,然后又将另一杯咖啡和文件都递给玉初,“这份文件你尽快翻译一下,下午开会时要用。”   徐特助一走,孟思敏又将另一叠资料放到了她桌上,“我今天有事要出去一趟,这些能不能麻烦你帮忙处理一下?”她的目光很是友善,玉初原本想好的拒绝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她就已经用一句“谢谢”堵住了她的口。所以最后玉初用一句“不用谢”来结束了本次对话。   从那次以后,玉初便下意识地避开徐特助,她发现每次徐特助在她身边转一圈,某人的眼睛就嗖嗖地飞刀子,仿佛要将她凌迟处死,千刀万剐都不解气。所以在公司餐厅里吃饭的时候,一旦瞄到徐特助的身影往这边靠近,她就会自动自觉地换一个位置,和别的同事坐一起,于是徐特助又回复到以往孤零零一个人用餐日子。看起来挺可怜的,玉初很同情他,但她还不想被孟思敏的眼睛盯出千疮百孔来,比起同情徐特助,她更愿意同情自己。   孟靖远倒是经常和她一起用餐,还会问她适不适应工作,累不累,足以证明他是一个关心和亲近员工的好老板。至于孟思敏是他妹妹这件事情,她也是几天之后听其他同事提起的,和她的猜测相差无几,而且徐特助对孟思敏的概括其实非常贴切,她就是来打酱油的,每日里几乎不做什么事情。上午涂指甲油,照镜子,下午午睡、上网加逛街,过得十分舒心,除了看见徐特助时,眼睛里一闪而过的落寞。   每次从孟思敏手里接过一大堆资料的时候,她都要在心里怨念几声,但每次一看到她面对徐特助时的眼神,就什么也不想说了,不过她没有想到佟星会替她向这个刁蛮的大小姐出一口恶气。   孟大小姐在大学里主修的其实是英语专业,法语只是辅修,是个不折不扣的半吊子,现在正处于大四实习阶段。那日佟星来家里坐了一会儿,帮着玉初解决了一些工作后,就插着腰开始骂那个刁蛮任性无理取闹祸及他人的孟大小姐。虽然她连人家的面都没见过,不过看到玉初那样大的工作量,已经足够让她抓狂。   一天之后,在孟靖远的办公室里,玉初正将一份翻译好的文件交给老板,孟大小姐就这么蹬着高跟鞋闯了进来。她瞥了一眼旁边的徐特助,然后将手里的一份文件甩在了办公桌上,对着玉初质问道,“你是故意的,故意要看我出丑。”   “孟思敏,这里是办公室,好好说话。”孟靖远不满意自家妹子的态度,绷着脸警告了一声。   孟思敏一脸仇视之态,玉初实在不晓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事情,便将她扔下的那份文件拿起来翻看了一下。那是前天晚上她拿回家去翻译的一份材料,里面全是法文诗歌,她一看就知道与工作无关,但还是老老实实地帮孟思敏翻译。前面几页都再正常不过了,只是中间有几张是佟星帮着翻译的,她没有想到佟星这么……有想法,在中间添了几段绕口令,什么“四是四,十是十”,还有什么“吃葡萄不吐葡萄皮”,反正是乱七八糟一大堆。她也没有想到这一份其实是孟思敏的作业,翻到最后一页还有导师评语,导师改得很认真,几个红笔写的中文字,“孟思敏同学,请端正学习态度”,然后是感叹号。   玉初强忍着笑意,好不容易才平复心绪,想要跟孟思敏说一声抱歉,没想到办公桌另一面的孟靖远也看了她的作业,一时没有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还将那作业扔给了徐特助,在徐特助也不厚道地嘲笑出声之后,玉初那句抱歉就再也说不出来了,因为强忍着笑意已经让她很辛苦了。   “笑够了没有。”笑声最终在孟大小姐的恼羞成怒中结束,她从徐特助的手里一把夺过她那份作业,然后又对着他冷哼了一声,这才转身往办公室门口走去。   “孟思敏,我提醒你,你若想继续留在公司里,就给我安分一些,不然立马给我走人,公司没必要养你一个闲人。”这是孟靖远在他妹子出门之前讲的,得到的回复只有一声响亮的关门声。   孟靖远让玉初坐,并且对她说,“你不要介意,家里就属她年纪最小,都让人宠坏了。”话语里虽带着对孟思敏的责怪,却又无不透着宠溺之意。   “不会,你妹妹她很可爱。”   “可爱?”孟靖远倒是像听了什么笑话似的,“已经好久没有人这样说她了。”   回到办公室之后,孟思敏自然是更加横眉竖眼地看她不惯,和往常一样把自己的工作一起扔给了她,不过这次玉初不像往常那么好说话,又将那些文件连带自己的工作一起还给她,“我今天下午有事,这些就麻烦你了。”   “我凭什么要帮你做这些?”孟思敏不服气。   “因为我平时也帮你做了很多工作,来而不往非礼也。”   “你……”孟思敏一根手指指着玉初,看着她一脸气定神闲的样子,气得想跺脚,“你表里不一。”   玉初点了点头,问道,“那我心里是怎么样的?”   “恶毒,狡猾。”孟思敏想都没想就答了出来。   “那表面呢?”   “善……”前面那个字是惯性,没有刹住车,后面那个字孟思敏就怎么也不肯说出来了,值得酷酷得冷哼了一声。玉初在她冷哼之际已经收拾好了包包,拿起拐杖便跟她打了声招呼,“那我先走了,你好好工作,待会儿把这份文件送到徐特助那里去。”   也许连孟思敏自己也不晓得,说起徐特助的时候,她的眼神一下子温和了起来,仿佛夕阳下,波光粼粼的水面,朦胧地泛着涟漪。   玉初确实是有事要回家,今天下午乔正谚就要回国,听他的话,她没有去机场接他,而是在家里帮赵管家做菜,虽然她只是打打下手而已。赵管家见她兴致很好,便多做了几个菜,有乔正谚爱吃的,也有她爱吃的。   一桌子的菜,色香味俱全,由冒着热气一直到凉掉,夕阳染红的天边就像一段华丽的锦绣,但最终还是被黑暗吞没,乔正谚打电话来说航班延迟了,他可能要晚一些才能回来。这一迟便迟了一整夜,他回到家里已经是第二天早上了。   她刚刚洗漱好,他就推门进了房间里,西装搭在臂弯处,衬衫的领子敞开着,一脸的疲惫之色。他将外套随手在旁边的按摩椅上放下,就要去牵她的手,可她却蹙眉往后退了一步。   “怎么了?”他抬起的手又放了下去,心里虽有疑惑,却依旧柔声问了一句。   玉初却只是摇了摇头,“没什么,我要出去一趟。”   乔正谚这才注意到她的衣服发饰,的确是要出门的样子,“去哪里,是跟佟星一起吗?”   玉初有些心不在焉,所以只是胡乱地点了点头。   “那你去吧,今晚我在家,让佟星一起来家里吃饭。”   玉初一走,乔正谚便去了盥洗室里洗澡,走到大镜子前面,惊讶地发现自己额头上的伤痕比起初更加明显了,是一条长长的红痕,大约一看便知是指甲抓出来的。   原本玉初想要把自己出去工作的事情告诉乔正谚,但不知怎么,突然又不想说了,一整天她的心情都很低落,连着在会议上走神好几次,都是孟思敏提醒她将她拉回来的。孟思敏一直瞧她不顺眼,大约是看到她不开心,所以她就特高兴,兴致来的时候还要幸灾乐祸一番,又猜测说,“你为什么不高兴呢?丢钱来了?失恋了?还是未婚先孕了?”见她不开口,她又开解她说,“没关系,都是小事,如果丢钱了,我请你吃饭,不用你花钱,如果失恋了,吃一顿好的就把臭男人给忘了,如果未婚先孕了呢,饿着自己也不能饿着孩子呀。”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离不了吃饭,孟思敏为了实践“将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百年难得一见的热情起来,拉了她的手要请她去公司外面的餐厅里吃饭。“走啦走啦,”等不及回应,孟思敏已经帮她拿起包包,替她开路了。   没有想到会在公司的大厅里面遇见乔正谚和赵琪,对方看到她时显然也很惊讶,乔正谚的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两秒钟有余,最后还是被孟思敏清亮的声音给打断的。   “乔先生。”   “孟小姐。”   两人只是简单地打了声招呼,大概是认识又不算太熟,玉初没有说话,孟思敏仿佛也不打算介绍她给他们认识,只对乔正谚说了一声“我大哥在办公室里”,便又挽着玉初朝前走去。   玉初只瞥了乔正谚一眼,早晨在他额上见到的抓痕已经淡了很多,但细看还是可以看到。她觉得很是刺眼,就转了身跟孟思敏一道出去了。   “刚才那人……”出了公司,玉初试探地问了一声。   “你说乔正谚啊,怎么?看人家长得好看,有兴趣啊?”孟思敏习惯性地对她冷嘲热讽一番之后才回答她说,“他是乔氏的副总,跟孟靖远有一个合作项目,简单一点说就是他出钱出地,孟靖远替他盖房子。你别看孟靖远和徐某人现在一副生意人的精明样,其实他们都是建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大学的时候也算是有点小才气。还有这次从法国请来的建筑师,也是为这个项目。”? ☆、满城风絮(五) ?  餐厅里,孟思敏点了很多菜,又很热情地招待郑玉初,玉初看她这副谄媚样,有些心惊胆战的,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古人诚不我欺。   果然吃到一半的时候,孟大小姐就变了脸,一副要严刑逼供的架势,“现在你吃了我的东西,给你两个选择,一,吐出来还给我,二,从实招来,你跟徐某人什么关系。”   其实玉初本来就没什么胃口,自然也没有吃掉她多少东西,但要吐出来是决计不可能了,所以只好乖乖答她的话,“跟你一样,同事关系。”   “骗人,”孟思敏斜眼看她,一副不相信的神情,“你不是应聘进来的,也不是猎头公司找来的,你进公司那一天,人事部连你的资料的没有。徐某人这么照顾你,在你进公司之前,他可不会往我们办公室里送咖啡。”大小姐义愤填膺。   “我是孟总的朋友介绍来的,汪教授,你认识吗?”玉初没心情跟她纠缠,索性一五一十跟她讲清楚了,免得她再因为徐特助找她的麻烦。   “关系户?”孟思敏先是有些惊疑,之后便露出安心而欣慰的笑容,意味深长地感叹一声,“原来如此,想不到孟靖远这家伙也会搞这种裙带关系,他以前可从来不这样,说不定他对你有什么企图,你要小心哦。”      孟大小姐向来口无遮拦,玉初习惯了就无所谓放在心上,口不着心地应道,“谢谢提醒,我会小心的。”   下班走出公司,乔正谚的车明目张胆停在门口,看到她出门,小谢已经下车来替她开门,乔正谚正好整以暇坐在后座。一路上,他都没有开口说话,板着脸,倒好像是生气了。玉初也不去理会他,回家之后就径自朝房间里面走去。   “等等,先吃饭。”乔正谚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带着点生硬,不容拒绝。她还未来得及走到房门口,他就走到她的身旁,揽了她的腰往餐厅里边走。玉初原本还挣扎着想要拿开他的手,看到赵管家后才稍微收敛了点。菜色比平时要丰富一些,她想起乔正谚早上说让佟星一块儿来吃饭,大约是他让赵管家准备的。但是现在她一点儿胃口也没有,低着头连筷子都懒得拿起来,片刻后,只见一双筷子夹着几片山药搁到她的碗里。   “怎么不吃啊,是赵管家做的菜不好吃?”抬头只见乔正谚似笑非笑地看着她,那话语里仿佛带着威胁,她看了一眼旁边的赵管家,不想祸及他人,只好乖乖地拿起筷子来吃饭。   吃了大半碗饭,她觉得有点撑了,但为了不让乔正谚再有借口找茬,她还是准备将碗里剩下的都咽下去,谁知乔正谚却又让她不要吃了,出尔反尔的,不知道他想干什么。   “你出去工作为什么不告诉我?”待玉初将筷子放下后,乔正谚才说到正题。玉初心情本来就不大好,这句话听在耳里就像是在质问,毫不客气地回了一句,“我为什么要告诉你,你告诉过我什么,你跟我讲过什么?说你昨天晚上的航班为什么延迟了,还是说你额头上的伤又是被文件夹划出来的……”   “初初……”   玉初的声音越来越激动,听到乔正谚唤她,她才稍微平复了点儿心绪。她看着他,一点点眉目变化都尽入眼中,看到他嘴唇微启,还以为他想要说什么,静静地等了很久,但最后等来的却依旧是久久的沉默。   她撑着桌沿站起来,没有再看他一眼,径自走出了餐厅,而他也没有再追上来。每次以为靠得很近很近的时候,却又仿佛很远很远,远到看不清他的眉目,也听不清他的心跳。   孟思敏没有来上班,办公室里所有的活都留给玉初一个人做,忙得焦头烂额,这样也好,这样就没有空余的时间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了。   最烦人的是徐特助,一天到办公室来不下十次,要么送文件,要么送咖啡,眼睛总是时不时往那个空位子上望,后来玉初实在忍不住,便提醒了他一声,“孟小姐今天没来上班,你要是找她的话,就给她打电话吧。”徐特助点了点头,灰溜溜地出去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下班之前,孟靖远也来找过她一次,也是问她孟思敏的下落,可她怎么会知道呢,这里就属她和孟思敏的交情最浅了,他们都找不到她,更何况是她了。   她没有想到孟思敏会给她打电话,而且是在她洗漱完毕,正打算上床睡觉的时候。孟小姐的声音含糊不清,好像是喝醉了,可怜兮兮的,“我没有带钱,你快点儿过来救我吧。”   不明白孟思敏有那么多可以找的人不找,为何偏偏要来找她,不过挂掉电话之后,她还是换了衣服出门,乔正谚不在家,所以她只是知会了赵管家一声,说自己有事要出去一趟。   孟思敏在一家名叫“当时”的酒吧里面,酒吧一条街,霓虹闪烁,热闹非凡。玉初是第一次踏进酒吧,只觉得乐声嘈杂,人影憧憧,舞池里的男男女女随着音乐极富节奏感的旋律肆意地扭动跳跃,没有丝毫拘束。混杂的酒精味道扑鼻而来,调酒师手法灵巧,片刻就是一杯色彩明丽的鸡尾酒。孟思敏正垂头趴在吧台上,长发披肩,身上是一条吊带裙,手指甲上的颜色依旧五彩斑斓。   玉初在她肩上拍了拍,她迷茫地抬起头来,许久才认出她,对她展颜一笑,还指指旁边的高脚椅,让她坐下来,“我请你喝酒。”   “我们先出去再说。”玉初没有理她,付了钱之后便想要拽她出去,没想到她一点儿也不配合,死赖着不肯走。玉初没有办法,只好威胁她说,“我打电话叫你哥过来。”可孟思敏似乎不吃这一套,她只好拿出杀手锏来,“那我打电话让徐特助过来。”   果然孟思敏火了,大声地嚷嚷着,“他才不会管我呢,他巴不得我出国,我失踪,我从这个地球上消失,这样就没有人缠着他,烦着他,他就耳根清净了……”说着竟呜呜地哭了起来。哭了但也顺从了不少,玉初挽着她的手,她就跟着她一起出了酒吧。她接过玉初递过来的一张纸巾,擦了擦眼泪,又擤了擤鼻涕,呼吸了一口外面的空气之后,清醒不少,还跟她道了声谢。   玉初问她,“现在,你要去哪里?”   孟思敏摇了摇头,“还没想好,让我再想一下。”   迎着夜风,就这样边走边想,一直走到了酒吧街的尽头,拐出酒吧街,不远处就是一个大商场,再往前走是一片空旷的广场,就是白天有白鸽,晚上有彩灯的那种,还有一个喷泉池,此刻正处于休憩状态。在这样寸土寸金的城市里,有这样一块地方很不容易,孟思敏大约是走累了,便在喷泉池旁坐了下来。   虽说是夏天,但晚上到底还是冷的,玉初有些后悔接到孟思敏电话的时候,想也没想就出来了,她现在严重怀疑孟思敏是故意整她的。   “昨天晚上,徐俊去相亲了。”孟思敏没头没脑地冒出这么一句话来,似乎有意拿她当垃圾桶倾诉一番。她只好拢了拢外套,在她的身旁坐下来,顺着她的思路问了一句,“然后呢?”   “我假装他的女朋友当着他相亲对象的面前打了他一巴掌,觉得很爽。然后她的相亲对象也打了他一巴掌,我觉得心疼,就跟那女的打了一架。”   孟思敏说得平静,却让玉初倒抽一口凉气,猜测道,“然后徐特助就骂你了?”   孟思敏摇摇头。   “他打你了?”   孟思敏依旧摇摇头,“他不会骂我,也不会打我,他就是一根木头,无论我做什么事情,他都会像一个哥哥一样跟我讲道理,就算我把自己打扮得像仙女,或是像个妖怪,像蜘蛛精,他都不会多看我一眼。他是大哥的同学,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医院里,热水烫伤了手。”她将手伸到玉初的眼前,胳膊上隐隐约约还有一个伤疤,但是已经很淡很模糊了。   “那时候爸妈工作都很忙,反而是大哥照顾我多一些,我只记得当时我在医院里面,手上痛得厉害,我又害怕以后手上留了疤就不能随心所欲穿漂亮的衣服了。”她吸了吸鼻子,继续道,“我给大哥宿舍里打电话,接电话的人说大哥不在学校里,他参加比赛去了。”   孟思敏已经快要忘记自己当初那种失落的心情,只记得在她轻声“哦”了一句之后,电话那头又传来刚才那个温文尔雅的声音,他说,“你是思敏吧,找你大哥有什么事情吗?”   原本她应该说没事的,可不晓得为什么,她一下子觉得手上的疼又增了几分,眼泪就啪嗒啪嗒地掉了下来,告诉他她正在医院里。在她最孤独无助的时候,徐俊就这样出现在急诊室门口,形象之高大光辉可想而知,再加上徐俊原本就个是身材挺拔,眉清目秀,才华横溢,脾气好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主,孟思敏又正值春心萌动的年纪,结合天时地利人和,想不动心也是一件难事。   只可惜,恨不相逢未娶时,几天之后,当孟思敏拟定好了完备的计划想要主动出击时,才发现徐俊已经有女朋友了,这对她来说犹如晴天一个霹雳,把她劈得眼冒金星,出师未捷身先死。   她虽然真的很喜欢徐俊,但从来没有想过要去拆散人家的好姻缘,唯一能做的事情只是想方设法地把他忘掉,当她以为自己要忘得差不多的时候,却从大哥那里得知,徐俊跟他女朋友分手了,重新踏入单身行列。孟思敏心里刚刚扑灭不久,尚且冒着火星的小火苗被春风一吹,又蹭得一下燃了起来。   那张废弃已久的作战计划又重新提上日程,可惜徐俊却软硬不吃,清新寡欲地像是要立地成佛。起初孟思敏还觉得他是个重感情的人,一时之间还忘不了他的前女友,不想要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感情。她等他,一年两年等了,三年四年也等了,不肯出国念书,死活留在华盛工作,无非就是为了离得他近一些,就算是铁树也该开花了,可是徐俊依旧还是那根木头。   到了适婚的年龄,徐俊可以听从长辈安排去相亲,可对象却不是她,他永远只会把她妹妹,会像大哥一样疼她,宠她,却不爱她。? ☆、忽尔今夏(一) ?  说完之后,孟思敏对着迷离的灯光长长地叹了口气,仿佛要叹尽所有的委屈和心酸,她突然转身问玉初,“你说我是不是很贱?”玉初不晓得应该怎么回答她,她却已经自问自答,“我也知道我很贱。”   “说什么呢?”玉初怕她越说越难受,及时制止了她,可她却不识好歹,粗声粗气地说,“我在公司里这么欺负你,趁我心情特别不好,你快点来落井下石吧,我给你这个机会。”   玉初“切”了一声,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手机铃声响起,玉初往自己的包里翻找,才发现自己的手机根本就忘在家里没有带出来,所以现在响的应该是孟思敏的手机。她一抬头,只见孟思敏看都没看就按掉了电话,压根没打算接起来。   “我打车送你回家吧。”玉初耐着性子跟她商量。   “我不回去。”   “那你接电话,告诉你大哥你在哪里,不然他找不到你会很担心的。”   “他才不会,”孟思敏反驳,“自从他接手公司以后,他的眼里心里就只有生意,哪里还有时间来管我。”   “可他今天还问我有没有见过你,”玉初仔细观察她的反应,只见她的表情略有松动,她就趁热打铁,“反正如果我有一个妹妹夜不归宿的话,我肯定食不能安,寝不能寐。”   手机铃声再次响起,趁孟思敏还有些发愣的空当,玉初从她手里抢过手机,接了起来,对方果然是孟靖远。孟靖远的声音很狂躁,上来就是劈头盖脸一顿臭骂,能把平时挺正常一人气成这个样子,孟思敏也挺不容易的。   骂完之后才缓了一口气,声音低沉中带着温和,“小敏,你现在在哪里?”   影视剧中见过大老板真面目的人都会死得很惨,玉初讪讪地答道,“孟总,我是郑玉初。”   孟靖远赶到的时候,孟思敏已经累得睡着了,将头搁在玉初的腿上。玉初把自己的外套套在了她的身上,倒不是怕她着凉,只是怕孟靖远看到自己妹子穿得如此凉爽,回去还得再给她一顿臭骂。   孟靖远将孟思敏扶起来,转身见玉初正拄着拐杖站起来,大约是腿给孟思敏垫麻了,没有站稳,差点就向后载到。幸好孟靖远反应快,腾出一只手来扶了她一把。他一时情急,握着她胳膊的手使了很大的力气,看到她吃痛地蹙了蹙眉,又立马放松了些,很久不曾这样手忙脚乱,她的胳膊又细又软,他真怕稍一用力就给捏断了。   不似在公司里面,她接到孟思敏的电话,出来时很急,只换了一条平日里穿的长裙,头发也没来得及扎起来,披散在肩头,清汤挂面地素着一张脸。风一吹,发梢就微微扬起来,她不是很美,还不至于让人一眼看到就印象深刻,可却是难得一见的清新素雅,此时此刻,灯光下,像一幅精心勾勒的油画(要不是孟思敏在一旁煞风景的话)。   玉初稍微动了动手,孟靖远才意识到自己的冒昧,触电一般放开了她的手,说了一声“对不起”。然而他这声对不起出口的时候,玉初也刚好说了一声“谢谢”,两个人都愣了一下,继而是相视一笑。   孟靖远把孟思敏塞进车里,又转身让玉初上车,玉初本想说自己可以打车回家,但看孟靖远态度坚决,不忍心扑灭他这种发扬绅士品格的热情,所以只好顺从地上了车。   将她送到家门口,孟靖远还特地下车给她开车门,再一次向她道谢,为孟思敏的事情。玉初摆摆手,说不用客气,“等她醒来以后,你好好跟她说,她心里也不好受,还有你不要对她发脾气,她这么倔强的人,吃软不吃硬的。”   孟靖远无比后悔刚才对着电话那一通大吼,很想解释其实他平时不是这样的,都是孟思敏那丫头给祸害的。不过他没有想到郑玉初与孟思敏相处这么短短几天时间,就已经这样了解她,突然想起徐俊曾不经意间对她的评价,看似木讷,实则心思通透。看着郑玉初的身影进入大门里,他才开车离开。   “你去哪里了,怎么这么晚啊?”   玉初一进门,只见乔正谚也正在玄关处换鞋子,外套都没有脱,想来也是刚刚到家,听他这样问,倒有些责怪的意思。她一边换鞋,一边回应他,“你也回来得不早啊,那你是去哪里了?”脱鞋的时候,单脚撑地,原本就站不稳,还要分心来跟他讲话,一不小心就后退了一步。   乔正谚已经换好了鞋,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又蹲下身去,帮她脱了鞋,又替她换上拖鞋。他拿起她的脚时,她无处支撑,只好一手放在他的肩上,听他状似感叹地说,“我说一句,你就非得还一句,以前怎么不知道你这么牙尖嘴利。”   玄关处灯光光线柔和,融在他的发梢肩头,他正弯着腰帮她换鞋,她差一点就忘记自己正在生他的气,一时心里柔软地像一片海绵,仿佛稍微一挤就能滴出水来。   可那都是在他开口说话之前,他一开口就打乱这安宁的气氛,帮她换好鞋子,站起身来,他的第一句话是,“从明天开始,你不要再去工作了。”   “为什么?”玉初想都没想便脱口而出。   “没有为什么,你社会经验浅,在那里工作我不放心。”乔正谚语速有点快,仿佛不耐烦。   玉初看着他摇摇头,“你骗人,这不是理由,你说过我应该多出去走走的,以前阿星带我出去的时候你也没有反对过。”   “公司跟学校不同,人事关系复杂,我怕你应付不来。”   “是人事关系复杂,还是你想得太复杂?”两个人话赶话,声音也越来越大,玉初看着他微蹙的眉,又克制了一些,说,“我总不能一辈子都待在家里。”   “你要出去工作也行,等过几天我另外帮你找一个单位。”乔正谚耐着性子同她商量。   “为什么,不能在华盛工作?”玉初觉得有点不对劲,因为乔正谚很少这样跟她唱反调,他也并非是那种强制专横的人,她疑惑地看着他的眼睛,却又不见里面有任何躲闪之色。片刻后心里绷着的一根弦松了,只觉得是自己多想了,又最后跟他强调了一遍,“我喜欢这份工作,我不会辞职,我要去。”   乔正谚一手插在口袋里,扬了扬眉,突然放松不少,但说出口的话却是一点儿也不缓和,“好啊,从明天开始,下班之后我到公司来接你。”   “你……”玉初气结,原本不肯让小谢接送,就是不想太招人耳目,想要做个普通的上班族,踏踏实实,安安静静地工作。何况乔正谚现在正与华盛合作,如果他每天大摇大摆地到公司来接她,只怕她今后在公司里是再也安稳不得了。   “你威胁我。”她被他气得够呛,半天才憋出这句话来。   “不信的话,可以试试看。”乔正谚眼睛微微眯起,嘴角微勾,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把她气得牙痒痒。   “都回来了,站在这里做什么?我煮了宵夜,赶紧进来洗手趁热吃。”赵管家闻到客厅里面一股火药味,适时出来解围。   “不吃了,没胃口。”   “不吃,没胃口。”   结果得到两个人异口同声的回答,浪费了赵管家一番功夫精心准备。   ? ☆、忽而今夏(二) ?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乔正谚不再在餐桌上看报,报纸搁得远远的,中式早餐和西式早餐轮流着来,要么两个人都吃面包黄油和牛奶,要么两个人都吃白粥小菜和豆浆。这样一来,最开心的是赵管家,不用每天做两手准备。   这天两个人都吃中餐,因为昨天晚上刚刚吵完架,所以谁也没来理谁。吃到一半的时候,奶糖在乔正谚的脚下转悠,原本最近他对奶糖的态度已经改善不少,可是今天大约是因为玉初关系又迁怒到奶糖,所以无论奶糖怎样撒泼打滚,他都无动于衷,最后还是玉初起身过来抱起了奶糖。   她还没有吃完早餐,乔正谚看着她抱着奶糖走出餐厅,却许久都没有再回来,他觉得不对劲。走到客厅里面,却发现只剩下赵管家和奶糖,赵管家看到他似在搜寻的眼神,跟他解释道,“初初已经去上班了。”原来真的怕他开车送她去公司,真把他昨晚的话当威胁了。   乔正谚那日说得那么认真,玉初当真有些担心一出公司大门就看到他的车会大喇喇地停在公司门口,但事实证明他并没有那么无聊。没有什么专车接送,他也没有在华盛露面,虽然两个人依旧不怎么说话,不怎么交流,但关系已经缓和不少,没有之前那么紧张,至少玉初觉得他还是尊重自己的,也给了她足够的空间。   但是这种认知也在他出现在她和孟靖远面前时彻底被颠覆了。那天是孟思敏的生日,她原本不知道,还是大老板孟靖远告诉她的。看得出来孟靖远很疼这个妹妹,他在午餐时间避开孟思敏来找她,说孟思敏最近心情不好,想要给她一个惊喜,但是需要她配合帮忙。   自那天晚上之后,孟思敏的确消沉不少,总是心不在焉的,见到徐俊的时候连个招呼都不打,着实叫人担心。可是她对玉初的态度却是好了起来,大约感激她大晚上的到酒吧来替她付账,再也不找她的茬了,偶尔还会找她吃饭逛街。相处久了就会发她现孟思敏虽有些小姐脾气,但其实十分单纯,高兴难过,讨厌喜欢全都放在脸上,根本就不会隐藏,所以做她的朋友很合算,因为永远不用费心去猜。   玉初很乐意帮孟靖远这个忙,因为她也希望孟思敏能够开心一点。当她对孟思敏说要去KTV的时候,孟思敏看着她,眼神里带着点儿疑惑又带着点儿鄙视,“怎么想起一出是一出,你去过KTV吗?”玉初很想要反驳她,可是那句话没有说错,她的确是没有去过,但还是硬着头皮说,“就是因为没有去过,才要你陪我去啊。”   其实孟思敏也就那么随便一说,她并没有想到郑玉初连这种最最普通的同学朋友聚会的地方都没有去过,一时间挺为她心酸的,也就说不出什么拒绝的话来了,而是欣然同意舍命陪君子。一到定好的包间才发现自己由配角升级变成了主角。   两个人推门进去,入眼是满室的黑暗,孟思敏爆了一句粗口,想要开墙上的开关,还未来得及摸索到,就听到“呲”一声响,包间中央出现了一点亮光,渐渐地晕染开来,就像晨曦慢慢地撩开周围的薄雾,光线到达之处豁然开朗。生日歌的旋律响起,摇曳的蜡烛光晕里,孟靖远和徐俊的神色显得特别温和。玉初看到孟思敏的嘴角拉开一个弧度,笑容还未达到眼底,眼泪就先一步掉了下来。她看了一眼身后的玉初,又转过头来看看对面的两个大男人,捂着脸十分矫情地说了一声“讨厌”,近来几天的阴云密布仿佛一下子烟消云散。   唱生日歌,吹蜡烛,切蛋糕,孟思敏是麦霸,一个人霸着话筒连唱好几首歌,连气都不喘一下,而且其他三个人都无意与她争抢。后来她又点了一首歌,非常熟悉的旋律,她一定要拉着徐俊一起唱。   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   至少我们曾经相聚过   不必费心地彼此约束   更不需要言语的承诺   只要我们曾经拥有过   对你我来讲   已经足够   人的一生有许多回忆   只愿你的追忆有个我   ……   最后孟靖远借口玉初家里有事要提前回去,然后由他来送她,留时间和空间给徐俊和孟思敏单独相处。   “谢谢你,这次又麻烦你了。”刚一出包间的门,孟靖远就跟玉初道谢,神色温和,嘴角含笑,“从认识你开始,我仿佛一直在跟你说谢谢。”   “我又不是在帮你,小敏也是我的朋友。”玉初不甚在意地说,进了电梯以后,她又好奇地问他,“不过,我没有想到徐特助也在,我以为你不希望小敏再与他见面,我以为你会让小敏离开公司,或者让徐俊离开。”毕竟那么多年孟思敏的执著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徐俊是我的左膀右臂,他帮公司赚了那么多钱,我怎么舍得他离开。”孟靖远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说。   “那你就舍得看你妹妹伤心?天天看着自己喜欢的人,却望而不得?”   孟靖远仿佛想起什么,不由地叹了口气,似有些惆怅,“如果可以,我也希望一辈子为她遮风挡雨,但小敏她长大了,有些事情,不论是好是坏,总要她自己面对。我替她做的决定,她未必会甘心。”   “叮”一声响,电梯门打开,是地下车库,她看了他一眼,却没有说话。孟靖远问,“怎么,觉得我太不近人情?”   “不是,只是,我总觉得好像认识你很久了。”   “这话可不能乱说,容易让人误会。”   “误会什么?”   孟靖远没有立刻回答她的问题,原本刚才那句话就是玉初随意脱口而出的,并没有太放在心上,继续朝着他停车的方向走。走了没几步,却听他突然喊了一声她的名字,她应了一声。他却仿佛没有听到,又喊了她一声,郑重其事的,她这才停下脚步来转向他,“什么?”   “我……我其实……”   “你说什么?”   孟靖远的声音被淹没在一声尖锐的汽车喇叭声中,玉初什么也没有听见。刺眼的汽车灯光一下子打过来,让她几乎没办法睁开眼睛,她用手遮挡住视线,只觉得有双手拉着她的胳膊将她拉离原地几步。睁开眼睛的时候,面前停着一辆再熟悉不过的车,乔正谚正打开驾驶座的门从里面出来。   “乔总?”孟靖远惊讶,乔正谚出现在这里,而且是以这样不太低调的方式。   乔正谚连看都没有看玉初一眼,直接点了点头跟孟靖远打招呼,“我来接我老婆,看来我来得很是时候。”这时他才将目光投向玉初,面色温润,还带着笑意,向她伸出了右手。   玉初心里虽然恼他,但还不至于当着外人的面给他难堪,所以片刻之后便朝他走了几步,将手放到了他的手心里,然后跟孟靖远道别,“孟总,那我先回去了。”   孟靖远看着他们交握的双手,似有些发怔,不过很快就反应过来,说了一个“好”字。   乔正谚一关上车门,就立刻换了一张脸,从阳春三月变成了十二月冰天雪地,侧脸的线条刚毅,如刀刻斧削一般。玉初不明白他在生什么气,明明就是他不讲理,是他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来找她的,她都没有抱怨,还给足了他面子,他有什么好生气的。下了车,她才觉得不对劲,一进家门就问他,“你怎么知道我在那里的?”她不记得自己有告诉过他或者是赵管家她去给孟思敏过生日,只说公司有事要晚点回家,照理说乔正谚不该知道她在哪里。   乔正谚的脾气也不好,反过来问她,“是不是我去接你,你不开心啊,让别人知道你是乔太太很丢人吗?”   “你明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   “不是这个意思,”乔正谚冷笑一声,“那就是我打扰了你的约会,你不高兴了?”   这是乔正谚第一次用这种口吻跟她说话,他是个极能克制的人,以往就算是吵架,也往往点到即止,不曾像今天这样口不择言。从来没有人对玉初说这样的话,她一时之间也怔了一下,连眼圈都红了,“乔正谚,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忽而今夏(三) ?  他在说什么?乔正谚突然震颤了一下,神色似有闪躲,仿佛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在说什么。下一秒,他便移开了视线,一句话都没说便转身向楼梯上走去。   看着他的背影,玉初觉得心里闷闷沉沉的,一点力气也没有,退后几步就坐在了沙发上。她靠在沙发背上,刚刚闭上眼睛没多久,就感觉身边的沙发微微凹陷了下去。      “初初啊,”是赵管家的声音,玉初睁开眼,赵管家说,“你别跟乔先生生气,他是紧张你,见你这么晚没有回家,他担心你才开车出去找你的,他到现在都没吃晚饭呢。还有那天晚上,你接了一个电话就出去了,你一走,乔先生就回来了,你没有带手机,他在外面找了你很久。”   玉初沉默地看着赵管家,片刻后她又垂下了眼皮,“可是这些他都没跟我讲过。”声音很小,更像是在自言自语。   “我给你热杯牛奶。”赵管家见她不愿再开口,便起身去了餐厅。   楼梯上突然传来声响,玉初回头,乔正谚手上拿着外套,脚步很急,仿佛有什么急事。能让他这样着急的,想想也知道是工作上的事情,而且她也不指望他会跟她说什么,所以只看了他一眼便收回了目光,继续低头研究自己没什么特色的手指甲。   可乔正谚却在经过她身边的时候停了下来,“跟我走。”他向她伸出了手。   玉初的气还没有消,只瞥了他一眼,依然不肯理他。   “我带你去见我妈。”乔正谚不管她答不答应,已经弯下腰去牵她的手,将她扶了起来。玉初还没反应过来乔正谚的话,已经被他带着往外走了。她以前也问起过乔正谚他的妈妈,可他总是要么沉默,要么顾左右而言他,说他妈妈脾气不好,爱清静,不喜欢别人去打扰她。   一路上,乔正谚都没有说话,专心致志地看着前方,将车开得很快。一个半小时以后,车驶出了C市市区,来到一处郊区,也是别墅区,环境十分清幽,与市区内简直有天壤之别,不过这种地方的房子只怕比二环内更加抢手。   乔正谚将车开进一幢别墅的车库内,下车后就扶了玉初往里走,不过进门前却停住了,看着她说,“我妈她人很好,不过有时候精神不太好,不大清醒,你不要害怕。”像是提醒又像是叮嘱。   “嗯,”玉初看着他郑重其事的样子,也很认真地点了点头,“我知道了。”   他们俩一进门,就有一个妇人迎了出来,模样看起来比赵管家大一些,大约有五十岁出头,眉目很是慈善,乔正谚称呼她作周姨。周姨见到玉初并不讶异,连招呼都未来得及与她打,就带着他们上了楼。周姨便走边跟他们说,“她今天白天就拿着围巾不停地织,连饭都不肯吃,到现在也不肯休息。”   周姨口中的这个她是指乔妈妈,站在房间门口,玉初看到一个女人坐在床沿上,她的背影十分单薄,还有点微微的伛偻之态,她的头发梳地很光洁,一丝不苟的。玉初跟着乔正谚往里走,这才看清乔妈妈的脸,她很清瘦,也很苍白,甚至眼神涣散。   玉初第一次见到乔妈妈是在乔正谚书房里的照片上,虽然容貌没有太大的变化,但她还是很难把照片上的人和现在的乔妈妈联系起来。照片里的乔妈妈美丽温婉,笑容恬淡,而眼前的她精神不济,仿佛整个人都散发出孤独和绝望的气息。   乔正谚在乔妈妈的身旁坐下,将手覆上她不停打着毛衣的手,阻止了她的动作,“妈,为什么又不吃饭,也不休息呢?”   乔妈妈只看了乔正谚一眼,却并不搭理他,只甩开他的手,继续手上的动作,她的嘴角突然出现了一抹笑意,“天气转凉了,我要快点把围巾织出来,振邦他说买的再好,都比不上我自己织的。等织完这一条,我还得再给正谚织一条。”   “妈,是我,我是乔正谚,您又不认得我了?”乔正谚伸手想扯过她手中的围巾,可是乔妈妈怎么都不肯放手,最后还下死劲去掰乔正谚的手。   “正谚,你别这样。”玉初见乔正谚迟迟没有放手,便上前去抓住了他的手臂,轻轻地在他手臂上拍了拍,他这才放松下来,放开了手。   乔妈妈拿回她的围巾,牢牢地护在怀里,仿佛揣着什么宝贝似的,还用警惕的眼神看着乔正谚,那种眼神让玉初心里一紧,仿佛有根针在那里扎了一下,尖锐的痛。可乔正谚的眼里却露出了笑容,他安抚乔妈妈,“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他一靠近,乔妈妈就往后退,好像一点儿也认不出他来。   乔正谚不再上前了,牵过玉初的手,对乔妈妈说,“妈,我给您介绍,这是您儿媳妇,她叫郑玉初。”   乔妈妈依旧没有什么反应,乔正谚转向玉初,“初初……”   玉初明白他的的意思,可是她已经这么多年没有喊过妈妈,对于这个称呼难免有些生疏了,过了一会儿,她才朝乔妈妈走近几步,喊了一声“妈”。可是乔妈妈看都没看她一眼,重新坐到床沿上,又开始织起围巾来。   玉初看了乔正谚一眼,虽然他没什么特别的表情,可她却从他的眼里看出了无奈。乔正谚牵起她的手,带着她在一旁的沙发上坐下,状似轻松地一笑,“这几天她原本已经好多了,今天不知怎么又不清醒,我们在这里陪陪她,好吗?”   “好。”玉初仿佛已经忘记刚才还在和他闹别扭,也对着他笑了一笑,一只手放在他的手心里,另一只手覆在了他的手背上,就这样静静地陪他坐着。   房间里灯光透亮,乔妈妈还在织着围巾,一针一线,可是这条围巾织出来给谁呢?玉初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她吸了吸鼻子,乔正谚便转过头来问她,“是不是累了?”   她想说不是的,可她还没有开口,他就已经伸出手了搂住了她,她就顺势靠在了他的肩上。夜很静,静的只剩下窗外风拂过树丫的声音,还有身边人的呼吸声。   乔妈妈累了,手上的动作慢下来,眼皮也慢慢地垂下来,乔正谚起身在她前面蹲下,轻声说,“妈,你累了,睡觉吧。”这次乔妈妈没有反对,抱着围巾躺了下去,任由乔正谚帮她盖好被子,很快就闭上了眼睛,像个孩子似的。   乔妈妈手里抱着的围巾上面还插着针,玉初怕那针伤了她,弯下腰想要把围巾拿出来。可乔正谚却拦住了她,“我来。”他说,他轻手轻脚的,很有经验的样子,眼看那围巾就要从她的怀里抽出来了,可乔妈妈却又使劲往怀里一拽,他们都没有料想到,那根针就这样划过乔正谚的胳膊,划出一道长长的红痕,可乔正谚连眉头也没皱一下,还是趁势抽出了那条围巾,安抚道,“没事,没事。”   乔妈妈并没有被惊醒,只睁了一下眼睛又闭眼睡去。   出了乔妈妈的房间,玉初拿了药箱来给乔正谚的伤口消毒上药,他的伤口不算深,但很快便冒出一颗颗的小血珠来,不痛是不可能的,可他却始终神态自若,仿佛伤口不在他身上一样。她突然想起以往好几次乔正谚脸上的伤痕,心里又是一阵难以言说的难过。   她不说话,一直低着头给他上药,习惯了她的安静,也就不觉得奇怪,直到有温热地液体滑过他的手臂,他才心慌地喊了她一声,“初初,”他抬起她的下巴,才发现她两只眼睛里已经满是泪水,盛载不下溢了出来。旁边没有纸巾,他只好用手去抹,却是越抹越多,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反正她总是有办法让他这样手忙脚乱,“哭什么,我没事,不过一道小口子,一点都不痛,跟蚊子叮一下差不多。”   “跟蚊子叮一下差不多。”这是小孩子生病时,大人哄他们打针才说的谎话,却被他用在了这里,她不觉得好笑,也不觉得安慰,眼泪流得更凶了。她突然张开双手搂住了他的脖子,整个人都靠在他的身上,将下巴搁在他的肩头。哭得久了,开始抽泣,眼泪甚至让他的衬衫湿了一大块。   很久她的眼泪才渐渐止住了,声音变得有些喑哑,她说,“我知道你有很多事情瞒着我,也许你是怕我担心,也许你是怕我难过。可我想你明白,我的确害怕,不过不是怕跟你一起面对,而是怕你什么都不让我知道,怕你不肯再让我陪你……我们已经是夫妻了。”? ☆、忽尔今夏(四) ?  那天晚上他们没有回去,就住在郊区的别墅里面,乔正谚第一次跟她说那么多话。原先那些不敢相信的怀疑和猜测竟然都一一被证实了,乔正谚和他大伯一家确实有很深的恩怨。六七年之前,乔氏的董事长还是乔正谚的父亲乔振邦,开创乔氏的人是乔爷爷,但乔氏真正发展壮大却是在乔爸爸的手里,而乔正谚的大伯一直是乔爸爸的左膀右臂。   六年前乔氏遇到难关,乔爸爸因为长时间的工作劳累,身体每况愈下,而他最信任的大哥非但没有在这个时候向他伸出援手,反而落井下石。那时乔爸爸才知道,原来他一直挪用乔氏资金在外面投资他自己的公司,这时趁机恶意收购乔氏股份,成为了乔氏最大的股东。受到双重打击的乔爸爸在董事会上突发心脏病,没过几天就去世了,乔妈妈和乔爸爸的感情一直都很好,她受不了自己的丈夫走得这样突然,一开始没法接受,后来就是精神恍惚,总是觉得乔爸爸从未离开,这样自欺欺人。   乔正谚说起这些的时候,眼睛变得特别幽深,仿佛每一根神经都是紧绷着的,他说,“我大学的时候主修计算机,我根本无心接手乔氏,爸爸,他知道我的想法,他也说再过几年,索性就把公司交给乔启琛打理。爸爸对他们掏心掏肺,我始终都想不明白,爸爸一直敬爱的大哥为什么会这样对他。如果不是他,也许爸爸没那么容易倒下。”   灯光打在乔正谚的脸上,让他的脸色一片苍白,玉初去握他的手,才发现他的手很凉很凉。   “那他们为什么还让你留在乔氏?”   “因为我手里还有股份,”乔正谚嘲讽地冷笑一声,“还有,我爸刚去世,他就把我赶出公司,岂不是显得他太不近人情?”   “那你呢?”玉初看着他的眼睛,“你不是说你无心接手乔氏,为什么还要留在公司?”   “因为他们不该得到这些。”乔正谚眼里闪过一丝寒光,连声音都提高了几分,让她的手跟着心一起颤了一下。大约是看出她的不安,乔正谚不再继续刚才的话题,“不说这些了,你今天也累了,早点休息。”说着他将玉初背后的枕头放平整,待她闭上眼睛之后就关了灯,可是想着他的话,她却久久不能入睡。终于明白他为什么总是不开心,年纪轻轻就心事重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拼命地工作,这么难以信任一个人,也那么难以让人靠近。   是仇恨改变了他,她很想知道十八岁的他是什么样子,是否也如其他大学生一样,在林荫道上骑着单车,还有他的后面是不是载着一个美丽的长发飘飘的女孩子。可是要怎么样才可以忘记这些不开心的事情,要怎样才可以像照片里那样笑得毫无阴霾?黑暗中,她的手指轻轻抚过他的脸,苦恼一点一点地渗出来。   几天之后,郑玉初接到一个电话,是乔墨打来的,自从知道那些往事后,乔家人在她的心里就不再是原来的样子。德高望重的大伯,温柔贤惠的大伯母,儒雅的大哥,端庄的大嫂,还有活泼开朗直言不讳的小姑子,谁是真,谁是假,有几分真又有几分假,她不懂也不想明白,只是她特别好奇,这些人为了什么要活得这么累?   乔墨在电话里告诉她大伯生病了,住在医院里,言下之意很清楚,是要她去医院里探望。她原想要给乔正谚打电话告诉他这件事情的,但拿起电话的时候,她又犹豫了,那时候的她只是想要更加了解他的世界,有句话说好奇害死猫,也许她不该有这些好奇心的,有时候揣着明白装糊涂也是一种福气。   在病房的门口,她看到的不仅有乔墨,沈心南,还有一张不算熟悉却也不算陌生的脸,赵磊。她与赵磊是通过佟星认识的,名字是一个人的标签,可是对她来说,这个人,用佟星男朋友这个标签来表示比用赵磊来表示更加具体形象。她看见赵磊的第一反应就是跟他打招呼,可是赵磊却在她出声之前就转过了脸,仿佛根本就不认识她,可是他闪躲的眼神出卖了他,他不是不记得她了,而是假装不认识她。   为什么佟星的男朋友会出现在这里,和乔墨在一起,为什么他会假装不认识她,这些对她来说就像是一个个谜题。她仿佛走在一片丛林中,到处都弥漫着瘴气,乔正谚就在里面,出口在另一边,她可以循着出口处的亮光往外走,外面风平浪静,也可以继续往里走,找到乔正谚以后带他一起走,可是里面暗潮涌动,能平安地走到哪一步,尚且是一个未知数。   病房里,乔振华正躺在病床上闭目休息,他的面色苍白如纸,比上次见到时瘦了很多,精神也大不如前了,不过是个年近花甲的老人家,很难与乔正谚口中那个处心积虑,为了利益出卖自己亲兄弟的人联系在一起。秦敏之看到她的时候,露出一丝惊讶的神情,仿佛并不知道她会来。她对玉初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玉初点点头,轻声地走进去,将手里的一束花递给了秦敏之,秦敏之的神色颇为冷淡,不像以往见面那般慈善。   乔振华一直在睡觉,郑玉初就没有在病房里面多停留,和乔墨一同出去了。   “你有什么话跟我讲。”乔墨找她来不会是来探望乔振华那么简单,她没有他们那样步步为营的心思,只能单刀直入。   乔墨眼里闪过一丝激赏的神色,嘴角勾起一抹笑意,“看来二嫂也不是那么傻呀,早就应该知道郑家的姑娘不会这么简单。”乔墨先她一步往外走,“走吧,请你喝咖啡。”   咖啡馆里温度适中,穿着长裙的女孩子正在弹着钢琴,修长的手指下流淌出舒缓的曲调。乔墨亲手接过服务员手中的咖啡放到郑玉初的面前,“二嫂,试试吧,这里的学生都很喜欢这家咖啡店的。”这家咖啡店名叫“追忆”,临近几所本市的大学,包括C大,玉初刚刚进来的时候,就已经环顾了一下四周,装潢摆设都算不上精致或者典雅,但处处都透着青春和活力。客人也大多都是学生模样,中间也不乏小情侣,浪漫温馨。   玉初没什么心情喝咖啡,但还是当着她的面轻抿一小口。乔墨的笑容依旧简洁干练,无懈可击,“二嫂,我不跟你卖关子,今天我找你来,就是想请你帮我一个忙。爸爸会病倒,二哥他功不可没,我想让你帮忙劝劝二哥,不要事事都与爸爸作对,虽然在公事上面意见不合很正常,但爸爸到底是长辈。大家都看在眼里,叔叔去世之后,他从没有亏待过二哥,二哥他不该忘恩负义。”   乔墨停顿了一下,仿佛在等着玉初开口,可玉初只是看着她,一句话也没有说。乔墨喝了一口咖啡,叹了一口气道,“爸爸是小看了二哥,所有人都小看了他,他羽翼渐丰,爸爸却老了。不过,乔家还有大哥和我。”   乔墨的眼里又多了几分神彩,仿佛永远是那么踌躇满志,锋芒毕露,玉初不明白什么样的环境才能培养出这样的女孩子。   乔正谚一回家,玉初就将今天去医院的事情告诉了他,起初他有些生气,问她怎么不告诉他就去了,还带着点儿责怪的口吻,玉初明白他是担心自己,所以就没跟他一般见识,讨饶似得像他保证,举起右手做发誓状,“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看着她这个样子,乔正谚的气立时就没了,仿佛一个穿了洞的气球,有些无奈,“这些事情太复杂,不是你可以面对的,我不想将你牵扯其中,”他以手作梳,忙条斯理地一下下梳着她的头发,“我只希望你每天都开开心心,希望每天回家都可以看到你。”   玉初静静地坐在沙发上,任由他摆弄着她的头发,许久后她才抬起头来,玩笑道,“那我今天就大方地许你这两件事情,我会开心,会每天都等着你回家,但是,有交换条件哦?”   “嗯?”   “第一,老实回答我一个问题,”玉初竖起一根手指,“你是否认识赵磊?”   玉初只等了两秒钟的时间,乔正谚没点头也没摇头,玉初就收回了手指,“好了,这个问题我不想知道了,第二,我想要去爬山,你可不可以抽时间陪我去?”   “当然。”这一次乔正谚没有任何迟疑地回应她,她很开心地在他的脸上亲了一口。? ☆、忽而今夏(五) ?  孟思敏又照常来上班,偶尔开开小差,但是比以前认真一些。餐厅里,徐俊从她们旁边经过,玉初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移回视线来却发现孟思敏依旧专心致志地吃饭,心无旁骛。看到她探究的眼神,孟思敏坦白道,“不再纠缠他了,我已经无所不用其极,还是没有用,再这样下去,我会疯掉。”话语中带着解脱,却又无不透着无奈。   爱情是件私密的事情,她知道现在安慰于孟思敏而言是最最无用的,索性缄口不言。倒是孟思敏开始八卦,“听孟靖远说你已经结婚了,保密工作做得这么好,隐婚啊?”   “我有保密吗?”郑玉初亮出她每天都戴在手上的婚戒,“我一直坦坦荡荡。”   “这算什么?”孟思敏将两只手都放到她面前,十根手指上一共套了三个戒指,“谁说只有名花有主才能戴戒指的,我戴给我自己看。”说着还将手在她眼前转了一下,“比你的可好看多了吧。”   确实好看,但玉初不认同她后那句话,她觉得自己的最好看了。镶一圈小碎钻,像小时候抬头看见的星空,每一颗都不见得那么出彩,但拼凑到一起,却璀璨如斯。   下班之后,玉初直接打车去了郊区别墅,乔妈妈那里。自从乔正谚带她来过之后,她便时常跟他一起陪乔妈妈吃晚饭,太晚了就留宿在那里,她也终于明白以往乔正谚为何总是这样忙,原来除了工作以外,还要两头跑。   这天乔正谚说他晚上还有一个应酬,所以她就一个人先回去了。郊区别墅里,照顾乔妈妈的除了周阿姨以外,还有一名家庭医生,姓王。王医生平时不住在别墅里,规定时间做例行检查,在乔妈妈状态不好的时候他才会留下来照看。   这几天乔妈妈的情况还不错,总是清醒的时候多,玉初第二次见她的时候,她也认得她。大约是周姨跟她讲了那晚的事情,见到玉初,乔妈妈还跟她道歉,说她自己那时神志不清,让她不要见怪。乔妈妈清醒的时候就和照片上见到的那般温婉,对玉初也很是亲切,只是笑容总是淡淡的,再也到不了眼底。大约如乔正谚所言,她对乔爸爸的感情很深,没有乔爸爸,她的人生不再完整,这个缺憾谁也填补不了。有的时候,她犯糊涂,不记得从前的事情,也不记得乔爸爸已然过世,可那样的时候反而比清醒时要开心一些。   这天她跟乔妈妈一起用完饭,乔妈妈教她织毛衣,灯光下,乔妈妈神色温和,眼神悠远,仿佛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事情。玉初不知道她现在是清醒还是糊涂,或者是明明清醒却假装糊涂,不过这些都不再重要,她跟着她一针一线地织,织得不好的时候,乔妈妈还会手把手地教她。她觉得很知足,这些事情原本应该是妈妈跟她一起做,妈妈不在了,乔妈妈虽是她婆母,可她唤她一声妈,亦将她当成亲生母亲看待。   到了休息的时候,周姨端了热水过来给乔妈妈泡脚,玉初从她手里接过热水,对她说,“我来吧。”周姨没有拒绝,将那盆热水递给她之后就到一旁拿了一张小板凳让她坐。   “烫吗?”玉初手上沾了一点水,浇到乔妈妈的脚上,见她摇了摇头以后,才将她的双脚放到了热水中,帮她洗脚。   过了一会儿,乔妈妈的声音响起,很清晰,一点儿也不含糊,她说,“正谚跟他爸爸很像,固执,认死理,有时候还要钻牛角尖。他眼中的感情很纯粹,爱就是爱,恨就是恨,他爸爸的离开不仅颠覆我的世界,还有他的。我想让他过得好一些,可我有心无力,”乔妈妈咳嗽了几声,她的脸色不是很好,“也许他做错了事,走错了路,可我知道他不是一个坏人。我也知道你是真心待他,你是局外之人,比他清醒,比我们都清醒,不要放弃他,帮帮他。”   “妈,”玉初抬头,“你觉得他会听我的吗?”   “在聊什么?”乔正谚出现在门口,眼睛微眯,带着笑意。   “这是我跟妈妈之间的秘密,”玉初对着乔妈妈眨眨眼睛,又对乔正谚说,“女士之间的悄悄话,男士不要打听。”话语里带着点儿俏皮。   乔正谚心情颇好,坐到沙发上,玩笑道,“这才几天,我就被排挤在外,你也够能收买人心的。”这话是对玉初说的,玉初大方承认,反问他,“那你的心是否被我收买?”   “嗯?”   乔正谚尚未反应,玉初已经帮乔妈妈擦干了脚,指使他说,“好了,把水倒了吧。”乔正谚听话地弯腰拿起盛水的盆子进了盥洗室里,玉初看着他的背影,心里顿生温暖之意,如果日子可以永远这样平淡安稳,如细水长流,未必不是最好的。   “妈妈,我跟正谚约好了这个周末去爬山,你也一起去,好不好?”她一边帮着乔妈妈铺被子,一边跟她商量。   乔妈妈摇了摇头,“你们去吧,好好玩。”她轻轻拍拍她的手,“遇到你是他的福气。”   从小到大,她从未给人带来好运,她也希望乔妈妈的话能够应验,可她总是无法按压住心里的不安。乔启琛,沈心南,乔墨,赵磊,佟星,赵琪……他们一个一个出现在她的梦境中,甚至将她惊醒。乔妈妈说她是局外人,可事实上,从她跟乔正谚在一起的那一天起,她早就深陷其中了。她确实看到一个可以让她脱身而出的出口,可是这个出口其实形同虚设,她没的选择,乔正谚还在里面,她如何才能做到明哲保身?   C市郊外的那座山,还和十几年前一样,郑玉初和乔正谚前一天晚上就到了山脚下,山脚下那个农舍式的旅馆还在,只是已经翻新扩建,比以前宽敞许多。巧合的是,这次到这里来也是初秋,和那一次一模一样,院子里的凌霄花又开了,开得热闹极了,两个人一起坐在院中的木质长凳上,夕阳染红半边天,云彩的颜色出奇绚烂。乔正谚问她在想什么,她直言不讳,“我希望时间可以停止在这一刻。”      恶俗,伪文艺,被用烂了的台词,可她心里就是这样想的,绝无半点虚假,她可以用奶糖的生命来起誓。乔正谚握住她的手,眼角含笑,“时间停了,那多无趣,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明天还要到山上看日出。”   “嗯,”玉初附和道,“以后,还要去杭州游西湖,去北京爬长城。”   “去纽约帝国大厦。”没有想到乔正谚会接话。   “去佛罗里达的棕榈海滩。”   “去看尼亚加拉大瀑布。”   ……   几乎将能想到的地方全部罗列,玉初从未如此憧憬绕着世界转一圈,凌霄花开得更加灿烂了,她“咯咯”地笑起来,笑声穿梭在凌霄花中,连空气都仿佛轻快地跳跃起来。? ☆、丝萝,乔木(一) ?  第二天凌晨,天还未亮,他们便听着闹钟的声响穿衣起床。乔正谚背着包,玉初拿着手电筒,她想起很多年前的一个早晨,他站在旅馆门口等她,她还特意拿着手电筒近距离地照他的脸,起初是害怕认错人,到后来看他一脸躲闪和不耐烦,她就坏心眼想要地捉弄了他一下。他用手挡着脸不悦地问道,“照什么照,有完没完,再不走太阳都落山了,还看什么日出?”   她就有条不紊地回答他,“还是看清楚点儿比较好,万一认错人了怎么办?”   郊区的山不算高,秋夏换季之时,山路两旁依旧树木青葱,即使在黑暗中看不清枝叶的颜色,但却可以感受得到,这里的空气比市区里清新很多。   起初的时候,她坚持自己走,只让他在一旁微微扶着她,直到天边渐渐亮起来,她才知道自己走得有多慢。乔正谚在她前面蹲下身来,说了一声“上来”,她就趴到他的背上,双手搂着他的脖子。他的肩很宽,给她一种安心的感觉,他一步一步地往上走,耳边响起他越来越重地呼吸声,她问他累不累,他停了几秒钟,回过头来对她说“不累”,她看到他的侧脸微微的笑意。   风从枝桠缝隙里穿过,吹得树叶轻轻摇摆,发出沙沙的声响,她在他的背后痴痴地笑起来,那笑声就像林中的黄鹂鸟儿,他心中愉悦,便问她在笑什么?她不说话,只是笑,过了一会儿才开口问他,“你以前有这样背过别的女孩子吗?”   他的背脊僵了一下,片刻后才回答她的问题,声音竟有些低沉,“有啊。”   “背过谁?”她玩笑般地问他,好像故意捉弄为难他似的。可他却沉默了,继续一步一步地往上走,久久都没有开口,她好奇,“怎么不说话了?”   “背过的女孩子太多,我得花点时间,好好理理清楚。”他说得认真,可她一听就知道自己受戏弄了,竟在他的耳朵上轻咬了一口,微微地疼,软糯湿润,她暖暖的呼吸丝丝缕缕地拂过他的耳边,“我不是第一个,也不是唯一一个,但我是最后一个,是不是?”她的声音很轻很细,但却逼得他不得不点头说“是”。他那个“是”字还没有在空气中消散,她搂着他脖子的手就又紧了一紧。丝萝倚乔木,蒲草系磐石,从未想过一个人可以如此依恋另外一个人。   他们到了山顶,可却没有看到日出,那日一整天都是阴天,天气预报出差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她虽觉得遗憾,却也没有太放在心上,因为他说,以后,将来,随时可以再来。是啊,还有一辈子的时间,他们还要去那么多地方,不急于一时半会儿。   在山上,他们遇见一对情侣,男的器宇不凡,女的戴着一副大大的墨镜,长发垂下来几乎遮住了半边脸,因此看不清容貌。女孩拿着一个相机,走进他们,将长发撩到耳后,拿下墨镜,对着他们微微一笑,乔正谚颇为淡定,玉初却是怔了一下,只怕用“倾国倾城”来形容都不为过。   “能不能麻烦帮我们拍张照片。”女孩礼貌地问他们。   “可以啊”玉初一边答应,一边已经接过了相机。镜头里的两个人,不用任何衬托,站在一起就是一道亮丽异常的风景线。“咔嚓”,时光定格,青春终将逝去,但记忆永不腐朽。   将相机还给女孩,女孩子笑着跟他们道了谢,并且问他们是否也需要她帮忙拍照。让她这样一问,玉初才发现除了结婚照,她和乔正谚没有其它任何一张合照,她回头望乔正谚,只见他已经掏出手机来递给了对面的女孩子,“没有带相机,就用手机吧。”   乔正谚的手环在她的腰上,就像是床头墙壁上的婚纱照,那样呆板,可与那时相比却又是另一种心境,那个时候他们不过是为了某种目的结合在一起的陌生人,即便是被冠以“夫妻”这种无比亲密的关系,实质上却可以随时挥手说再见,但现在却大不相同了。   “其实我们很早的时候就见过面的,你还记不记得?”下山的时候,他依旧背着她,她突然这样问他,他没有回答,仿佛在思考。没有等到他的回应,她继续道,“原本我也没有认出你来,我是看见你钥匙串上的挂饰才知道的,就是那个音符形状的挂饰,那上面有我名字的首字母,我没想到这么多年,你还留着它。”   乔正谚的脚步挺了片刻,却依旧什么话也没说,继续往下走。忽然刮过一阵风,带着秋天该有的凉意,一片树叶落下来,落在乔正谚的肩头,边缘处尽已枯黄。玉初将它拿开,叹了一口气说,“你不记得了?就知道你不会记得这些小事,不过我觉得我们还是很有缘分的,是不是?”   虽然是问句,却又没有什么疑问的语气,仿佛自己早已肯定这种说法。而乔正谚更是答非所问,他说,“你不会离开,是不是?”这样没头没脑的一个问句,她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突然这样问,可心里却是蓦地紧了一下,其实跟他相处这些日子,他外表虽冷峻刚毅,仿佛天塌下来都不会蹙一下眉,但事实上他甚至比她还要没有安全感,至少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问她会不会离开。她不明白为什么他总是觉得她会离开,可是离开了他,她又要去哪里呢?十几年的生活,她从没有像这段时间这么开心过。   “那就要看你对我好不好了。”她俏皮地答他,用电影里的经典台词,“从现在开始,你只许对我一个人好;要宠我,不许骗我;答应我的每一件事情,你都要做到;对我将的每一句话都要是真心。不许骗我、骂我,要关心我;别人欺负我时,你要第一时间出来帮我;我开心时,你要陪我开心;我不开心时,你要哄我开心;永远觉得我是最漂亮的;梦里你也要见到我,在你心里只有我。”   她很少一下子讲这么多话,跟她一起生活都快一年了,她几乎没有什么要求。他也知道这是电影里的台词,她总是喜欢看这种又吵又闹的电影,每一部都是一遍一遍地看,也不觉得腻烦,也许是因为她的生活太安静了,她需要这些声音来填充这种死寂。他很忙,总是抽不出太多的时间陪她,虽然不希望她继续在那里工作,可见她这样喜欢这份工作,又不忍心逼着她辞职。   讲完这些台词,她又补充了一句,“还有,如果有一天你不喜欢我了,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我。”   乌云一片一片地压过来,又变天了,眼看着就要到达山脚,豆大的雨点还是绷不住落了下来,将两个人淋成了落汤鸡。虽说只是初秋,但被雨水淋得浑身通透,还是有些冷的,到了旅店,洗了澡,喝了姜汤,总算从胃里暖到了脚上。乔正谚拿着吹风机帮她吹头发,旅店里的吹风机质量有待提高,声音大得可以跟老式拖拉机媲美,但这种“轰隆轰隆”的声音却难能可贵得让她觉得心安,这是什么道理?   就在这种“轰隆轰隆”的响声中,她轻声说了一句话,“可不可以离开乔氏。”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听见,只是他拿着她一缕头发的手突然抖了一下,那缕头发揪着她的头皮往外一扯,让她疼得蹙了蹙眉。   他不说话,只轻轻揉了揉她被扯痛的地方,然后继续帮她把头发吹干。她的头发又柔又顺,就像上好的丝缎,灯光下,透着黑亮的光泽,他关了吹风机,以手成梳,自上而下,轻轻地梳着。   “这些事情我都会处理,你不需要理会也不需要烦恼,很快我就可以拿回乔氏,很快这一切都会结束。”他的眼里似乎闪着坚定而期盼的光,神色中却并无半分愉悦。   “然后呢?”玉初转过头来问他。   “然后?”   “是,”她说,“你把你大伯一家人赶出乔氏,乔氏企业重新回到你的手里,那又如何?做乔氏的董事长,每天做自己并不那么喜欢的工作,看到他们的下场,看到他们的落魄,爸爸不会活过来,妈妈的病也不会因此而好起来,你呢,你会因为这样而开心一点吗?”   正如乔妈妈所说,他并不是一个坏人,她不希望看着他这样带着仇恨,处心积虑地过日子,太辛苦。   “我不求自己好过一点,只希望他们不要那么好过。”乔正谚的眼中出现一丝狠厉之色。   她从没见过这样的他,心里升腾起一种强烈的不安。她伸手握住他的手,握得很紧,“可是对我来说,他们过得好与不好都与我无关,我只关心你好不好,你说让我不要烦恼不要过问,可是你在乔氏一天,我就会担心一天。妈妈也是,你若说她不恨你大伯,那是不可能的,但她清醒的时候跟我说让我帮帮你,她不希望你在这件事情上执迷,是因为她觉得她儿子的人生远比这更重要。”? ☆、丝萝,乔木(二) ?  “就算有一天,你赢了,他们就会甘心吗?这件事情何时才是头。”见他沉默着不说话,她握着他的手更紧了紧,“正谚,就当是我求求你……”   “别说了。”他打断了她,手也慢慢地从她的手里抽离开来。只看了她一眼,那一眼极短促,什么话也没说就快步走出了房间。   雨下得更猖狂了,往窗外一望,简直连成了一幕帘子。过了好久,她才反应过来自己的手里空空荡荡的,徒劳地将手握紧,却什么也没有握住。   乔正谚走了,将车也一并开走,一整个下午,雨没有停下来,而他也没有回来。   雨水顺着玻璃蜿蜒而下,路上的车流行人行色匆匆,乔正谚开着车,漫无目地穿梭其中。父亲去世的时候,他还在学校里,那年他大四,刚刚拿到美国T大的录取通知书。原本父亲说,过几天处理好公司的事情,他和妈妈也一同去他的新学校,就当是出国去渡假。他的父母都是思想开明的人,他的人生,前面二十年,生活自由肆意,极少遇到不如意,而那样的生活就在他接到一通电话时戛然而止。等他赶到医院的时候,见到的只有父亲一具冷冰冰的尸体。   一个星期之前还与他同桌吃饭,与他下棋说笑的父亲就那样闭上了眼睛,直到母亲在医院里晕过去,他才知道这不是一个梦,父亲他,永远离开他们了。   董事会上,他沉默地坐在那里,只字未言。父亲过世没几天,董事长就成了他的大伯乔振华,而他手里父亲全部的股份竟然没有乔振华多。他放弃自己所有的计划留在了公司,唯一的目的就是把乔氏拿回来,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可郑玉初却让他放手,他努力了这么久,付出了这么多,怎么可能就这样放弃,她还握着他的手说求求他,而他却也因为她的话感到一阵烦乱,他不是不应该犹豫的吗?   夜幕降临时,他才回到旅馆,下雨天,夜色更加朦胧,廊檐上不停地有雨水滑下,在地上的一个个小水坑里溅起水花。院子里只亮了两盏灯,几乎看不清前方景物,走廊里似有人影,乔正谚走近才发现是郑玉初站在那里。她穿着一条长裙,风吹得她披散的头发微微扬起来,她脚上穿了一双拖鞋,连袜子也没有穿。   也不知道她这样站了多久,他收起雨伞,就脱了自己的外套给她披上,一碰她的手,竟然是冰凉的,心里顿时就起了几分怒意,“你怎么站在这里,几岁了,冷不冷自己不知道吗?”   “我等你好久了,”她低着头说,“你还以为你不回来了?”   声音很小,几乎掩盖在雨声中,低着头像个做错事情的小孩子,他什么气也没有了,只轻轻揉了揉她的头发,“总是乱想些什么?”   她抬起头看他,神色格外认真,“我没有乱想啊,你知道我跑不动也走不快,要是你走远了,我怕我追不上你。”   “傻瓜,我能走到哪里去。”   下午的谈话因为乔正谚的离开,没有任何结果,玉初知道他不爱听这些,所以也就没有旧话重提。两个人各自想着心事,因此格外沉默,早早地就关了灯睡觉。   这场雨下得格外久,玉初想院子里那些凌霄花开得那么好,要是让这场雨给毁了就太可惜了。一个小时之后,乔正谚又开了一盏床头灯,玉初赶紧闭上了眼睛,只听他轻笑一声,“别装了,你呼吸这么重,别告诉我你已经睡着了。”   被拆穿,玉初只好不情愿地睁开眼睛,也从床上坐了起来,“你还不是一样没睡着?”   这样简单的对话之后,竟又是无话可说,过了一会儿,也许是为了化解这种静默尴尬的气氛,玉初开口道,“不如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见到乔正谚点了点头,示意她开讲,她才清了清嗓子道,“有一个老头,小的时候他的家里很穷,他的父母兄弟都死于饥荒,不知道是他的生命力顽强还是运气好,反正他活下来了,而且越活越好。他天生机敏,环境造就他顽强的毅力,他不怕吃苦,又有魄力,再加上时代机遇,他的成功几乎没有什么悬念。他有了自己的公司,而且越做越大,即使有了妻子有了孩子,他几乎依然是三百六十五天全年无休。如果把一个人的精力分成十份的话,我想他有九份都用在了他的事业上面。”   “老头念的书不多,但是他娶了一个书本网出生的妻子,他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他那么大的产业,自然希望自己的儿子和女儿继承。所以他办公的时候经常把自己的儿女带在身边,并且时刻不忘把自己的从商经验传授给他们。不过他好像失败了,他的女儿没有按照他的要求嫁给一个富商,而是选择跟大学同学私定终身,老头气得吹胡子瞪眼,还说要跟他的女儿断绝父女关系。”   “老头的儿子呢,性格温雅,又善良,完全没有老头的魄力与果断。虽然他协助老头管理公司,但是他经常被老头骂,骂他心慈手软,骂他优柔寡断。再一次,他跟老头的意见相左,他瞒着老头帮了一个即将要破产的公司,在饭桌上,老头教训他,然后他就没忍住跟老头吵架了,老头气得差点儿连饭桌都掀了。老头的儿子也很生气,他带着老婆和孩子,开车离开家里。平时他开车都很小心的,可是那一次,也许是心里太难受了……反正,最后撞上一辆大卡车,他和他太太都去世了,家里就只剩下老头和老头的孙女。”   “自从那件事情以后,老头就很少说话了,包括对他的孙女,他将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他住在很大很大的别墅里,他有数都数不完的钱,这个城市到处可见他造的房子,可是那么多年来,他几乎没有再笑过。虽然他什么都不说,但我知道他其实挺后悔的,因为这些年,他从来没有像勉强爸爸和姑姑那样勉强我做不喜欢做的事情。可是最无奈的事情不就是这世上没有后悔药,有些事情即使知道错了,也不能倒退。”   这十几年,她第一次跟人讲这个故事,原以为会难过得讲不下去,却没想到就像是讲别人的故事一样,那是那么久以前的事情啊。乔正谚将她揽进了怀里,也许是怕她难过,有一个可以倾诉的对象,还有一个温暖的怀抱,这种感觉真好。她叹了一口气,“我不知道对爷爷来说什么才是最重要的,我也不知道你最在意什么,可就我来说,我最珍惜的,是我身边的人。”   乔正谚将她抱得更紧了,她抬头看了他一眼,旅舍的灯光有些昏暗,但她似乎看到他眼里的动容,后来她也想过,也许有那么一刻,乔正谚有想过要放下他现在正在做的事情,和她一起开始新的生活。   也许在人生当中的每一分每一秒,做出的每一个抉择,遇到的每一个人,正在做的每一件事情都会影响人的一生。就像当初如果爸爸开车时,选择了另外一条路,他们也许不会发生车祸。如果她没有偷跑出去参加夏令营,又或者是没有去爬山,就不会遇到那个男孩子。如果像拒绝别人一样拒绝乔正谚,就不会融入他的世界,同样的,如果他们早一天回去,也许乔妈妈就不会离开。   “如果”是这个世界上最虚伪的词,包裹在它华丽外表下的所有美好都是虚假。乔妈妈去世了,在回家的路上,乔正谚接到一个电话,然后他就连闯了三个红灯,一路开到了医院里。自接完那个电话之后,他的脸上再无半点血色,那是一种近乎绝望的神色,让她觉得恐慌,一路上,所有的景物快速倒退,就像电影里的镜头,她有一种感觉,仿佛什么重要的东西正在慢慢地流逝。   即便是违章超速闯红灯,他们依旧没来得及见乔妈妈最后一眼,跪在她的床前,乔正谚掀开盖在乔妈妈脸上的白布,她眼角的泪痕还没有干。   玉初记得爸爸妈妈去世的时候,她还在昏迷中,所以她没来得及送他们,甚至没有参加他们的葬礼,那时她没有死亡的概念,当姑姑告诉她爸爸妈妈已经去世的事实时,她甚至觉得她是在开玩笑,好几天她都无法相信。但是当她意识过来她再也不可能见到爸爸妈妈时,她痛得哭都哭不出来,那种痛她没有办法形容,她觉得比车祸造成的腿伤还要疼上好几倍。以后每次想起,心里都是一抽一抽的。   她和乔妈妈相处的时间其实很短,可是当她看到乔妈妈的尸体时,不知道为什么,她比乔正谚先哭了出来。当乔正谚用颤抖的手掀开白布的时候,她就拦在了他的前面抱住了他,她明白那种难过,她突然有些怨恨,上天跟她还有乔正谚开了一个又一个的玩笑。   那是玉初第一次看到乔正谚哭,他埋在她的怀里,哭得像个孩子,旁若无人,因为他又一次失去了他最亲最爱的人。   如果乔妈妈没有离开,也许他们可以好好的过日子。可是这个世上没有如果,所以,也就没有也许了。? ☆、丝萝,乔木(三) ?  周姨告诉他们乔妈妈是失足从楼梯上摔下来,撞到了头部。而在这之前,乔正谚的大伯母秦敏之来探望过她,并且两人还有过争吵。周姨在楼下没有听清楚她们在讲什么,但是秦敏之一走,她便想回房间里看乔妈妈,刚刚走到客厅,就见乔妈妈从楼梯上摔了下来。   乔正谚面色铁青,等周姨一讲完,他便立刻从椅子上站起来,疾步走出了医院。又一次,玉初看着他的背影,想起那句话,如果他走远了,她是无论如何也追赶不上的。待她追到医院门口的时候,他的车早已不见了踪影。   她不知道他是否去了乔家大宅,她只是静静地坐在家里等她,她问了赵管家一个问题,“他爸爸走了,他妈妈也走了,那他会怎么样?”   也许赵管家不晓得怎么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叹了一口气。   客厅里面特别安静,只有墙上挂钟的声音有规律的响着,她却一点睡意也没有。乔正谚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时分了,走近了,她闻见他身上浓郁的酒味。见到她还没有睡,只用手轻轻抚了抚她的头发,仿佛疲惫到了极致,连眼里都布满了血丝,他说,“我想静一静。”   玉初看着他上了楼,进了书房,他说他想静一静,所以她没有跟上去。客厅的天花板挑高,坐在沙发上正好可以看到他书房的门,那晚她就拿了条毛毯睡在沙发上,而他在书房里,始终没有出来。   乔妈妈的葬礼上,乔振华因为身体不好没有来,秦敏之也没有来,来的是乔启琛夫妇和乔墨。玉初没有想到乔墨走的时候会来找她,她表情诚恳,她说,“我不知道我妈对婶婶说了些什么,但婶婶的过世,我觉得很遗憾,你劝劝二哥,让他别太难过了。”   “如果现在离开的是你妈妈,你会不难过吗?”如此刻薄的话,她也不知怎么就脱口而出了,她已经无法分辨乔墨是出自真心还是惺惺作态,不过这些都已经无所谓了,只最后跟乔墨说了一句,“你们是有血缘之亲的亲人。”   赵磊和佟星都来了,可他们却不是一起来的,赵磊和乔墨一起来,据说他现在是乔氏的员工,给乔启琛当助理,很受他的器重。   郑老爷子也来了,玉初有一段时间没有回去看他,只觉得他又老了,头发早已斑白,以前一直挺直的背也开始伛偻。若是别人,巴不得早早地退休,晒晒太阳钓钓鱼,多么地安逸,可是他却死撑着不肯放手,这个固执的老头。   乔妈妈的离世让她想了很多,对老爷子她又多了几分亲近之心,无论在他的心里,自己到底占了多少分量,但爷爷就是爷爷,是她至亲的人。她扶老头在一旁沙发上坐下,听见老头咳了几声,她问一旁的吴妈,“爷爷身体不好吗?”   吴妈刚刚张嘴,就被老爷子打断了,“哪有什么不好,人老了就是这样。”   “原来您还肯服老啊。”玉初半开玩笑地将接他的话,“管理公司的事情,您要是觉得累的话,就让大哥来帮帮您吧,反正公司迟早都得交给他来打理,您又信不过乔正谚,难道您还指望我?”   听了这话,老爷子不甚满意地哼了一声,玉初知道他的潜台词,“想我在商场上叱咤风云大半生,尽出了你们这些不肖子孙,一个个都是窝囊废。”   老头不是什么文化人,有时气急了也会掀桌子骂人,但这次他哼完一声之后,就静了下来,片刻后才道,“你有段时间没回家了,回来住几天吧。”果然是距离产生美,没想到老爷子都有如此慈爱的时候,真是千年铁树开了花。   玉初原想要点头的,但是看看远处乔正谚的身影,又犹豫了一下,“我婆婆刚刚过世,过几天吧,过几天我再回家。”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话虽这样说,但老爷子并没有生气。   乔妈妈过世之后,乔正谚仿佛又恢复了他们刚刚结婚是那样的忙碌与沉默,回到家后,他有一大段时间都呆在书房里。玉初也没有什么心思工作,便想着辞职,在家里休息一段时间,也好多一些时间陪着乔正谚,虽然他在家里的时间少,但起码他一回家就可以看到她了。   孟思敏似乎有点儿舍不得她,感叹了一声,“我们好不容易建立革命友谊,你这就要走了啊。”   玉初在笔记本上抄下自己的住址,撕下来递给孟思敏,“欢迎你随时到我家来玩。”   “那好吧。”见玉初拿起了辞职信,孟思敏赶紧跟了上去,“我跟你一起去,我还找孟靖远算账呢。”   原来最近孟靖远被父母逼着相亲,烦恼得要命,于是拿孟思敏当了挡箭牌,在他父母面前树立起他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哥的形象,说男孩子晚一点结婚没什么关系,要是孟思敏再不找对象可就成了大龄剩女了。孟家父母听了觉得有道理,于是就将给孟靖远安排相亲的事情往后挪了挪,将孟思敏的相亲会提上了行程。孟思敏气得跳脚,这才要勇闯孟靖远的办公室。   玉初知道孟思敏天不怕地不怕的脾气,便同她商量,“小敏,你先不要冲动,等我递完辞职信你再冲动行不?”要不然的话自己辞职的事情也得黄掉。   孟思敏考虑了一下,十分义气地点点头,“行吧。”   递辞呈的时候,孟思敏果然站在一边,没有说话,估计是在腹诽中。不过即便没有孟思敏的捣乱,她还是没能成功地辞职,孟靖远将辞呈还给她,“你要休息,我给你时间,但是不必辞职,等你休息够了,再来上班。”看着她有些犹豫的表情,他又补充了一句,“除非你不喜欢这份工作。”   孟靖远是个聪明人,他总是能用最温和的语气跟她说话,偏偏让她无可反驳,她确实是喜欢这份工作的,将辞职信收回,她说,“谢谢孟总,那我先走了。”   玉初一出门,还没来得及把门关上,就如期听到“砰”一声巨响,大约是孟思敏拍桌子的声音,门里传来她的暴怒声,“孟小五,你不要欺人太甚了……”   她的手停在门把上,仿佛兜头一盆冷水浇下来,让她浑身打了个激灵,僵硬而麻木。慢慢地将手从门把上放下,走在走廓里,步子虚浮,仿佛脚不着地。   孟思敏回办公室的时候,气还没有消,孟靖远这个人平时看着挺厚道的,但跟他比毒舌,孟思敏还是自愧不如的,所以气势汹汹的去吵架,结果只是铩羽而归。她见玉初还没有走,便平复了一下心情,道,“你怎么还没走啊,等我一起吃饭啊?”   玉初尚在神游中,这才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孟思敏,勉强扯出一抹笑来,“我刚才在门外听见你叫你哥……”她突然蹙了蹙眉,却没有说下去。   “什么?”孟思敏没听清楚她的话。   “没有,没什么,”玉初急忙摇了摇头。   孟思敏见她脸色不太好,便关切地问了一句,“你没事吧?”   “没事。”玉初拿起了包包和拐杖,“我有点不舒服,不能陪你吃饭了,我们约改天吧。”   “好啊,那你快回家休息吧。”   玉初的脚步有点急,孟思敏看着她的背影,突然想起什么来,又喊住了她,“初初啊,你刚才是听见我喊我哥孟小五了吧。”   玉初的背影一僵,仿佛踌躇了很久,才慢慢地转过身来,好奇地问了她一句,“那你为什么这么叫他啊?”   “因为我们家堂表兄弟特别多,他排行老五呗,我呢,只比他小了几岁,不过已经排到老八了。”孟思敏有些不服气地样子。   “这样啊。”   “因为我排行老五呗。”原来这句话是这个意思,她真的很笨,过了那么多年才明白。   一层秋意一层凉,出了公司以后,被外面的风一吹,连头也痛起来。她在门口拦了一辆出租,司机问她去哪儿,她脑袋里面空空的,想了许久都不知道要去哪儿,就对司机说,“一直往前开吧。”   司机在后视镜里瞄了她一眼,便踩下了油门。佟星的电话来得很及时,就在她无处可去的时候,她约她去看电影,她欣然同意了。电影看过就忘记了,不是自己的人生,喜和悲就未必能感受,即便感受到了,来得快去得也快,吃完冰淇淋就痊愈了。   之后玉初拉着佟星去买衣服,带她去最高档的店,刚刚走进店门,已经有人笑意盈盈地迎了上来。空调打倒适当的温度,里面的装潢让人感觉很舒适,还有咖啡午茶糕点等招待她们。佟星拿起一件衣服的标签,盯了一会儿后,眼珠子都瞪大了,在玉初耳边悄声说道,“这是什么做的,太奢侈了?”   “管它是什么做的,”玉初也笑着说,“今天我买单,喜欢什么就买什么,我有的是钱,不信你可以问你乔大哥啊。”   玉初第一次带佟星来这种店里,事实上她自己也很少来,佟星看了她一眼,总觉得她有些奇怪,不过她自己心里也有事,就没太放在心上。? ☆、丝萝,乔木(四) ?  “还是不要买这样的衣服,太招眼,”佟星笑言,“穿在身上要遭人打劫。”   佟星的话一出口,还没遭人打劫,已经遭了柜台小姐的白眼,大约是以为她们没钱买衣服还要死撑。她说话总是这么无所顾忌,随心所欲,玉初觉得这未必是件坏事,熟识你的人自然知道你是何等人,不在意的人怎么想你也不必放在心上。   两个人就这样手挽着手出了服装店,此时已是傍晚时分,夕阳映得天边通红通红,云层如鱼鳞一般,层层叠叠都被染上红晕。马路上下班车流如织,再过一会儿路边的灯光就会一盏一盏地亮起来,晚上的C市照样繁华,笙歌不断。   站在路边,佟星似乎还不想回家,转身问她,“乔大哥准你喝酒吗?”   “那佟师傅准你喝酒吗?”玉初反问,略带嘲讽,“我是成年人,做任何事情都可以自己做主,不用得到别人许可。”   佟星终于看出她的不对劲来,问她,“你和乔大哥吵架了?”   “不算吵架,”玉初一想到他,就头疼万分,赶紧甩甩头,仿佛是想把他从脑袋里面甩走,迅速转了话题,“你要去喝酒吗?我知道这附近有个酒吧,一起去。”   佟星疑惑地看她,“我还以为你是乖乖女,跟酒吧这种地方绝缘,藏得够深的啊!”   “所以有句话叫知人知面不知心,我以前也不知道,人心是这么难以揣测。”明明不想要再想这件事情的,偏偏讲什么都能扯到这上面,玉初苦恼无比,拉了佟星往前走了几步,就近拦了辆出租车,对司机说,“师傅,去酒吧街。”司机在这个地方开得老熟,话音一落,便踩了油门。   她们在一家叫做“当时”的酒吧门口停下,佟星说的没错,她的确是与酒吧绝缘,除了那次来这里帮孟思敏买单。那一次是孟思敏失恋买醉,没想到只过这几天,她又第二次来这里,要是还有第三次的话,就该熟门熟路了。   酒吧的名字取得好,“当时”,当时年少春衫薄。总能让人回忆□□什么来,回忆要么愉悦无比,要么感慨万分,伤春悲秋也好,顾影自怜也好,总能让人卯足了劲喝酒,不醉不归。   华灯初上,酒吧里的人还不算太多,音乐声却已经入了状态,节奏感强劲,每一下都敲打进人的心里,心跳随着音乐走。吧台上两个调酒师,一男一女,玉初的眼神被女孩子吸引,她的手法十分灵巧,干脆利落,眼神专注,一点也不输给另一边的男孩子。   她的扮相与这个酒吧有些格格不入,一身休闲装饰,扎一个马尾,戴一副黑框眼镜,将眼神隐在了镜片之后,看不太分明。   片刻之后,将一杯鸡尾酒制作完毕,浅绿透蓝,添上青柠,插上吸管,放到吧台上,自有服务员来拿走。   玉初跟佟星就在吧台前边的椅子上坐下,佟星十分自来熟,手指轻叩桌面,对调酒师说,“姐姐,我要喝酒。”   被称作姐姐的女人抬头看她们一眼,酒吧里面灯光昏暗闪烁,虽然她装扮老气,但依稀可见那一张美人脸,不带笑容,她问,“要什么酒?”   想来佟星也没喝过什么酒,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反问她,“刚才那杯叫什么名字?”   “绿野仙踪。”她答,丝毫不拖泥带水。   “就要那个。”她又转头望望玉初,“初初你喝不?”   “既然来了,当然要喝,”她转头问调酒师,“是否有种酒叫‘螺丝起子’?”   调酒师笑了一笑,“小姑娘没喝过酒不要乱来,这个酒酒劲大,还有人称它作‘少女杀手’。”   “叫我‘小姑娘’,姐姐您老今年贵庚啊?不要以为装化得老气一些,就可以占同龄人的便宜。”酒还没有喝,玉初就像醉了似的,竟跟个陌生人开起玩笑来,“我怎么听说这酒还有一个名字叫‘渐入佳境’。”她班门弄斧。   “只怕你熬不到‘渐入佳境’就已经倒下。”   “我就要这种酒。”她执着地说。   来这里买醉的人多了,也就见怪不怪,调酒师不再言语,开始表演她的绝技。玉初和佟星在一旁看得眼花,却不肯移了视线,精彩程度堪比魔术师。   两杯酒放到吧台上,佟星开始鼓掌,真心实意夸奖道,“姐姐,你真酷,收我做徒弟吧。”   被夸的人丝毫没有动容,“喝完酒回学校念书去,何必来抢我的饭碗。”又有客人来点酒,酷姐姐便没空与她们闲聊,佟星抿一口绿野仙踪,最后问她,“姐姐你叫什么名字,以后我叫朋友来喝你的酒。”   酷姐姐看她一眼,道,“林佳音。”   “我叫佟星。”   “郑玉初。”既然有缘,她也直爽地自报姓名。   玉初刚刚拿起酒杯,包里的手机便开始震动起来,她拿出手机一看,上面显示乔正谚来电,她想也没想便挂了他的电话,回头狠狠灌了一口酒,一口便去掉大半。由于甜丝丝的橙汁味道盖过伏特加,所以入口清爽,并没有什么不适,因此她更是扬起头一股脑将剩下的都倒入了喉咙里,还十分不雅地打了个嗝。将杯子往吧台上一掷,对着正忙得不可开交的林佳音喊了一声,“佳音姐,你是否欺负我们没见过世面,酒没有酒味,像饮料。”她学着佟星的自来熟。   没有听到林佳音的回答,因为该死的手机又开始震动,还是乔正谚,她再次挂掉电话,没过三秒钟,就有短信发来:给我接电话,否则我报警了。   不到24小时报失踪,警察叔叔也不受理,玉初没有理会他,索性关了手机。接着佟星的手机便开始响起来,玉初就抢过她的手机,也一并给关了。佟星尚且未看清是谁的电话,可却笑嘻嘻地向她竖起大拇指来,“关得好。”   酒吧里面人渐渐躲起来,气氛也跟着high起来,玉初和佟星继续喝酒,玉初已经微微醉,脸红得像个苹果,对林佳音说,“把你会调的酒每种来一杯。”   “你会醉死。”林佳音警告她。   这个姐姐面冷心热,不过玉初没有心情分辨好人心,气势汹汹地说,“醉死也是我自己的事。”   林佳音凡事只说一遍,不再废话,按客人的要求开始调酒,满满放了一吧台,红黄蓝绿样样都有了,来一个人,玉初都请他喝酒。酒劲冲上来,她有些头重脚轻,眼前也模糊得很,只是人影憧憧。   她仿佛听见了啜泣声,以为自己哭了,摸摸眼睛,却是干的。抬眼一看才知哭的是身旁的佟星,佟星在她的印象里就像一个开心果,成日里乐呵呵的,要多洒脱就多洒脱,即使她此刻脑袋被浆糊填充了,也明白能让佟星留眼泪肯定不是小事。   她用手撑着额头,尽量让自己保持清醒,“阿星,你怎么了?”   佟星吸了吸鼻子,开口说了几个字,可是酒吧实在嘈杂,一点也听不到。玉初又大声问一句,“什么?”   这次佟星靠近她的耳边,几乎是用吼出来的,“赵磊要结婚了。”   玉初被她吼得耳膜疼,揉了揉耳朵,酒精让她反应迟缓,许久才明白过来她在讲什么。再看佟星醉酒后那落寞痛苦的表情,她便晓得她没有说出来的后半句话,“可惜新娘不是我?”   照理玉初该安慰她,可是她却忍不住问出心中疑惑,“他要娶谁?”   “乔墨。”   佟星的声音依旧被淹没在乐声中,可是这次玉初看清楚了她的唇形,“乔墨”,不出她所料。   “名利权势是否当真有这么重要?”佟星已经抹干了脸上的泪痕,“即使真的那么重要,君子爱财,还取之有道。他以前不是这样的,初初,你告诉我,是不是我眼瞎,太过高看他?”   全盘否定自己当初的看法,需要多大的勇气,可惜玉初也不能给她答案,因为她也等着别人跟她坦白。佟星虽然在问她,却仿佛并不期待她的回答,又拿起一杯酒喝了一口,眯着眼睛懒洋洋的,“两个人相识已经不容易,你跟乔大哥能走到一起就更不容易了,应该好好珍惜的,回他电话吧。”   她自然没有听佟星的话,过了很久才回她一句,“你不明白的。”   佟星醉倒了,倒下之前她还是哭了,靠在玉初的肩上喃喃自语,声音不大清晰,玉初只听得一句,“他是我第一个喜欢的人。”眼泪鼻涕抹了她一肩膀,最后趴在吧台上。   有个年轻的男孩子来跟玉初搭讪,是帅气的年轻人,带着痞子气,一只耳朵上还打了耳钉。他拿一杯酒在玉初旁边坐下,在她手里的杯子上轻碰一下,一边嘴角扯出个笑意,装酷道,“交个朋友,一起喝。”   玉初看看他,越来越模糊,眼前人有三张脸,她不耐烦道,“我是个瘸子。”说着还指了指脚边的拐杖。   “不介意”男孩子说。   “我没有钱。”   “我有钱。”男孩子越发笑得灿烂,已经伸出一只手来拽她的手,“要玩什么,哥哥付钱。”只可惜她伸出来的手被另一只手给挡了一下。男孩子还想伸出爪子,被林佳音一把抓住,男孩子也许没有想到一个女人有这样的力气,既然讨不了什么好,他也只得愤愤走开。   赶跑了男孩,林佳音回过头来,只见郑玉初也已倒下。她只好去翻她包里的手机,打电话叫人来,即使不把她们送走,也得找人来付酒钱。? ☆、丝萝,乔木(五) ?  乔正谚接到电话是在车辆川流不息的马路上,郑玉初迟迟不回来,又不肯接他的电话,想到她时常跟佟星一道出去,便打给了佟星,只没想到佟星也一并关了手机,竟似故意躲着他。赵管家早就做好了饭菜,可他在家里实在坐不住,只好像个无头苍蝇一般开了车出去找她。   刚认识郑玉初的时候,只觉得她像个布偶娃娃,表情单一,什么都不放在心上,是那些讨厌麻烦的男人喜欢的类型,十分懂事,不会惹麻烦。但现如今,他才不得不承认,自己当初眼光有误,郑玉初何止是不让人省心,平时看着乖顺,时不时却总要出点状况,闹点小别扭,让人无法忽视她的存在。更糟糕的是他有时候并不讨厌她这样的任性,至少让他觉得周遭还有那么点生气,他还被人所需要。   来电显示是郑玉初的手机,电话里是一个陌生女人的声音,透着丝冷漠,她说郑玉初正在一家酒吧里面,那家酒吧叫做“当时”,那女人心细,还十分详细地报出酒吧的具体地址,他按着女人说的地址寻了过去。   他不喜欢酒吧的环境,那些酒精的味道让他本就不大好的胃一抽一抽的。郑玉初已经醉得不省人事,佟星果然就在她的身边,也已经喝趴下,两个人的身上的酒精味道重得夸张,不晓得灌了多少酒进去。   吧台边上调酒的女人来向他收酒钱,他认得女人的声音,就是给他打电话的人。他看了看账单,从钱包里抽了几张钞票给她,女人收下钱,只说一句,“我帮你扶一个出去。”   女人说完已经扶起佟星,原先他还担心女人力气小,未必扶得动,没想到她动作干脆利落,只怕这力气也不比男人小多少。他没有拒绝女人的好意,抱起一旁醉成一滩的郑玉初出门去。   将两个人在车里安顿好,乔正谚向女人道了声谢,女人的回答也十分坦直,“多收了你的钱,是我占了便宜。”   他刚才确实故意多抽了两张纸币给她,不过感激她打电话通知他,没想她虽收了钱,却十分将这件事情放在心上,看她的容貌气质,又是一个为生活所迫的人。   乔正谚先将佟星送到家里,佟师傅早就等着急了,这会儿见她醉醺醺的样子,直念叨说“这丫头越大越不着调”,乔正谚只好替佟星开脱,说是帮郑玉初过生日,这才没了分寸。佟星的父母很早就已离异,他的父亲去外地工作了,佟星从小就跟爷爷最亲,佟师傅也就那么一说,自然不会真与自己的宝贝孙女计较。   这让乔正谚想起郑玉初与郑老爷子,这祖孙俩的关系就大不如佟师傅跟佟星了,坐在一起也极少说话,即便聊天,那口气就跟谈公事差不多。她父母过世之后,家里便只剩这一个爷爷,想来她对着郑老爷子也说不了什么心事,更别提撒娇。今天她无缘无故失踪又挂他的电话,他原本是有怒气的,可一看到她蹙着的眉头,心里又软了下来。   她应该是从来没有碰过酒精的,回到家中,脸色依旧苍白,呼吸也重,很难受的样子,长长的睫毛一直在颤啊颤,一点都不安稳。他刚刚将她放到床上,她就“哇”一声吐出来,不晓得她有没有知觉,因为她还知道要撑起身子来吐,避开了她自己,也避开了床,却偏偏吐了他一身,叫他措手不及,可她却还下意识用他的西装擦擦嘴。   酒气混杂着这些呕吐物的味道,实在难闻。赵管家拿着醒酒茶进来,一看这情形,简直惨不忍睹。她将茶往旁边一放,便去开了窗通风,然后打算打扫房间,却被乔正谚制止了,“晚了,明天再收拾吧,我带她去楼上睡。”   赵管家应了一声,只见乔正谚脱了弄脏的外套,便抱着郑玉初去了洗漱间,让她漱了口才又抱她上了楼。   赵管家到底不放心,也跟着上去看了看,进门只见乔正谚正卷了袖子用毛巾帮郑玉初擦脸,动作轻柔,仿佛是怕把她给吵醒了。赵管家其实看不懂他们的关系,只知他们起初结婚的时候,两个人都不冷不热,还分房睡,不过算得上相敬如宾,后来倒是成真夫妻了,却又时常闹别扭。都说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可偏偏两个人都是闷葫芦,有什么事情都喜欢放在心里,真是急死她这个旁观者。   这会儿房间里安静极了,灯光下,乔正谚神色柔和,他并未注意到房门口的赵管家。赵管家不想打扰他们,便又悄悄地退了出去。   郑玉初爱干净,乔正谚怕她睡不舒服,帮她擦拭完脸,就开始解她的衣服扣子,帮她擦身子。她睁开了眼睛,不知有没有清醒,只眼睁睁盯着他看,任由他在自己身上的动作。   乔正谚并不知晓郑玉初为何要去酒吧,只当是佟星因为赵磊的事情心里不痛快,而郑玉初不过舍命陪君子。又想起她当初劝自己少喝酒,这会儿见她睁着眼睛,便忍不住挖苦她两句,“当初是怎么劝我的,自己倒跟不要命了一样喝,还醉在酒吧那种地方,你倒也真放心你自己,还敢挂我电话……”   乔正谚也觉得自己今天太过啰嗦,或许郑玉初也这样想,所以她从床上坐起来,一下用嘴唇堵住他的嘴,让他将剩下的话咽进了肚子里。   一旁的脸盆因她这突然的动作而被打翻,一半水都倒在床上,他心里暗叫不好。今晚她专职捣乱,竟是一张床也睡不了了。她很少这样主动,跪在床上,搂着他的脖子,吻得很卖力。他有些不解,但只能解释为酒精的作用,他不是什么柳下惠,更何况此刻她的身上只剩内衣,脸色潮红。他回应她的吻,房间里还有酒精分子飘荡,意乱情迷。她痴缠住他,紧紧地,如丝萝攀附乔木,不肯松手。   后来她哭了,满脸都是眼泪,他以为是弄疼了她,问她,她却是答非所问,哽咽地在他耳边说,“你带我走吧。”   他当她是在讲梦话,但还是耐心回应她,“走去哪里?”   她怔怔地没讲话,也许是被问倒了,正在思考,最后她答一句,“没有人认识的地方。”   那是世外桃源,可惜世外桃源只是个传说,而他们注定斩不断凡尘俗世,要在这紫陌红尘里起伏飘摇。唯一可得只是在这黑暗的夜里,躯体交缠,彼此温暖,尚能感觉到拥有对方。   清晨,乔正谚一睁开眼睛,就与郑玉初视线相对,她又用昨晚那种神色眼睁睁看着自己,难道酒还没有醒。被她看得不自然,他笑问道,“怎么了,喝酒喝出后遗症来了?”   他没什么幽默细胞,讲的笑话也一点都不好笑,但她还是捧场地笑笑,往他身边蹭了蹭。自乔妈妈过世后,他又瘦了,脸颊都有点凹陷进去,伤心也就罢了,偏偏又如此费尽心思,任谁都会瘦下来,她的心里竟是微微地疼。   他起床,怕她宿醉难受,要她再睡一会儿,可她没有听他的话,起床来又不管自己穿衣服。套着睡衣,赤着脚就帮他整理衣服打领带,一连几天她都是这样,缄口不提其它事情,只说一些日常的琐事,帮他折衣叠被,甚至开始跟赵管家学习厨艺。   她是个聪明人,悟性好,两餐饭一做,竟也有模有样。他玩笑道,“将来遇上金融风暴,生意做不下去,开家小餐馆也能度日了,我当老板你当大厨。”   她却是十分认真,“只要你敢我就敢。”   奶糖在地上“汪汪汪”地叫,仿佛在附和。窗外阳光明媚,客厅一面全部是落地玻璃窗,他们都是需要很多很多阳光的人。   乔正谚走后,她就在放奶糖粮食的储物柜里翻出一盒药,是事后药。倘若怀孕,她想自己一定不忍心打掉,可她没有准备好,他们已经过得这么艰难,有太多放不下的事情,不想多个孩子跟着受苦。   真正待在家里,她又开始无所事事,从早到晚,开始一天的等待,却又不知道自己再等什么。佟星许久没有联系她,她也没有主动给她电话,因为心中愧疚。佟星曾经这样帮过自己,可如今她有难处,反过来自己却连句安慰都说不出口,甚至选择逃避。   倒是孟思敏时常与她联系,她现在当真开始相亲,还絮絮叨叨跟她讲起相亲趣事,跟调侃别人的事情一样。到最后却终究忍不住要叹一口气,“有什么办法,日子还这么长,就当是宽慰老人家的心,我也总要结婚,日久还能生情,说不定过着过着就爱了,也未可知。”   挂掉孟思敏的电话,她随意地按着手中的电视遥控器,被梅艳芳的身影吸引,停下来,她是红颜薄命,留给世人永远年轻美丽的容颜。怀旧金曲,是她的某场演唱会,她正唱到:   管不了外面风风雨雨   心中念的是你   只想和你在一起   我要你看清我的决心   相信我的柔情   明白我给你的爱   一转眼   青春如梦岁月如梭不回头   而我完全付出不保留   天知道   什么时候地点原因会分手   只要能爱就要爱个够   ……   这个世上无奈的事情太多太多,而她只是普普通一个人,如今的她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 ☆、秋期近,月影清(一) ?  郑玉初穿上拖鞋,一步一步踏在地毯上,软绵无声。客厅里面亮了一盏落地灯,并非伸手不见五指,但是却空无一人。她扶着楼梯扶手慢慢往上走,乔正谚的书房门口传出微不可见的亮光,书房门没有关严实。她在门口站立片刻,没有敲门,直接推门进去,里面只亮一盏书桌上的台灯,光线里是烟雾缭绕。他的食指与中指间夹着一根烟,烟头的星光一闪一闪。他穿着一件宽大睡袍,露出坚实的胸膛。   即便因着烟雾迷蒙,她看不清他的神色,但此情此景自然而然让他散发出一种忧郁而悲伤的气质。玉初甚至想,此刻她有一架相机的话,拍下来直接可以上杂志封面,烟雾里男人忧伤的眼神如此迷人而令人心疼。   乔正谚发现站在门口的她,将烟在水晶烟灰缸中弹几下,捻灭。也许他已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积极向上一些,但听在她耳里依旧是低沉,甚至带着一点沙哑,他说,“我睡不着,抽根烟。”   玉初已经走到他的身边,她瞥一眼书桌上的烟灰缸,零零落落的烟头,不该说是抽根烟,应该说是抽包烟,她记得他以前是不抽烟的。   他伸出手来握她的手,她的手小,可以完好地包裹在掌心内,十分的温暖。有时候她也希望自己能够被他包围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面,除了他以外谁也看不见,眼不见为净,哪怕自欺欺人也要理直气壮一些。但命运总是无法让人活得这样单纯,它安排她认识乔正谚,却偏偏又让她见到了孟靖远。它让她和佟星成为那么好的朋友,却偏偏又让她看到赵磊与乔墨的结婚喜帖。   那张喜帖此刻正在乔正谚的书桌上,喜庆的红,是低调而奢华的设计,上面印有新郎新娘的结婚照。在这张照片里,赵磊由原先那个清秀俊逸的大男孩变成一个稳重内敛的男人,而乔墨已然收起平日里精明锐利的眼神,笑得甜蜜端庄如一朵水芙蓉。   她突然想起不久之前,在佟师傅家的院子里,海棠花开了,奶糖仰着头看她泡茶,佟星和赵磊在一旁踢鸡毛毽子。赵磊压根就不会踢,被佟星欺负得天怒人怨,可他还是笑得一副傻兮兮的样子。那天她几乎发挥了自己泡茶的最高水平,清甜可口,看着赵磊与佟星,她真心欢喜。   如果说之前她还可以将自己的头埋在沙子里面,催眠自己假装什么也不知道的话,那么现在这张喜帖对于她而言就像是一场雷阵雨,冲刷开盖在她头顶的沙子,让她彻底暴露,一道雷直劈下来,刚好击中她的天灵盖。在这样的疼痛中,她突然就有了一种不管死活的勇气,将手乔正谚的手心里抽出来,一把拿起桌上的喜帖,开门见山问他,“你到底想干什么?”   乔正谚的脸色突然就暗了一下,也许他没有想到这个问题会出自她之口,又或者是他没有想到她是这样直接。她的眼神这样清明,清明到让他觉得在她面前藏污纳垢像个小丑,所以开诚布公,“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她紧绷的一颗心落下,却是无比失望,“在这之前,我是猜的,现在,证实了。”她在书房的沙发上坐下,仿佛回忆一般,“我第一次见到赵磊和乔墨在一起是在医院里,他仿佛并不想让乔墨知道我与他是认识的。后来再见是在妈的葬礼上,我以前一直觉得赵磊的神态有些熟悉,那天见他与赵琪出现在同一个地方,我才发现类似的神态我在赵琪脸上是见过的。”   玉初的眼神一直没有离开乔正谚,却并未发现他有任何神色闪躲,她继续说,“我问过佟星,她说赵磊是个孤儿,他一直都是孤身一人,无父无母,也无兄弟姐妹。你跟我说一句实话,赵磊和赵琪是否有关系,我猜错了吗?”   乔正谚终于又从香烟盒子里面抽出一根烟来,他似乎忘记绅士风度,也不管还有女士在场,拿起打火机来点燃一根烟,烟雾飘飘渺渺地从他口中出来,他微眯了眼睛,“他们是姐弟。      因为早已猜到,所以并没有多惊讶,只是赵磊与赵琪的关系已成为一个秘密许久,说明乔正谚很早之前就已经想好要将赵磊安排进入乔氏,而且计划成功,乔启琛十分信任他,甚至要将乔墨嫁给他。如此地处心积虑,她说,“那你这个老板做得十分不容易,能让这姐弟两为你如此卖命。”相爱的人可以从此不相见,婚姻也可以是一个幌子,可不就是卖命。   烟熏得她的眼睛酸涩难耐,她站起身来,走到他面前,将他手里的烟夺过来,扔进了烟灰缸里,只是不够用力,没有捻灭,让那点小火星在满满的烟灰里面徒劳挣扎,一闪暗过一闪,最后依然逃不过被熄灭的命运。   她一手撑在桌沿上,就这样站着跟他说,“佟星认识你们的时间比我久,我能够猜的出来,她未必一点都不察觉。只是那天她喝醉了酒,问我,是不是当初她太过高看赵磊。她宁愿相信是赵磊为了权势名利辜负她,也不肯揣度这件事情其实是你主导。因为她一直将你当成大哥,亲大哥。”   她一直知道乔正谚恨透乔家的人,可只有到现在,她才明白这种恨意如何刻骨,甚至可以以自己最亲近的人的幸福作为代价。   其实郑玉初第一次见到乔正谚的时候,并不十分喜欢他,那时候的他即便是笑也总透着冷漠,全身上下是无法放下的戒备。如果只有那次,她未必会相信他就是当年遇上那个笑起来阳光灿烂的男孩子,让她肯定自己想法的其实是他带她去佟师傅家里吃饭的那一次。   在佟师傅饭馆里,在面对佟星的时候,他的眼神是温和的,身体是放松的,那个时候的他让她深信他是一个好人,而平时的那种冷漠,或者说是狠励只是他不得不的一种伪装。于是她相信他就是那个男孩子,曾经是如此的深信。可是从今以后,也许他们再也无法踏进佟师傅的饭馆,佟星是否还会像以前一样,如此亲切地喊他乔大哥。也许他正在一条路上越走越远,而她站在原地,无能为力,因为他不肯等待,也不肯回头看一眼,而她根本追不上。   灯光下,他的眼睛深邃地像没有星星的夜空,或者是黑洞,因为她什么也看不清。他沉默了很久才说了一句将她打入十八层地狱的话,“前几天,爷爷不是说想你了,让你回去住几天,你回去吧,不然老人家会不高兴。”   也许是吸了太久的二手烟,她觉得脑袋昏昏涨涨的,疲累极了,突然什么也不想再说。她的意志没有那么坚定,不想与他就这样撕破脸,因为还没做好分别的准备,她总觉得也许,也许他们还有走下去的可能,比如说她继续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比如说听他的话回老爷子那里去,能避一阵是一阵。   乔正谚将她的手往下一拉,她就顺势坐到了他的腿上,他将揽到怀里。他说,“等过了这段时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什么都听你的。”他的声音在出自胸腔,并非玩笑,她甚至听见他的心跳,每一下都是如此有力。那时她想到了几天以前他在餐桌上说的一句话“我当老板你当厨师”,她发现自己竟是如此向往,可是“这一段时间”到底是多久。   郑玉初是第二天早上回的郑家,是小谢送她回去,她坐在后座,出门前无意中触碰到一点冰凉,低头才发现是一颗耳钉,略有一些眼熟,但实在想不起在哪里见过,便将它递还给小谢,顺势就开了一句玩笑,“是你的情人还是你老板的情人?”   她的确是无意,可小谢却怔了一下,连脸色也变了。过了一会儿,他才扯出一抹笑容来,“是佟星的,昨天我顺路送她去学校。”   玉初点了点头,“那你早点还给她,这东西不便宜,她该着急了。”   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不早了,如果是以往,郑老爷子说不准早就在公司里开了两场会议,可今天倒是出乎她的意料,她进门,见到他正安坐在沙发上悠闲地看报。   看到她回来,老爷子并没有表现地多么地高兴,或者是露出慈祥的笑容热烈欢迎她回家,这些事情只有吴妈才会做。有些人的感情是比较内敛的,每次在老爷子那里受到冷遇的时候,她都是这样告诉自己。   “我们家公司倒闭了吗?”她十分不解地问吴妈,很好奇作为劳动模范的老爷子怎么可能在工作日呆在家里,这种概率简直比奶糖三顿不吃饭还不吭一声(除非它已经饿死),比孟思敏披头散发,素面朝天地去逛街,又或者是比一觉醒来,乔正谚突然放下心结还要低的。可这的的确确是发生了,这是不是预示着那些概率稍微高出一点点的事情也有可能实现?? ☆、秋期近,月影清(二) ?  午饭过后,老爷子的特助和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拎着公文包进门。玉初见过那个男人,他以前也来过郑家,不过玉初并不晓得他的职务。   她还在圆桌旁边捣腾她的海棠花,一片花瓣落下来,奶糖迅速跑过来将它衔起,仿佛深怕被谁抢走,这只幸福的小狗,没有任何忧愁地生活(除了吃撑的时候)。   老爷子一反常态向她介绍那个陌生的男人,“这是顾律师,公司现在的法律顾问。”   顾律师已经礼貌地伸出手来,玉初也只好站起身来跟他打招呼。之后王特助还有顾律师就跟着老爷子进了书房,不知道又在密谋收购哪个倒霉的快要破产的公司,或者开发哪一片老城区,在上面建造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可怜的王特助整天忙得像个太阳能发电的陀螺,不停地转动已经成为一种惯性,一时之间收不了势头。   等到书房的门打开,玉初已经修剪好了她的海棠花,帮奶糖洗了个澡,然后带着奶糖在家里的影视厅里看了一部电影,奶糖十分不耐烦,在里面拼命地挠门,最后无力地睡着。此刻她正在客厅里泡茶,王特助和顾律师从里面出来,她请他们喝茶,王特助是她的长辈,对她也颇为亲切,就坐在旁边跟她聊了几句。至于那个年轻帅气的律师,他在一旁逗奶糖玩,有人说喜欢动物的人大多善良,阳光洒在他的侧脸上,他笑得阳光灿烂。没有想到刚才那个严谨内敛的年轻律师还会有这样的一面,这个疯狂的世界。   送走他们之后,玉初就将茶壶茶杯一起端进了书房里,老爷子坐在书桌前,他的背后是一扇窗,他背着阳光,脸上却是一片阴影。他比以前瘦了,头发也已斑白,正在闭目养神,那一刻,玉初第一次觉得他是真的老了。一点也不像是那个站在这个城市最高的楼层上面,俯瞰着这个精彩纷呈,物欲横流的城市,被无数刚刚踏入社会的有志青年作为奋斗目标,出现在财经杂志封面上那个精神奕奕的老头了。他老了,就像是一个普通的老人,一个下午的工作消耗他太多的脑力和体力。   玉初以为他睡着了,想要不动声色地关门退出书房,但刚刚转身,就听见老爷子在身后咳了一声,好吧,她太小看他的脑力和体力,他不是一般的老头,这个老头的名字叫做工作狂。于是她又重新转身将手上的茶壶器具一起放到了他的书桌上,开始帮他倒茶。   老爷子接过她递来的茶杯,看看他书桌对面那张椅子示意她坐下。待她坐下后,老爷子才不紧不慢地喝口茶,不紧不慢地开口,“比你奶奶煮的差多了。”   在遇见玉初的奶奶之前,老爷子其实是个粗人,哪里懂得品茶,而且老太太嫁给老爷子的时候他还不是现在的家财万贯,他不过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愣头青,顶多脑袋灵活一些。她一直想不明白为何太太会看上爷爷,难道当时老太太就独具慧眼,看出老爷子是一个难得的潜力股?   以前她不明白,也许这一刻她懂了,当老爷子提到老太太的时候,他的眼里是她从未见过的温柔和眷恋还有怀念。书房里的角角落落里面到处都是老太太生前收藏的字画还有满书架的书,老爷子未必能够看懂,但那些东西,这么多年以来,连摆放位子都没有移动过。书房里一直都是老爷子自己打扫,从未假手于人。   “在你眼里,奶奶做什么都是最好,就算有一天我的煮茶技术超过奶奶,您也不会承认,”玉初有些不服气地反驳,“您想要喝的只是哪一种味道。”只可惜那种味道只能在梦里怀念。   “牙尖嘴利,”老爷子永远都是那一副教训人的神态和语气,不晓得王特助如何忍受,大约是看在工资和丰厚奖金的份上。“怎么,没有办法应付乔家那摊烂事,所以回到这里来避难?”   被人一下子看穿心事有些丢人,玉初无话可说,只能沉默以对,结果老爷子还不罢休,硬要在她伤口上再洒把盐,“早就跟你讲过乔家不简单,当初是谁死活非要掺和进去。”   这是马后炮,玉初很想要翻白眼,这个时候她真的觉得自己是从垃圾箱里捡来的。她毫不客气地反驳回去,“那我还听吴妈说当初太外公不同意奶奶嫁给您,您还不是想方设法把她娶回来。”   吴妈原本站在书房门口,想给他们送点心进去,这会儿听到这句话又瑟瑟发抖地转回了身,这个小叛徒。如果说这个世上还有谁敢拔郑老爷子的胡须,那个人就是郑玉初,她的确与他不亲近,但她也从来不怕他,在他面前没有什么值得隐藏,也隐藏不过他那锐利地像黑夜里猫头鹰的眼睛。   书桌上放着一个相框,即便那相框此刻背对着她,她也知道那是他们家的全家福,这张照片中原有五个人,此刻在这世上,只剩下两个,一下子她觉得鼻头酸酸的,她问全家福里面另外一个人,“以前,您做了不好的事情,奶奶会不会生气,会不会不理您,她怎么劝您,您会不会听奶奶的话?”   她问了很多问题,老爷子没有立时回答她,她其实也不指望他回答她这些无关紧要的问题,所以并不失望。正当她想要起身出去的时候,老爷子却开了口,他的声音显得有些低沉,也没有平时那种说一不二公事公办的距离感,反而显得有些怅然,“有些事情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个人有个人的难处,做到双全并不容易。当然,”略微的停顿后他说,“吃了饭就要买单,无论这顿饭是你心甘情愿要吃的还是别人硬塞给你的,好吃或者不好吃。”   也许乔正谚此刻正在吃在义无反顾吃一顿难以下咽的饭,而且她最担心的是他日后买不起这个单,那就等于是吃一顿霸王餐,到了那个时候,除非他将餐厅里的人全部干掉,他自己当老板,否则他就会被扣下来,当洗碗工大概是最好的结局。她打了一个哆嗦,其它的她想也不敢想。   大约是看到她担忧的表情,老爷子竟安慰她说,“不过你不同,你不用为任何事情心烦,包括乔家,做你想做的事情,我会给你买单。”他又恢复他工作时的那种霸道,将刚才那一点点伤感统统赶跑,不留痕迹。   她突然觉得心安,就像是她站的悬崖边上突然平底冒出一面墙壁来,无论她如何地横冲直撞都不会有摔下去的危险(只会有撞到墙壁,血溅三尺的可能)。于是她玩笑道,“这么说我可以横行霸道?”   老爷子的心情仿佛特别好,不然他绝不可能跟她闲聊这么久,他难得微笑地说,“像阳澄湖大闸蟹那样走都没有问题。”   玉初终于忍不住大笑出声,“一般的祖父不会这样教育自己孙女。”   “我不是一般人。”老爷子从来不懂得谦虚。   可惜她海鲜过敏,否则今天晚上她一定要吃大闸蟹。   乔墨的婚礼动静很大,连报纸上都登出来,新郎新娘,男才女貌,每一次他们的照片一出现,对她已经是最大的视觉冲击。她不惜拼命闪躲,甚至搬回家里来住,就是想要隔绝他们的消息。可是她的脑袋里面就像撞了一个炸弹,只要引燃□□,就会“砰”一声将她脑袋里的零件炸得分崩离析。而乔赵两人在报纸上出现的照片就是那最旺盛的小火苗,毫无悬念得点燃了导火线。   此刻炸弹已经引爆,她的耳边只剩下嗡嗡声响,她喝一口咖啡,黏黏腻腻,苦涩异常,仿佛要将她的胃和肠道一同腐蚀。   早餐过后,她还是忍不住给佟星打了一个电话。佟星在学校里上课,在电话里她说今天的课排得很满,玉初听出她的言下之意,便想说约改天,其实她并没有那样坚定,此刻正好有借口退缩。可是在她出口之前,佟星又先一步开了口,“中午我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声音响亮,语气坚决,犹如一个马上就要英勇就义的烈士,这更加让她肯定了一件事情,佟星并非被瞒在鼓里,一无所知,她只是和她一样,假装一无所知而已。   这些男人快要把她们逼疯,如果有一天她和佟星一起被送进精神病院,一定是他们造的孽,那时也许乔墨也会来与她们作伴。   与佟星约在C大附近的咖啡店里,说来也巧,正好是上次她来这里时坐的位置,只是上一次她的对面坐的是乔墨。因为乔正谚,她认识了这些人,她枯燥苍白的人生因为这些人而变得五彩缤纷,也因为这些人而光怪陆离,她被卷进一个巨大的漩涡里,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能否抽身,决定权已经不在自己手里。   佟星的齐刘海刚刚遮住眉毛,白色的T恤,休闲牛仔裤,她仿佛还是那个充满活力,一笑就连太阳都要羞愧的小姑娘,可又仿佛不是了。原本透着血色的脸颊被窗户过滤的阳光一打,显得无比苍白,一双大眼睛掩在睫毛的阴影里,深不见底,也许佟星对赵磊感情,远远超出她的想象。她又想起她“咯咯咯咯”肆无忌惮的笑容,在佟家种着一棵红梅树的大院子里,在C大的林荫道上,在小谢的车里,还有在赵磊的身旁。   郑玉初的心突然被一双无形的大手一揪,变得皱皱巴巴的,内疚从那一道道褶皱里面溢出来,肆意传递到她全省的每一个毛孔,她用带着颤抖地嗓音说了一句,“阿星,对不起。”? ☆、秋期近,月影清(三) ?  在高校附近的咖啡厅有一个好处,那就是环境清幽安静,无论是在店内还是在店外。从二楼的窗户里望出去,路旁的梧桐都已开始落叶,柏油小道上面覆盖着一层绿中泛红的巴掌大的叶子,远远看去,就像地毯一般。男生骑自行车载着女生,车轮子轧过枯叶,就发出沙沙的细响。那是秋天的声音,仿佛风中的伴奏。   也许不久之前,赵磊和佟星就是那辆自行车上的一男一女,女生一手搂着男生的腰,一边在后面傻傻地笑,阳光从树叶缝隙间投下来,在她青春洋溢的脸上洒下浮动的光影,美丽不可方物。那么像电影里的镜头,另人感叹,耐人寻味却也稍纵即逝。   也许几年之前,乔正谚和沈心南就是那辆自行车上的一男一女,不同的主角同样的故事总在不断地上演。上一次,也在这里,乔墨告诉她,沈心南也曾在C大上过学,那时候她就经常来这家叫做“追忆”的咖啡馆,和乔正谚一起,而终于有一天,过去的一幕又一幕全部都成了追忆。   在这之前,她一直没有想过乔正谚和沈心南在一起是一副怎样的画面,她也不愿意去想。任何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愿意去勾画自己的丈夫与他前女友相恋时的亲密身影,那是自寻烦恼。但是此刻,不知为何,那样的画面就这么自然而然出现在她眼前,挥之不去,一发不可收拾,也许她的思维已经没有办法正常,在她对佟星讲述了赵磊离开她的原因之后,这实在是一个荒唐的理由。   可佟星的表情却并没有因此而有丝毫的改变,也许她真的什么都知道。她低着头,手指在陶瓷的杯壁上来回地摩挲,眼睛仿佛蒙着一层薄薄的雾,让人产生出一种渺远的感觉。她的声音却是无比的镇定而清明,她说,“什么理由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他的人生里,有一件事情比我重要,而我正好不幸地与这件事情冲突,所以他选择放开我的手。”   郑玉初看着她,那一刻,仿佛看到佟星的眼里闪过一丝决绝,也许她才是最最优柔寡断的人,连佟星都比她清醒地懂得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   可她的心里却突然生出一阵钝痛,一年以前,她第一次看到佟星,那时的她还是一个那么快乐的小姑娘。如今,她似乎变得成熟,可成长的代价贵得不像话。   “初初,还是谢谢你今天来找我,告诉我这些事情,”佟星眼里的薄雾瞬间散去,嘴角又挂起那抹最最原始的笑容,仿佛一下子拨云见日,“不为赵磊,也不为乔大哥,不为他们正在做的那些破事,只为我们之间的关系不受他们影响。”   那天散场的时候,两个人拿着白瓷的咖啡杯,豪迈地碰了一下,发出“砰”一声脆响,连咖啡都洒出来。引来了邻桌略带鄙夷的不快的目光,老板娘大约是怕她们把她新买的杯子碰出疙瘩来,心疼地直翻白眼。但她们还是视若无睹,像那日在酒吧里喝酒一般,将苦涩的忘记加奶放糖而且已经凉掉的咖啡饮尽,连肠子都纠缠起来,可她们却是相视一笑。   枯枝上的最后一片树叶,虽然萧条,但无论如何都是一种希望。佟星说,“你要是觉得无聊,随时可以来学校,我们还是一起上课。”   玉初点头答应,但是她想,也许她不会再去C大,她怕想起佟星和赵磊在一起的画面,更害怕触及乔正谚和沈心南共同牵手走过每一个角角落落。沈心南是那样得美,美到让人心碎,也许乔正谚也曾为她心碎,每每想到这里,她的心也要碎了。   与佟星分别之后,她就打了车回家,窗外的景色一一在眼前过,落叶的梧桐树,围墙里面欧洲风格的古老建筑,不断从平地腾空而起的现代高楼大厦。她的脑海里时而如塞着一团厚厚的棉絮一样,乱得扯不开来,像滚线球般越滚越大,要将她的脑袋生生地撑开来,可时而又空荡荡的,白茫茫一片,什么都没有。   眼前一亮,一幢熟悉的建筑出现在面前,很高很大,站在最上面一层可以俯视大半个城市,那是乔正谚向她求婚的地方。她是那么容易地答应了他的求婚,难道只是因为小时候遇到的那个男孩子?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只是当初那么坚决地跟老爷子说要嫁给他,而老爷子却不同意,她很好奇地问老爷子,“明明是你安排的相亲。”   “当初我并不知道他动机不单纯。”老爷子这样回答他。   “谁的动机是单纯的,”她气势汹汹地反问,“郑玉初和郑家绑在一起,哪个想要和我结婚的人动机单纯?既然这样,为什么我不能选一个自己喜欢的?”   后来老爷子什么也没有说,只是难得地叹了一口气,好像有些无奈。在她眼里,他从来都是无所不能,无坚不摧,除了奶奶过世和爸爸妈妈过世的时候,她才无意中听他叹过气。她想其实他是疼她的,只是一直不知道怎么表达而已,他们都不知道要怎么表达。   她让司机停车,从车里出来,她站在高楼下面的空旷广场上,抬头仰望,其中某一个窗口里,就是她和乔正谚曾经坐过的那个位置,此刻不知道是不是也有一对情侣端坐在那里,考虑着要不要和对面的那个人共度终身。阳光照得她的眼睛酸涩,她有些头疼,刚刚低下头来,就被后面走上来的人撞了一下。   那人拎着大包小包,这一幢便散乱了一地,她说了一声对不起便弯下腰去捡。玉初回过神来,也蹲下帮她捡东西,可站起身来才发现对面那人竟是乔墨,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   乔墨的一身装束依旧像刚刚从时尚杂志上走出来,一看就是从各大商场里扫荡回来,她永远精力旺盛如一个全副武装的战士,只要接到命令就可以上前线,她不过和佟星一般年纪而已。   “二嫂?”乔墨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她,不过惊讶只是片刻,很快她调整状态,露出一个不是乔墨该有的纯真笑容,“二嫂,你没什么着急的事情吧?”   “我……”   “没什么事的话,我请你吃东西。”   “我……”   她知道乔墨做事向来雷厉风行,不过她没有想到她已经雷厉风行到完全剥夺别人说话权利的地步。玉初十分不情愿地被她拖到了面前的高楼底楼的一家哈根达斯里面,帮她也点了一个超大桶的朗姆酒冰激凌,就像上次程念点的那一桶,冷气噼里啪啦地往上冒,她看着对面吃得不亦乐乎的乔墨,一时有些承受不住。这个穿着十几厘米细高跟,收腰迪奥套装,妆容精致的美女正在这里埋头吃一桶kingsize的冰淇淋,她有一种时空倒置的感觉,要么就是她在做梦,要么就是乔墨被孟思敏附身。   她差点就要对着面前的女人喊一声“小敏”,可对面的女人却突然从那个大桶里面抬起头来对神秘地笑了一下,笑得她身子跟着心脏都是剧烈地一颤,颤掉一身的鸡皮疙瘩。   “二嫂,我要结婚了。”乔墨神秘地对她说,仿佛在向自己的闺蜜分享一件私密却快乐的事情。   “拜托,大小姐,你的婚事都登在报纸杂志了好吗,就差拿着一个震天响的喇叭在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的屋顶上昭告全世界了好吗?”也许是因为想要给佟星抱不平,这些话差点儿就要脱口而出,但当她看着乔墨略带绯红,一脸小女人般满足的神态,她的嗓子里就像吞了一大袋芥末一样,张了张嘴,却愣是涩得发不出半个音节。   记得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过这样几行字,说商品的价格由价值决定,但是受供求关系的影响,也就是说价格总是围绕着价值上下波动,不会无限制上涨,同样不会无限制下跌。如果说乔墨的智商也遵循这一规律,围绕着她自身因素上下波动,显然此刻是她智商跌到谷底的时刻,而更显然的是,使她这样一个精明的女人智商为负的外界因素就是赵磊。   这个认知让她心里一沉,就像原本已经砸出一个坑的心脏上面又掉下来一颗陨石,瞬间穿破,彻底垮棚。她感觉自己被卷进一张大大的网里,九连环也没这么复杂,偏偏乔墨还不知死活地叫了她一声,“二嫂。”   她那一双期待的小眼神,□□/裸地在跟她讲述着,“恭喜我啊恭喜我。”   “恭喜你啊,小墨。”她麻木地无比虚伪地说,连她自己都觉得恶心。   乔墨却像是心满意足似的,“谢谢二嫂,你一定要来参加我的婚礼。”乔墨的眼里带着丝丝笑意,有点儿她第一次见到佟星时的感觉,其实她宁可乔墨还是以前那个精明无比,颐指气使的乔墨,可她今天的眼神却是这样的无辜,无辜地像一只乖顺地等着被剥皮拆骨的小绵羊。她真想摇摇乔墨的肩膀,将她摇醒,告诉她“你是乔墨,不是小白菜啊。”不知道为什么,她觉得自己潜意识里其实是希望乔墨能够洞察这一切的阴谋诡计,可是显然小白菜的智商是不足以跟加足马力的乔正谚和赵磊对抗的。? ☆、秋期近,月影清(四) ?  只要郑玉初住在家里,吴妈每天晚上都会去她房间里看她一次,她父母过世后的几年,她一直睡不安稳,吴妈不放心她,后来久而久之成了习惯。即便她长成了大姑娘,吴妈一样当她是孩子,那样为她操心。   乔正谚不在身边的时候,她还是习惯开灯睡觉,这天晚上,吴妈轻轻推开她的门,适应里面昏暗的光线,却看见她睁着大大的眼睛,两眼无神地盯着天花板。吴妈吓了一跳,心惊胆战的,“初初。”   “嗯。”玉初早就知道吴妈进来,波澜不惊地应了一声,依旧平躺着,懒得挪动分毫。   吴妈轻拍胸口,嗔怪道,“你这孩子,大半夜的怎么还不睡觉,要吓死人。”虽是嗔怪,但语气中却满是亲昵。   “我睡不着,你过来陪陪我。”玉初拍拍自己的床。吴妈在床沿上坐下,她就驾轻就熟地将头枕到了吴妈的腿上。吴妈一下一下轻轻地拍着她的背,以前,每一次她失眠的时候,她就会这样轻轻地拍她的背,让她觉得安心。可是那时在以前,她的世界里面还没有乔正谚的时候,而现在即便是吴妈坐在她的身边,也不能让她担惊受怕的心得到片刻的停歇。   她已经连续失眠好几晚,每次刚刚有点睡意,眼前就像是放电影似的出现那一张张熟悉的脸,乔正谚、沈心南、乔启琛、佟星、赵磊、赵琪、乔墨、孟靖远,他们或是笑,或是蹙眉或是流泪,像迷一样,在脑海里面挥之不去。   如果真的有一双命运之手在操纵着这些人的命运,那么她实在不得不佩服这双灵巧的手,能够把一张网织得这样大,这样复杂,像一件带着毁灭性的艺术品一般。她真怕这双命运之手将自己的目标定的太大,太宏伟,最后发现自己无法驾驭,索性放弃,任由它从此残废。   在哈根达斯里,乔墨破天荒地跟她道歉,她的神情有些尴尬,“二嫂,上次在咖啡厅跟你说的话,你不要太放在心上,二哥和我大嫂的事情已经过去,那时是我太不理智才会这么说。”   不放在心上那时不可能的,任谁听小姑子说起丈夫和嫂子的旧情都不会淡定。听乔墨这样友好地跟她拉近关系,如果是以前,她也许会毫无怀疑地照单全收。但在知道乔正谚和乔家的恩怨,在目睹乔妈妈的离开,在乔墨这样折腾过他们之后,她真的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是真心,什么时候是假意,也无法确定她哪句话是真,哪句话又是假。   她真的不喜欢这样的自己,处处堤防和戒备,也许是看出她的迟疑,乔墨也不等她的回应,继续道,“不瞒你说,二嫂,我以前从来没有将你当成过朋友或者亲人,也许以后也不能。我甚至算计过二哥,也算计过你,不过我的理由和爸爸不同,和大哥二哥也不同,我只不过是想证明我的能力不比他们任何一个人差,我一样可以帮爸爸撑起乔氏。”   “我很羡慕大哥,虽然爸爸对他很严厉,他做错事情,爸爸就会骂他,甚至会打他,但那也是因为爸爸重视他,从小就将他带在身边,带他出入各种生意场合,教他如何应对各种危机,还教他如何对付他的敌人。但是这些他从来不跟我讲,他对我没有任何要求,无论我做得多好,他都不会在意,只有高兴的时候,他才会对着我全A的成绩单说一声‘乖’。”说到这里,乔墨仿佛突然想起什么,打了个形象的比喻说,“就像对自己的宠物一样,我记得你有一只小狗的,你肯定对它说过‘乖’吧。”   玉初听她提起奶糖,不知为何,心里的戒备就放下了一半,竟对着她点了点头,点完头后发现不对,又摇了摇头,乔墨却不管她的反应,“就算我背着书包离家出走几天,他也不会发现,因为我对于他来说是没有什么实质性用处的东西,所以他并不关注,就像他书房里放着的花瓶一样。有一天花瓶不见了,他只会觉得好像有那么一点不一样了,但他并不会深究下去,到底是哪里不一样了,因为不重要。”   “所以我一直很努力,我不相信,只因为我是一个女人,我就不能跟大哥一样好,或者比他更好。”说到这里,乔墨嘲讽地笑了一下,也许她是想要笑得洒脱一点,可她不知道其实这一声笑得无比落寞,“现在是什么时代,男人能做的哪一件事情女人做不了?”   正因为太想要得到父亲的肯定,所以乔墨才这样拼命,更不惜处心积虑去对付阻碍她前进的人,渐渐地就像习惯一样,停也停不下来。直到有一天,她得知乔妈妈过世的消息,赶到医院里,只见到郑玉初抱着乔正谚哭,在一个冰冷阴暗的病房里,死亡和绝望的气息肆意蔓延着。明明还能望见夏天的背影,她却觉得寒凉无比,连血液都要冻结成冰。   那时候的乔墨突然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小时候,有一次她生日,爸爸和妈妈都出差去了国外,是婶婶带她去的游乐园。虽然那时候她就觉得这种小孩子才会喜欢的玩意儿纯属浪费时间,但她还是特别不情愿地承认那天她玩得很开心。   还有她第一次骑自行车的时候,在后面从头扶到尾的不是爸爸,也不是大哥,而是二哥。他们并不是一开始就这样剑拔弩张,以前二哥也很疼她的,不管谁欺负她,二哥都会很自觉地帮她出头。可自从叔叔去世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她并不是完全不晓得其中缘由,可是她一直告诉自己生意场上就是这样,成王败寇,谁也怪不得谁。这种自我宽慰越用越顺溜,到最后,就算是与乔正谚正面交锋,她也基本不用再做什么心理建设。   可是在医院里的时候,她是真的害怕了,乔墨不再像以往那般平静,她的眼圈渐渐红起来,“二嫂,我不知道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的确在公司里面处处与二哥为难,但我没有想到婶婶会死。我真的不希望这样,”她的眼睛里的水雾几乎盛不下,可眼泪却依旧没有滴下来,因为她还是乔墨,“遇到赵磊,我才知道我们的人生当中,除了最初的执着,还有很多值得去做的事情,值得去追求的梦。我觉得很幸福,可我也觉得很害怕,因为我不知道大哥和二哥再这样斗下去,还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我连想都不敢想。”   “我也很害怕。”玉初觉得现在的乔墨真的很罕见,但是她开始有那么一点点愿意相信,所以她也跟她说实话,“你们家太可怕了,真的,连惊悚片都比不上。”   “那你后悔嫁到我们家来了吗?”   玉初张了张口,却又不知道怎么回答,就这么片刻的犹豫,乔墨就不再等她,“二嫂,我今天跟你说这些,是想让你帮帮我。”   “我?”玉初摇摇头,“我帮不了你的。”   “不,如果还有一个人能劝得动二哥,那个人一定是你。”乔墨又恢复了她谈判桌上的镇定,“我知道我这样说对二哥来说是不公平的,他失去的太多,我们无论如何也还不起。可是这件事情再继续下去,什么时候才能够结束,婶婶死了,爸爸住院了,到现在都还没出院,是不是非得你死我活才算到头。或者你问问二哥,他到底想要什么,我去和大哥谈,我一定尽我最大的努力劝服大哥。”   乔墨的眼里是一种急切的期盼,如果幸福是一朵花,它开在荆棘的最深处,乔墨此刻看到了那朵花,她想要靠近它,所以她要披荆斩棘,只是她不晓得那朵花本身就是有毒的,只要靠近,必定阵亡,前面所做的那些努力都是在帮别人做嫁衣,一场笑话。   想到这里,玉初不禁蹙了蹙眉,吴妈细心地捕捉到她这样一个细微的表情,问道,“是不是和乔先生吵架了?”吴妈一直喊乔正谚乔先生,这样生疏,也许乔正谚本身就是一个无法让人亲近的人,只有她眼拙,把他当成一个外冷内热的人,而事实上,他的心比他的脸更冷。   她不由地叹一口气,“秀卿,你知道吗?我突然觉得他就像我儿子。”   “谁?”吴妈有些不敢相信,“你说乔先生。”看到玉初默认之后,她“哧”一声笑出来,“又在说傻话,你比他小好几岁。”   “你不懂,这跟年龄无关。”她一本正经地分析道,“我怕别人伤害他,我怕他伤心,怕他难过,怕他不开心,怕他做错事,怕他不理我,怕他不爱我,怕他离开我。我可以原谅他犯的错误,我为他操碎心,你说这是不是妈妈对儿子?”   这一次吴妈没有笑,拍打在她背部的手也停了下来,许久才揉揉她的头发,说,“睡吧,晚了。”她想她不该将这样的话说给吴妈听的,显然这已经超出了她的思考范围,徒增她的烦恼罢了。? ☆、秋期近,月影清(五) ?  秋天是个清爽的季节,阳光不刺眼,风轻轻动。但今天并不算是个好天气,空气中总带着一种闷热的潮湿,像一顶厚重拖沓的帐篷,仿佛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   从会议室里出来,赵琪跟着乔正谚进了他的办公室。乔正谚没有注意到她,拿起手机看了一眼,卸下刚才在会议室里一脸的冷然之态,神情温和下来,眼睛微眯着,仿佛是在笑,赵琪已经很久没有看到他笑过。只见他拿着手机按了几下之后,才抬起头来看她,向她挑一挑眉,“有什么事吗?”   最近在公事上面都比较顺利,几乎事事都按着他们的计划进行,赵琪以为乔正谚因为这件事情高兴,她很少见到他露出这样轻松的表情,仿佛也被他感染了,微笑着说,“今天晚上……”   只是乔正谚没有让她把话讲完,他似乎想起什么来,“今天晚上还有什么安排?如果有的话,都帮我推迟。”   “是有什么急事吗?”赵琪不解,因为乔正谚几乎不曾为什么事情耽误公事,虽然她早就已经将今晚所有的事情都延后了,但她现在已经不想告知他。   对自己的老伴追根究底这种事情于一个助理来说显得太不专业,赵琪一般不会做,今天显然是有些反常,乔正谚已是一脸公事公办,“虽然不是什么急事,但有问题吗?”   赵琪握在身后的手紧了紧,复又慢慢松懈下来,脸上又是公式化的笑容,摇摇头说,“没问题”   不知是不是因为天气的缘故,奶糖从早上开始就变得懒洋洋的,一点精神也没有,竟然连食量都下降了,要知道它平时可是大胃王,这简直比让猪八戒不近女色还要难得。玉初有点担心地摸摸它,可怜的奶糖,要是连吃的兴趣都没有了,可怎么办呐?   “秀卿,你待会儿找个医生来给它看看吧?”她有些不忍心地将奶糖抱给吴妈。   吴妈接过奶糖,有些好奇,玉初对奶糖极好,平时它一有什么不舒服,都是她亲自抱它去看医生。还为来得及问出心中疑问,吴妈就注意到她一身精心打扮,头发绾得很精致,脸上也抹了腮红,掩去了这几日因为失眠造成的苍白。她已经心情低落好几天,今天难得兴致好,吴妈看着也高兴,便问道,“这是要出去?”   “嗯,”玉初的脸上又比刚才红了些,仿佛是害羞,“今天是他生日,我去陪他过生日。”   吴妈自然知道玉初说的他是谁,故意带着暧昧的眼神看她一眼,还打趣道,“怪不得打扮得这么漂亮。”   玉初心情好,就不跟她一般见识,只是在走之前,还是不放心奶糖,又抱了它好久,直到吴妈跟她说,“快走吧,小心迟到了乔先生以为自己不如奶糖重要。”   玉初想这还真是乔正谚能做出的事情,他和奶糖八字不合,所以便急急忙忙地出了门,怎么着也是她主动约他,迟到了不好。   她给他发短信说要帮他过生日,定了他向她求婚的那家餐厅。这家餐厅因为价格原因,平时人也不算太多,她原想提前一天定位置肯定是没有问题的,可是偏偏他们平时坐的那张餐桌已经有人定走。她觉得可惜,因为他们之间值得纪念的东西本来就不多,更何况这天还是他的生日。她就在电话里跟经理商量,看能不能调节一下座位,经理很为难的告诉她恐怕不行,话说到这个地步,她也就不好再强人所难。可是她刚刚想挂掉电话,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客厅的老爷子就将她的电话接了过去,亮出他的身份,几句话就将这件事情搞定。这个时候她真想大声地夸奖一声,“老头你太酷了”,但鉴于家教问题,她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念了一边,她好像果然可以横行霸道,而且这种感觉还不错。   家里的司机开车送她到餐厅门口,太阳已经落山,正是乔正谚下班的时间。她安静地坐在椅子上,从窗口望出去,可以看见一个个走进餐厅里的人,虽然这里很高,高到几乎看不清楼下人的大致轮廓,但是她觉得只要乔正谚一出现,她还是可以第一时间辨认出他来。   天渐渐黑,灯一盏一盏亮,后来,万家灯火。不知不觉已经一个多小时,她看了太久的景色,眼睛微微酸,年轻帅气的服务员第二次问她需不需要上菜,见她摇头,服务员说声“好的”便离开了,脸上除了笑意没有半点神色异样,这样的专业,也难怪这里的消费让人望而生畏。   邻桌应该是一对情侣,大约女孩说了个什么笑话,男孩捂着肚子笑,女孩十分不屑地说,“瞧你那点出息”。不过男孩一点都不生气,含情脉脉的眼神让人觉得肉麻,对,就是肉麻,玉初不无心酸地想。她再一次打电话给乔正谚,依旧无人接听。   起风了,雨水被风吹到窗户上,一丝一丝蜿蜒而下,模糊了视线,可惜这里的窗户上没有雨刮器,不能及时地抹去那些遮挡住视线的讨厌的雨水。她在餐厅里面坐了四个小时,离开的时候是晚上十点钟,她碰到大堂经理,经理很贴心,还递给她一把伞,并且问她是否需要帮忙打车。   她接过伞,摇摇头说了声谢谢。雨还在下,风越来越大,走到餐厅门口,雨水打到手臂上,她才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她原想要走出去打车的,可刚刚撑起伞往外走了两步,就有一种被伞带着走的感觉,风大得似要把伞卷走。她一手拿着拐杖,一手死命抓着伞,正狼狈地不晓得要怎么办的时候,有一只手帮她拿住了那把伞。   没有人知道那四个小时几乎让她的心落到谷底,而这一刻那双手又让她的心重新升到顶端,她转身,笑意却在看到对方的时候僵在脸上。   “怎么,一脸失望的表情,我长得让人失望?”孟靖远一脸受伤地看着她。   “不,你长得让人绝望,让比不上你的男人们绝望,让你不爱的女人们绝望。”她收拾起自己心里的失落,索性跟他打哈哈,这个时而威严,时而卖萌的上司。   “那你绝望吗?”孟靖远带着挑衅的目光。   “我是已婚妇女,你是单身贵族,我们在两个不同的平行空间。”   “所以你的绝望不是我。”孟靖远依旧带着玩笑的口吻,真假难辨,“那我先走了,不同的平行空间。”说着便要放下拿着伞的手。   “诶,”玉初抓不住伞,险些就要被伞一起带倒,好在孟靖远只是开玩笑,下一刻又握住了伞,扶住了她。   酒店的工作人员将他的车开到门口,将钥匙交给他,他打开副驾驶的门,对玉初做一个请的姿势,“有没有荣幸送你一程,已婚妇女。”带着委屈的神情,仿佛吃了黄连一般,像个小孩子,笑一笑就是阳光灿烂。其实他一直都是当年的他,这么好辨识,她突然不晓得自己到底要有多么惊人的眼神,才能将乔正谚错认成他。   “谢谢你。”玉初这样对从另一面上车的孟靖远说。   孟靖远看她一眼,笑道,“小事而已,用得着这么郑重其事。”因为郑玉初的表情很严肃,而他不过是顺路送她回家。   “要的,”她说,“很多事情对于你来说只是举手之劳,可对于被你帮助的人来说可能是雪中送炭。”   孟靖远没有再反驳他,下雨天开车载一个打不到车的女孩子回家,勉强,也算是雪中送炭吧。   音乐电台正一首一首地播放着怀旧老歌,那些熟悉的旋律,那些光阴的故事,莫名地让人想流眼泪,音乐总有这样的魔力,让快乐也惆怅,让悲伤更悲伤。   玉初拿出手机,再一次拨乔正谚的电话,这一次没有让她久等,响第二次就被接通,可是对面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送我去医院。”挂掉电话以后,她对身边开车的人说。   孟靖远只看她一眼,见她一脸忧色,没有多问也没有迟疑,往前开了一段到路口便转了弯。   到了医院,玉初向门孟靖远道谢,“你回去吧,乔正谚在里面,他会送我回家。”   在餐厅遇见时,孟靖远还像个话唠,跟她争锋相对的,这会儿却又变得沉默了起来,只点了点头,便转身回了自己的车里。谁说女人善变,只是因为男人的善变更隐晦。   医院里,玉初第一个见到的不是乔正谚,也不是刚才给她打电话的赵琪,而是乔启琛。他站在病房外面灯光苍白的走廊里,脸上没有半点血色,脚上还是没有来得及换的拖鞋,衬衫的一角耷拉在外面,那是一种不用任何衬托就流露出来的颓败气质,没想到平时衣冠楚楚的乔启琛也会有这样的时候。玉初也曾对他有过偏见,就算是现在也不是没有,因为他是乔正谚的敌人,但是这一刻,他以这样一幅形容出现在她的眼前,她突然有点儿同情他。   就在十几分钟之前,电话那头,赵琪告诉她,沈心南小产,乔正谚赶去了医院,所以才错过了和她的约会。沈心南流产了,但是此刻她的丈夫在病房外面,留在病房里面陪着她的是乔正谚,多可笑啊。? ☆、到此为止(一) ?  当她轻轻推开病房的门,入眼是一幅特温馨却又特悲伤的画面,沈心南坐在病床上,紧紧地抱着乔正谚,脸色苍白,眼里的泪水扑漱漱地往下掉。那场面就跟西子捧心,黛玉葬花差不多,怎么能不让人心疼,连女人看了都心碎。其实她特想跑进去,把沈心南从乔正谚身上拉开,跟她讲讲道理,“我知道你小孩没了很难过,但请你别抱我男人,抱你自己男人行吗?”   可是最终她还是没有那么做,倒不是因为不忍心,只是她突然不确定乔正谚到底是谁家男人了。沈心南哭得太投入,以至于连她开门进去都没听见,但乔正谚是听见动静的,他抬头看了她一眼,那么一刻,瞳孔急剧收缩,仿佛是惊讶,又仿佛是内疚,大约是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有个约会。   其实这一眼,他盯了她好几秒,仿佛想用眼神跟她传递什么信息。可他们到底还是没有默契,因为她什么也没有看懂,而他最后也收回了目光,什么都没有说,继续专心致志地让沈心南趴在他的肩上哭。   刚进到病房里的时候,玉初还特佩服乔启琛那宽大的胸襟,自己的媳妇都扑到别的男人怀里了,还敢如此大方地给他们腾空间。可是此刻她却突然有点理解乔启琛了,人家是情意相投,如胶似漆,硬□□去,只会让自己显得像个小丑,上不了台面的小丑,谁来理你。   不是不生气,不是不难过,不是不嫉妒,也不是不想狠狠地甩他一个巴掌,只是觉得特没意思。她悄悄地从病房里退了出去,还十分贴心地帮他们带上了门,很轻很轻,不想惊动他们。   乔启琛还在病房外面,依旧是那副落魄样,衬衣上星星点点的血渍,应该是沈心南的。看见她出来,他嘲讽般地冷笑一声,“都让你别进去,你偏要去。”   “有些事情只有自己亲眼看到才能死心。”她倒没有想到有一天能与乔启琛如此开诚布公地谈话,还是谈这种深层次的话题,果真是同病相怜,惺惺惜惺惺了。   “大哥,喝酒吗?”   “走吧。”乔启琛打量她一眼,十分爽快地答应。   于是他们找了一个离医院最近的酒吧,因为乔启琛说,他怕什么时候沈心南想见他了,需要他了,他还可以第一时间出现在她眼前。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眼里闪着比星星还要璀璨的光,连玉初都要被他感动了。不过她现在没有心情同情他,她十分不厚道地回了他一句,“大哥,你想多了。”从她第一眼见到沈心南起,就无法忽略她偶尔看向乔正谚时,眼睛里浓浓的情意。   乔启琛在车里面稍微整理一下自己,转眼那个温文尔雅的大哥又回来了,一进酒吧就引得无数美女尽侧目。节奏强烈地乐声跟地震似的,乔启琛一口闷了一杯威士忌,抬起头来问玉初,“你说我哪里比不上乔正谚,我不帅吗?还是我老了?”   这样幼稚的问题真不像一个自信满满的成熟男人问出来的,玉初不知道怎么回答他,因为在她的眼里乔正谚始终都是最帅的,别说乔启琛比不了,谁也比不了。她不想要欺骗他,但又不想在他的伤口上再撒把盐,只好拉住旁边一个服务员,问她,“你看这位先生长得帅吗?”   小姑娘显然有点反应不过来,大约把玉初当成精神病,不过当她看见乔启琛的时候,立马就红了脸,十分不好意思地点点头,便逃也似的跑了。   “你看,连小姑娘都挡不住你的魅力,大哥,”玉初安慰他,“别对自己那么没信心,大嫂看不上你是她没眼光,天涯何处无芳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其实玉初平时没那么聒噪,灌了几杯酒之后,喉间火辣辣的,脸也像发烧般红了起来。说话的时候大着舌头,把乔启琛逗笑了,说,“妹子,没想到你喝醉了这么能侃。”   她突然觉得心酸,认识乔正谚之前,她连酒是什么味道都不知道,可是仅仅几天的时间,她就好几次到酒吧来买醉。孟靖远问她,你绝望吗,是的,现在她是真的绝望了。   本来她以为有乔启琛在,她可以大喝特喝都没有问题,好歹还有个人送她回家,可是显然乔启琛比她醉得更厉害。后来她就不敢喝了,她怕两个人都喝挂了会被人卖掉,乔启琛一个大老爷们被卖了无所谓,她得保护好自己。   可是在他们被卖掉之前,乔启琛又一次让她震惊了,因为这个大老爷们竟在她面前哭了,他握着玉初的手,含情脉脉地看着她,开口就说了句“对不起”,他说,“我不是故意推你,孩子没了,我比你难过,你让我给孩子偿命我都愿意,你别不理我……”   之后全是诚心诚意的悔悟之语,那感觉就像杀了人全家之后的忏悔,玉初知道他将自己当成沈心南,她实在听不下去,尤其受不了乔启琛的眼泪,这让她想起乔妈妈过世的时候乔正谚的眼泪,那么滚烫地落在她的手背上,让她那么的不忍心。她拍拍乔启琛的背,对他说,“大哥,你别难过,只要你开口,有的是女人为你生,你要生几个就生几个。”   “我不要别人的,我只要你生的。”这是乔启琛醉倒前说得最后一句话,然后他就不省人事了。玉初觉得他这话说的真是肉麻啊,可是却让她感动得要死,大哥,我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是个情种呢?   玉初半清醒半迷糊地找服务生将乔启琛塞进了出租车里面,亲自把他送到家门口,按了门铃后就转身回了车上,她不想再进乔家大宅的门,她希望从此以后与乔家说再见,再也不见。   那个豪华气派的房子,越看越像一个庞大的笼子,困住一个个灵魂,这一刻她特别特别想要逃离。关上出租车的门,她觉得头痛欲裂,她喝的那几杯酒后劲很大,那些酒精分子蚀骨钻心。热心的司机大叔说,“姑娘,你哭什么,是不是跟男朋友吵架了?”   她摸了摸眼睛,这才发现原来真哭了,她想说,哪儿啊,我男朋友压根儿就不屑跟我吵架,他要是生气了,一甩门就走了,别提有多酷了,他只有对他大嫂才这么念念不舍,柔情似水的。可是她已经说不出话来,本来就强忍着不去想,被司机大叔这么一讲,她心里的大坝一下子就坍塌了,那些心酸啊忧伤啊一个劲儿地往外挤,兜都兜不住,就在出租车里,她没忍住,嚎啕大哭了,把司机吓得哑口无言。   终于她的哭声把计程车也吓坏了,剧烈的一个颠簸,车抛锚了。司机下车查看了一下,又回过来对她说,“对不起啊,姑娘,车坏了,一时半会儿修不好,你先坐着,我另外再给你叫辆车来。”   玉初不哭了,用手抹了抹脸上的眼泪,也顾不得自己有多狼狈,从包里掏出两张钞票递给司机,“不不,是我对不起你,我今天走霉运,要不是你载了我,车也不会坏。你别给我叫车了,我自己走回去,正好可以醒醒酒。”   她走下车之前在身侧找了找从餐厅里带出来的伞,却发现伞消失不见了,这才想起那把伞还在孟靖远的车上。她也没有那么在意,就这么拿着拐杖下了车,一场雨连绵不绝,没完没了,不过淋在身上是真的畅快,就如醍醐灌顶一般,是一种淋漓尽致的畅快,她一下子就清醒了,也认得家的方向在哪里。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接近凌晨,家里的人都睡了,就连吴妈也没有等她,因为所有人都以为她今晚会跟乔正谚回去,连她自己都是这么以为的,她总以为他们还没有走到尽头。   她悄悄地开门,摸进自己的房间,然后湿哒哒的钻进了被子里,没有惊醒任何人。她很冷,用被子盖住整个身体,把头也埋在里面,蜷缩成一团,瑟瑟发抖。后来她发烧了,其实是意识不清,迷迷糊糊的,但是她还是知道自己发烧了,她梦见自己被一团火围在中间,慢慢得烘烤,全身的皮肤灼痛,骨头也仿佛被打得七零八落。后来有人把她扔进了海里,很深很深的海,让她一直往下沉,往下沉,永远没有底,但是她不想再挣扎,她觉得太累了,全身的骨头都被击碎了。   最后她被一浪一浪的海水冲上了海滩上,再一次被烈日烘烤,就在她快要被烤熟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只红色的煮熟的大螃蟹,她虚弱地问螃蟹,“你是谁?”然后螃蟹告诉她,“我是你啊。”之后她惊讶地发现自己也变成了一直螃蟹,一只横行霸道的很丑很丑的螃蟹,她被吓醒了。? ☆、到此为止(二) ?  她醒来的时候,已经被换上了干净舒适的睡衣,房里的窗帘半开着,雨停了,风也不刮了。老爷子坐在靠墙的布艺沙发上,没有在处理文件,也没有看报,就只是这样静静地坐着,看向她。他的头发都花白了,她觉得他又老了,她张张嘴想要喊他一声,可是喉咙里像有千百只蚂蚁在噬咬一般,一牵扯就疼得厉害,眼泪都要疼了出来。   她原以为老爷子会骂她,骂她没有出息,为这么点小情小爱就死去活来的,可是他没有骂她,也没有不理她,他只是很平静地说了一句话,他说,“我年纪大了,一只脚踏进棺材里,你要是想让我再多活几天,就别这么折腾自己折腾我。”   她眼里的泪水终于兜不住流了下来,她发不出声音,只是呜呜咽咽地哭,像一直刚刚出生的小猫,孱弱而无力。吴妈也哭了,她摸摸她还输着液的手背流着眼泪说,“你这傻孩子,什么事情值得你这么作践自己,要不是……你烧死在里面都没人知道。”   玉初这才知道自己这一觉睡了一天一夜了,退了烧,但依旧是浑身无力,一点都提不起精神来。吴妈煮了粥给她喝,她勉强喝了几口之后就又躺下了,然后她就开始做梦,各种光怪陆离的梦,她觉得害怕觉得难过可是又哭不出来喊不出来,总是哽在喉咙里上不来也下不去。   这一病就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星期,仿佛呆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面,除了大哥大嫂和她的小侄女外,没有人来看过她,也没有人给她打过电话。明明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与她只有一墙之隔,她却觉得仿佛远在别的时空里,就像一个梦一样,苦乐参半。   老爷子每天都会回家陪她吃饭,她很久没有这样平静,她弹琴看书,尽量不再去想别的事情,那些人,无论想起谁,都会让她没有办法承受,她一向如此胆小软弱。   直到有一天,她在阳台上看书的时候,突然转身问了吴妈一句,“今天几号了?”   吴妈正在浇花,连头也没有抬,不大在意地答了她一句。结果等她浇完花,回过头来,就见玉初拿着书坐在那里发呆,没过多久,就听见她没来由地问了一句,“你觉得我是个好人吗?”   “这是什么问题?”吴妈觉得她又在胡思乱想。   她说,“有一件事情,我明明知道它会伤害很多人,可是我却眼睁睁地看着它发生而不去阻止。”因为她已经快要无法分辨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她宁愿自己糊涂一点,什么都不知道,也不敢去想象将来的事情,每一个人的命运,带着毁灭性的结局。   今天就是赵磊跟乔墨结婚的日子。   吴妈坐到她的旁边,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悄悄地告诉她,“那天晚上你淋了雨回家,一点儿声响都没有,要不是后来乔先生来敲门,把我们都吵醒了,你就得湿淋淋地在被子里窝一晚,还不知得烧成什么样。”   那天晚上乔正谚来了,这倒是出乎她的意料。吴妈说,“老先生看你那个样子,生气得不得了,就把乔先生赶出去了。雨下得那么大,乔先生站在外面不肯走,也不肯到车上去躲躲雨,我劝他回去,说等老先生消气了你再来。他就说我再等等,再等等,我没想到他等到天亮都不肯走,后来我怕老先生再跟他生气,就跟他讲你已经退烧了,这才把他打发了。老先生不让我把这件事情讲给你听,但我这次不想听老先生的话,我觉得你跟乔先生要是有什么误会的话,还是平心静气地谈一谈,讲清楚,免得将来后悔。”   “你应该听爷爷的话,不该告诉我的。”玉初的脑海里又闪现出乔正谚苍白的脸和忧伤的眼神,在医院冰冷的走廓里,他抱着她,滚烫的眼泪落在她的手背上,那时候她是那样地心疼他。她又开始头痛,她觉得自己好像又在发烧,喉咙里面也堵得难受。她转过头去,背对着吴妈,许久才说一句,“帮我准备车,我要出去。”   十分巧合,乔墨的婚宴场地就是当初她和乔正谚结婚的地方,她赶到的时候,婚礼刚刚开始。今天天气晴好,安排的是露天婚礼,在会所一片空旷的草地上。   整个场地满满地绽放着香槟玫瑰,那浓郁的花香令她本来就不大清醒的头脑更加眩晕。赵磊和乔墨已经站在了典礼台上,下一个环节就是交换戒指。玉初甚至没有搜寻乔正谚的身影,就这样目不斜视一瘸一拐地穿过人群朝着那对新人走去,她只想快点再快点,将所有的秘密曝露在日光下,再没有什么事情比这场婚礼更坏,更难让人承受。   她想起了她和乔正谚结婚的那一天,他们也曾站在这里,交换婚戒,喝交杯酒,台上新人的脸渐渐扭曲,变成了她和乔正谚,阳光洒在他们的脸上,一般光明一半暗,他们还在狡猾或者无知地笑着,她觉得无比讽刺。   她加快了脚步,就在乔墨快要看到她的时候,她却突然被一双手揽住了腰,这双宽厚的大手,那样熟悉的感觉,她不用看也知道是乔正谚。   “你想干嘛?”乔正谚一边质问她一边扣着她的腰将她往外带,也许他已猜中她的来意。她拼命挣扎,奈何力量悬殊,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走出婚宴场地之后,他更加肆无忌惮,直接把她扛到肩上,无论她如何拳打脚踢,他都无动于衷,一直将她扛出会所,塞进了车里。   乔正谚将车门锁了,还将她刚刚从包里掏出来的手机抢了过去,十分干脆地拔出了里面的电板,从车窗里面扔了出去,一句话也没有说,直接发动汽车踩下了油门。玉初看得出来,他很生气,连额上的青筋都出来了,而她现在只觉得特别泄气,直到现在她才发现他的身上满满地溢出一种绝望的气息,他是那样的坚决和义无反顾,她一直都在做无用功。   回到家里,他一路将她抱到房间,放到床上,刚才的怒气消褪,他轻轻地摸她的头发,眼里似乎泛着伤痛,他说,“你不要用这样的眼神看我,我不是你的仇人。”   玉初往后退了一退,避开他的手,不哭也不闹,特别地平静,却是一种让人心慌的平静,她说,“其实我第一次见你就知道你是带着目的来找我的,但我依然跟你结婚,我喜欢听你给我介绍佟师傅做的菜,我喜欢看你和佟星聊天,还喜欢你看着奶糖蹙眉的样子,像个小孩子。你让我和佟星成为好朋友,你到C大来找我,你带我去看日出,我都特别开心,我总觉得即便我们结婚的原因跟别人不一样,但最终我们是可以好好地在一起的。”   “甚至你不让我去华盛工作的时候,我还以为你为我吃醋,看我这样自作多情,你是不是觉得很可笑。现在我才明白你怕我和孟靖远在一起,因为你怕我知道我以前认错人,音符的主人是孟靖远不是你。我对你到底还有什么利用价值,我爷爷那么精明,他不会因为我而被你利用。还有,我不想看到赵磊和乔墨结婚,因为我知道乔墨会是第二个我,而佟星,我不希望她成为另一个沈心南。”   “别说了。”乔正谚打断她的话,可是却久久没有开口,他背对着她,一直沉默。她看不见他的脸,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也不想知道。暮秋的风带着丝丝的凉意,从窗户里面灌进来,把窗帘吹得飘来荡去,像少女的裙摆。   越美的时刻越短暂,应了那句话,天下无不散之筵席,即便再不舍,他们还是走到尽头,也许这一刻是他们最后相处的时光。不知道这样坐了多久,久到她的脚都要麻了,风吹到头痛,乔正谚才起身将窗户关了,还拔了房间里的电话线。走之前,他面无表情地说,“这几天你都得呆在家里,我不能让你跟乔墨联系,没有人能破坏我的计划谁也不能。但我不为难你,等事情一结束,离开或者留下都随你。”   “乔正谚,我们完了。”她朝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声。   他握着门把,背影僵了一下,但下一秒就已经开门出去。? ☆、到此为止(三) ?  从乔墨的婚宴上回来,已经快要半夜,乔正谚推门进房间,里面没有开灯,原以为她已经睡着。灯一开却吓了一跳,她抱膝坐在窗台上,保持着一个姿势看着窗外,一动不动,也不晓得窗外有什么东西这么吸引她。   窗开着,夜风直往里灌,她宽大的睡裙被风吹得瑟瑟发抖。他知道她生病了,那天淋了雨回家就生病了,病了很久,以前她就瘦,病了一场以后更瘦,仿佛随时有被风吹倒的危险,他真的很担心。他想要上去抱抱她,可是她却嫌恶地避开了,“别碰我。”她用惊恐的眼神看他,像看一个可怕的陌生人。   他放下伸出去的手,向后退了几步,最后只是帮她把窗关上就出去了。再回来的时候他的手里拿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鸡丝粥,他仿佛一点儿也不为她的态度生气,他把粥端到她的面前,跟个没事人似的,“赵管家说你没吃晚饭,喝碗粥,不然待会儿胃疼。”   她不仅没有吃晚饭,连中饭也没有吃,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他的粥很香,跟上次在佟师傅家里吃的一样香,可她却一点儿也不想吃,甚至觉得恶心。她看着他说,“我要回家,我想我爷爷,你放我出去好不好?”   “把这碗粥喝了,再不喝就凉了。”他仿佛没听见她说的话一样,他永远都是这样,像一个听不进劝告的孩子,一意孤行。   “我说我要回家,你听见没有,”她用了全身的力气去推开那碗粥,一整碗粥到倒在他的手背上,慢慢地滑到地毯上,依旧冒着热气。   他的手上即刻红了一大片,她的眼睛酸楚难忍却依旧睁大了看着他,重复刚才的话,她说,“我要回家,我不想再跟你待在一起,跟你在一起我太痛苦了,我只要想起你做得一切都是为了利用我,我就恶心。跟你在一起我快要死掉了,可我不能死,因为我还有我爷爷,所以我要离开你,我不能跟你在一起,一分钟都不能,一秒钟都不能。”她用尽了力气朝他吼,眼前的他也渐渐模糊起来,只觉得耳边嗡嗡作响,她没有说谎,她是真的很难过,真的很痛苦。   她饿得脱力,说完又在窗台上坐下,连抬头看一看他反应的力气都没有。没过多久,她就听见熟悉的脚步声,他什么也没说就走出了房间,直到她睡着他也没有再回来。醒来的时候,她已经躺在床上,刚想要坐起来,却听见门口的脚步声,她继续闭上眼睛装睡。   乔正谚抱着奶糖进来,他在床边停下来,原是想要在床沿上坐下的,可犹豫了片刻,还是在几步之遥的窗台上坐下。他的语气特别平静,他说,“我知道你已经醒了,我把奶糖带回来了,我跟爷爷说我带你去渡假,他也相信了,所以这几天你都可以安心地住在这里。你可以选择不吃饭,但你饿一顿,这条可怜的小狗就得跟着你饿一顿,你自己决定。”   “无耻。”   “随你怎么想。”   她怎么也没想到他们到最后只能以这样的方式相处,威胁,恶语相向,彼此伤害。   这里是他的地盘,奶糖在他的手里,她只能乖乖地听话,即便再没有胃口也按时吃饭,她怕他真的会饿死奶糖,她越来越猜不透他。   不过除了按时吃饭,除了不能出门,他什么都不管她,哪怕她在半夜里把电视的音量调到最大,哪怕她弹钢琴弹一整夜,吵得他睡不着觉,他也只是好脾气地坐在她旁边安静地听一晚上。第二天照样精神奕奕的,她想给他找不痛快,结果他依旧不恼不怒的,她觉得没意思,后来就不跟他闹了,总是安安静静地坐着,可以整天整天的不说话,要说也只跟奶糖说。   乔正谚仿佛越来越闲,以前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连白天都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呆在家里。有时候他就在旁边听她跟奶糖说话,有时候看她发呆,有时候会主动给奶糖洗澡。玉初把奶糖从他手里夺回来,跟他说,“你不用总在家里监视我,你把门锁得这么牢,我想逃也逃不出去。”   他也不反驳,只是盯着她看,眉头微微蹙着,她最看不得他这样的眼神。所以每次他这样,她总是第一时间避开,带着奶糖躲得远远的,把他关在房间外面。   那天,赵管家去买菜回来的时候没有把门关好,奶糖就从大门里溜了出去,许是它也困在这个牢笼里面太久,想念外面的世界。等玉初发现的时候,奶糖早就跑得没了影儿,她刚想要追出去,就被从书房里面出来的乔正谚拦住了,他带着怒气问她去哪里。   她怕奶糖跑丢,哪里顾得了这么多,在他手上狠咬了一口,就挣脱他跑了出去。可她哪里跑得快,没几步又被他追上,她只好耐着性子跟他解释,“我要去找奶糖,它跑出去了,它会走丢的。”   乔正谚这才同意陪她一起去找,两个人在小区里面转了很久都没有看到奶糖的影子,正在她急得不知所措的时候,她听见了奶糖的叫声,循着叫声看过去,她看见了路对面白绒绒的一团。她心里松了一口气,就朝着奶糖的方向走了过去,走到路中间的时候,她听到乔正谚喊了她一声,特别特别得响,透着漫天漫地的惊恐,她从未听他这样喊过自己的名字。当她反应过来的时候,一辆车已经开到了她的眼前,带着一种致命的速度,车灯打得她睁不开眼睛。   她感受到身体剧烈的撞击和疼痛,她甚至以为自己死了,她很想很想回到爷爷的身边去,但除了爷爷,她第二个想到的就是乔正谚,她依然还是那么舍不得他。   睁开眼睛的时候,她看到乔正谚,她没有死,乔正谚抱着她躲过了一劫,他的手垫在她的脑后,胳膊和手背都被磨破皮,开始渗出血水来,他的脸色变得很苍白,不停地问她“有没有事”。她被吓到了,说不出话来,只是对着他摇头,她刚想要看他手上的伤,却注意到不远处毛绒绒血淋淋的一团,那辆车没有撞到他们,却撞死了奶糖。   她站起来朝着奶糖走过去,她听见乔正谚在身后叫她别去,可是她控制不了自己的脚步,奶糖陪了她这么久,在她觉得安静得快要发疯的时候,只有奶糖还会舔舔她的手背,冲着她撒娇。前一刻它还这么活生生地站在她的面前,现在它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支离破碎。她还是没能走到奶糖的身边,她突然没了知觉,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一觉睡得昏天暗地的,也不晓得睡了多久,她一睁开眼睛就看见乔正彦趴在她的床边,他睡着了也总是蹙着眉,他的表情就像是一个满是烦恼的小孩子,他的手上还缠着厚厚的纱布。她摸摸他的头发,眼泪又忍不住流出来,她宁愿从来没有来过他的世界。   乔正彦终于肯放她离开,大约他已不用担心她将所有的事情告诉乔墨,他离他的目的越来越近。他将一张签了字的离婚协议书放在她面前,他说,“你以前说过如果有一天,我不再爱你,一定第一时间通知你。”   玉初摇了摇头纠正他,“你不是不爱我了,你是从来都没有爱过我。”   “对不起,”他说,“协议书上有一笔钱,是我还给你的,谢谢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   “不用谢,即使没有我这笔钱,你也一定会千方百计达成你的目的。”玉初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放下笔后,她起身走到他的身边抱住了他。她想自己是没出息的,即便他这样清楚地说他不爱她,她还是那么想要抱抱他,想要再看看他,因为一旦离开,他们就真的相见无期了。   “我想和你在一起,我真的不想跟你分开,为什么你要这样?”她又开始哭,眼泪把他的衬衫都打湿了,她抹一抹脸上的泪水说,“我知道上次那辆撞死奶糖的车子不是意外,无论我们还是不是夫妻,我都不希望你出事。我知道你恨透你大伯一家,但我希望你不要再继续下去,我知道我劝不动你,那就请你为沈心南想想,她一定也不希望你被仇恨牵着走,也不希望你有危险。我不能再陪你了,我要走了,要回家陪我爷爷,再见。”   她一口气说完这些,就头也不回地出门了,乔正谚放下了停在半空的手,每次他想要抱紧她的手,总是无奈地停在那里,紧紧因为片刻的犹豫。      坐在车里,出了小区,她都没有回头看一眼,她记得一年前来这里的时候,她带着奶糖和一点点的期盼,今天走的时候却只剩一颗千疮百孔的心。? ☆、到此为止(四) ?  梧桐树上只剩下一片枯黄的树叶,挂在那里欲落未落,它在留恋秋还是婉拒冬。C市的冬天又冷又干燥,佟星说她不怕冷,她喜欢冬天,喜欢冬天的雪,漫天漫地的白,落在指尖上是一种清爽的凉,仿佛可以洗去一切污秽。玉初不喜欢冬天,因为冬天太过肃静,窗外没有鸟鸣声也没有哇叫声,而且她再也听不到奶糖的声音。她宁愿呆在酷暑,也不愿意在寒冬停留片刻。      跟老爷子去墓地的那一天天气阴沉,时时都有降雨的趋势,她摸摸墓碑上爸爸妈妈的照片,对他们说,“我想念你们,比去年更想念一点点。”每年她都这样说,但这次她又加了一句,“奶糖也去你们那边了,如果你们认得出它的话,一定要好好照顾它,它很乖的,就是贪吃一点懒一点。”   老爷子也和她一样摸摸墓碑,枯瘦的满是皱纹的手不停颤抖,她是第一次见到老爷子这样,以前她一直觉得他铁石心肠,他不近人情,可真正看见他这样,她又觉得难受,那个为她撑起一片天的人是真的老了,连心也老了。   老爷子渐渐把公司的事情交给他的外孙程邵岩,他有越来越多的时间留在家里,也肯按家庭医生的嘱咐按时作息。午后,他躺在摇椅上,玉初念报纸给他听,见他闭上眼睛,玉初就轻声地喊了他一声,“爷爷,你睡着了吗?”   老爷子轻咳一声让她继续念,她将报纸叠起来放在一边问他,“爷爷,你真的决定不再管公司的事情了?”   “不管了,”老爷子说得挺洒脱的,“少做少操劳,还能多活几年,多陪你几年。我倒是不怕死,就怕留你一个人,你这丫头从小不让人省心。”   她哪里想得到老爷子会说这样的话,鼻子一酸差点又要掉眼泪,好不容易把已经在眼里打转的水憋回去了,她才说,“我就是不省心,这样你才会永远为我操心,所以你一定要长命百岁,如果只剩下我一个人,我会害怕的。”   “我尽力,”老爷子笑着说,“尽力等到你不是一个人。”   程邵岩有自己的公司,现在却要两地跑,再加上他媳妇林曦怀孕,忙得昏天暗地。老爷子年轻时候自负又□□的毛病虽然改掉不少,但对着程邵岩依旧吹胡子瞪眼,“你那个破公司能跟郑氏比?迟早倒闭,不如早点脱身到郑氏来。”   破公司,感情他们兄弟几个这么多年就打拼出一破公司来,乔正谚气得脸都绿了,偏偏不好跟老人家叫板,他跟媳妇吵架吵惯了,没有遮拦,怕说出大逆不道的话再把老人家气出什么好歹来。本来他还指望玉初能帮帮他,就算玉初帮不了他,至少乔正谚也能帮帮忙,没想到从玉初那里得知两人已离婚的消息。   第二天他来家里的时候,玉初就看见吴妈拿着他的手惊叹了一声,“你这手是怎么了,这么大人了,还学小孩子打架?”   玉初闻声转头望了一眼,只见他的手背上面又红又肿,打人却把自己打成这样真是得不偿失。程邵岩却依旧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跟吴妈说笑,“瞧你说的,谁说只有小孩子才打架,你去问问老爷子,说不定他现在还打架。”   吴妈吓得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又皮痒了不是?”   玉初知道程邵岩一定是去找乔正谚了,程邵岩一向都自认十分光明磊落,所以他并不隐瞒,只是对玉初说,“你们结婚的时候,我就跟他约定过,如果他欺负你,我就跟他单挑,不过他这个人比较没劲,我打他,他不还手,打着打着我就觉得没意思。”   玉初看着他的受伤的手背,很久才不大在意的切了一声,“难怪嫂嫂说你幼稚,你真的很幼稚。”   “她敢说我幼稚?”程邵岩显然有点儿不能接受。   玉初却点点头,“你看,你现在就很幼稚。”在程邵岩发怒之前,她急忙讨饶,“你不幼稚不幼稚,你可是郑氏未来的接班人,谁敢说你幼稚。”   看他心里舒坦了,她才敢说下面的话,“大哥,你以后别为难乔正谚了,他只不过是不爱我而已,你想啊,如果嫂嫂不爱你,你忍心仅仅因为这个理由就伤害她吗?”   程邵岩沉默了,看,一个人的心里总有那么一些地方软得像棉花糖一样,轻轻一按,就陷下去一大块,谁也逃不过,乔正谚是她的棉花糖,林曦是程邵岩的棉花糖。   程邵岩像小时候那样揉揉她的头发,他说,“初初,你很好。”   初初,你很好,乔正谚也曾这样说过,可是再好有什么用,再好也走不进他的心里。即便是走进了他的心里,又能怎样,正如佟星所说,他正在做一件比我重要的事情,而我很不幸地跟这件事情冲突了,所以他放下我的手。   她很久没有乔正谚的消息,总是有意无意地避开,想起他的时候,心里会有一种隐痛,向有一根刺扎在那里,时不时总要抽痛几下,挨过了就没事。也许只有忘记他,她的世界才能够从此平静,这是一个浩大如万里长城的工程。   有一天,吴妈兴致冲冲又神秘兮兮地让人开车带她出去,到了之后才知道吴妈的用意,她带她去宠物店,里面有很多可爱的宠物狗,老板娘做一个请的手势说,“你跟我来。”   然后她就在老板娘的指引下看到了一条和奶糖有九分相像的京巴犬,她吓了一跳,之后便没出息地逃了。也许她是怕想起奶糖,然后再想起乔正谚,那是他们共同的回忆,又或许是她被离别的伤感吓破了胆,总有一天这只小狗也会离开她。   回到车里吴妈问她怎么了,她说,“我习惯了,习惯奶糖不在。”   她没有领养那只小狗,除了跟老爷子聊天,她每天用很长的时间来泡茶,插花,看书,弹琴,甚至帮程邵岩处理一些公司的文件,一开始她不懂,不过老爷子总是很耐心地给她讲解,她想老爷子可能还没死心,看看能不能激发出她在做生意上的才能。她也不在意,只要老爷子高兴就好。   有一天她看书的时候,听吴妈提起了佟星,因为她以前老在吴妈面前提起她,吴妈说,“什么时候让佟小姐到家里来做客,也好陪陪你。”   她没有说话,她不晓得佟星还愿不愿意再跟她相处,见到她会不会让佟星想起乔正谚,想起赵磊。   正想着,手机就响了起来,不是佟星,是孟思敏,一接通电话就听到孟大小姐铺天盖地的抱怨,“我今天到你家去了,本来想出其不意地给你个惊喜的,没想到你家管家说你不在家,说,到哪里快活去了,也不带上我,是不是早把我忘记了……”   孟思敏聒噪起来总是这样没完没了,玉初及时将她打断,将家里的住址跟她讲了一遍。上次给孟思敏的是乔正谚家的地址,只是现在已经算不上是她的家了。   当孟思敏坐在她的对面,得知她离婚的时候,特不仗义地笑了两声,“开什么国际玩笑,像乔正谚那样的优质帅哥,死活缠着他都不能放,放在眼前看一辈子我都乐意。”孟思敏的星星眼开始放光。   看玉初对她俗气的笑话不为所动,她收了笑,认真了起来,“你说的是真的啊。”   玉初只是怕她下次再去乔正谚那里找她才跟她讲这件事情,她不想在这个话题继续下去,就忙扯开了聊其他,和孟思敏在一起永远不怕没话题,她特能聊,天南地北地胡乱聊。   后来她还说起孟靖远的事情,原来孟靖远最终难逃被家里逼着相亲的命运,不晓得他们兄妹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孟思敏字里行间都透着幸灾乐祸的味道,“孟靖远上半辈子顺风顺水,终于也能让他坎坷一回。其实他智商特高,可惜情商就不怎么样了,也不知道是真的还是装的。他竟然在餐厅里跟相亲对象聊股票聊金融指数,聊得那姑娘差点儿睡着了,情人节带人姑娘去看电影,买俩电影票还是科教片,关于外星人UFO的。看完后他还敢理直气壮地跟我妈抱怨没法跟那姑娘沟通,哪个姑娘跟他沟通UFO才叫见鬼了,我都替那姑娘觉得委屈。”   孟思敏说得捧腹大笑,连眼泪都笑出来,后来她又补充一句,“要不你考虑考虑孟靖远吧,反正你现在也单身了,不是我自吹自擂,其实孟靖远这人还是不错的,谁要是成了他媳妇,他肯定特心疼她。”   玉初被她说笑了,暂时忘记那些不开心,不过还是拼命地摆手,“我可不想跟他探讨金融指数和UFO。”? ☆、到此为止(五) ?  孟思敏留在家里吃饭,她是个活宝,把老爷子都逗笑了,老爷子感慨地对玉初说,“以前把你留在家里,我以为是在保护你,如果你早一点认识这小姑娘,大概会开心很多。”   “现在认识也不晚啊。”孟思敏插嘴道,“让初初回公司上班吧,在公司里她还有很多朋友的。”   玉初是一个星期之后回的华盛,办公室里孟靖远微笑着说,“欢迎你回来。”她看到的孟靖远总是这样彬彬有礼,又温和又稳重,跟孟思敏说得一点儿也不一样。她说,“谢谢孟总。”她听见孟思敏在旁边咳嗽了一声,与她对视一眼,就忍不住想到她口中孟靖远的那些糗事,怕自己笑出来,忙底下了头。   孟靖远自然觉出不对劲来,朝着孟思敏那里瞪了一眼,结果孟思敏不知死活地冲他吐了吐舌头。   去工作以后,她很少再去想以前的事情,如果说跟乔正谚的世界是不见天日的深山老林,那么孟家兄妹的世界就像是三亚的海滩,阳光普照。她喜欢这样的阳光,也需要这样的阳光,有时候她的心里会不由自主地冒出一个念头,如果早一步遇见孟靖远会是怎么样,但她没有深想过,时间不会倒流,假设永远只能是假设。   临近春节的时候,佟星给她打了个电话,她说,“初初,出来聚一聚吧,过完新年我就出国念书了,再见面恐怕要等很久以后了。”   她打电话来的时候玉初和孟思敏还在办公室里忙着工作,孟思敏虽然还未见过佟星,但早已听闻她的大名,就是上次在她的作业上恶搞的胆大包天的小妞。她实在太好奇佟星是一个怎么样的姑娘,所以非缠着玉初带她一块儿过去。   “你不是说今晚还要去相亲吗?”玉初好心提醒她。   谁知她立马打了个电话给她妈,对着手机,捏着嗓子咳了好几声,虚弱地说,“喂,妈,我感冒了,头晕耳鸣,四肢无力,今晚恐怕是不能赴约了……我说的都是真的,若有半句虚言,就让孟靖远第99次相亲失败。”说完便挂了电话,还用她涂着五彩斑斓蔻丹的手跟玉初打了个OK的手势,玉初哑口无言。   和佟星约在一家中餐厅里,单独的一个包间,在孟思敏对着佟星表达了她的敬仰之情之后,她们才坐下来。再见到佟星,玉初觉得她们之间都变得生疏了,以前她们总是有很多话题,可以聊赵磊,可以聊乔正谚,可是现在这些事情都成了忌讳,三两句寒暄之后便不晓得要讲什么。这时候,她庆幸带了孟思敏一起过来,她可以从channel最新流行指甲油聊到birkin的经典款包包,再从西藏聊到圣托里尼岛,无边无际。   可后来她上了一趟洗手间,回来后情绪180度大转弯,竟一声也不吭了。玉初和佟星都好奇地不得了,佟星是不知情,玉初却想起了徐俊,因为能让孟思敏这朵向阳花迅速低下头的人只有徐俊。于是她也借故出了一趟包间,果不其然在外面的餐厅里面遇见了徐俊,他的对面还坐着一个女生,是中人之姿,比不得孟思敏,但一看就是能踏实度日的。   原以为孟思敏这样成日没心没肺,是早就把徐俊忘得七七八八,没想到她竟还如此在意。回到包间里,她没有提起徐俊,只没想到孟思敏自己撩起话题来,“你说他要是好好的相个亲,结个婚也就断了我的念想,现在他是跟孟靖远学习,一个礼拜换一个相亲对象,拖到现在也每个着落,这不是故意吊着我吗?”   玉初自己都搞得一团乱,也不晓得怎么发表意见,倒是佟星开口道,“他要还在相亲,就说明你还有机会,现在不努力,更待何时?”   这话一说,孟思敏的眼睛里顿时闪闪发光,不过这光是火柴的光,闪了一会儿便暗了,她有些失落,“我也不是没有努力过,可他不理我呀。”   佟星沉默了片刻之后,打了个响指说,“我帮你,如果这招都不灵的话,那你就真的可以死心了。”   于是就有了后面酒吧里面戏剧性的一幕,不过在那戏剧性的一幕之前,玉初受到佟星和孟思敏的委托去找了徐俊,就在公司的餐厅里面。平时在孟思敏无声的威胁之下,公司的女同胞们都不敢跟徐俊同桌用餐,今天玉初主动出现在他对面,他显然有些受宠若惊,不过那是在玉初开口之前。   “许特助,你为什么要拒绝小敏,你不喜欢小敏吗?那你什么类型的女孩子?”她这辈子都没有这么直白地跟别人说过话,像个娱乐记者似的,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为了顺利完成任务,她连语速都加快了。徐俊顿了一下,不可置信地看着她,接下来就是一阵猛咳。玉初急忙宽慰他,“徐特助,你别紧张别紧张,我只是随便问问,我保证,绝对不是小敏让我来问的,我只是好奇,我以为小敏这样的性子很容易让人喜欢,而且她对你又……”   在玉初的循循善诱之下,徐俊终于慢慢地吐露一点点蛛丝马迹,“小敏她很好,就是因为她这么好,我才不希望她将来后悔……”   看着徐俊有些犹豫的样子,玉初急忙鼓励他,“徐特助,你继续呀,我不会告诉小敏的,我发誓。”她在心里暗暗想,如有虚言,就让孟靖远第100次相亲不成功,反正孟思敏已经诅咒他那么多次,也不怕再多一次。   徐俊见她一脸纯真老实样,就继续道,“我大学的时候,有一个女朋友,我跟她谈了三年的恋爱,结果在毕业前,她说要跟我分手。她说我太闷,不够浪漫,跟我在一起一个月可以,一年也可以,但十年一辈子太漫长,所有的激情都会被磨光,生活太乏味。你也知道小敏的性子,她那么孩子气,她比我以前的女朋友更爱玩,她从小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面,衣食无忧,根本不懂得普通人生活艰辛,而我现在的条件,给不了她好的生活,与其等她将来后悔,不如现在不要开始。”   他看着表情越来越严肃的玉初,觉得自己今天讲了太多,而且还是对一个不太熟的人,于是便住了口。      “也许你以为你不说开始就不会伤害到小敏,可是你没有发现小敏已经因为你而不开心很久了吗?如果你不喜欢她也就算了,可你……”玉初为孟思敏愤愤不平,“你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虽然我和小敏认识的时间不长,但我也比你了解她。她的确是小孩子脾气,大小姐性子,可是为了喜欢的人,你哪怕要她跟你一起还房贷她都不会眨一下眼睛。你这样什么都不说,让她不明不白的,对她太不公平了。”   玉初与徐俊这是交浅言深了,徐俊没有想到她平时波澜不惊的,说起这些话的时候这样振振有词,把他都说惭愧了,他坐在那里连吃饭都忘了,一时不知该怎么回复她。不过玉初没有让他为难,她从椅子上站起来,拿起餐盘就要走,不过走之前还留下了一句话,“徐特助,我很不赞同你的做法,所以我要食言了,今天你对我说的话,我一定会一字不漏地转达给小敏的。”   徐俊彻底没有胃口了,早就知道女人的话信不得,哪怕像郑玉初这样看着又文静又厚道的也不能信,他打算把这个经验之谈告诉孟靖远。   参与佟星这个计划的除了她们三个以外,自然少不了孟靖远的客串,因为他们需要他把徐俊约到酒吧里去。当佟星对孟靖远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孟靖远义正言辞拒绝她,“不行,虽然你是我妹妹,但徐俊也是我兄弟,为兄弟两肋插刀,我可不能算计他。”   “哥……大哥,我的好大哥,这可关系到你妹子的终身幸福,你就帮帮我呗。”孟思敏拉着他的手背撒娇,却见他依旧不为所动。孟思敏无奈地朝着玉初撅了撅嘴,玉初只好抱着试试地心态向孟靖远开口,“孟总,你帮帮小敏吧,我们又不是做什么坏事,徐特助也不会损失什么。”   “那好吧。”孟靖远几乎连想都没想就朝着玉初点了点头。   孟思敏看着架势,不放过任何机会调侃他,嘴角露出邪恶的笑意,“这就决定插兄弟两刀了?你个重色轻友的家伙,说,对我们家初初有什么企图?”   孟靖远看一眼郑玉初,只见她已低下了头,心里莫名的一阵失落,但还是没忘记给孟思敏一个爆栗,“我可不打算帮一个成天跟我作对的人。”   孟思敏一听这话,又连忙讨饶,还在他耳边悄悄地意味深长地念一句,“你帮我,我就帮你。”   那天晚上下班后,孟靖远就按计划把徐俊拐到了酒吧里面,其实佟星的办法很简单,就是最最普通的激将法,让孟思敏喝醉了,找个人去调戏调戏她,看徐俊能有什么反应。   孟思敏刚听闻此计的时候,本能地抱胸,不大信任地看佟星,“那万一那人真把我调戏了怎么办,我损失很大的好不好。”   “放心放心,”佟星信心满满地打包票,“我会找个靠谱的托儿。”   但玉初万万没想到佟星找的这个托儿是乔正谚的司机小谢。? ☆、陌路(一) ?  那天晚上都零下几度了,孟思敏却穿得特别凉快特别省布料,玉初见了深吸一口气,佟星见了却竖起大拇指,“姐姐,你可真豁得出去。”   “那是,”孟思敏冷得打了个哆嗦,得意地朝她抬抬下巴,“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不过转念一想,她又有些犹豫起来,向玉初巴结道,“待会儿我大哥见我穿成这样,肯定得揍我,你可得拦着他点儿啊。”   玉初不晓得自己能不能拦住人高马大的孟靖远,有些不自信地点点头,“我尽力。”   在酒吧某个不起眼的小角落里,灯光闪烁,佟星抬手看了看表,不由蹙起了眉头,因为时间快到了,孟靖远和徐俊也快到了,可佟星找的托儿却还没到。孟思敏也着急万分,对着佟星埋怨,“你不是说你找的人靠谱吗,人呢?人呢?”   佟星又给小谢打了电话,可对方无人接听,简直要急死她,佟星眯了眯眼睛,就在孟思敏背后推了一把,“你心上人就快来了,你先上去顶着,我再想办法。”   孟思敏没有办法,只好死马当活马医,一咬牙,一闭眼就蹬着高跟鞋走向了酒吧里面最起眼的吧台处,义无反顾,像个赶赴刑场的烈士。   佟星终于拨通电话,但酒吧里面太嘈杂根本听不清楚,便向玉初做了个手势,急步走到门外走廊僻静处听电话。孟靖远和徐俊就是在这个时候进门的,玉初第一次这样耍诡计骗人,全身的神经都绷紧了。   孟靖远一进门就朝玉初这里有意无意瞥了一眼,玉初向他摇了摇头,她是想要告诉他演员还没到齐,让他先拖着点儿时间,也不晓得他能不能看懂她这样抽象的表达方式。果然如孟思敏所说,他智商不错,竟及时向她点了点头,她心里便松了一口气。   孟靖远和徐俊在不远处的一张桌子旁坐下,便开始悠闲地喝起酒来,似乎并没有看到吧台边上的孟思敏。小谢还未出现,孟思敏又回头对玉初眨了眨眼睛,询问现在的状况,佟星去打电话了还没回来,玉初正六神无主,只得向她摊了摊手表示自己也不清楚状况。   孟思敏又瞟了一眼徐俊的方向,那根木头还喝酒喝得不亦乐乎,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自己这边,仿佛自己很没有存在感似的,她心里憋屈,就将吧台上那杯酒拿起来一饮而尽。   “美女,一个人喝酒多无聊,怎么样,一起。”不知什么时候,身后站了两个男孩子,穿的跟电影里的古惑仔似的,分别在孟思敏的左右两边坐下。孟思敏正心烦着,又怕他俩搅了她的好事,忙对着他们厌烦的挥挥手,“走开走开,别坐这儿,挡我视线了。”   “挡你什么视线了,”其中一人眼神挑衅,“装什么装,刚刚还往我们那儿抛眉眼,这会儿我们来了,你又扮清高,你这是欲拒还迎啊,小姐?”   “说什么呢,谁是小姐?你才是小姐,你全家都小姐。”孟思敏怒极了从椅子上站起来,将手中的酒往那男孩子脸上泼过去,泼是泼成功了,可那男孩子也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   玉初刚看到那两个男孩走过去的时候,就想去找孟靖远帮忙的,可后来一想,这不就是纯天然的托儿,反正小谢没有来,就让他们俩来客串一下,只要能试出徐俊对孟思敏的心思就好。后来孟思敏那边的动静越来越大,把孟靖远和徐俊的眼光都吸引了过去,玉初以为诡计得逞,徐俊该出手了。可他却和孟靖远岿然不动,跟看好戏似得坐在那里,连自己的妹妹自己喜欢的人被欺负了都无动于衷,这都是些什么男人啊。   玉初见那男孩子都抓住孟思敏的手腕了,终于按捺不住,疾步往孟靖远那里走了过去,结果孟靖远老远就对她挥挥手,“快让孟思敏别丢人现眼了,阿俊一眼就看穿你们的把戏,你们的演技也太烂了,你起码找个隐蔽的地方把自己藏起来……”   “什么演戏呀,这是真的,小敏都要让人欺负了,你们还不快去救她。”玉初打断了孟靖远对他们不专业演技的评价,急得汗都要冒出来,却见那两人还是一副“你别再演了,我们都知道了的表情”,她都想要骂人了,“啊呀,这是真的,我们找的那个演员没来。”她看向孟思敏那边,眼看着孟思敏就要被那两人给架走了,她便什么也顾不得,疾步往那边走去了。   孟靖远和徐俊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几步上去将孟思敏解救于危难中,只是他俩平时看着都挺斯文的,这时候竟冲动起来,一上去就给了两个男孩子一人一拳。   孟思敏得救,却不晓得感激,对着两个大男人破口大骂,“你们要死啦,现在才来救我。”   孟靖远还来不及还口,就被徐俊抢了先,他也是大口地喘气,一脸的怒气,“你还敢说,要不是你搞这么多鬼名堂,能出今天这事儿吗?你看看你穿的这……都是些什么东西,你还是个女的吗?”   “你说我是不是个女的?”孟思敏一叉腰,一挺胸,“要不是因为你,我干嘛要这么折腾我自己呀。我告诉你,徐俊,你他妈就是一个懦夫,你还敢怀疑我是不是女的,我还怀疑你是不是男的呢。你要敢说你是一男的,那你就是无能,爱无能!你喜欢我就喜欢我,干嘛不敢说呀,就因为早八百年前被一女的抛弃了,你就不敢爱了,还美其名曰怕我后悔。我后不后悔那是我的事情,你管得着吗你,我就喜欢你蠢你呆你不浪漫你没情趣,你管得着吗?我要早知道你是一这么懦弱,前怕狼后怕虎的男的,我还不稀罕你了,你配的上我孟思敏吗?哼!”   最后那一声哼是凑在徐俊的面前讲的,都快要鼻子碰鼻子了,把徐俊吓得往后退了好几步,目瞪口呆的。当然同样目瞪口呆的还有玉初和孟靖远,玉初都想要为孟思敏的演讲拍手称快了,但最后还是忍住了,只崇拜地感叹了一句,“小敏真厉害。”   孟靖远回应似的说了一句,“我以前也没发现。”   孟思敏也一定觉得自己威风极了,所以一说完就要走,退场的时候尤其要霸气,才不浪费她今天的一番显摆。可是刚转身,就呆了,面前除了刚才调戏她那两男的,还出现了一大群同样凶神恶煞的男人,一看就知道是他们的同伙。   由于刚才那两个被打的男孩子不服气,叫上了一大帮狐朋狗友来帮他们出头,于是酒吧里闹剧般地上演了一场群架,孟靖远和徐俊单挑一大帮人,后来因记错时间而迟到的小谢也一同加入了这热血的暴力的战场。   其实对方都是一些平时在酒吧里面混着玩儿的社会青年,也不是很会打架,而孟靖远的打架姿势娴熟,一看就是个有经验的,奈何对方是人多势众,我方也只能寡不敌众,何况孟靖远他们还得顾着身边那几个女孩子。   佟星从小就好动,而且她跟小谢配合十分默契,在一旁指挥着他,通知他四面八方的来袭者。孟思敏想帮徐俊挡拳脚,奈何她越帮越忙,徐俊照看她都来不及,一个劲儿的求她,“姑奶奶,您消停点儿,一边呆着不行吗?”   玉初眼看着一个男人拿着酒瓶往孟靖远的后脑勺砸去,就忙拿起自己的拐杖往那人手臂上猛敲了一下,结果这作用就跟蚍蜉撼树似的,那男人连眉都不皱一下,拿着啤酒瓶的手却转了弯,朝她这边砸过来。她无奈地闭上眼睛,却并没有等到那预想中的疼痛,原来那人被孟靖远制住了手。   后来闹着闹着,警察就来了,也不知道是谁报得警。但事情已然闹大,都闹到派出所了,还不算大?一大堆的成年人,有男有女,本来衣冠楚楚的现在衣着凌乱,本来相貌堂堂的现在鼻青脸肿,有个警察伯伯一边抽烟一边看着他们感叹世风日下,说这个社会是怎么了,好好的年轻人,正事不做,竟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学人打什么群架。孟靖远就笑意盈盈地安慰他,他说,“大叔,像我们这样的毕竟是极个别,您可别因为我们这几个社会的败类就对整个社会失去了信心。”   这话说的大家都笑起来,一扫刚才进派出所时的阴郁。最后是孟靖远的律师带他们出去的,那律师大概是孟家兄妹的叔伯辈,一出门就开始训他们,训得他们唯唯诺诺地点头称是,他才摇摇头依依不舍地离去。   佟星一路对着小谢拳打脚踢的,恶狠狠地埋怨他,“你到底是不是个司机呀,一点时间观念都没有,今天要不是你迟到了,能出这些事情吗?我活了二十年,第一次进派出所,丢死人了……”   “那不是为了给你增长点儿阅历吗,你没发现你从派出所出来又成熟了不少?哎……干嘛干嘛,君子动口不动手啊,嘶,轻点儿,我还受着伤呢。”   路灯把他们俩的影子拉得老长。   孟思敏穿着徐俊长长的西装,手从袖子里探出来,使劲按了按他脸上那块淤青,徐俊疼得吸了一口气,便迅速地避开了,连脚步都加快了。孟思敏踩着高跟鞋小跑着跟了上去,谄媚地叫他,“阿俊,你不要生气啦,我刚刚是酒后胡言,你别跟我一般见识啊。”   徐俊不说话,孟思敏就上前挽住了他的胳膊,见他没什么意见,她就挽得更紧了。   路灯把他们俩的影子也拉得老长。   夜风里带着清澈的笑声,不知道是谁在笑,孟靖远声音很轻快,不用看,也知道他是带着笑意的,他说,“你今天很勇敢,我以前没想过你还会打人。”   “我也以为你不会打架的,”玉初以牙还牙,“今天你和徐特助叫我大开眼界,明白什么叫做知人知面不知心。”   孟靖远笑了,笑出声来,“那你今天开心吗?”   他没有得到回应,转身才发现她正往后回望,他跟着她往后一看,城市半夜的马路上,除了来往的车辆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他玩笑似得问了一句,“怎么了,有人跟踪吗?”   玉初却没头没脑地说一句,“你说是谁报的警呢?”   不过他们并未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因为他们被一场突如其来的雪填充了所有的思绪,年末半夜的大雪,纷纷扬扬的,极目都是白色,落在指尖,是清爽的凉。? ☆、陌路(二) ?  第二天的太阳照常升起,那片肃穆、寂静的雪被染上一层暖暖的光晕,仿佛冰冷上面的一条羊绒毯,是温暖的,软绵绵的。   公司的大餐厅里,徐俊终于不再孤零零一个人用餐,孟思敏坐在他的对面,看着他的眼睛里情意绵绵。徐俊在她如狼似虎的眼神里很不自在,无奈告诫她,“别再看了,好好吃饭。”   孟思敏说,“我已经饱了。”   “胡说,你才吃几口?”   “你秀色可餐。”   孟思敏不假思索脱口而出,把徐俊逗得面红耳赤。玉初受不了他们这样腻歪,做一个呕吐的姿势便端了餐盘起身换了个座位,不欲再做电灯泡。   孟靖远一进餐厅,老远看到孟思敏对他挤眉弄眼,他就顺着她的视线看到了独自用餐的玉初,拐了个弯就在玉初的对面坐下了。玉初照例礼貌地跟他打招呼,喊他孟总,带着淡淡的疏离的微笑。他突然有些理解孟思敏,小的时候,家里养了一只猫,一只老猫,那只猫终于老得撑不下去,一天比一天消瘦,一天比一天临近死亡。刚刚上一年级的孟思敏轻轻地摸着老猫的头,留着眼泪对他说,“孟靖远,我好像知道老师说的‘无奈’这个词的意思了。”   无可奈何,对于生老病死,孟思敏无可奈何,对于徐俊,她依旧无可奈何。而如今,看着对面这个沉静的女孩子,孟靖远也生出这样的感觉来,这样的感觉连十八九岁时都未有过。   他笨拙地挑起话题,“怎么不跟小敏他们一块坐?”   玉初朝孟思敏那边看了一眼,“你看他们,跟蜜里调油似的,我不想用这么甜的配菜来下饭。”   “羡慕了?”孟靖远说完,想起她离婚的事情,又觉得失言了,好在她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只顺着他说,“你不羡慕吗?”   “那还要多谢你们帮小敏,我倒没想到你们这么胡闹真能成事,”孟靖远说得诚恳,“真的,很感谢你为小敏所做的事情,我很久没见她像现在这样开心。”   玉初说,“其实帮她也是帮我自己,以前我没什么朋友,开心是一个人,不开心也是一个人。可自从我认识你们之后,我发现,我的喜怒哀乐不仅仅是我一个人的事情,我们一大群人,只要有一个人开心……”只要有一个人开心,绝望就还不至于毫无阻挡,势如破竹地将生活倾覆。   不过玉初没有说下去,她只是淡淡笑了笑,但这笑容寡淡得像树枝上落下的雪水,让他心里莫名被刺痛,他很想知道是什么让她这么难过。   还没来得及吃完饭,玉初就接到乔墨的电话,乔墨说想要见她,约她出去见面。她用了很大的努力才把过去的事情压下去,她不想再把它翻出来,那样会牵扯血肉,所以她拒绝了乔墨,她说,“可我不想见你。”然后她就挂了电话,这样不讲情面,孟靖远看她一眼,善解人意地什么也没有问。   原以为这样就算是说清楚了,没想到乔墨还是找上门来,下班时间在她公司门口等她。雪还未消,寒意料峭,乔墨穿得单薄,身影瘦削,虽然化了妆,依旧掩盖不了妆容下面的憔悴和疲惫,不过几个月的时间,未曾想她会变成这个样子。   玉初又不忍心起来,便跟乔墨去了公司大楼对面的咖啡厅里。她点了一杯蓝山,但乔墨只要一杯白开水,她的手不停地在玻璃杯上摩挲,仿佛失却往日的镇定,急不可耐地开口,“二嫂,你帮帮我,赵磊他骗了我……”说到这里,她的声音有些哽咽,低下头去,也许她早已备好腹稿,可是真正实践,才知道困难。玉初递纸巾给她,但她没有接,再抬起头,已然镇定不少,“二哥手里有一份资料,可以让爸爸坐牢,爸爸他对不起叔叔,对不起二哥,他是做错事情,可是他老了,我不能让他坐牢,你可否帮帮我,求求二哥,放爸爸一条活路。”   玉初真的不想听她讲这些,这些话生生地撕开她贴在伤口上的纱布,痂还没结好,又皮开肉绽,因为她发现无论如何逃避,还是逃不过他们那个满是泥淖和污秽的世界。她说,“也许你还不知道,我已经不是你二嫂了,我跟乔正谚早就离婚,我和佟星是最好的朋友,如果我可以,我一定不会让赵磊与你结婚。我不是不想帮你,是帮不了你,乔正谚不会听我的话,我也只是他的一枚棋子,他不听任何人的话,因为你们给他造成的痛苦让他发疯。”   很久乔墨才回应她,她只说一句“我知道了”,虽然干脆,但与以前的干练又不同,仿佛是一种决绝。   玉初离开的时候,乔墨还呆坐在那里,从外面的窗里望进去,她的身影特别孤清,明明周围还那么多人,却让人感觉她是站在广袤无垠的沙漠里,无依无靠。   玉初心不在焉,出咖啡馆不久就被一个醉汉猛撞一下,差点向后摔去,但摔倒前被人扶了一把。那人穿黑色西装,表情僵硬,她并不认识,而撞她的那个醉汉却被另一个高大的男人制住,手法娴熟,十分专业。   “你们是谁,为什么跟着我?”玉初好奇,问扶她的那个男人,男人眼神闪躲,却缄口不言。她只好继续揣测,“是乔正谚让你们来跟着我的?”虽然男人依旧不说话,可她心里的猜测却坚定了几分,她让男人放了那个醉鬼,“他没有要对我怎样,他是不小心撞到我的。还有,不管你们出于什么原因,以后请你们不要再跟着我了。”   她不得不感叹他们的专业,不过半分钟的时间就从她的眼前消失得干干净净,她甚至找不到他们半点踪迹,也不知道他们跟了她多久,竟从来没有发现过。   回家后她想了很久,还是给乔正谚打电话,他大概已经知道今天发生的事情,所以接到电话也不惊讶,只等她开口。玉初也不跟他绕弯子,开口就问他,“你为什么要找人跟着我?”   “他们只是保护你,很抱歉今天给你造成困扰。”乔正谚公式化地回答,可以想象电话那头他面无表情的脸,“我怕有人会用你来威胁我,会因为我为难你,我不希望因为我带给你任何危险。你放心,不会很久,而且他们会理你远远的,不会打扰到你的生活。”   “可他们已经打扰到我了,我不希望再跟你有任何关系,我不想看到你,也不想看到任何跟你有关的人事物。而且你的敌人没那么傻,他们要真想威胁你,该去找沈心南而不是我,让你的人别保护错了对象。”说完,她狠狠挂了电话,靠在沙发里,双手抱膝,把头深深埋进膝盖,是个蜷缩的姿势。   再见到乔正谚是在公司同事年末聚会的餐厅里,她从洗手间里回来,在餐厅的走廊里,和并肩而行的乔正谚与赵琪擦身而过,连眼神也不曾停留,更别提只言片语,真的只是陌路了。   聚完餐之后,大家又提议去附近唱K,玉初实在没什么心情,疲惫铺天盖地涌过来,但耐不住孟思敏死拉硬拽,只好舍命陪君子。辛苦劳累一整年,终于有几天时间好回家过年,心情自然大好,心情一好,包间里就热闹起来。平时在公司里看着都挺正常挺矜持的男男女女这会儿拿着话筒扯着嗓子乱喊乱叫,也不管自己跑调跑到西伯利亚去。   玉初趁孟思敏不注意躲到一个小角落里去,灯光闪烁,她的脸在半明半暗中变幻着。坐在她旁边的女同事原本一个人落寞地喝酒,见她过来,便也递给她一杯,她想也没想,当白开水一般仰头就吞进了喉咙里,带一股辛辣的味道,她差点儿就被呛到。   后来那个女同事教她猜拳,她无事可做,就陪她玩,她学得快,不算输得一塌糊涂,但到底喝了不少酒,到最后,连孟思敏唱歌的声音都变得有些渺远。   她看到那个女同事抽烟,听见她问她要不要,她觉得挺新奇,就点了点头。她学着女同事的样子,将烟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她的手总是止不住的颤抖,不过她不在意,将点燃的烟放在唇间吸了一口。感觉并不好,有些呛人,那些烟熏得她想流眼泪,但她还是抽第二口。   那根烟没有抽完,被不晓得什么时候走过来的孟靖远抢走了,他恶狠狠地将那根烟扔进烟灰缸里,然后就拉着她的手腕,将她带出了包间里。他握着她的手用了很大的劲,很痛,他看起来很生气,一脸严肃的神情,跟平时不太一样。不过她一点儿也不觉得害怕,反而觉得好笑,他是纸老虎,她觉得好笑。? ☆、陌路(三) ?  走廊里灯光昏暗,玉初被孟靖远拉着跌跌撞撞往外走,差点儿撞翻一个靠墙摆放的装饰用景泰蓝花瓶。她挣脱孟靖远的手,小心翼翼将花瓶摆放好,却靠墙站定不肯再走了,也走不动了。   孟靖远也不再勉强她,将粘在她嘴角的一缕头发夹到她耳后去,不由得叹口气,“你对身边所有人都好,就连一个花瓶你都如此爱护,怎么偏偏这么对自己?”   玉初还是笑,笑得漫不经心,“我怎么了?”   她身上的酒味儿烟味儿都没有散去,一讲话就更浓了,连她自己都闻出来,刚说完话就觉得没气势。但有句话说酒壮人胆,她现在就是这样一个状态,看着孟靖远一点都不显心虚。   孟靖远莫名其妙拿出手机来,她冷不防就让他拍了个正面照,“喀”一声响,有点儿像骨头断裂的声音,竟让她觉得有些痛。   “你怎么了?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孟靖远将手机放在她眼前,照片里的女人真丑,苍白的脸色,黑眼圈儿让大熊猫们都汗颜,眉间紧锁像四十岁女人素颜时候的皱纹,将这些零件组合一下就是夜半现身的女鬼。孟靖远也真不留情面,这比当面说人丑还要不厚道,毕竟当面说她丑她还可以打死不认,现在是人证物证再加眼见为实,如捉奸在床,由不得人抵赖。   “嫌丑你就不要看,用不着你来多管闲事。”玉初推开他,刚跨出去两步,又被他拉住手,她挣脱了一下没有用,借着酒劲儿脾气就上来了,“这里面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喝酒抽烟,你这么有爱心,怎么不一个一个管过来?”   “别人的事跟我有什么关系?”   “那我的事又跟你有什么关系,你为什么老这么爱多管闲事,别人抽烟喝酒你要管,下雨没带伞你要管,上山看日出你也要管……”   孟靖远盯着她看,那眼神专注得仿佛要将她盯出一个洞来,可他的手却在不经意间松了,玉初趁势摆脱她,就朝着电梯走去,虽然她走得不快,但好歹电梯门就在面前,而且一按就开了。所以她得意地将孟靖远关在了门外,这是她第一次成功地甩掉一个人。这一次她是故意的,可上一次她不辞而别却是无心的。   孟靖远把她从山上背下来的那一刻,她就将他当成了革命盟友,他让她看到了最美最好的日出,即便后来她明白那只不过是个小山丘而已,不过在她心里那个小山丘赛得过所有名山和高峰。这是她收到的一份大礼,所以她决定回赠他一件同样贵重的礼物,她搜索全身,觉得最最宝贵的就是妈妈送给她那根音符形状的项链,她从脖子里面解下来递给他。   可他并未接过,只嫌弃地看了一眼,“这种女孩子的玩意儿你给我干嘛?我又没什么用。”   这是她顶顶宝贵的东西,受到了鄙视,比她自己受到鄙视还让她觉得难受,她收回了手,气愤地转身就走了。孟靖远走得快,很快又出现在她面前拦住了她,“跟你开个玩笑就生气,怎么这么坏脾气?”说着他已将她手里的项链拿走,解下来挂在了他的钥匙串上,还在她眼前摇晃了几下。   后来他们还坐在院子里面看星星,有她,有他,有简桑,还有很多一起来玩儿的小朋友们,那时候的星星还很亮很繁密,全不像现在这般又暗又疏朗。   她说,“你叫什么名字?”   他说,“我去拿水,你要不要?”   两句话同时出口,她点了点头,她想名字什么时候知道都不晚,萍水相逢,哪怕不知道又有什么,等他拿了饮料回来再问也不迟。可是到底没能等到他将饮料拿回来,因为爷爷的人来找她了,在她千百般的不甘愿中将她带回了家里,她没来得及跟他说一声再见,也没来得及跟简桑说一声再见。老爷子的人太雷厉风行,把她扛了就走,跟他们讲条件,他们只会装聋作哑,简直鸡同鸭讲。   孟靖远最后还是追上她,在大马路上,在她打车走人之前,他追上了她,没办法,他腿长,跑得快,追一个普通人都问题,更别说追她这个三条腿的人。   “你刚才说的话是什么意思?”孟靖远将司机师傅打发了,又开始跟她纠缠。   “我刚才说什么了?”玉初刚刚说那话是酒劲儿在作祟,出来后被风一吹就后悔了,只好跟他装糊涂。   孟靖远却笑了,露出他那直接可以去做佳洁士广告的牙齿,明明是晚上笑得那么阳光灿烂也不知给谁看,“怪不得我看你那么……”他顿了一顿,仿佛在搜索一个合适的词语,“似曾相识,其实我们还挺有缘的,你说是吧?”   她看着他,就像刚刚他盯着她那样盯回去,直盯得他一个大男人红了脸。现在这样仔细端详,其实他眉眼之间还有原来的样子,她是睁眼瞎,不承认都不行。   她什么也没说,转身又走了,他又跟上来,不像刚才那么暴躁,嬉皮笑脸,“生气了,这么坏脾气?”   “生气了,”她停下脚步,也没心情跟她开玩笑,直接向他摊开手掌,“我送你的项链呢?我后悔了,还给我。”   “送出去的东西哪有收回去的道理?又小气了不是。”孟靖远的语速越来越慢,到最后看着她犀利的眼神,索性一点儿气势都没有,尴尬地摸摸后脑勺,“我不小心丢了。”   “丢哪儿了?”   “我要知道丢哪儿就不叫丢了。”孟靖远可能觉得自己的话有道理,又说得顺溜起来。   可眼前的小姑娘却依旧不肯理她,又一次一个字都不说没礼貌地撇下他走了,跟小时候一个样儿。他依旧跟着她,走在她的旁边又怕她不高兴,跟她保持一段距离,他跟她讲话,讲一些零零碎碎的小事,问她以前怎么一声不吭就走了,问她既然认出他来了怎么也不告诉他一声。他平时很少说那么多话,挖空心思想调节气氛,他突然有点儿想念孟思敏,如果她在的话,总不会冷场,现在他宁愿听孟思敏的聒噪,到后来他连工作上的事情都拿出来讲,可她还是缄口不言,不是惜字如金,而是缄口不言。   后来他才发现她哭了,满脸都是眼泪,不是一滴一滴的,不是一串一串的,而是一片一片的。他心慌了,不知所措了,连忙向她赔礼道歉,“我知道那项链对你很重要,我真不是有意丢的,真的,要不我找人刻一根一模一样的给你好不好?十根,一百根,你别哭了,你说你要多少就多少。”   路旁行人虽不至于驻足停留或者指指点点,但每每非要侧目注视一番,有一个小女孩仰头天真地问她的妈妈,“姐姐为什么要哭?”   “因为哥哥欺负她了。”那位母亲毫不避讳地对她的女儿讲。   “让警察叔叔把哥哥抓走。”小女孩已然知道保护弱者,维护正义。   “姑奶奶,咱换个地方哭,不然我真的要被警察叔叔抓走了。”孟靖远眼见着堵不住她的泪腺,只能将她扶到路旁公交站点的长椅上,他解开围巾垫在椅子上让她坐下,又将外套脱下来将她裹得严严实实,这才去便利店里买水和纸巾。   两个人在那里坐了很久,玉初哭累了就不哭了,孟靖远也不再说话,将买来的热牛奶塞到她手里给她取暖。   乔正谚和赵琪从酒店里出来,上车之前就看到马路对面,玉初跟孟靖远并肩而坐,就像他们以前在小区里面散步时看到过的老夫妻,坐在凉亭里的长椅上,每次她都要留恋好几眼。她要的生活其实是最最普通,最最平凡的,而他始终都给不了。   赵琪阴阳怪气地挖苦他,“看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后悔跟她离婚了吧?”   他只收回眼光,没有犹豫地上了车,“这样也好。”他的声音很轻,像是在自言自语,但赵琪还是听见了。? ☆、陌路(四) ?  宿醉醒来,头痛欲裂,玉初半眯着眼睛一看时间,大脑因酒精而迟钝,两三秒后才反应过来上班要迟到,顶着沉甸甸的脑袋从床上爬起来。   吴妈拿着醒酒茶进来,见她一阵手忙脚乱,嘴里还喊着“来不及了,要迟到了。”   “这都要过年了,还上什么班,醉糊涂了?”吴妈好意提醒她。   如紧绷的弦突然松掉,她想起公司早已放假,又重新躺回床上。这一睡便到了日上三竿,直到孟思敏打电话过来。   孟思敏约她去逛家具店,在一张kingsize的大床前,她向玉初宣布她要和徐俊结婚的消息。   “真的啊,他几时向你求婚的?”   “其实……是我向他求的婚。”孟思敏的脸上红了一大片,难得害羞起来。   “啊?”   “啊什么啊?”孟思敏又牙尖嘴利起来,“我跟他的事儿又不是一天两天,万一到了七年之痒,婚都来不及结就分了怎么办?就算不分,要等那根木头跟我开口,我得等到人老珠黄,到时穿婚纱都不美了。最关键的一点,我一结婚,我爸妈就得将全部精力放到孟靖远的婚事上,且有得他烦恼一阵,这将是我二十几年来做得最有水准最扬眉吐气的一件事,把我的幸福建立在孟靖远的痛苦上。”孟思敏笑得跟朵花儿似的。   “有你这样的妹妹真可怕,”玉初忍不住为孟靖远抱不平,“他到底是你亲哥还是仇人?”   “我这也是为他着想,有压力才有动力,他才能早点儿为自己找到媳妇儿,为我爸妈找到儿媳妇,为我找到嫂嫂。”孟思敏开始她的歪理邪说。   她们将大半个城的家具店跑完,最后才定齐所有的家具,以往孟思敏买东西最爽快,只看中不中意,从来不问价钱,将卡一刷就拎东西走人。可这次她不但看了价钱,还诸多犹豫,跑得腰酸腿疼才在价格适中的宜家定下一整套家具,这一点儿都不像孟思敏的作风。   “太划算了。”孟思敏看着账单不由得感叹,一副又满足又有成就感的表情,想想也对,这钱放在平时估计只够她买两条裙子两个包包的,如今却将整套家具都买齐了,当然划算。   孟思敏仿佛一下就长大了,她是真心诚意想和徐俊过日子,连看到GUCCI当季新款时都忍住了冲动,喊泪说了一句,“我再也不当米虫了,我要和徐俊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肉麻是肉麻了一点,但玉初觉得其志可嘉,当然最后那双GUCCI的高跟鞋还是收入她的囊中,是徐俊送给她的,徐俊说偶尔可以助长一下她的气焰,孟思敏捧着那双鞋子感动得眼冒泪花。孟靖远就骂她没出息骂她白眼狼,戳她的脑门说,“一双鞋就把你给收买了,当初你拿着我的卡到处乱刷的时候,怎么就连个谢字都没有?”   当然这些都是后来孟思敏打电话与玉初闲聊时跟她讲的,在那之前,就是陪孟思敏逛完家具店的那天晚上,孟思敏请她吃饭,同时还把孟靖远和徐俊一起叫过来了。   玉初想起那晚在孟靖远面前耍酒疯,眼泪鼻涕糊一脸,就恨不得羞愤而死,所以这下不敢抬头看他,一直佯装很认真地吃饭,结果装得太像,把自己都骗了,愣是吃了十一分饱,撑得想吐。   再后来孟思敏重色轻友,拉着徐俊去看电影,过二人世界,将她丢给了孟靖远。孟靖远要送她回家,她连忙摆手拒绝,“不用,我自己打车就行。”   “那我们走走吧,随便走走,散步。”   玉初不排斥饭后散步,顺从地点了点头。年末的大街上尤其热闹,张灯结彩,喜气洋洋的,明天是大年夜,过了明天就是新的一年,新年新气象,不知一切是否能有一个新的开始。   商场楼下的广场上面,有人在表演魔术,观众围成一个圈儿,掌声间隔着如潮般涌来。玉初看得出神,孟靖远就站在她一旁不言语,直到表演散场,观众才有些意犹未尽地离开。   孟靖远轻咳两声,引来玉初的注意,“还想看吗?我也学过几招。”   玉初有些不大信任地看他,眼睛里是赤/裸裸的怀疑。孟靖远倒没有生气,只出奇不易在她耳边打了个响指,然后手里就出现了一朵红色的玫瑰花。玉初还好奇地想问他花是从哪儿来的,谁知他另一只手又打了个响指,手里就出现一条项链,是音符的形状。她都看呆了,因为那项链几乎和当年那一条一模一样,她怔怔地伸出手去拿,谁知孟靖远将项链收回手心里,再张开手掌就没有了,她都觉得是自己看错了,那项链明明还在乔正谚那儿的,说不定早被他扔掉了,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正在她觉得失望的时候,孟靖远却将那朵红玫瑰递给她,而那根项链就从玫瑰花上坠下来。   那项链是孟靖远按着记忆里的形状刻出来的,连上面字母的位置都几乎丝毫不差,他说他要赔她一条,结果第二天就履行诺言,而且还是用魔术表演这样方式。玉初突然觉得不对劲,“刚才这里的魔术表演不会是你故意安排的吧?”   “不是不是,巧合而已。”孟靖远连忙撇清。   玉初将项链好好地收好,还夸奖他手艺好,她轻叹了一口气,“我原谅你了,你丢了我送给你的东西,又还给我一模一样的,这下我们俩扯平了。”   孟靖远有些心不在焉地点点头,但随后又摇了摇头,“不是不是。”   “不是什么?”   “还没扯平,”孟靖远看着她的手,“我还送你一朵花。”   “那我还给你。”玉初想把手中的花递还给他,不明白他什么时候变得这样小气,难不成这是朵有机关的假花,专门用来做道具变魔术哄女孩子开心。   “不是,我,不是。”孟靖远越说越没条理,从未见过他这样自乱阵脚。   “又不是?”   “我送你的是玫瑰,你知道男人送女人玫瑰是什么意思吗?你听好了,郑玉初,我喜欢你,在不知道你已婚的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你了。后来我知道你是乔太太,我拼命说服自己让自己打消了念头,但当我听从家里安排去相亲想找个人安安稳稳过日子的时候,你又单身了,你明白了吗?”孟靖远一下又顺溜地讲完一大段话,中间连气都不带喘的,讲完后才如完成任务似的松了口气。   这下轮到玉初不知所措,她拿着那朵玫瑰只觉得扎手,也不晓得有没有刺刺进手心里,她先是木讷地点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   “那我就再跟你讲得简单点儿,我在向你表白,我想要追求你,明白了吗?本来我也想慢慢来,不想这么快跟你讲这些,但上次我已经晚了一步,这一次我不想再迟到,所以我必须说。”   玉初本来想等着他突然大笑出声,然后出其不意地跟她讲,“吓坏了吧,跟你开玩笑的。”可孟靖远的表情一直很严肃很认真,连平时那点儿温和的笑意也收了起来,她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   她刚张了张嘴,就被孟靖远打断,“诶,你不会这就拒绝了吧,这样,你考虑考虑,年后再回复我行吗?”   “你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人吗?我离过婚,我走路还得柱拐杖,我脾气不好又不会做家务,最重要的一点我把你当老板当朋友,其它的我没想过。”   “离婚只能说明你与他有缘无分,你需要拐杖我可以随时当你的拐杖,你脾气不好我可以让着你,你不会做家务我也不会,不会可以学,大不了请阿姨,感情可以培养,你没想过我们的关系现在想也不迟。”   孟靖远一番流利对答把她逗笑了,“小敏还说你情商低,陪人姑娘去看科教片,你故意的吧,真不厚道。”   “就是因为厚道才这样做,我对她不感兴趣,就得将她对我的兴趣扑灭。”孟靖远的脸上又带上了笑容,“可你不一样,跟你说话的时候我觉得有趣,前所未有的轻松,你呢,你开心吗?”   玉初的反应又慢一拍,不晓得该如何作答,她不得不承认和孟靖远在一起的时候,她也有这样的感觉,是有趣,也很轻松,可这又能说明什么?   孟靖远说,“我不会勉强你,只要你不拒绝我,多久我都等你。你要是真想要拒绝我……过完新年我在公司里等你。”   看着孟靖远因为笑意而弧度柔和的眼睛,她又无话可说。? ☆、陌路(五) ?  玉初没有想到今年的年夜饭会吃得这样热闹,大年三十晚上开饭之前,门铃响起,一开门便是一个大大的惊喜。是程家一家人,有姑姑姑父,程邵岩,林曦还有他们可爱的女儿程念。难怪老爷子一整天都乐呵呵的,吴妈在厨房里捣腾了一桌子美味佳肴,感情就瞒着她一个人。   饭后大家又凑在一起打了几圈麻将,玉初不会,陪着小侄女在一旁打游戏看动画片她也很满足。她喜欢这样的热闹,欢声笑语不断,偌大的客厅被充斥得暖意融融。唯一美中不足就是分别的时候,千里搭长棚,没有个不散的筵席,相聚的时候越是欢愉,离别的时候就越是不舍。玉初把他们送到门口,直到车开得没了影儿,她才转身回屋,和老爷子一起看春晚,这是他们每年最最固定的一个节目。本来她还以为今年会有乔正谚的参与,只没想到他们这场筵席早早散场,从此萧郎是路人了。   老爷子陪她到十二点钟就去休息了,十二点一到,祝贺短信便接二连三地发过来,有程邵岩的,孟思敏的,孟靖远的,还有佟星的,她一个一个回过去。   原本都打算要休息了,偏偏窗外噼噼啪啪地放起烟花来,黑色的夜幕下是一大片一大片五彩缤纷的光亮。她喜欢烟花,并不是因为烟花本身有多美丽多好看,只是以为能够在一起放烟花的人一定是很亲近很亲近的,就像小的时候,和爸爸妈妈一起放烟花那样。上次她看到别人烟花的时候还跟乔正谚在一起,两个人商量等到新年的时候一定要买很多很多的烟花,在江边放上一两个小时。   乔正谚还问她“很多很多”是多少,她用手比划了一下说“很多很多”就是一大箱子,后来想想又改了口,“不不不,是一卡车。”她还以为乔正谚会骂她贪心,谁知他无比爽快地点头答应说一卡车就一卡车。其实知道那只不过是一时的戏言,那样大冷的天,天上还飘着细小的雪花,大半夜放上两个小时的烟花,不累死也得冻死,但就是觉得开心,心里满满当当全是甜蜜。   烟花爆竹的声音仿佛就在耳边,她的睡意被驱散一大半,索性搬了藤椅拿了毛毯去阳台上看烟花。这里视线正好,不晓得是谁家的烟花,很近很近,仿佛就绽放在她的眼前,一次一次不断地上升和陨落,在同一个地方,竟似没完没了,原来真有傻子。   后来她看得昏昏欲睡,也不晓得那里的烟花是什么时候放完的,她被手机铃声吵醒,没来得及看电话号码,迷迷糊糊地接通,喂了好几声,可对方一点儿声响都没有,又不挂断。她等了一会儿,对方依旧没有回应,她觉得莫名其妙就挂了电话,是陌生的电话号码,一整晚直到天亮,手机都没有再响起过。   年后,佟星便出国了,出国的那天玉初去送她。玉初到达机场的时候遇见小谢,他们俩显然已经聊完天道完别,小谢跟她打了声招呼便走了。小谢喜欢佟星连孟思敏都看出来,玉初看他们成天打打闹闹的,以为他们会有机会走到一起,那样的话,也许佟星就舍不得离开了。   可有一天孟思敏直言不讳问起佟星这个问题的时候,佟星却像听了笑话似的,“开什么玩笑,我们是哥们儿。”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宣告小谢的痴心随水东流,孟思敏为小谢扼腕叹息,可感情的事情本来就容不得半点儿勉强。   玉初舍不得佟星,拉着她的手连话都说不出来,怕一开口眼泪就忍不住掉下来。佟星反过来开解她,“现在通讯这么方便,我们可以随时联系的。初初,这次,我要当一次胆小鬼了,我还忘不了赵磊,我必须离得他远远的,至多两年,我一定努力忘记他。到时候,我们再一起去C大听老秃的课,好不好?”   “好呀,”玉初拥抱她,“阿星,你一定要早点儿回来。”   她微笑着看佟星离开,直到佟星的身影消失在她的视线里,她觉得心里空得像一个深幽的山谷,只需喊上一声,回声就铺天盖地涌过来,余音不绝。   她没有想到会在机场里面遇见赵磊,除了起初见到他时那一点点惊讶,她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即便他是来送佟星的,也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玉初没有打算理会他,无视他朝机场外走去,没想到赵磊会主动过来跟她打招呼,“麻烦你给我几分钟时间,我有话对你讲。”   “可我没话跟你讲,我也不想听。”   她原想继续朝前走,却不料被赵磊拦住,也不再像刚才那样征求她的同意,直接开口道,“我与乔墨结婚与乔先生无关,他原先是不同意我这样做的,是我自己坚持。我和赵琪欠乔先生太多,我必须还……”   “别再说,与我无关,我没兴趣知道。”玉初果断地打断他。   赵磊还想再开口,可是他没有机会,因为机场里出现了几个警察将他带走,理由是他涉嫌商业犯罪。赵磊仿佛早就料到这件事情会发生,十分配合警察的工作,没有半点惶恐畏惧的表情。赵琪是在警察将赵磊带走之前赶到机场的,大约跑得太急,她大口喘着气,连绾好的头发都散开来,是从未有过的狼狈。她什么话也没说,上来便给了赵磊一个耳光,而赵磊只跟她说一声“对不起”。   “请你帮我告诉佟星,这辈子我对不起她。”这句话是赵磊对着玉初说的,而玉初看着眼前她不能理解的一幕一幕,只愣愣地站在那儿,已经不晓得要如何回应他。? ☆、陌路(六) ?  赵磊被警察带走之后,赵琪就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机场里,来往熙熙攘攘的人群与她这么得格格不入,让玉初想起了前不久见过的乔墨,为何每个人都走到现在这一步。   玉初原是不想要理会这些事情的,但刚刚打好车,就看到赵琪从机场里出来,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还是没有忍住下车跟了上去。玉初只是跟着她,离她不远不近,也不跟她讲话。   “不要再跟着我了,”赵琪原先也不理她,自顾自地朝前走,转过身来已是半个小时以后,“你跟着我有什么用?赵磊出事了,你想知道乔正谚有没有事,你还关心他吗?你不是早就和他分道扬镳了,他的事情还与你有什么关系?”   赵琪说完便要走,被玉初拦住,“到底出什么事情了?乔墨说你们要让他爸爸坐牢,现在赵磊又被警察带走了,你们到底要做什么呀?”   “与你无关,你不要忘记你已经跟他离婚了,不要再多管闲事。”赵琪推开她往前走去,可走了几步却又转身回来,她的口气和缓不少,“小姑娘,走了就走了,别再回来,好好过你的日子。”说话的语气跟一个历经沧桑,年过半百的人似的。   她能理解赵琪的话,她也不只一次这样跟自己讲过,他们的事情不是她想掺和就能掺和的,她根本就管不了。可是每次当她以为自己离得足够远的时候,他们只要露一下面,或者说一句话,就能够彻底打乱她的生活和思绪。她一直在犹豫要不要把赵磊的事情告诉佟星,就连孟思敏都看出端倪来,端了杯咖啡放在她的办工作上,“你又怎么了呀,心不在焉,怎么每隔一阵你都要情绪低落几天。”   “女人每个月不都有那么几天,你明白的。”玉初胡乱搪塞过去。   “别想糊弄我,一看你这症状,就知道是感情上的事情。你是不是还惦记着你老公啊,不对,前夫。”孟思敏八卦之心顿起。   “工作时间不谈私事。”   “我告诉你,要忘记失恋最好的方法呢,就是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孟思敏继续喋喋不休她的经验之谈。   “那么你失恋的时候开始新的恋情了吗,你因为你的相亲对象忘记徐俊了吗?”玉初不客气反驳她,“不要站着说话不腰疼。”   孟思敏叹口气,“那不是因为在这期间我没有遇见合适的人,但你不一样啊,你遇见孟靖远了,我给你们俩看过星座了,双子和天秤,天生的一对,再合适没有了。”   “怎么个合适法?”   “双子和天秤,无论是工作或者恋爱,都能建立起良好的关系,艺术创作与交游方面都能取得协调。在工作上你们能达到合作无间的境界,有很高的契合度,你只要跟他在一起,就能感到未来充满光明和希望。”孟思敏一脸憧憬地望着远方,回过神来时看到玉初怔怔地发呆,她便轻拍了一下桌子,“怎么着啊,是不是全被我给说中了,你心虚了,你用不着心虚,你们现在是男未婚女未嫁,配成一对儿多好啊。”   “那不行。”   “怎么不行?”   “光看星座不行,我还得找人看看生辰八字。”玉初乘着孟思敏还没反应过来,赶紧拿着一堆文件逃出了办公室。   下班后,她还未来得及走到电梯口,就接到孟靖远的电话,说要请她吃饭,在楼下车库等她。她一口应下了,可没想到孟靖远带她去的餐厅就是以前她和乔正谚经常去的那一家,乔正谚还曾在那里向她求婚。   这城市的餐厅千千万,可偏偏这样的巧合还是发生了,她看着眼前那一盅似曾相识的水果捞官燕,一点儿胃口也没有。当孟靖远将一大束玫瑰花递到她面前的时候,她有一种快要窒息的感觉,就像是往日情景重现,只不过是对面换了个人而已。她看着窗外那一片朦胧渺远的蓝黑天幕,河对岸的夜景璀璨如群星闪耀,这大概就是他们所谓的物是人非。她接过玫瑰花,说了一声“谢谢”。   玉初没有想过沈心南会给她打电话,那是在赵磊出事半个月之后,在电话里沈心南告诉她乔正谚住院了,沈心南是个聪明的女人,一开口就堵住她的嘴,“别说你们已经没有关系,一日夫妻还百日恩,过来看看他吧。”   乔正谚是胃出血,玉初到医院的时候,他还在休息,躺在那里,脸色苍白,没有半点血色。沈心南坐在病床一旁的椅子上,看见她后站起来接过她手里的果篮和保温瓶,对她做一个噤声的手势,示意她出去说话。   两个人在医院花园里的长椅上坐下,沈心南先开口,“不问问你离开的这些天都发生了什么事情?”   “如果我想知道我就不会离开。”   “如果你真的一点都不在意不关心,今天就不会来这里。”   话都给沈心南讲去了,她无话可说。   “你应该知道赵磊和赵琪是姐弟,他们都是帮着正谚做事,这次赵磊他出了事,正谚没日没夜为他奔波,就病倒了。”沈心南顿了一顿才接下去继续说,“我知道你离开正谚,是因为没有办法接受他做的那些事情,他偏激,他冷血。其实我以前也这么想过,包括赵磊,当我知道他和小墨结婚的目的时,我觉得他太过分,没有心肝。可是……”   可是后来,赵磊还是为了乔墨,心甘情愿去坐牢。其实乔墨她足够机敏,结婚不久后她就看出赵磊和乔正谚的关系,她知道赵磊和她在一起一定是有目的的,只是一直不愿意揭穿而已。因为一旦摊牌,他们俩也就走到尽头了。只是她一直提防着,那些本该由乔振华签的文件大部分都让她给代签了,所以出了事情,该负责的人是乔墨而不是她爸爸。   其实她是做好了坐牢的打算,只是没有想到她会在这种时候怀孕,听到这里玉初也就能够理解乔墨那样要强的人为何会来找她帮忙,想起那天在咖啡厅里,她一定是绝望到了极点。   乔墨原本决定把孩子拿掉,都快走到手术室门口了,却接到电话说赵磊让警察给带走了。   “赵磊是去给乔墨顶罪的,”沈心南叹口气,“自己挖了陷阱,事到临头,因为怕敌人掉下去有危险,所以自己先跳下去把陷阱给填满了,你说他是不是很傻?”   “嗯。”玉初认可地点点头,“我见过赵磊和佟星在一起的时候是什么样,我知道他不是一个坏人,可他却坚持要去做坏事,和乔正谚一样。”   沈心南说,“我公公,我是说小墨的爸爸中风了,以后连行动都困难,赵磊坐牢,佟星也出国了,发生这么多事情,一切都应该结束,我想正谚他不会再那么坚持他以前的想法,你回来吧,好好劝劝他。”   “你以为我们在玩过家家,结婚离婚都是闹着玩儿的?”玉初停了好久才开口,“他娶我就跟赵磊娶乔墨一样,在他心里的是你不是我,有些事情我忍不了,我没法再跟他在一起。”   沈心南也不说话了,坐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不远处一个老人,推着他坐在轮椅上的老伴,那情景就跟歌里唱得一样。   “其实结婚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不喜欢我,我们俩谁也没有逼谁,所以我不怪他。”玉初从椅子上站起来,“你就别跟他说我来过了,照顾好他吧。”   玉初要走,却被沈心南喊住了,她拦在她的面前,“我跟乔启琛离婚了,我现在也单身,我不是不能再跟他在一起,只是从我结婚的那天起,我就没想过再回来找乔正谚。他爱过我,我知道,以前他总是会答应我那些有理无理的要求,就算我告诉他我爱上乔启琛,我要嫁给他,他都不忍心来为难我。现在,他依然对我好,但更多的是因为我们以前的情谊,而不是爱情。我想离婚应该是你提出来的,即便他再舍不得,他也放你离开,他自己过得不好,不想让你跟着一起难过。我不会留在这里太久了,过几天等签证下来,我就离开。”   “你要去哪儿?”   “只要离开这里,去哪儿都好。”? ☆、陌路(七) ?  孟思敏是被半夜雨点打窗户的声音吵醒的,有些口渴,起床下楼倒水喝。刚打开房门,就有不太明亮的光束从楼下绕道而来。   餐厅里,孟靖远靠着吧台坐着,也许是灯光的缘故,这一刻孟思敏觉得他的背影看起来有那么一点点的孤单和落寞,以往她从不把这两个词与他联系在一起。所以她心里一软,便不同往常直呼其名那样喊了一声“哥”。孟靖远也没有多受宠若惊,十分自如地应了一声,就招呼她过来,拿起一个空杯子,“喝一杯?”   “喝一杯哪儿够呀,三杯打底啊。”孟思敏爽快地在他身边坐下,拿起孟靖远刚刚倒上的红酒,与他轻轻碰杯,酒精微微摇晃,那抹红仿佛挂在杯壁上,又轻柔地滑下。透过两层玻璃,看着孟靖远将酒饮尽,她也配合地一仰头舍命陪君子。   “哥。”   “嗯?”   “你是不是……是不是在初初那里碰钉子了?”孟思敏思索再三还是开口。   “也……不算吧。”孟靖远回答地并不那么肯定,有钉子可碰,至少还有希望,可回想起那日在餐厅里,她拒绝地又干脆又坚决,没有给他也没有给自己留一点点的后路。   收下玫瑰后,玉初说了一声“谢谢”,可随即又说了一声“对不起”。   “你不相信我?”他情急之下恨不得将心剖给她看。   “不是的,我相信你。”玉初看着他,手里却轻捻着一片玫瑰花瓣,指尖有一种莫名的灼痛感,仿佛那玫瑰是火一般,“小敏说将来你要是娶了谁,一定会特别疼她爱她,我相信,我也相信你是最适合我的人,可我不是最适合你的人,至少现在不是。”   “初初,我知道,我不介意,我可以等。”   “不,你听我说完,阿远,你很好,就是因为我知道你有多好,所以我觉得你值得一个全心全意对你的人,虽然你还没有遇见那个人,但我知道那个人一定会出现,因为你值得,可那人不是我。”这样一长串的话,玉初一口气讲完,原本以为讲完以后能够松一口气,可是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孟靖远的沉默让她如坐针毡,又像光着脚走在冰天雪地里,每一步都是煎熬。她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任何人,尤其是孟靖远,他那么好,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   这顿饭,两个人都是食不知味,孟靖远开车将她送到家里,原本两个人已道了别,但玉初下车之前,孟靖远又将她喊住。   “还有事?”   孟靖远拿出一个宝蓝的丝绒盒子,打开盒盖里面是一串珊瑚手链,做工精细,“这个,本来就是要送给你的。”孟靖远的脸上又恢复了往日那般温和的笑意,一扫刚才的阴霾,他说,“不管我们是不是在一起,我都希望你以后每天都能开开心心。”   “你也是啊。”玉初回他一个笑容,因为他的笑总是能让人安下心来,孟思敏说的是对的,只要跟他在一起,就能感觉到未来充满希望和光明,只可惜她没有早一点点遇见他,又或者说她太早遇见他,时间不对,所以什么都不一样了。   孟思敏听完孟靖远的话,单手支额,惆怅地叹口气,“这样你就出局了?”   “不是出局,是我从没有进去过,也许她跟乔正谚之间还没结束,根本容不得第三个人。而且我现在跟她谈这些事情,反而有些趁虚而入的意思,反正……就是这样,你的,明白?”孟靖远一句话说完,迫不及待又喝了一杯酒,仿佛只有喝了那酒才能让他说话顺畅一些。   孟思敏似懂非懂地点点头,“就是觉得挺可惜的,你看你们俩性格那么合,你又那么喜欢她,不过,”孟思敏将话锋一转,“她能那么坚决地拒绝你,也算是条汉子,比拖拖拉拉的好,你呢,跟她好聚好散,这事你俩做得有格调,来,敬你一杯。”   “哎呀,哥,”孟思敏将空杯子往吧台上一放,便拉住了孟靖远的胳膊,“你要不是我亲哥,我就嫁给你了,还有初初和徐俊什么事呀。”   谁料孟靖远不给面子地嫌弃地抽回了胳膊,“别侮辱我的审美观。”   孟靖远的毒舌还在,就说明问题不大,孟思敏受伤地哼了一声,便上楼去了,将安静的空间留给他。   玉初是被恶梦惊醒,梦里乔正谚满身是血地出现在她眼前,她拼命地喊他的名字,可是却得不到他一点点的回应,他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她,是那种让她窒息的沉默。她走向他,不停地走向他,当她以为离他足够近,可一伸手,他却又不见了,她慌张地回头四顾,那片空旷的黑暗中却再也找不见任何人。有时候这种空旷的恐怖程度远远超过惊悚片,非体会过的人不能懂。   醒来的时候背上都是汗,雨水打着窗,噼噼啪啪不停地响,感觉周围的空气都是湿漉漉的,夹杂和浮动着让人无法安心的成分。玉初原想去盥洗室洗澡,但最后还是放下手里的浴袍,换了衣服出门。尽管轻手再轻脚,还是在走出大门之前被吴妈抓包,吴妈一阵大惊小怪,“大半夜的还下雨,你这是要到哪里去?”   玉初急忙做一个噤声的手势,“小声点儿,别叫爷爷听见了。”说完第一句话,她的心里已闪现一个合理的解释,赶紧拿来应急,“我有朋友失恋了,我得去开解开解她,免得她想不开。”   “怎么想起一出是一出,大半夜的不好好睡觉,失什么恋?”   “这话说得也太没人情味儿了,人家失个恋已经够凄惨的了,你还要人家挑个好时间。”玉初一边说,一边趁着吴妈内疚的缝隙朝门外走去,“别让爷爷知道,我一定趁他老人家醒来之前回到家里。”关门的时候只听吴妈在后面压着嗓子喊,“这么大雨,你怎么去,你等等,我打电话让小李送你。”   不过这话已经被玉初关在门后,她早已打电话将司机小李吵醒了,因为这地方太偏,而且这个时候下雨,打车毕竟太不方便,她没想和自己过不去。   小李住得离这里不远,二十分钟后便赶到,玉初一上车就威胁他不准把今晚的事情告诉任何人,还好小李是个老实人,唯有点头答应。   这是玉初第二次进乔正谚的病房,依然是在他睡着的时候,她到达病房门口的时候,先是轻轻地开了一条门缝,见里面除了乔正谚之外别无他人,才悄悄走了进去。? ☆、陌路(八) ?  明知道那只是一个梦,明知道是自己吓唬自己,但看着乔正谚安然无恙躺在病床上,玉初还是不由松了口气,就在一旁的沙发上轻轻坐下。   她看着乔正谚,那张苍白而瘦削的脸,她朝夕相处的人,明明是那么得熟悉,可是她却越看越觉得陌生,明明已经分开那么久,可是却依然会因为一个梦而令她心绪不宁。   其实她不是没有想过孟思敏的话,也不觉得她的话有什么不对,甚至十分认可她的那句话,每次看到孟靖远的时候她都觉得看到希望和未来。孟靖远是个很难让人讨厌,容易让人喜欢的人,如果就这样和他相处下去,也许有一天她会爱上他,但问题是到现在为止,即便跟孟靖远在一起,她依然会想起乔正谚,依然会梦见他,会因为他而不安。她可以自欺,却不能欺人,尤其是欺骗一个对自己掏心掏肺的人。   原本是想着在这里坐一会儿就走,悄悄地来,悄悄地走,不带走一片云彩,没想到乔正谚突然醒了,醒来的第一眼就往她那儿看,让她一时手足无措。他却似以前那样对着她笑,稀松平常地跟她打招呼,“你来了。”仿佛她在这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仿佛她每天晚上都来这里一样。   “嗯。”她愣愣地点点头,好不容易才调整好心跳朝他那儿走了几步,在他的病床边蹲下来。细看,他不但瘦了,而且老了,下巴处冒着青青的胡渣,眉间仿佛已经有了皱纹,她又觉得难过,他总是让她这样难过。   乔正谚来握她的手,她本能地就将手往后一缩,眼睁睁看着乔正谚的手挺在了半空中,然后又颓然地放下。   她慢慢地将手伸进他的被子里,就放在他的胃部,“痛不痛?”她问。   “痛。”看着她,他如实回答。   “那我给你揉揉。”手轻轻地在他的胃部抚摸着,她说,“其实我没来过,你现在是在做梦,知道吧?”   “知道。”他配合地回答。   “那做梦就得有个做梦的样子,你得闭着眼睛。”   乔正谚继续听话地闭上了眼睛,之后他就再也没睁开眼睛,直到玉初离开,也不晓得他是睡着还是醒着。   乔正谚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星期,出院前一天晚上,赵琪将第二天会议上要穿的衣服送到医院里来。深更半夜,她一推门,他便醒了,看着她慢慢地走进灯光里。赵琪边挂着衣服就长叹了一口气,“瞧你失望的,我就这么不受欢迎呀?”   “你也不看看现在是什么时候,你不休息我也要休息。”乔正谚将被子往上一扯,做一个要休息的姿势。   赵琪抬手看看自己的手表,“现在是北京时间凌晨1点39分,凌晨怎么了?我看她每天凌晨来的时候你都欢迎得很嘛。”   “你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自己心里清楚,她每天晚上来的时候我可都在外面,她悄悄地来,你就假装睡觉。跟小孩子玩过家家似的,你们要真放不下,大家摊开来说清楚不就得了,这样玩暧昧好玩儿吗?”赵琪挂完衣服就拿起杯子倒了杯开水递到乔正谚面前,“渴吗?起来喝水。”   “不渴,你回去吧。”乔正谚躺在床上动也没动。   赵琪将杯子往床头柜上一搁,反而在他的床沿上坐下,“你赶我走干嘛呀,就算我走了你也盼不来她,都这会儿了,她今晚不会来了,我就是看她不在我才进来的。她天天往你这儿跑,累都累死了,你总得容许她休息一晚上吧。”   茶几上放着一个玻璃花瓶,里面插着几枝郁金香,是赵琪几天之前拿过来的,尽管插在水里,边上的花瓣都已经开始枯萎,以一种势不可挡之态,可那花儿的香味似乎还萦绕在周围。腐败与毁灭无可阻挡,但曾经生存的印记同样无法消除,多么得矛盾。   “你说她有什么好的呀,”赵琪的声音突然加了几个分贝,“你就这么想着她呀……”   “赵琪,”乔正谚打断了她,从床上坐起来,“你喝酒了?”   “喝了一点点,”赵琪没有否认,却依旧接着刚才的话题,“你能不能告诉我,她哪里好,哪里比我好?是因为她有个有钱的爷爷我没有,还是因为她比我漂亮,脾气比我好,她比我对你好吗?”   “赵琪,我以为……”   赵琪对他做一个噤声的手势,“我知道,你以为你已经跟我说清楚了,是,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不爱我,我不怪你。以前我一直以为除了沈心南你不会再爱上别人,可是郑玉初出现了,那既然可以是她,为什么就不能是我,我在你身边这么久。”   眼泪滴在手背上,乔正谚将纸巾递给她,赵琪接过纸巾捂住了眼睛,好久才拿开,眼圈都是红的,不过她早已恢复了冷静,只是歉意地笑笑,“对不起,我不该说这些,我喝醉了,不太清醒。”   “没事,该说对不起的是我。”乔正谚拍拍她的肩膀,跟好哥们儿似的,“赵琪。”   “嗯?”   “过了明天,你离开吧,你已经在我这里浪费了太多时间,我还是那句话,你根本不欠我什么,以后你该为自己活,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赵磊那里,你不用担心,我会尽早让他出来,我保证。”乔正谚看着她,征求她的意见。   “我不,”赵琪一脸坚定,“我不能走,我走了不就剩你一个人了?除非,”仿佛坚硬的鸡蛋外壳出现了裂缝,她的坚定不移也变成了有待商榷,“除非,你不是一个人。要是郑玉初回来的话,我马上走,她能回来吗?”   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赵琪这时候的心情,有那么一点点不甘心、失落、忧伤还有期盼,这些复杂的情绪撕扯着她的心,如果它们真的有力量,那她的心早就四分五裂。   “好,我把她找回来,现在你可以放心了?”乔正谚信誓旦旦地保证。   “你就骗我吧,你知不知道你每次说谎的时候,左边的眉毛都会先向上挑一下,你自己都不知道吧,谁也不知道,只有我知道。”赵琪露出幼稚地有些自豪的表情,“我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你想先哄我走,但你一定不会再去找她,因为在你不确定你能给她幸福之前,你一定不会再去招惹她,只要她过得好就行对吗?我就知道。”赵琪张开双手抱住了他,“所以我不能走,不要赶我走,你可以爱你爱的人,我也会努力过好自己的生活,我只要呆在能够看到你的地方就行,我们是亲人,不管怎么样,我都不会让你一个人。”   病房的门开了一条缝,从里面透出一丝光线来,玉初像前几天一样轻轻地推开门进去,看到里面的情景,她下了一跳,捂住嘴,一口气憋在胸腔里,跟做贼似的又轻轻地走了出去,还顺便帮他们带上了门。   走离病房好远,她才重重地喘了一口气,差点儿让那口气给憋死。走出医院,冷风迎面吹来,她打了个激灵,不过也一下子清醒了,傻笑了一声,自己这是在做什么,这一天一天,大半夜往医院里面跑,跟傻子似的,人家又不是没人照顾。   赵琪一走出病房,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下来,她脱力地沿着墙壁坐下来。乔正谚让她走,她说她舍不得留他一个人,其实是她是不晓得离开了乔正谚,自己应该走去哪里。二十岁,刚刚从学校里出来,她就一直跟着他,真的不晓得有一天到了一个没有他的地方,会是怎么样。   父母离异以后,她和赵磊都跟着父亲生活,父亲是乔氏的员工,一个普通的员工,薪水勉强维持他们一家三口的生活。后来父亲生病了,重病,那时候她十五岁,赵磊十二岁,对他们而言,天塌下来也不过如此,是乔爸爸,乔正谚的父亲帮了他们一把。不仅垫付了父亲的医药费,而且在父亲离开之后,一直承担他们的生活费学费。虽然那对于乔爸爸而言,不过是举手之劳,但对于她和赵磊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   直到,乔爸爸去世,没有生活来源,她只能选择辍学,赚钱供赵磊上学。遇见乔正谚是在酒吧后街,她在酒吧里推销啤酒,喝多了,为了保持清醒就在后街用手指扣着喉咙催吐。   有人递给她一瓶漱口水,那人特意跟着她出来,她以为他是来搭讪的,漱了口之后,故意将水吐在了他锃亮锃亮的黑皮鞋上。可他却什么也没说,只是好脾气地往后退了一步,问,“你是赵琪吗?”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一眼望进他深邃的眼眸里,他穿着干净的白衬衫,头发剃得短短的,一脸斯文又冷峻,还带着一点点那个年龄不应该有的忧郁,就是那一眼,她再也忘不了。当时她咧开了嘴,她说,“小帅哥,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呀?”带着挑衅的口吻。   “我见过你,但你没见过我,我叫乔正谚,我爸是乔振邦,”他一脸严肃认真地说,“你回去上学吧。”   她回去上学了,乔正谚帮她付学费帮赵磊付学费,没有任何条件,只是为了帮他爸爸做完没有做完的事情。她一点儿也不怕欠乔正谚的情,因为即使不欠他的,她也一定会倾尽所能去帮他,只要他好,她就觉得开心。除了赵磊,乔正谚就是她所有生活的中心,所以当他让她离开的时候,她真的无所适从,就好像小的时候,她努力地念书,努力地做好所有的事情,只是希望妈妈能够因为舍不得赵磊和她而留下来,但是当她把一张满分的试卷拿回家里去的时候,只能远远地目送拉着行李箱离开的妈妈的背影,所有的努力都只是一场空,更不知道接下来要为何而努力。? ☆、第54章 ?  早晨,乔正谚从医院里出来,他穿着正装,精神奕奕,来给他开车门的是赵琪。   “小谢呢?”   “我给他放一天假,我来当你司机不行吗?”赵琪心情颇佳,说出的每个字都不约而同减少了重量,绕过车回了驾驶座上。   “行。”乔正谚将他的言简意赅发挥到极致。   此后两人一路无话,直到一通电话打破这平静,就像晴朗天空下劈下的一道闪电。乔正谚接了电话之后就让赵琪停车,赵琪不明所以,但她没有听乔正谚的,继续往前开,“我就是担心会有这样的情况发生我才来替小谢接你,今天的董事会太重要,我一定得把你送到公司。”   “停车,”乔正谚的语气不容商榷,“她不见了,昨天晚上她来过医院,但她没回家,她爷爷说她没回家。停车!”乔正谚加重声音命令赵琪,没等到停车已经伸手去开车门。   赵琪只得在路旁将车停了下来,但脸色早已阴冷下来,“你想干什么,我们做了多少事情才等到今天,等董事会一结束,乔氏就是你的了,你就不能理智一点吗?”   赵琪尚未说完,就见乔正谚已推门出去,她只好下车将他硬拦下来,她握着他的双臂,话语里尽显无奈,“正谚,我求你了,所有的事情都等到会议结束之后好吗?她不会有事的,也许她昨天晚上来的时候看到我了,不高兴就躲起来了。”   乔正谚挣脱开赵琪的手,“不行,你先去公司应付着,我尽快赶到。”   “乔正谚,”赵琪冲着他的背影喊了一声,“你已经跟她离婚了,她的事情跟你还有关系吗?要找人也轮不到你。你一边说要跟她分道扬镳,一边又舍不得放不下,你这样她永远也离不开你。”   乔正谚神色略显迟疑,赵琪就趁热打铁,“你先去公司,我替你去找她,一有消息我就给你打电话,你相信我吗?”   如果连赵琪都不能相信,那他就真的再也无人可信,最终他还是开了车去公司。   空旷的会议室里却只有乔启琛一个人,脸上带着惯常的儒雅温和的笑意,待乔正谚在他的对面坐下之后,他便开门见山道,“我私自将会议延迟半个小时,想借这半个小时跟你好好谈谈。”   “谈什么?”   “谈条件。”乔启琛神色自若,却收起了笑意。   乔正谚还来不及说话,手机就响了起来,他拿起一看脸色就变得苍白如纸。乔启琛说,“我原本还担心她抵不过乔氏的股份,现在看来是我多虑了。”   乔正谚一手握拳,指节泛白,快步走到乔启琛的面前就给了他一拳。那一拳打得极重,乔启琛闷哼一声,若不是椅背的支撑,早就倒到地上去。不过他似乎并不介意,慢条斯理地擦去唇角的血迹,将桌上的文件往乔正谚面前一推,翻开,“股份转让书,签了它,我会按市价把钱转到你的账户里。还有,签完以后我把地址给你,最好不要犹豫,只有两个小时的时间,两个小时以后,你赶不到的话,我不保证你还有机会见到她。”   “不要报警。”乔启琛对着跑出办公室的乔正谚的背影喊道。   玉初被绑在一个椅子上,有人用黑布蒙着她的眼睛,用胶布封住她的嘴,昨晚从医院里出来她就被人截来这里。她不晓得自己此刻在哪里,被绑了一晚上,全身发麻,僵硬,耳边静悄悄没有任何声响,咳嗽一声都能听到四面八方传来的回音。起初是害怕,可是时间一久,寒冷,饥饿的感觉统统涌上来,连心脏也跟着身体一块儿麻木。   重见光明的第一眼,她看到乔正谚,先是没有反应过来,直到他将她的手脚解开,她才慢慢恢复知觉。看着他,喉咙里面干涩地发不出一个音节,只是看着他。   “对不起,”他用手轻触她的脸,他说,“对不起,初初……”   听他如此慌张和无措的道歉,眼睛又变得酸涩起来,起初的恐惧也渐渐变得清晰起来,她紧紧地搂着他的脖子,全身发抖。   “我们回家,先离开这里。”乔正谚扶着她站起来,还没来得及背起她,眼前出现一片阴影,大门口出现三个身影,当去了一大片光亮,那光线奢侈地从他们的身躯缝隙间挤进来。   乔正谚把玉初护在身后,但玉初依然紧紧握着他的手不放。三个男人走进,乔正谚的声音依旧沉稳有力,“我和他的事情已经解决了,你们可以打电话给他。”   “你和他的事情解决了,我们的事情还没解决。”一个男人刚开口,另一个男人就将一个手机递到玉初面前,“没想到你还大有来头,一笔买卖赚两次,值,给你家老头打电话,交钱放人。”   玉初看乔正谚,见他点头,就接过手机,刚来得及拨通,就听到一个男人的惨叫声。尚且来不及看清从门口进来,一棍子将男人打倒的人,就听见孟靖远熟悉的声音传到耳边,“跑啊。”   孟靖远是接到郑老爷子的电话,才知道郑玉初失踪了,打她电话不接,就想到了乔正谚,原想去找乔正谚问她的下落,没想到刚到乔氏的门口,就见他匆匆地开了车离开,他一路跟车就到了这里。看到乔正谚的车停在这个废弃的工厂外面,他下了车进来,就看到这样一副场面。   乔正谚一手拿着孟靖远扔过来的棍子,一手牵着玉初往外走。三对二,毕竟是他们吃亏,那三人会打架倒是其次,最主要的是他们得时刻护着玉初。   一阵混乱,乔正谚一直牢牢地将她的手握在手心里,将她护在身后,她其实什么都看不清。其中有一次乔正谚整个身子挡在她面前,紧紧地抱着她,也挡住了她的视线,只听见乔正谚一声闷哼,尚未来得及反应,就被他抱了往外跑。总算成功逃离,坐上孟靖远的车,玉初才来得及问他们有没有受伤,两个人异口同声地说,“没事。”   孟靖远那辆性能良好的车,即便是在郊区的小路上也如履平地,只可惜开了不到一刻钟就罢工了。   “没油了。”孟靖远无奈又抱歉地看着他们。   “下车,”乔正谚当机立断,将玉初扶出车以后,对孟靖远说,“你背她。”   孟靖远什么也没说就蹲下身去,玉初看了乔正谚一眼,怕后面有人再追上来,没有犹豫地趴在孟靖远背上。   “没事的,我已经报警了,他们追不上我们。”孟靖远喘着气对她说。   玉初向后忘,乔正谚仿佛离他们越来越远,她朝着他喊,“正谚,你走快点呀,别让他们追上了。”   她没听见乔正谚的声音,但她看见他的口型,她知道他说了一个“好”字,然后他果然守信地加快了脚步,看他离他们越来越近,她才稍稍放心地回头。   五分钟,不,也许比五分钟更短,当她回过头来的时候,后面已经空无一人。一种窒息的恐惧铺天盖地涌过来,她拼命地拍打着孟靖远地肩膀求他将她放下,可孟靖远置若罔闻,只一味地背着她向前走。她甚至在孟靖远的肩上狠咬了一口,他依然不肯把她放下,她已经一点力气都没有,最后只大哭起来,听在他耳里撕心裂肺。   孟靖远渐渐停下脚步,就那么一点点的犹豫,玉初就挣脱他下来,不管不顾地往回走,孟靖远只能跟在她的身后。没走多久,她就看到沿路的血迹,一直从孟靖远的车边往前延伸。乔正谚和他们走了两条路,玉初一直沿着血迹往前走,直到再也找不到任何痕迹,也寻不到乔正谚的身影,前面的路空无一人。   一边的太阳还未被云层遮盖完毕,尚且透着橙黄,另一边就起风了,飘起细雨。路边新出的草碧绿透亮,偶尔沾上的红被冲刷得干干净净。? ☆、尾声 ?  乔启琛最终在沈心南进安检之前赶到机场,一眼从人群中搜寻到她的背影,他的脚步渐渐慢下来,竟是一种近乡情怯的感觉。   “心南。”   沈心南回头,一如当年在爷爷的寿宴上第一次看到她。那时,她还是乔正谚的同学,乔正谚喊她一声,她回头,笑靥如花,他从来没有看到过这样美,这样好的笑容,他甚至依旧记得她手里那杯饮料的颜色,苹果青。   可是等到回忆抽离,再看,她的脸上已没有半分笑意,她已经多久没有笑过,他想不起来。   沈心南看着他,沉默不言。   乔启琛原本想跟她说的话全被她那一脸冷然之态打回去,开始是两个人的事情,结束却只需单方面喊停,他们之间到此为止,她用沉默通知他。   “保重。”乔启琛将心里的话一缩再缩,最后只简略成两个字。   沈心南没有再多看他一眼,提着行李箱转身离开,没有丝毫留恋与怀念。飞机起飞的时候,她看着这片离她越来越远的土地,想起那年在乔启琛的办公室里,他的脸上带着沉稳的笑容,他说,“我可以帮你爸妈,但我是生意人,我们结婚,这是条件。”   如果当初换一个选择,结局是否就不一样。眼前白茫茫的一片,她真希望记忆也能被这一层一层的云雾遮盖起来,从此再也寻不见。   赵琪到郑家的时候,玉初如往常每天一样坐在阳台上。自那天被孟靖远带回来之后,她常常这样静静地坐在这里,要么不说话,一开口一定是问乔正谚的消息。可是看到赵琪,她却迟疑着不敢问出口,没有乔正谚的消息,至少她还可以告诉自己他活着,只是在某个她不知道的地方。   赵琪抱着一只小狗,与奶糖有七八分相似,赵琪说,“这是在你们离婚之后他领养的,也叫奶糖,现在他不在,我想让你来养最合适。”   玉初从赵琪的手里接过奶糖,毛绒绒软绵绵的一团,她将它抱在怀里,奶糖不舒服地呜咽起来,那样熟悉而温暖的声音。他以前老是爱跟奶糖较劲,每次奶糖在他的脚边转圈圈,他就不耐烦地蹙眉,没有了她的协调,不晓得他们是否相处愉快,或者每天矛盾不断。   奶糖都回来了,你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如果奶糖再欺负你,我一定帮你不帮它。   两年后      监狱门口,佟星打开车门,刚刚迈下去一只脚又收了回来,不顾身旁小谢的惊讶又关上了车门。   小谢往车窗外看,赵磊从两扇大铁门里出来,朝着不远处等待他的乔墨走去,与她拥抱,从她手里接过了孩子。   看着那一家三口离开的背影,小谢叹了一口气,引来佟星一个白眼。他视若无睹,“你看你要是想忘记过去重新开始了,能不能考虑考虑我,排个队先。”   “这个嘛,”佟星做思索状,“我还得考察考察,先从司机做起喽。”晚上约了玉初一起看电影,便将满腹牢骚的司机打发掉了。   那晚的电影是一部爱情喜剧,两个小时笑料不断,佟星回头的时候却发现玉初泪流满面。玉初用纸巾抹眼泪,笑着说,“太搞笑了,眼泪都笑出来了。”   出了电影院之后,小谢已经在门口等她们。佟星刚刚跟小谢打完招呼,两个人争锋相对后回过神来,玉初已经不在身边。佟星循着玉初的背影跑去,走近才发现她心不在焉。佟星在她肩上轻拍一下,问,“初初,你在找什么?”   “没,没什么。”玉初跟着佟星往回走,可是却依然频频回顾。   “怎么了?”佟星也顺着她的目光往后看,可后面除了熙来攘往的人群什么也没有。      玉初最后在人群中望了一眼,不断地有人涌入她的视线,也不断地有人从她的视线中消失,就像是梦境一般,回头之后,她不会记得那里任何一个人的面容。   她没有告诉佟星,从电影院里出来,她好像看见了乔正谚,她也没有告诉佟星,在电影院里流眼泪,只是因为电影里的一句话:To live in hearts , we leave is not to die (只要我们住在彼此心里,死亡也不能让我们分离).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今天大结局了,这应该算是个开放式的结局,暂时先不写番外了。 谢谢亲们这段时间的陪伴,下一篇文我会等存够了稿以后再发,所以还会有一段时间。如果亲们还有兴趣看我的文,可以点击收藏我的专栏,下次发文你就可以第一时间看到了O(∩_∩)O~ ☆﹀╮========================================================= ╲╱= 小说TXT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 =============================================================═ ☆〆